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向全省党史系统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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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新时代江苏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20日,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向全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党史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就江苏省党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制定《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是一部具有很强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的党内法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传达学习贯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地落实。

《通知》要求,要把握重要机遇、精心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门方案,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全面学习领会《条例》规定要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逐款学、紧密联系实际学,引领带动全体党史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注重正面引导,做好宣传阐释,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线上下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及时转载转发中央关于《条例》的通知、答记者问和评论员文章等有关报道,加强对《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的宣传报道,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文章,主动承担宣讲任务,切实把《条例》宣传好阐释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细落实,认真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在本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宣传、组织等部门,全力服务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强化使命担当,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结合党史部门工作职责,持续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江苏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