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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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室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室主任何兴法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党中央对各地各部门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党史部门各级干部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党史和文献部门的部署要求,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带头宣传贯彻《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和带动者。

一要原原本本学深悟透。把学习好领会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真正把《条例》学习好、理解好、消化好,确保学深悟透、准确把握、融会贯通。

二要久久为功凝心铸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在《条例》中找思路、找依据、找方法,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推动《条例》内容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三要扎扎实实落地落细。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发挥党史学习教育主力军作用,加强与宣传、组织、党校、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起草好相关文件文稿,开展学习解读和宣讲宣传。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加快编写《中国共产党宁波简史》,加快推进宁波党史方志馆建设,深入推进党史“七进”活动,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