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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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四川省广元市委书记何树平主持召开八届市委第101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何树平指出,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党史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条例》的发布实施,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党史工作的盛事,也是完善党内法规的重大举措,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何树平要求,一要高站位抓好学习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带头学党史、懂党史、讲党史、用党史,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一级带一级、全党一起学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广泛深入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通过知识竞赛、研讨征文、宣传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要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教育培训,统筹将《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要狠抓制度执行,将《条例》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绩效考核等。宣传、组织等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直接责任,加强督促指导,与大宣传、大党建、大史志和史志“七进”等同步推进。落实好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全省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和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承办好“全省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四川印记”主题活动,编撰好党史三卷、广元简史、广元苏维埃、红四方面军从广元出发长征等党史著作,编纂好扶贫志、收集整理广元方志等文献资料,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要高质量抓好成果运用。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转化为“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从《条例》学习中感悟初心使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红色血脉,发扬光荣传统,始终以革命者的姿态答好新时代的考卷。要转化为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强大动力,以系统思维、改革理念、创新举措、实干作风,真正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史地方志部门要扎实做好史志资料征集、著作编纂、资政研究、审核审读、宣传教育等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广元党史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