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把民主集中制明确写入党章

捍卫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管筱璞 李云舒    发布时间: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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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既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又团结同志、汲取教训,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宝贵经验,开启了党独立自主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新阶段。图为遵义会议会址小楼。 资料图片

一个政党,会面临以什么样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来建党管党的问题。

一个执政党,也会面临以什么样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来治国理政的问题。

从建党之初的筚路蓝缕,到领航中国的砥柱中流;从“四万万人齐下泪”的悲怆,到“天翻地覆慨而慷”的豪迈……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将一个个“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如何把全党组织起来,凝聚坚不可摧的强大力量?

回望来路,答案清晰而深刻: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正确集中。理解民主集中制在中国共产党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也就理解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以星火之微汇聚成炬,照亮一个古老民族的复兴之路。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强调集中领导和权威的重要性,“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

“乐队指挥的高超技艺,就表现在他能巧妙精致地指挥乐队,吹拉弹唱,丝竹和谐,或是轻柔委婉,或是激越雄壮,齐奏一曲悦耳动听的交响乐。”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有过类似的比喻。他还指出,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就应该成为这样的指挥,善于把“多种声音”协调为“一首乐曲”,从而使领导集体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人民利益。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指导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强调要把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作为同盟活动的基本准则。列宁将民主集中制正式写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组织章程,并要求“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理论的炽热火种,一经传入东方,便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燃起熊熊烈火,照亮民族前行的漫漫征程。

1920年,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的第一份理论刊物《共产党》月刊创刊号系统介绍了列宁“采用中央集权制”的主张,鲜明指出共产党“乃是高唱中央权力的”。这些译介如空谷足音,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打开了认识先进理论的重要窗口。

作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党的二大通过了加入第三国际的决议案,党章在“组织”“会议”“纪律”章节中对上下级组织关系、会议召集以及各项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明确“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

从实践探索到制度定型,民主集中制在革命斗争的淬炼中愈发鲜明。事实证明,这种接受并非简单的照搬照抄,而是结合中国实际的创造性运用。

1927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首次将“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标志着这一原则从组织实践上升为全党根本制度。此后,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都明确写入民主集中制,并对其作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1928年,党的六大首次系统提出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下级党部与高级党部由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及全国大会选举之”;“各级党部对选举自己的党员,应作定期的报告”;“下级党部一定要承认上级党部的决议,严守党纪”,迅速且切实地执行党的指导机关之决议。决议同时强调,“党员对党内某个问题,只有在相当机关对此问题的决议未通过以前可以举行争论”,一旦形成决议,即便部分党员或地方组织不同意,亦应无条件执行。这一要求,既保证了党内民主的充分表达,又确保了全党意志的统一贯彻,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

在七大党章和八大党章中,党不仅重申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而且对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对如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七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的、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总纲还强调“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织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并将“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列为这一制度的基本条件。

八大党章将七大党章中的“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调整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从“领导”到“指导”,一词之变,内涵深远。这既彰显了集体领导的制度理性,又避免了过度集中可能带来的僵化,使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更为科学准确。这一提法历经岁月检验,一直延续至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董德兵指出,民主集中制的确立过程就是党的纪律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纪律正是维系民主与集中辩证统一的关键纽带。

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

这是一条被历史反复验证的真理: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矛盾和问题就会滋生蔓延,党的风气就会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

大革命时期,面对国民党右派的叛变,陈独秀听不进正确意见,一味退让,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遭受失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在党内大搞“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排除异己,使革命力量遭到重大损失;长征途中,张国焘恃仗兵强马壮,对抗中央,分裂党和红军……这些惨痛教训,根源都在于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组织纪律被践踏,家长制、个人专断取代了集体领导。

历史的每一次低谷,都成为制度觉醒的契机。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在极端危急的关头召开。会议原定由博古就第五次反“围剿”情况作主报告,但张闻天以“反报告”系统批评“左”倾军事路线错误。毛泽东作长篇发言,切中要害地指出博古、李德以单纯防御代替决战防御、以阵地战堡垒战代替运动战等战略失误。王稼祥明确提出应由毛泽东指挥红军。朱德慨然发声:“如果继续这样错误的领导,我们就不能再跟着走下去!”会议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最终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错误领导,开始确立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

遵义会议的伟大,不仅在于选对了领路人,更在于它以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实践,纠正了破坏民主集中制的错误实践,以严明的组织纪律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会议既弄清思想、分清是非,又团结同志、汲取教训,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最危急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

回顾往昔,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始终是党在重大历史关头实现自我纠错、团结奋进的制胜法宝。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此前,为期36天的中央工作会议突破原定议题,与会同志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展开坦诚批评。邓小平所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重要讲话,实际上成为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全会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恢复和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恢复了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发展完善民主集中制。

从遵义会议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两次伟大转折,跨越四十余年,却指向同一个历史结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生命线。它曾在生死关头挽救革命,也在历史转折中开启新局。正是依靠这一制度及其内在的纪律刚性,中国共产党才能在一次次危机中浴火重生,在一次次探索中正本清源,始终保持着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始终不渝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一路走来并不断创造新的历史性成就的制度保证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历史充分证明,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领袖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

大海航行看灯塔,万山磅礴看主峰。征程越是壮阔、目标越是远大、风险越是增多,就越需要核心的掌舵定向、真理的指引领航。“两个确立”作为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政治成果,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内在要求。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维护党的团结、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准则,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陈坚表示,一方面,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含了党内监督的内容;另一方面,作为党内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体,这也是有效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要求,团结一心、步调一致,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注重建章立制,聚力立柱架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制定和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为党的组织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力有效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抓牢“关键少数”,强化纪律约束。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等,制定出台首个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专门文件,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挺纪在前,严肃追责问责。清除“两面人”,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明确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擦亮巡视利剑,确保震慑常在。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提供有力抓手。

……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以充分的民主激发亿万人民的智慧与创造,以严明的集中凝聚“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的强大合力,以铁的纪律确保民主与集中始终运行在正确轨道上。百余年征程深刻昭示:三者相济,方能于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新征程上,坚持好、运用好民主集中制这一制胜法宝,以严明纪律守护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中国号”巨轮必将于时代浪潮中,破浪前行,行稳致远,驶向更加辽阔的未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