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形势估量的变化和加快农业合作化的指导方针【2】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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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7月31日,毛泽东在会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对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指导合作化运动的基本方针,包括自愿互利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有准备分步骤发展的方针,以增产为标准的方针等,作了正确的总结和系统的阐述,并提出在我国的条件下必须先有农业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的重要观点。

报告集中论述了加快农业合作化的紧迫性,强调国家工业化对商品粮和工业原料年年增长的需要,同农业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存在着尖锐矛盾,如果不基本解决农业合作化问题,就不能解决这个矛盾,就会使工业化遇到绝大的困难,就不可能完成工业化。为此,报告着重批评了农业合作化中的“右倾保守思想”,批评某些同志像“小脚女人”走路,有数不清的清规和戒律;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对浙江采取“坚决收缩”的方针,是“犯了右的错误”。报告强调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即将到来,“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

根据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增加我国农业产量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等等,但是大规模的开荒、大量增加灌溉面积,在当时还不可能。就初期工业化建设的需要与可能来说,增加农业产量的主要办法,就是实现农业生产的合作化。只要把分散的小农经营组成几十户或者更多户的联合经营,由组织起来的农民用集体的力量来搞水利、积肥、改良工具和种子、改进耕作技术等等,就能使个体农民难于单独进行的多种增产措施得以实现。正如陈云所说,在我国农业现有的条件下,“这是一种投资最少、收效最大、收效最快的农业增产办法”。在发展工业的同时用农业合作化的方法来增加农业的产量,这在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的认识上是一致的。

从当时的经济形势来看,1954年夏秋我国有几大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农业受灾严重,总产值仅比上年增长3.4%,远未完成当年的计划指标。我国工业产品中用农产品作原料的,占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农业受灾直接影响到工业经济的增长。由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不足,国家不得不靠统购统销政策来调节农产品供求紧张的关系。1955年工业总产值仅比上年增长5.6%,是“一五”期间工业增长速度最低的一年。这突出反映了农业滞后对工业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因此,毛泽东把解决农业落后于工业这个突出矛盾,放到很高的战略地位来看待,认为无论是为满足工业化对商品粮和工业原料的需求,扩展工业化所需的国内销售市场,还是通过商品交换主要从农业方面积累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的资金,都必须尽快地实现农业合作化。这是他下决心加快农业合作化速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一定意义上说,适时地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是当时迅速推进国家工业化的内在要求。但用在党内批判“右倾思想”的方法来加速农业合作化,则不能不出现指导方针上的偏差。1955年7月,

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把农业合作化步骤上的不同意见当作“右的错误”来批判,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党内的急躁冒进情绪。会议结束后,各地相继举行省委扩大会议或地、市委书记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的报告,批判“小脚女人走路”,批判“右倾保守”思想,重新修改本地区合作社发展规划,多数省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表示,要提前实现或大大超额完成发展合作社的计划。为了实现高指标,各省、市、自治区紧急行动起来,迅速从各方面抽调大批干部分别下到农村,充实办社的领导力量,检查敦促合作社的大发展。在“全党办社”、批判“右倾思想”的形势下,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据统计,从6月到10月,全国新建合作社64万个,使合作社总数接近130万个,仅四个月就基本实现了“翻一番”。

8月下旬,中共中央将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的修正本印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并逐级印发给各级党组织,直至每一个农村党支部。10月17日,经修改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这对在全国迅速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起了直接推动作用。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