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创新与贡献

作者:陈理    发布时间: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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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建党和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法宝、重要历史经验和独特政治优势。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江泽民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鲜明提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命题,科学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怎样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为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6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江泽民同志诞辰100周年大会上系统概括了江泽民同志的崇高风范,强调我们要学习江泽民同志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创新和贡献,是江泽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实践发展需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断推进统一战线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重要体现。

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理论渊源、历史依据和现实依据

1990年6月,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全面系统论述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问题,强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明确统一战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战略位置。这对于拓展统一战线的团结范围,更好发挥统一战线服务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祖国统一的独特优势,意义重大。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不是突如其来的,而是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深刻的历史和现实依据。

从理论渊源看,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科学运用和创新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通过分析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带来的影响,深刻揭示了人类的活动、矛盾、发展不再是单一民族内部的事务,而是具有了世界性,由此决定了社会矛盾、革命运动超越了民族边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并由此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提出无产阶级在革命中同其他进步政治力量结成政治联盟这一重大问题,强调“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恩格斯还特别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在同其他阶级和政党联合行动时必须坚持无产阶级的独立性,强调“工人的政党不应当成为某一个资产阶级政党的尾巴,而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政党,它有自己的目的和自己的政治”。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这些重要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丰厚思想理论滋养。

从历史依据看,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的宝贵经验的发扬光大。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始终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革命、建设、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江泽民在多个重要场合深刻总结我们党坚持运用统一战线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他深刻指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把绝大多数人团结在共产党周围,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强大力量源泉,是我们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统一战线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所确立的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策略,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中国化的集中体现,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运用和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从现实依据看,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是应对这一时期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完成艰巨繁重的国内建设任务的迫切需要。从国际形势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世界社会主义发生严重挫折。一时间,“历史终结论”“社会主义失败论”等论调甚嚣尘上,西方敌对势力把矛头集中指向社会主义中国,对我国在政治上极力施压,在经济上搞所谓“制裁”,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利用所谓“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大做文章,妄图动摇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发展根基,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压力。用江泽民后来总结的话说,那时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斗争十分激烈”。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有了新的发展,资本、技术、人才、产业等生产要素跨国界快速流动,各国经济贸易、文化交流、人员往来日益密切。这对如何通过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广泛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爱国力量,争取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助力国内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国内发展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艰巨繁重的任务,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大业,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都凝聚起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一时期改革的深入以及“一国两制”、祖国统一实践的发展,也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我国多种经济成分、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共同存在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升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等大量涌现、持续增多,出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随的新的经济组织和利益群体。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在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这些新的实践和形势,都推动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提出。

二、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创新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洞悉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新特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从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明确统一战线工作的战略定位、根本旗帜、本质要求、根本保证、根本任务,把我们党对统一战线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一是,明确把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为这一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主题和战略方针。江泽民指出:“所谓统一战线,其实质就是要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的团结。”这一重要论断,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中国化的理论,大大拓宽了统一战线覆盖的范围。这一时期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与实践,都是围绕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主题和战略方针展开的。

二是,明确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把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江泽民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国的统一战线就是一大特色”。“统一战线是个事关全局的战略问题。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之一或基本经验之一。”他明确强调:“在新世纪,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觉地支持和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这些重要论述从战略的层面和高度指明了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学回答了统一战线为什么必须长期存在以及统一战线要在哪些领域发挥作用的重大问题,为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三是,明确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江泽民从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对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述,明确统一战线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定位。江泽民指出:“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这一科学定位,是适应新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发展变化的结果。具体来说,这一时期统一战线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统一战线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既是对统一战线提出的明确要求,更为统一战线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四是,明确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实行广泛的团结。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相辅相成、辩证统一,体现了政治性与广泛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江泽民指出:“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爱国与否是最大的政治分野。”“在爱国的旗帜下,团结得愈广泛,愈有利于我们事业的胜利发展。”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内在关系,突破了过去以意识形态划线的局限,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以爱国作为最大包容尺度,最大限度扩大团结面,统一战线的范围由过去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进一步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从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为主,进一步拓展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更广泛的群体和领域,构建起大团结、大联合、全覆盖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特征。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作为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是包括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广泛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协商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江泽民立足这一时期形势任务的发展,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人民政协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是,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定型化。制度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充分发挥作用,需要制度提供根本保障。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开宗明义首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规定,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从独特优势上升和明确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作了定性和定型。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正式写入宪法,进一步从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1994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十六字方针由此进一步制度化,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方针和政治基础。江泽民还开创性地提出参政党的概念,明确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身份。他强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这些重要界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突破了西方执政党、在野党、反对党对立博弈的旧有模式,科学界定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政党理论,筑牢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根基。

二是,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江泽民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这“三个是”的定位,把人民政协同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联系起来,首次明确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与组织形式,将人民政协从过去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进一步提升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明确把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平台。这对于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地位,为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提供了基本依据,为人民政协制度持续完善、发展协商民主奠定了重要基础。1994年3月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将上述重要内容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这些重要规定,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是,明确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的两大主题。江泽民指出:“人民政协五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这是对人民政协主题的首次概括,深刻揭示了人民政协的本质,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是什么、要干什么的重大问题,明确了人民政协工作的主线,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和工作重点。

四是,创造性提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形式。江泽民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与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些重要论述,突破了西方单一的选举民主范式,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夯实了我国人大和政协两大制度的理论基础,构建起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辅相成、优势互补的基本格局。实践证明,两种民主有机结合,能够更好地广集民意、科学决策、化解分歧,更好彰显中国特色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为丰富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四、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识与实践的新发展

新的社会阶层逐步出现、队伍持续发展壮大并成为统一战线新的工作对象,是这一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体现了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开拓创新。

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壮大而大量涌现并迅速发展起来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突破单一公有制、单一按需分配模式,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运用,对消除过去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过于单一的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江泽民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改革目标后,我国所有制结构深刻调整,非公有制经济从过去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这种情况,江泽民明确指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我国新的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蓬勃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江泽民围绕如何看待新的社会群体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对非公有制经济怎么看、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怎么看的重大问题。

一是,明确新的社会阶层的性质和定位。2000年12月,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充分肯定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力量,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200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首次提出“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并将其范围从此前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拓宽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六大类,同时肯定“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应该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归属问题,明确了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属性,从根本上消除了对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的政治偏见和身份歧视,为这一时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实现了统一战线团结范围、覆盖对象、群众基础的重要拓展,进一步壮大了党的阶级基础,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为更好凝聚全社会合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二是,明确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策。一方面,充分肯定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的贡献,明确指出,“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又明确提出对非公有制人士进行帮助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江泽民指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也存在缺点、弱点和某些不法行为。我们应本着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树立在党的领导下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做到爱国、敬业、守法。”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加强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新发展

江泽民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主要历史经验时,江泽民把“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作为其中重要一条。体现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江泽民全面系统论述了为什么要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怎样坚持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的重大问题,深刻揭示了这一时期统一战线事业开创新局面的根本原因。

一是,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于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江泽民强调:“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回顾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可以清楚看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政党中和全国的领导地位,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巩固起来的,也是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实践中的自觉选择。江泽民指出:“党的历史经验有力地证明,统一战线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之下,才有正确的方向、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前途。”他强调:“在社会主义时期,坚持党的领导,仍然是统一战线的核心问题,也是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人士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不论过去、现在或将来,都必须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

二是,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安排。在前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规定中,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核心的统领地位的,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我国政党制度的根本政治属性。

三是,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江泽民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长期历史形成的,适合我国国情。”一些人企图在中国搞西方的多党制、两党制,这不符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违背民主党派的章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与利益,是绝对行不通的。

四是,明确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共同奋斗目标。江泽民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全民族一切爱国的进步的力量团结和调动起来,去实现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取得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这是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历史发展进步的一条基本结论。

与此同时,江泽民还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着眼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深入论述了如何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重大问题。这种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做法,是通过正确处理一系列重要关系得以实现的,是这一时期江泽民科学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的重要体现。

具体来说,一是要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强调坚持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要靠我们党正确的路线和政策,靠自己的政治坚定性,靠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主要聚焦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与重大方针政策制定。二是要正确处理同党外人士的关系,强调“充分尊重党外人士的意见和权益”。三是要正确处理政策与方法的关系,强调“要善于把正确的政策与良好的工作方法结合起来,使党外人士在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很好地发挥作用”。四是要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制度的关系,强调“继续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体制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以利于更好地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以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既要通过民主协商,充分吸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广纳群言、广求善策,以便促进党和国家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也要通过民主协商,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共识,把坚持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他们的自身行动,从而团结和带领他们共同致力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五是要正确处理求同与存异的关系,强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对民主党派同我们之间的某些差别,要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同时,对那些事关政治方向、根本原则的错误观点必须进行批评,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引导。六是要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与全党都来抓统一战线工作的关系,强调“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彻到党的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全党一致努力,才能做好”。他明确提出:“总的要求是,统战方针政策要统一归口;具体工作各司其职,互通情况,互相支持;重大统战活动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作为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大事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这些重要思想,为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相互协作的统一战线工作机制,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江泽民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既布置“过河”的任务,又提供“船”或“桥”的办法,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这一时期江泽民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创新发展还包括民族团结工作、宗教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台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等许多方面。比如,强调从全局的战略高度看待加强民族团结问题,鲜明提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等重要观点,强调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特别是领导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重大决策,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比如,强调深刻把握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群众性、特殊复杂性,强调“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尤其是鲜明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命题。这些创新性贡献,对于破除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对立起来的认识误区,引导我国宗教健康发展,推动宗教教义教规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要求相协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前“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基本政策的基础上,江泽民提出了“三句话”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01年,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三句话”又进一步增加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使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发展为“四句话”。这“四句话”后被写入党的十六大报告,成为我国宗教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把我们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开创了我国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再比如,强调将港澳台及海外侨胞纳入统战工作的重要范围,进一步强化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这是立足这一时期如何确保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工作平稳过渡和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如何严格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确保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需要,也是适应这一时期海峡两岸同胞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反对分裂,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而作出的重大调整。江泽民立足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以爱国和拥护一个中国为最大包容尺度,最大限度扩大团结面,构建起“大陆+港澳台+海外侨胞”的大统战格局。他强调:“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拥护祖国统一,不论什么阶层、什么党派、什么团体、什么人,我们都要同他们加强联系,广泛团结,努力形成全体中华儿女共同致力于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的政治局面。”

总之,江泽民立足世纪之交的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这一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等对统一战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时代发展大势与统一战线工作内在规律,聚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主题,全面深入论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统一战线的战略定位、性质对象、根本任务、工作方针、制度保障、格局构建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系统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怎样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实现了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有效解决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创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陈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术和编审委员会原主任(副部长级)、编审

来源:即将出版的《党的文献》202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