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作者:曲青山    发布时间: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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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决定,今年从春节假期后至7月底,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这里,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谈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认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开展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第一,开展这次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了未来5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到2035年接续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也就是说,这15年要经历3个五年规划,即“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十四五”圆满收官,实现良好开局,“十六五”要决战决胜,“十五五”是承前启后、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其基本要求就是要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可以说,“十五五”的这五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进程。能否如期实现“十五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能否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脚踏实地地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破除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等错误政绩观,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通过真抓实干把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第二,开展这次学习教育,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的真心拥护是党执政最大的底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和错位问题比较突出,对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对党群干群关系造成消极影响。错误政绩观和政绩观偏差错位,严重破坏党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果不及时纠治,任其发展蔓延,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开展这次学习教育,就是要教育引导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和政绩观偏差错位的危害性,摒弃任何私心杂念,自觉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三,开展这次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

在全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8次党内集中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一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第9次。其中,党的二十大以来4次。第1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抓的是党的思想建设;第2次是党纪学习教育,突出抓的是党的纪律建设;第3次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突出抓的是党的作风建设;这一次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突出抓的是党的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这9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目标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开创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这次全党开展的学习教育,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主题,就是要巩固拓展党内集中教育成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着力点和发力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使我们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期又在多次重要讲话中特别加以强调并作出重要指示,为全党开展好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出版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一书。《摘编》从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的150多篇重要文献中摘录了253段论述,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权威教材。

《摘编》共分7个专题,每个专题聚焦一个主题进行集中阐述,全面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根本立场、价值取向、内在要求、实践路径、重要抓手、根本保障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邃思考。

第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为什么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就是说,政绩观问题之所以重要,是一个涉及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大本大源问题。政绩观有正确政绩观,有错误政绩观。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错误政绩观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使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落空,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最终会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四个有没有”的要求,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看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总书记在这里用了四个关键词:一是有没有偏离,二是有没有背离,三是有没有游离,四是有没有脱离。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各项决策,都应该对照一下这“四个有没有”。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践行好党的根本宗旨,完成好党的执政使命,使我们党始终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

党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性说到底是立场问题。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摘编》选编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两段重要论述,对这个问题讲得很深刻、很透彻、很精辟,可以说一针见血,点到了要害,触及人的灵魂深处,每读一次都会让人振聋发聩。这里,我们大家再来重温一遍。

第一段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9月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的。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领导干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甚至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甚至到了欲壑难填、蛇欲吞象的地步,其中的动因不就是一个‘私’字吗?有人说,现在不要讲‘大公无私’了,因为干部的合理合法利益也要承认,应该是‘大公有私’。这是一个谬论!干部合理合法的利益当然要承认,也要保障,但这同私心、私利、私欲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讲了,我们党还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吗?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吗?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第二段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的。总书记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第一步走错了就不行。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所有自己认为是当官能享受的、产生快感的事情,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罪恶,都可能是陷阱。有人说,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一旦突然凭空来了一个好处,一定要警惕。看到这些东西自己就要戒惧、退避三舍。咱们的门神要摆正,大鬼小鬼莫进来。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总书记这些话,语言很朴实,道理很深刻呀!所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同党同心同德,牢固树立和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重要讲话、多次重要指示批示中一直以来反复阐述、反复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唯有将人民置于最高位置,一切奋斗才有意义,一切政绩才有价值。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里,我想讲一讲,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号召全党学习的领导干部的榜样焦裕禄同志的事迹。

焦裕禄同志,大家都很熟悉。1966年,习近平同志才13岁,上初中一年级。当时的政治课老师在课堂上念《人民日报》刊登的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多次泣不成声。这给习近平同志留下了深刻印象,焦裕禄的事迹也使他受到深深震撼。1990年,当年采写长篇通讯的3位作者,在时隔24年后重访兰考,又写出《人民呼唤焦裕禄》一文,刊登在《人民日报》上。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读后,夜不能寐,有感而发,直抒胸臆,于是填了一首词《念奴娇·追思焦裕禄》。其中写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遂了平生意。”这首词,既深深表达了习近平同志对焦裕禄同志的崇敬之情,也充分表达了习近平同志爱民为民的深厚情怀。2014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焦裕禄纪念馆参观时动情地说:“我们这一代人都深受焦裕禄精神的影响,是在焦裕禄事迹教育下成长的。我后来无论是上山下乡、上大学、参军入伍,还是做领导工作,焦裕禄同志的形象一直在我心中。”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说:“我一直认为,焦裕禄同志为县委书记树立了榜样。”“每每踏上兰考的土地,我的心情都很激动。”在这次会议上,总书记向全党发出号召: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焦裕禄同志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典范。习近平总书记从陕北高原到东南沿海,从地方到中央,也像焦裕禄同志一样,坚守和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情怀。当年在上山下乡离开陕北梁家河时,习近平同志立下铮铮誓言:“今后如果有条件、有机会,我一定要从政,做一些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工作。”在厦门工作时,习近平同志用孙中山先生的“不要立志做大官,而要立志做大事”来勉励自己。在浙江工作时,习近平同志最常说的话是,心无百姓莫为“官”;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

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久,2012年1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出京后的第二次考察是在寒冬腊月来到了河北阜平,阜平是全国重点贫困县,也是一个革命老区。总书记在考察时深刻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各级干部也不能眼睛总是向上。任何事情都要向上看看,向下看看。要经常问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是不是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而工作?古时候讲,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现在就是要服务人民。多想想我们干的事情是不是党和人民需要我们干的?”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这样坦露心迹:“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共产党当家就是要为老百姓办事。这些话语,朴实深刻,既发人深省,又引人深思。

2025年12月28日,护理人员在江苏省海安高新区隆政街道德兴村亲上亲养老小院照顾老人用餐。新华社发(顾彬斌 摄)

第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

政绩观与发展观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政绩观,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政治任务;不仅是发展方式的变革,更是政绩观的变革。不发展不是政绩,乱发展、低质量发展更不是政绩。只有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内在要求,政绩观才能与时俱进,符合时代潮流;只有树立了正确政绩观,高质量发展才能落地生根,结出硕果。总书记强调:“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

事实上,习近平同志在地方工作期间,就一直强调这个问题。2002年刚调任到浙江工作时,有人请习近平同志谈谈“施政纲领”,他笑着说:“我刚刚来,还没有发言权。到时候,我是要说的。”此后,习近平同志马不停蹄地下基层调研,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一路思考。2003年7月10日,在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在总结浙江经济社会多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系统阐释了浙江发展的“八个优势”,提出了指向未来的“八项举措”,这就是“八八战略”。2004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浙江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强调树政绩的根本途径是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地工作。

党的十八大后,针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我们要的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在谋划“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首先要把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发展理念搞清楚,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跟着也就好定了。在深刻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化了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和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九大宣告“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既提出明确要求,也提出科学方法。比如,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决不能搞“碳冲锋”“运动式减碳”,强调“注重新旧动能转换的过渡和衔接,以新化旧、循序渐进,不要一哄而上,‘金娃娃’还没抱上就先把吃饭的家伙扔了”,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业绩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以实干出政绩。

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这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就是要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彰显了共产党人的宽广胸怀、无私品格、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坚持功成必定有我,就是干字当头、事不避难、义不逃责,通过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和积极作为。

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其中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局部和全局的关系。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讲述了山西省右玉县治沙造林的故事。总书记指出,“一张蓝图、一个目标,县委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干”,把“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这是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辩证关系的生动事例。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到重庆出席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会上开门见山地说:“今天可能要让你们失望了,这次讨论的不是发展问题,而是保护的问题。”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是正确处理显绩和潜绩的辩证关系的重要要求。正是坚持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和推进了一系列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根本大计的重大发展战略。

关于全局和局部的关系。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一定要心中有数,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2024年,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对当地努力“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高地”的做法予以肯定,指出“这就是你们最大的贡献”,并叮嘱“要着眼全国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些都是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辩证关系的重要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除了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外,怎样创造政绩?关键还要靠实干,这是最质朴的方法论,是成就事业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同志在地方工作期间,一贯崇尚实干,身体力行带头实干。他曾经说:“我是崇尚行动的。实践高于认识的地方正在于它是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总书记多次阐释“说”与“做”、“知”与“行”的辩证关系。新时代历次党内集中教育,“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要求都贯穿始终,最终都落脚在实干实绩实效上。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当好党性党风标杆,在笃信、务实、担当、自律上为全党带好头、作示范。”“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还要求提高抓落实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2015年4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中,用了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话来强调抓落实的重要性。总书记说,千忙万忙,不抓落实也是瞎忙;千招万招,不抓落实也是没招;千条万条,不抓落实也是白条。2015年11月,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想不想抓落实、敢不敢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检验我们的行动、考验我们的能力。”2017年12月,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落实。”2023年12月,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第一个抓落实,强调了一个“全”字;第二个抓落实,强调了一个“快”字;第三个抓落实,强调了一个“实”字;第四个抓落实,强调了一个“敢”字。

第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

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指挥棒,发挥着重要导向作用。“考核”两个字很关键。“考”最终是为了“考”出导向来,“核”最终是为了“核”出实效来。紧紧抓住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这个“重要抓手”,建立起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广大干部稳心定神,秉持正确政绩观,自觉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履职、担当作为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关于考核目标,总书记提出,要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防止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关于考核内容,总书记指出,要着眼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转变,政绩考核最后要看综合指标,看总体要求的实现程度,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不要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关于考核方式方法,总书记强调,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既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要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要近距离接触干部,看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为人处世方式、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关于考核结果运用,总书记要求,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关于考核中注意的问题,总书记强调,要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

第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保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征程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管党治党责任制落实对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着根本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本领、担当作为、争创佳绩。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实落地。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一岗双责”,让每名党员、干部行使应有权利、履行应尽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以上七个方面,是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整体把握、全面贯彻。

这是2025年11月18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联丰村拍摄的村落景区(无人机照片)。2003年浙江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三、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好各项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对这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等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第一,牢牢把握好学习教育的总要求。这次学习教育的总要求是4句话16个字,这就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一总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高度凝练和集中体现,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立党为公是根本,为民造福是初心,科学决策是方法,真抓实干是作风。这一总要求植根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顺应了新时代新征程的形势任务,也体现了这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将这一总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抓其大而兼其小,坚持知行合一,确保学习教育不变形、不走样,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始终坚持好学查改一体推进。学查改一体推进,是近年来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积累和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这次学习教育,中央要求要继续用好这个重要抓手,在深学、真查、实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学查改是一体的、贯通的,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深学是基础,重在提高思想认识;真查是关键,重在找准问题症结;实改是目的,重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查改各有侧重又相互贯通,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必须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把查摆问题贯穿始终、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主动贯通、积极贯通、有意识贯通,切实防止形式主义、繁琐哲学、简单机械,切实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切实防止把三者割裂开来的偏向。

第三,完善和健全好制度机制。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保障。制度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次学习教育,对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立好制度规矩提出明确要求。建章立制的本质是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治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绩观问题,与权力任性滥用关联度很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思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按制度办事、按规律办事、按法律办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用规则的确定性取代人为的随意性、用程序的正当性保障结果的正确性、用责任的法定性倒逼行为的规范性,切实避免任性用权、违规决策、朝令夕改等问题的发生,不断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机制;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有力有序开展。只要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就一定能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会长,本文将在2026年4月15日出版《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2026年第2期)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