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党史研究院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7   
分享到 :

2月23日,济南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院务会,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济南市委党史研究院院长史宏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的发布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党史和文献工作的一件盛事、喜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创造了难得机遇,对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强化系统思维。巩固拓展“大党史”工作格局,与宣传、组织部门协同合作,结合2024年度全市宣传、组织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教学体系。以“史敢当”志愿服务为依托,持续深化党史宣讲“七进”活动。与市委老干部局、驻济高校加强交流,广泛吸纳热爱党史事业、长期从事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退休干部加入党史人才库,延伸触角、激发活力,不断拓宽党史学习教育广度和深度。二是树立领率意识。作为党史职能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先学一步、当好表率。打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宣传栏,通过院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真正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济南红色资源禀赋,开展“寻找济南红色故事”系列活动。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持续打造精品党史教育课程,编印《红色印记——写给中(小)学生的济南党史》,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中共济南简史》编纂工作,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权威读本,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济南市委党史研究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