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七大在党的建设史上的里程碑意义
【党史钩沉】
今年是党的七大召开80周年。2022年10月27日,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专程从北京前往延安,首站就来到杨家岭瞻仰中共七大会址。他指出,“党的七大在党的历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为党后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指明了正确方向、开辟了正确道路”。他强调,延安革命旧址“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每次来都温故而知新”,要求“讲好杨家岭的故事、讲好党的七大的故事”。
1945年4月至6月召开的党的七大,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制定了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达到空前统一和团结。七大在党的建设史上也具有里程碑意义。七大发展了毛泽东建党思想,对党的六大党章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补充,正式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熟,为党领导人民去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深厚基础。
毛泽东关于党的建设的新论述及其意义
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发表了包括《论联合政府》、口头政治报告和结论等在内的重要报告和讲话,对党的自身建设的成就、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极大丰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
关于三大作风的概括,树立了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概括了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这是总结中国共产党24年光辉历史得出的重要结论,集中概括了共产党人的精神特质。
中国共产党是在同党内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作坚决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两者都是主观主义,是从不同的两极发生的东西。”其核心是犯了主观和客观相分裂,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错误。因此,“必须使各级党的领导骨干都懂得,理论和实践这样密切地相结合,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的政党。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24年的经验表明,“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合,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不相适合,都是脱离群众的”。为了符合人民利益,共产党人应该随时准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因此,“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
如何对待党内同志的思想错误,如何处理党内同志间的不同意见,如何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国共产党经过了长期的实践探索。毛泽东形象地指出,“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6页)。而批评和自我批评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因此,“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
关于党性和个性的论述,阐明了党内集体和个人、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毛泽东强调,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党性就是普遍性,个性就是特殊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有组织的先进部队,首先要讲党性。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集体主义,就是党性。他指出:“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原则,有偏差是实际生活,有了偏差,就喊看齐。”(《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97~298页)维护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纲领这些全党共同意志,就是讲党性的体现,全党应该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在讲党性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也尊重和保护党员的个性。毛泽东认为,“没有一种普遍性不是建筑在特殊性的基础上的。没有特殊性哪里有普遍性?没有党员的个性,哪里有党性?”中国共产党鼓励革命的创造性的个性,坚决反对反动的破坏性的个性。创造性的个性,要求发展自己的业务专长,具有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它同党性是完全一致和统一的。而破坏性的个性,是个人主义的,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搞所谓标新立异。他强调,党性和个性是辩证统一的。“任何一项凡是我们要做的工作和事情中都有党性,也有个性。这种个性必须是与党性统一的”。
关于党内干部关系的论述,为确保党内团结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革命事业千头万绪,各条战线都需要方方面面的干部。如何处理不同战线干部之间的关系,关系到党内团结统一。对于不同干部群体之间的关系,毛泽东强调要处理好新干部与老干部、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关系。在干部问题上,不分地域、不分战线,所有干部都是党的宝贵财富,都是一样的光荣。
关于讲真话和领导方法问题的论述,为提高党员思想道德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指明了方向。毛泽东特别强调,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要讲真话,不偷、不装、不吹。偷就是偷东西,不偷,就是著作文章不能抄袭,不能把马恩列斯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东西。装就是装样子,不装,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懂得就是懂得,不懂得就是不懂得,懂得多少就讲多少。吹就是吹牛皮,不吹,就是报实数,情报要真实,缺点要公开。讲真话,关系到党的作风,实际上是要求实事求是。
对于领导方法问题,毛泽东也作了阐述。他认为,“只有当着还没有出现大量的明显的东西的时候,当桅杆顶刚刚露出的时候,就能看出这是要发展成为大量的普遍的东西,并能掌握住它,这才叫领导”。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是其他政党所不能比的,因为它能够看清革命的前途,指引革命的方向。同时,还必须集思广益,营造充分交换意见的作风,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方法。
对党章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补充
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对建党以来24年党的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对六大党章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补充,从而使党的根本大法更加系统完备,对党的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七大党章在党章历史上第一次增加了“总纲”部分,这是一个重大创新,开创了先例。从党章发展史上看,党的一大制定的纲领,事实上是党纲和党章的结合体。但当时党的思想理论水平还不高,无论是纲领性内容还是章程性内容,都不够规范成熟。从党的二大到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都是单纯的组织法规,没有党的纲领的相关内容。但中国共产党对制定党纲的探索,依然断续地开展着。在党的三大上,曾由瞿秋白起草《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并经陈独秀修改。但这一草案未被共产国际批准。究其原因,恐怕主要是这份党纲还不成熟,以至于连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均未阐明。
从新公布的档案资料看,党的六大曾有制定党纲的计划,六大主席团第8次会议记录有“党纲取消不报告”的记载,大会主席团第15次会议记录记载,瞿秋白提议“在七次大会前新的中央要起草党纲草案”。党的六大还通过了《关于党纲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大会委托中央委员会于第七次大会之前,必须拟出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及早发给各地党部讨论,以便提出第七次大会能够正式列入议事日程,为最终之决定”(《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49页)。
经过24年革命斗争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接续探索,党的七大正式制定了党的总纲并列入党章。总纲是“党的基本纲领”,“也是党章的组成部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一切党员的行动准则。七大党章总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组织原则,说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概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在思想理论上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其次,七大党章首次在党章中清楚准确地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七大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工人阶级的完全新式的政党。党成立后,特别是大革命失败后,革命中心转向农村,党内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占大多数。关于党的性质,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对此,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作了相关论述,他认为,“仅仅是党员的社会出身,还不能决定一切,决定的东西,是我们党的政治斗争与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
再次,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相关内容作出新的规定。党的七大在党章中首次规定了党员的4项义务和4项权利。4项义务主要包括: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每一个党员能否正确地为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基本关节”,是党员义务的第一项;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革命活动,服从党的决议,这就要求党员从政治上关心党的一切,在政治上对党负责;为人民群众服务,这是每一个党员的职责;模范遵守革命政府和组织的纪律,精通业务,在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4项权利主要包括:在党的会议和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讨论;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等内容。
七大党章恢复了五大党章关于入党年龄的规定,要求“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因为一个人一般地要到十八岁以后,才可能有自己的比较确定的政治上的判断力”。同时,对于那些政治上发育早的青年,可以接收为候补党员,年满18岁后,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七大党章对不同社会出身的人的入党手续作了严格区分,同时,还首次对脱党的情况作了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者,即认为自行脱党”。脱党人员,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报上级党委批准。
最后,七大党章对党的民主集中制提出新的内容。七大党章在五大党章首次写入民主集中制、六大党章初步阐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基础上,又将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规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七大党章规定,“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同时还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中增加了“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则来自民主集中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表明党的领导机关的权力是党员群众授予的,党的领导机关一般由党员群众选举产生。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就是说,“党的一切会议是由领导机关召集的,一切会议的进行是有领导的,一切决议和法规的制订是经过充分准备和仔细考虑的,一切选举是有审慎考虑过的候选名单的,全党是有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统一的党章和统一的纪律的,并有一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一的领导机关的”(《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9页),党内必须反对极端民主化倾向和无政府主义状态。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形成
党的七大正式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这是来之不易的。
邓小平曾指出,“历史上,遵义会议以前,我们的党没有形成过一个成熟的党中央”(《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9页)。遵义会议开始确立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周恩来为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经过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在会上得到绝大多数同志的理解和拥护。彭德怀在发言中说:“领袖是长期斗争经验总结的,是长期斗争中产生的。毛泽东的领导地位是由正确的领导取得的。”此后,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任弼时、刘少奇也先后参加中央领导工作。
在整风运动中,为了调整及精简中央领导机构,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共中央于1943年3月在延安举行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推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并决定他为中央书记处主席;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讨论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刘少奇参加中共中央军委并任军委副主席。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党的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召开,全会选举主席团,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决定全会期间由主席团处理中央日常工作。这样,就为党的七大正式选举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做了充分准备。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在党的七大的报告和发言中,都高度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充分肯定了毛泽东的领袖地位。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中国共产党已经是一个拥有了自己伟大领袖的党,“这个领袖,就是我们党和现代中国革命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毛泽东同志”(《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19页)。任弼时在开幕典礼上的讲话中说,“毛泽东三个字不仅成为中国人民的旗帜,而且成为东方各民族争取解放的旗帜”(《任弼时论党的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2024年版,第271页)。
在大会发言中,各方面选举的代表也高度公认了毛泽东的领袖地位。陈毅在发言中说,船载千斤,掌舵一人。“我们从党的历史上来看,毛主席是最会掌舵的,他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间,遇到过几次的严重关头,他都能把我们党和军队这个船挽救过来,并且引向正确方向,走的很稳”。
正是在这样高度共识的基础上,党的七大充分发扬民主,经过预选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由中央委员44人、候补中央委员33人组成新的中央委员会。会后召开的七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等13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选举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选举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事实证明,这是一个具有很高威信的、能够团结全党的坚强的领导集体。
党的七大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明确提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系列举措,制定和修改党章这一党内根本大法,选举坚强的领导集体,使中国共产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而不断发展壮大,彰显出马克思主义政党巨大的制度优势,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成熟。七大之后,全党同志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致,为推进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努力奋斗,终于在1949年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历史胜利。
(作者:李颖,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二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