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对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中的概念术语所作的编辑

作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五研究部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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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册初稿写于1864—1865年,是马克思生前遗留下来的《资本论》第三卷的唯一全卷手稿,恩格斯把它称为第三卷的“主要的手稿”,并编号为“第I稿”。恩格斯以这部手稿为基础,结合其他片断稿编辑出版了《资本论》第三卷。在这一过程中,恩格斯对马克思的手稿作了多方面的编辑工作,本文主要探讨其中的一个方面:恩格斯对手稿中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的清理和统一。这一工作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况:(1)对于马克思使用的一词多义的术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用或替换成不同的术语;(2)将马克思所使用的英文术语根据其内涵译成不同的德文术语;(3)采用最新的表述对马克思在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所使用的、表达同一含义的不同术语做了规范统一。本文试举六例,总结恩格斯对这些概念术语的处理方式,并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稿出发探析恩格斯的处理依据。

一、“流动资本”和“流通资本”

在第三册主要手稿和同时期撰写的第二册第I稿中,马克思虽然在理论层面上已经对“流动资本”和“流通资本”两个范畴作了科学界定,但是并没有从术语层面上对它们作出明确区分,他将斯密使用的“circulating capital”翻译为“circulirendes Capital”,用它来同时表达这两个概念。这个词组在译作“流动资本”时,指生产资本中在价值转移方式上与固定资本相区别的那部分资本,包括投在原料、辅助材料(不变资本)和工资(可变资本)上的资本,它们的价值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上,例如:

也许还能表明的唯一区别,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circulirendem]之间的区别,而不是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的区别。第一个区别表现出来,是因为流动资本[das circulirende Capital]完全进入商品的成本价格,而固定资本中只有磨损(损耗)才进入这种成本价格,虽然整个固定资本都进入利润率据以进行计算的预付资本的价值额。

在译作“流通资本”时,这个词组指不断进行形式转化的资本在流通领域所采取的两种形态,包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与停留在生产领域的资本即生产资本相对立,例如:

但同时我们也知道,资本在它执行流通资本[circulirendes Capital]的这种职能时,同它作为生产资本的自身区别开来。

马克思还在“流动状态的资本”等含义上使用过这个词组,因第三册主要手稿不涉及其他含义,本文对此不展开讨论。

为了消除这种一词多义的现象,马克思曾尝试用“Anlagecapital”(创业资本)和“Betriebscapital”(经营资本)这对概念来代替“fixes Capital”(固定资本)和“circulirendes Capital”(流动资本),还使用过“flüssiges Kapital”(流动的资本)来表示流动资本。

在写于1868—1870年的《资本论》第二册第II稿中,马克思对“流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概念作了更为明确的阐述:

亚·斯密在这里规定为流动资本[cirkulirendes Kapital]的东西,就是流通资本[cirkulirendes Kapital],作为资本的属于流通过程……的资本形式(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处在流通领域的过程中的资本,而同它的属于生产过程的形式即生产资本的形式相对立。……亚·斯密把这一点和下述这样一些形式区别混为一谈,——这同重农学派相比是一个巨大的退步,——这些形式区别,在资本价值的流通(流通在这里作为它的所有形式的循环)中,是由于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按不同的方式把价值转移到产品上,也就是按不同的方式参加价值形成过程而产生的。我们以后将会看到,把生产资本和流通资本[cirkulirendem Kapital](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flüssigem Kapital]根本混同起来,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

恩格斯编辑的《资本论》第二卷第二篇就是以马克思的上述阐释为基础的。为了消除歧义,使理论阐述更加清晰,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二卷的编辑稿中创造性地使用了“Cirkulationskapital”一词来表示“流通资本”。这样做也使马克思对斯密混淆流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批判更清楚、易懂。

恩格斯在第三卷的刊印稿中延续了第二卷的这一做法,一般将马克思手稿中表示流通资本的“circulirendes Capital”改为“Cirkulationskapital”,有时也解释性地改为“im Cirkulationsproceβ befindliches Kapital”(处在流通过程中的资本)。比如,在上文提到的“资本在它执行流通资本的这种职能时,同它作为生产资本的自身区别开来”一句中,恩格斯就把马克思表示“流通资本”的“circulirendes Capital”改为“Cirkulationskapital”。在另一处,恩格斯则作了解释性改写:

只要流通资本[circulirenden Capitals]的这种职能作为一种特殊资本的特殊职能独立起来,作为一种由分工赋予特殊一类资本家的职能固定下来,商品资本就成为商品经营资本(商业资本)。

只要处在流通过程中的资本[im Cirkulationsproceβ befindlichen Kapitals]的这种职能作为一种特殊资本的特殊职能独立起来,作为一种由分工赋予特殊一类资本家的职能固定下来,商品资本就成为商品经营资本或商业资本。

总之,马克思自己曾经尝试过解决“circulirendes Capital”一词多义的问题,恩格斯在尊重马克思原意的基础上,创造了“Cirkulationskapital”这个词来专门表示“流通资本”即与生产资本相对立的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而把“circulirendes Capital”留给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从而解决了因“circulirendes Capital”同时表示流动资本和流通资本两种含义而出现的概念模糊问题,使马克思批判斯密混淆固定资本和流通资本以及生产资本和流通资本这两组概念的论述更加清晰、有力。

二、“生产资本”和“产业资本”

在《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中,马克思在两种含义上使用“produktives Capital”(生产资本)这个概念:一种含义是指在资本形态变化的特定阶段即生产阶段执行职能的资本,也就是与流通资本——处在流通过程中的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相对立的生产资本;另一种含义是指作为独立的资本种类的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借贷资本等相对立。马克思在主要手稿中偶尔也用“industrielles Kapital”(产业资本)来表示产业资本,但用得较少。

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为了使概念表达更为清晰,将主要手稿中所有表达产业资本含义的“produktives Capital”都改为“industrielles Kapital”。比如,马克思在手稿第244页上写道:

这种商品经营资本同作为生产资本[productiven Capitals]的一个单纯存在形式的商品资本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作为生产资本的一个单纯存在形式的商品资本”这样的表述很难理解,其实这里的“生产资本”并非指资本的职能形式,而是指“产业资本”这种资本种类。在恩格斯编辑的《资本论》第三卷刊印版中,此处为:

这种商品经营资本同作为产业资本[industriellen Kapitals]的一个单纯存在形式的商品资本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再举一例:

最荒唐的看法莫过于把商人资本——不管它以商品经营资本的形式或货币经营资本的形式出现——看做是生产资本[productiven Capitals]的一个特殊分支,就像采矿业、畜牧业、农业、制造业、运输业、航运业等等是生产资本的特殊投资领域,从而是由社会分工造成的生产资本的分支部门一样。

在这里,从“生产资本的一个特殊分支”“生产资本的特殊投资领域”等表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想说的还是产业资本,恩格斯也作了相应的替换:

最荒唐的看法莫过于把商人资本——不管它以商品经营资本的形式或货币经营资本的形式出现——看做是产业资本的[industriellen Kapitals]一个特殊种类,就像采矿业、农业、畜牧业、制造业、运输业等等是由社会分工造成的产业资本的分支部门,从而是产业资本的特殊投资领域一样。

其实,马克思自己也意识到,他在之前的《资本论》手稿中对生产资本、产业资本等范畴并未作出清晰的界定。1877年春,马克思重新着手《资本论》第二册的写作时,整理了写于1865—1870年的多份手稿,并写了一份《〈资本论〉第二册早期文稿中待用的段落(第I—IV稿)》,其中补充了这样一段话:

在自己的形态变化中交替地执行货币资本、生产资本[produktives Kapital]和商品资本职能的资本,是产业资本[industrielles Kapital],与这种产业资本相对的是货币资本或商品资本的职能借以表现为独立的经营部门的各种资本形式。

在之后的第二册第Ⅴ稿中,马克思作出了更为清楚的定义,恩格斯在第二册的刊印稿中也采用了第Ⅴ稿中的论述:

资本价值在它的流通阶段所采取的两种形式,是货币资本的形式和商品资本的形式;它属于生产阶段的形式,是生产资本[produktivem Kapital]的形式。在总循环过程中采取而又抛弃这些形式并在每一个形式中执行相应职能的资本,就是产业资本[industrielles Kapital]。这里所说的产业,包括任何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生产部门。

因此,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时,保留“produktives Capital”用来表示与流通资本相对立的、作为资本职能形式的“生产资本”,而将与商业资本、生息资本等相对立的、作为资本种类的“产业资本”含义上的“produktives Capital”改为“industrielles Kapital”,从而消除了术语表达上的歧义,使理论阐述更加清楚易懂。这种处理方式遵循了马克思自己后来所作的概念界定,是符合马克思的意图的。

三、“货币资本”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中大量使用了英文术语“monied capital”(有时也写作“moneyed capital”),表示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意义上的货币资本,这一术语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中被译为“货币资本”,但其含义不同于作为资本职能形式的货币资本(德文为Geldkapital,英文为money capital)。马克思强调不能混淆两种意义上的货币资本:

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将会说明,他们在这里是把“货币资本”[Geldcapital]和“生息资本”意义上的“货币资本”[moneyed capital]混为一谈了。其实,前一种意义上的资本,始终是同自己的一些特殊形式相区别即同“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相区别的“货币资本”。

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册第Ⅳ稿和第Ⅱ稿中对“monied capital”和“money capital”进一步作了明确区分:

英语能够区分作为资本本身的一般形式规定性的货币资本[money capital]和作为特殊资本种类的货币资本[monied capital]。

在莱勒先生看来,货币资本[Geldkapital](money capital)作为自行增殖的资本的职能形式之一,是和生息资本等等完全没有区别的。但是英国人说的“monied capital”是和“money capital”不同的说法,只有前一种说法可以用来表示生息资本等等。

可见,马克思所说的“monied capital”或“moneyed capital”就是指“生息资本”。马克思在第三册主要手稿第346页上也对这个英文词作了解释:

货币转化为货币资本(即借贷货币资本)[moneyed capital(i.e.loanable monied Capital)],是一件比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更简单得多的事情。

马克思在这里用可借贷的货币资本来解释“moneyed capital”。此外,马克思在手稿第352页上写道:

我们要把投在有息证券上并以这种形式积累的部分撇开不说,只考察其中作为“货币”资本(借贷资本)[,,monied“\loanable Capital]投入市场的部分。

我们从原始手稿的图片中可以看到,“loanable”(借贷)是写在“monied”(货币)的上方的。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这两个词是相近的,或者说,是可以相互解释的。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直接将这里的两个词替换为“verleihbares Geldkapital”(借贷货币资本)。

对比马克思的手稿和恩格斯编辑的《资本论》第三卷刊印版,我们发现,恩格斯通常会将马克思引用的英文材料翻译成德文,同样会将马克思使用的英文术语尽可能地译成德文,“monied capital”或“moneyed capital”也不例外。恩格斯只在进行术语辨析时保留该词组的英文形式,在其他场合则根据不同情况将其分别译成了不同的德文词。在强调资本的货币形式或者表示货币经营资本的场合,恩格斯一般将之译为“Geldkapital”,比如:

资本只有在货币资本[马克思手稿为moneyed Capital;恩格斯译为Geldkapital]的形式上才变成这样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自行增殖的性质具有一个固定的价格,这个价格在每一场合都表示在当时的利息率上。

而在强调货币资本可借贷的性质或者明显指代生息资本的场合,恩格斯将马克思手稿中的“moneyed capital”译为“Leihkapital”或“leihbares/verleihbares Kapital”(借贷资本),比如:

货币资本[moneyed Capital]的这种发展是现实积累的结果,因为它是再生产过程发展的结果,而构成这种货币资本家的积累源泉的利润,只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同时也是对他人储蓄所得的利息的一部分的占有〕。

借贷资本的[Leihkapitals]这种迅速发展是现实积累的结果,因为它是再生产过程发展的结果,而构成这种货币资本家的积累源泉的利润,只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同时也是对他人储蓄所得的利息的一部分的占有)。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中主要使用“Geldkapital”来表示处于货币形式的资本,即同“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相区别的“货币资本”;英文术语“monied capital”或“moneyed capital”则表示生息资本或借贷资本含义上的货币资本。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一般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将该英文术语译为德文词“Geldkapital”(货币资本)或“Leihkapital”(借贷资本)“verleihbares Geldkapital”(借贷货币资本)。可以说,这种处理方法是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

四、“企业利润”和“企业主收入”

在《资本论》第三卷刊印版中,第五篇的标题为“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而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第五章的标题为“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利润。(产业利润或商业利润)。生息资本”。可以看到,恩格斯在编辑第三卷时,把马克思的概念“企业利润”改成了“企业主收入”。

手稿中的“企业利润”原文为“Unternehmungsgewinn”。马克思在手稿第302页上对这个概念作了说明:

因此,同他必须从总利润中付给贷出者的利息相反,归他的那部分利润必然采取产业利润或商业利润的形式,或者用一个把二者包括在内的德语名词来表达,就是采取Unternehmungsgewinn[企业利润]的形态。

“Unternehmungsgewinn”这个词很可能是译自19世纪英国著作家所使用的术语“profit of enterprise”。在马克思《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第ⅩⅧ笔记本中有这样一段话:

拉姆赛把我称之为利润的东西称为总利润。他把这个总利润分为纯利润(利息)和企业利润[profit of enterprise](企业利润[Unternehmungsgewinn],产业利润)。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第VII笔记本中于1859—1863年期间在伦敦作的摘录笔记中指出,利润分为“企业利润”和“资本的纯利润”这一点早就见于匿名著作《论马尔萨斯先生近来提倡的关于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必要性的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52—53页,以及托·霍普金斯的著作《关于调节地租、利润、工资和货币价值的规律的经济学研究》(1822年伦敦版)第43—44页。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另一处也提到了“企业利润”:

西尼耳先生的《大纲》和拉姆赛的《论财富的分配》是大致同时出版的,在后一著作中已经详尽地论述了利润分为“企业利润”和“资本的纯利润或利息”(第4章)……

这里的“企业利润”原文即为“profit of enterprise”,直译成德文就是“Unternehmungsgewinn”。该词在第三册主要手稿第五章中被频繁使用,而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将所有的“Unternehmungsgewinn”都改为了“Unternehmergewinn”(企业主利润,或者说企业主收入)。这两个词都是德文词,词义区别也不大,指的都是企业主经营企业所获得的收益。恩格斯为什么要作这种改动呢?

根据德语权威语料库DWDS(Der deutsche Wortschatz von 1600 bis heute)的统计结果,19世纪末至今,带有“Unternehmergewinn”一词的条目有500余条,而“Unternehmungsgewinn”仅出现十几次。可见,前者已经以压倒性优势取代了后者。在最新的杜登词典中只收录了“Unternehmergewinn”,并未收录“Unternehmungsgewinn”。因此,可以说恩格斯是用一种更新的表达替换了一种渐旧的表达。

虽然马克思本人在《资本论》各份手稿中并未使用过“Unternehmergewinn”一词,但是在他的藏书中发现了书名中带有“Unternehmergewinn”一词的书籍,比如尤里乌斯·皮尔斯托夫《企业主收入学说》(Lehre vom Unternehmergewinn)一书的1875年柏林版等。

此外,马克思在1878年摘录了俄国经济学家伊拉里昂·伊格纳季耶维奇·考夫曼的《银行业的理论和实践》一书,摘录内容分别收在两个笔记本中,马克思将它们分别命名为《笔记本Ⅰ》和《笔记本Ⅱ》。他将摘录的段落从俄文译成德文,并作了大量的批注。在《笔记本Ⅰ》中,马克思就使用了“Unternehmergewinn”一词,并在该词下加了下划线:

经济发展的趋势是降低资本的收益,但是企业主收入却不是这样,人们试图用企业主收入的提高来补偿资本收益的下降。

恩格斯应该翻阅过马克思的这两个摘录笔记本,因为他在这两个笔记本的封面上都写了目录,并且注明:“含有真正的评注”。

综上,马克思在写于1864—1865年的第三册主要手稿中使用了“企业利润”一词表示归企业主所有的那部分利润,但是随着“企业主收入”一词在德语文献中的强势出现,马克思自己也在摘录笔记中使用了该词。可以合理推测,如果马克思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修改他的第三册主要手稿的话,很可能也会将“企业利润”改为“企业主收入”,而恩格斯应该是在掌握了马克思的藏书和摘录笔记的相关情况后作出了相应的改动。

五、“工艺”和“技术”

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中,“Technologie(technologisch)”和“Technik(technisch)”都出现了很多次。前者主要出现在前两章中,一般译作“工艺”;后者主要出现在第四章和第五章中,一般译作“技术”。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对这两个词作出明确的区分。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将绝大多数的“technologisch”改成了“technisch”。比如:

不同劳动部门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的价值,就会由于不同部门的劳动的工艺[technologischen]性质而有所不同……

不同劳动部门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的价值,就会由于不同部门的劳动的技术[technischen]性质而有所不同……

再比如:

第一个比率是建立在工艺[technologischer]基础上的,它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可以看做是已定的和不变的。

第一个比率是建立在技术[technischer]基础上的,它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可以看作是已定的。

杜登词典对“Technologie”的解释是:(1)运用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将原材料转化成成品和日用品的科学;(2)获取或加工材料所必需的过程和工作流程的总体;(3)生产技术。该词典对“Technik”的解释是:(1)将自然科学知识用于人类实践的所有方法、措施和设备;(2)以某种方式确定下来的做某事的方法、方式;(3)用于生产的技术装备、设备;(4)机器的技术性能,等等。可见,这两个词词义相近,但侧重不同,“工艺”侧重流程,而“技术”的内涵更广,侧重机器设备。

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对“工艺学”产生了浓厚兴趣。他在1851年10月13日写给恩格斯的信中说:

近来我继续上图书馆,主要是钻研工艺学及其历史和农学,以求得至少对这玩意儿有个概念。

马克思还在《伦敦笔记》第XV笔记本中对工艺学及其历史作了大量摘录,摘录了约翰·波珀的《工艺学历史》和约翰·贝克曼的《发明史文集》等。这些研究也反映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中。马克思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时,除少数例外,通常使用“工艺”和“工艺上的”两个术语,而且经常在与“技术”和“技术上的”相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两个术语。

由于19世纪下半叶技术学蓬勃发展,“工艺学”的概念逐渐式微,“技术”一词在科学中日益被接受,马克思进一步完善了他的概念体系。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中,技术和工艺之间的相互关系被表达得更明确。马克思在现代科学领域内使用“工艺学”这个术语,而更多地用“技术”一词来描述人类创造的劳动工具。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中,马克思将多处“工艺”改为“技术”。他第一次谈到“劳动的技术性质”和“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更准确地表达了劳动资料对劳动内容和劳动条件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工人把一定量的劳动——撇开他的劳动所具有的特定的内容、目的和工艺性质不说——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的交换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

工人把一定量的劳动——撇开他的劳动所具有的特定的内容、目的和技术性质不说——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

例如,劳动过程的工艺条件可以大大革新,以致过去10个工人用10件价值很小的工具只能加工比较少量的原料,现在1个工人用1台昂贵的机器就能加工100倍的原料。

例如,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可以大大革新,以致过去10个工人用10件价值很小的工具只能加工比较少量的原料,现在1个工人用1台昂贵的机器就能加工100倍的原料。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出版后,马克思1877年在为计划中的《资本论》美国版撰写的准备材料“《资本论》第一卷修改一览表”和“《资本论》第一卷美国版修改一览表”中也提示,要将某些“工艺”改为“技术”。因此,这种改动在《资本论》第一卷之后的版本中得到了延续。而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将某些地方的“工艺”改为“技术”,也是延续马克思的做法。

六、“执行职能”

在《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中,马克思使用了“funktionieren”(手稿中写作“functioniren”或“funktioniren”)一词来表达“执行职能”的含义,其主语多是资本、货币,也有资本家。“funktionieren”在与资本连用时,意为执行资本的职能或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其形容词形式“funktionierend”在与资本/资本家连用时,意思为“职能资本/资本家”或“执行职能的资本/资本家”。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将绝大多数“funktionieren”改为了“fungieren”(马克思写作“fungiren”),其形容词形式也相应地由“funktionirend”改为了“fungirend”。

“funktionieren”和“fungieren”两个词词源不同,但含义非常接近。根据杜登词典等权威德语词典的解释,“funktionieren”的词源是法语词“fonctionner”,第一个含义是“起作用,正常运转,正常工作”,常用于机器运转、组织运转等;第二个含义是按照一定的规范作出相应行为,主要用于口语交际。“fungieren”的词源是拉丁语词“fungi”,表示“执行、完成;管理;履行一定的职能,有一定的任务,为某事而存在”。这两个词的细微差别在于:“funktionieren”往往表示被动地执行自己的某种职能,而“fungieren”则常指作为动作的执行者主动去完成某个职能。但是这两个词在译法上很难区分,通常都被译作“执行职能”“发挥职能”。

通过梳理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手稿中对这两个词的使用情况,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用词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一直在探索寻找更准确的表达。

1863—1865年手稿主要包括马克思为《资本论》第一、二、三册分别写的全卷手稿,即《资本论》三册各自的第I稿。在这些手稿中,马克思全部使用的是“functioniren”,没有出现过“fungieren”这个词。1867—1868年手稿中情况也是如此。在这期间,他为《资本论》第二册和第三册撰写了十余篇手稿,包括第二册第IV稿、第三册第II稿和第III稿等在内,全部使用的是“functioniren”。

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认为,追求自己主观目的的资本家只不过是客观规律性的执行器官。他在第三册主要手稿中写道:“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在生产方式内部只是作为资本的承担者执行职能。”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编者的说法,一直到写于1868—1870年年中的第二册第II稿,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周转和流通时,“接受了资本家在再生产过程中扮演积极和个人角色的观点”,开始在个别地方使用“fungiren”这个词。1876年10月—1880年年中,马克思又陆续写作了第二册第V—VIII稿,从第V稿开始,马克思逐渐更多地用“fungiren”。而且第Ⅴ稿中有的段落采自第Ⅳ稿,在第Ⅳ稿中马克思写的是“functioniren”,到了第Ⅴ稿中就变成了“fungiren”:

处于过程中的资本价值按照时间顺序经历它的不同阶段,不管它每次都完全只在一种形式中执行职能[第IV稿中为functionirt,第V稿中为fungirt]或者只处于一个阶段,然后完全采取接下来的形式并进入下一个阶段等等,还是通过资本价值在不同领域和阶段的分配而使不同形式和过程有了同时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

从反映手稿修改情况的异文表中也可以观察马克思的修改倾向。1877年春,马克思整理之前写下的《资本论》第二册各份手稿。在《〈资本论〉第二册早期文稿中待用的段落(第I—IV稿)》中,马克思把一处主语为货币的“funktionirt”改为“wirkt”(意为“工作、活动、起作用”);后又把另一处主语为货币资本的“wirkt”改为“funktionirt”。在第V稿中,马克思把一处主语为商品要素的“wirken”改为“fungiren”。在第Ⅵ稿中,他把一处主语为货币的“funktionirt”改为“fungirt”。

尽管马克思在上述后期手稿(1876—1882)中使用的“functioniren”要远远多于“fungiren”,但如果与此前的手稿相比,“fungiren”的出现频率增加了。不过,应当指出:第一,马克思并非只在“fungiren”和“funktioniren”两个词之间取舍,事实上他还在类似的语境下用过“wirken”等词;第二,“fungiren”与“funktioniren”一样,主语多是物,即资本、货币等,主语是人的情况较少,且“fungiren”也并非专门用于资本家。比如第二册第VIII稿第7页上有一个表达“verschiedne in der Reproduction fungirende Klassen”,即“在再生产中执行职能的不同阶级”。在这里马克思用“fungiren”这个词来描述包括雇佣工人、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在内的社会各阶级的活动。

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第二卷时遵循着一个重要的编辑原则,即“总是把最后的文稿作为根据”。与此同时,他还关注概念、术语和表达的统一。因此,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二卷中使用的都是“fungiren”一词。他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也沿用了这种做法。从他写的编辑手稿《第一篇初稿》中就能看出,他从一开始就十分注意统一术语,将几处马克思手稿中的“funktioniren”都改为了“fungiren”。

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册主要手稿还只是一份“带有草稿性质”的初稿,在理论阐述和范畴规定方面还不完善。后来,马克思又为第二册和第三册撰写了大量手稿,他在这些手稿中形成了一些新的认识,在阐发理论的同时,也在为实现概念和术语的精准化而不断探索。但是马克思最终没能完成《资本论》的写作。恩格斯对《资本论》第三卷的编辑工作持续了近十年的时间,他始终秉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在掌握马克思留下的大量文稿和笔记的前提下,对第三卷相关手稿进行梳理、编排、加工、润色,使之成为系统、完整而又符合作者原意的著作。可以说,恩格斯“按照马克思的精神”编辑出版了这部具有重大理论价值的著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本杂志纸质版)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五研究部课题组:张凤凤、张贤佳、尚月明、姜颖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