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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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工作,安排2024年任务。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刘新友同志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新疆各级党史和文献部门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职能作用,在推动主题教育、统筹全区工作发展、开展资政服务、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党史宣传教育、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党史和文献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维护核心的高度自觉、传经布道的虔诚之心、盛世修史的家国情怀、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增强做好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政治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党史和文献工作的强大动力、工作思路、具体举措、研究成果;提升资政服务水平,找准历史与现实的切入点,努力推出一批有影响力、有实践性的资政成果;抓好五年规划的落地落实,扎实做好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地方党委执政纪事编纂、党史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培养培训,抓好干部政治历练、业务本领锤炼、务实作风训练。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会议要求,全疆党史和文献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真抓实干、贯彻落实,认真研究、精心谋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会上,乌鲁木齐、伊犁、昌吉、和田4个地(州、市)党史部门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分组讨论。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各地(州、市)党委党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史业务工作骨干,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等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乌鲁木齐的新疆大学等五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同志,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负责同志共70余人参加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