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积极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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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发布实施以来,按照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及陕西省委常委会“用好延安、照金、马栏等红色资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迅速行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先学深学,及时传达学习《条例》。2月23日及3月6日,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分别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措施。会后,及时为全省党史干部统一配发《条例》(单行本),要求党史干部立足工作职能,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做活做优,深入宣传阐释《条例》。2月28日,陕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任宗哲赴渭南市富平县宣讲《条例》,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做法、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要求等3个方面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全面系统的专题辅导。3月1日,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丁仕显深入渭南市临渭区、华州区,结合党史“七进”活动,调研《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同时,充分发挥陕西党史“刊网号”宣传矩阵作用,3月1日,在陕西党史网及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学习贯彻《条例》专题专栏,积极推送《条例》相关内容、宣传阐释文章及全省各市县区学习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等内容,截至目前,已推送图文视频及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58条。

三是苦干实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省党史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省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陕西实践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深化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涉陕精神研究,创新党史“七进”形式,优化党史科研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征、编、研、宣、审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开创新时代党史和文献事业新局面,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