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計劃的制定及其方針任務【2】
“一五”計劃在編制和實施過程中,由於堅持了實事求是的原則,謹慎從事,反復論証,較好地解決了我國經濟建設中的幾個重大關系問題。
一是關於優先發展重工業和相應地發展農業、輕工業等的問題。“一五”計劃將國家全部基本建設投資的58.2%用於工業基本建設,其中88.8%用於制造生產資料的重工業建設。輕、重工業的投資比例為1︰7.3。我國重工業相對輕工業來說基礎過於薄弱,盡管輕工業的利潤高、投資回收快,但是它的發展卻受到原料和能源不足的制約,如果把公私企業和手工業加在一起,其生產能力是過剩的。所以加大對重工業投資比例的安排是合理的。當然,優先發展重工業並不是孤立地發展重工業。“一五”計劃十分注意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實現各部門之間的綜合平衡。在基本建設投資總額中,對農林水利、交通運輸郵電、銀行貿易、文化教育等部門都安排了適當比例的投資,同時十分注意市場的穩定,強調財政、信貸、外匯、物資的“四大平衡”,使國民經濟能夠有計劃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二是關於經濟發展的布局問題。中國工業約有70%在沿海,隻有30%在內地。這種歷史上形成的不合理的狀況,造成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地區之間的貧富差別過大,不利於對全國資源的全面開發和有效利用,不利於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和實現共同富裕,也不利於國防戰備。為了逐步改變這種狀況,“一五”期間國家在內地安排的基本建設佔全國投資額的一半左右。在限額以上的工業建設單位中,有53%分布在內地。其中武漢、太原、西安、包頭、蘭州先后建立了一批重工業項目,這對改變原有的不合理的工業布局有重要作用。同時,中央要求充分利用東北及上海老工業基地,並繼續培養和充分利用這些工業基地與技術條件,為建設新廠礦、新基地創造條件。“一五”計劃確定的694個限額以上的工業基本建設項目中,有222個放在了東北和沿海城市,合理地利用了這裡的工業基礎。
三是關於經濟建設的規模、速度和效益的問題。計劃規定的經濟建設規模的大小、速度的高低,必須從中國實際出發,與國力相適應,量力而行。但在試編“一五”計劃時,由於希望能盡快地改變中國經濟的落后面貌,由於經驗不足,曾將經濟增長的指標定得偏高,后來經過反復測算,作了必要的調整。比如,原來安排工業生產平均每年遞增20.4%,后來確定為平均每年遞增14.7%。原來安排農業生產平均每年遞增7%,后來確定為平均每年遞增4.3%。這些指標,既積極,又比較穩妥,是經過努力可以完成的。同時,黨和國家還制定了不少措施和辦法,主要靠現有企業提高勞動生產率、農民增加產出來提高建設的經濟效益。
四是關於自力更生和爭取外援的問題。中國實現工業化,需要爭取外國援助。在美國等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對我國實行經濟封鎖的情況下,我國爭取蘇聯幫助“一五”計劃興建的156個重點項目,對中國工業化的起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黨提出了國家建設以國內力量為主的指導方針,生產建設上要自力更生,政治上要獨立自主。一方面主要依靠內部積累來解決最緊迫的資金問題。在實施“一五”計劃的五年裡,國家財政收入中有69.4%來自國營經濟上繳的利潤,全國各族人民還踴躍認購國家建設公債。來自國外的貸款僅佔總收入的2.7%。另一方面,明確在建工業項目中凡能自己解決的就不依賴外援。由此,較好地處理了經濟建設中的內外關系問題。
五是關於生產和生活、積累和消費的關系問題。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滿足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為了人民的長遠利益,國家和集體必須保持適當的積累。在“一五”期間,黨和國家注意把發展生產同改善人民生活恰當地結合起來,計劃在五年內,就業人數增加422萬人,工人的平均工資增長33%,農村的購買力提高一倍。在“一五”時期,國家建設規模是相當大的,但是積累率在整個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並不過高,五年平均積累率為24.2%,隻比1952年提高了2.8%。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全國工人和農民的消費水平都得到較大的提高。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關系比較協調,激發了廣大人民 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有力地保証了工業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總的來看,我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制定,既借鑒了蘇聯的建設經驗,又結合了中國的實際情況。雖然制定的過程長了一些,但經過多方面的反復論証,總體上是一個比較好的中期發展計劃,在我國工業化建設的起步階段發揮了重要作用。
稿件來源: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冊),中央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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