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

作者:汪志毅    发布时间: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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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强调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重视利益,强调“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同时明确主张“利益”是普通群众可感可知可享的“生存利益”和“生活利益”。1843年初,马克思在《莱茵报》上连续发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公开维护劳苦大众的利益。马克思主持编辑部期间,组织撰写的文章从内容到形式,都反映普通群众的意志,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

1844年8月,马克思与恩格斯会晤。此后在数十年的并肩革命实践中,他们以维护和捍卫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逻辑起点,进行着坚定前进方向、解答实践课题以及凝聚思想共识的“积极的批判”。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人民群众的伟大历史作用,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他们深刻批判了把“群众”与“精神”绝对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认为“人民历来就是什么样的作者‘够资格’和什么样的作者‘不够资格’的唯一判断者”,决定历史的是“行动着的群众”,反映社会现实和群众利益的思想才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

1844年,马克思针对当时德国经济落后、民众地位卑微的状况,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著名的命题“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他强调“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最后都必然要“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马克思揭露了分裂状态下德国的反动统治,力求恢复“人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本身蕴含着巨大力量,只有让他们认识到贫困的原因和自身的力量,才能摆脱被压迫的命运。马克思恩格斯不断进行理论研究,为“人的解放”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行动纲领。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被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群众就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力量。

1847年12月至1848年1月底,马克思恩格斯接受共产主义者同盟委托,完成了《共产党宣言》。《共产党宣言》体现了无产阶级的鲜明立场,指明了人类解放的方向,“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最终“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依据,提出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起决定作用这一重要论断,奠定了无产阶级政党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基础。列宁结合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他把人民群众称作是“自觉的历史活动家”,认为“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

人民性的品格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的不同时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思想源泉。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人民”二字铭刻在心,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旗帜上。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提出“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出崇高的人民情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是决定我们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坚持人民至上,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对唯物史观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彻底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历史证明,只有坚持人民至上,我们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我们才能无往而不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年4月9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