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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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及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有关通知要求,沈阳市委党史研究室日前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党史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明确了全市党史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应遵循的原则,紧紧围绕沈阳塑造英雄城市和建设文化强市,聚焦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锚定推动党史事业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著作编纂、研究阐释、宣传教育、史实审核、队伍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贡献党史智慧和力量。

《方案》围绕《条例》中党史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沈阳实际,从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系统学习党史、深化沈阳地方党史研究、提升党史基本著作编写质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重大主题宣传和党史纪念活动、统筹运用传统和现代手段加强党史宣传、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党史资料征编、强化党史资料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牢固树立正确党史观、加强审读审看等13个方面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举措。

《方案》强调,全市党史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加强协调联动、建强工作队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沈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