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改造的歷史經驗和遺留問題【2】

作者:    發布時間: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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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中國共產黨依據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所創造的政治條件,實行“由發展新民主主義經濟過渡到社會主義”的發展戰略,並採取逐步改造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具體政策,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十分落后的國家裡,在如此復雜、困難和深刻的社會變革中,做到了國民經濟的穩定增長和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從而比較順利地實現了社會主義的目標。這個基本事實,說明了黨對社會主義改造的領導是成功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是我國歷史上最偉大最深刻的社會變革,是今后中國的一切進步和發展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逐步走向國家強盛、人民共同富裕的整個發展歷程,充分証明了這一歷史結論。

在充分肯定我國社會主義改造的偉大勝利的基礎上,還需要深入地總結歷史經驗。我國是在20世紀50年代的國際環境和社會歷史條件下,實現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轉變的。基於那時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義的認識,尤其是各社會主義國家都普遍接受的蘇聯社會主義模式的影響,我國社會主義改造后期也出現不少缺點和偏差。主要是在1955年夏季以后,農業合作化及對手工業和個體商業的改造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也過於簡單劃一,以致在長期間遺留了一些問題。另外,1956年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對一部分原工商業者的使用和處理也不很適當。

在我國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互助組和初級社的合作形式,比較適合於土改后農村生產的實際和農民群眾的覺悟程度,而且主要是我國農民在自己的實踐中創造出來的,具有中國的特色。1955年10月黨的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明確指出:“我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在現階段一般地是以土地入股統一經營為特點的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合作社”。可是,1956年3月全國農村基本上實現初級農業合作化之后,各地農村的高級社迅速地發展和擴大,僅幾個月時間就實現了高級農業合作化,轉變得過於倉促。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全部實行大社一級所有,完全實行集中生產、統一經營和統一經濟核算,實際上不適合我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農業資源、氣象水文條件等千差萬別的情況,也不適合農業內部結構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副業等多種經營方式的特點。實踐表明,如果農業合作化能夠穩步前進,堅持從各地不同條件出發,充分尊重自願互利原則,不搞全國“一刀切”,將更有利於農業生產力的發展。

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存在類似問題。如認為手工業生產應盡快實現半機械化、機械化,手工業合作組織應逐步改變為全民所有制等。當手工業的生產經營方式正在進行調整、求得穩定的時候,集體所有制的手工業很快向全民所有制的地方國營工業轉變,致使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的傳統手工業日漸萎縮,給經濟生活帶來不便。相當一部分手工業轉為國營工業后,其原料供應、生產安排和產品銷售都納入國家計劃,給國家增加了包袱。

關於建立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黨當時提出,唯一正確的道路就是“由目前復雜的經濟結構的社會過渡到單一的社會主義經濟結構的社會”﹔“就是使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制成為我國國家和社會的唯一的經濟基礎”。

應該肯定,社會主義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但這並不意味著社會主義社會隻能是單一的公有制經濟,而不可以保留一部分有益於國計民生的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實際上,經過幾年的社會主義改造,佔全國私營工業總產值一半的較大型的私營工業已實行公私合營,剩下的12萬余戶絕大多數屬於小企業。對於這類小型私營工業,尤其是對數以百萬計的私營坐商、行商及攤販統統實行改造,使國家包辦了本來可以發揮各種社會力量來分擔的事情。而以當時的財力和物力,對以個體和私營方式維持生計的這樣大一批社會人員,事實上是難以包下來的,結果使國家承受了很大的社會負擔和就業壓力。由於對經濟形式的多樣性、復雜性認識不足,許多地方不適當地把沒有雇工剝削或僅有輕微剝削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和其他獨立勞動者,也納入公私合營的范圍,把他們籠統地劃為“私方人員”,錯當成資本家對待,挫傷了這部分勞動者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實踐的發展表明,如果不去匆忙地改變這部分小型工商企業的私有性質,適當地保留一部分個體勞動者單獨經營的方式,對於活躍經濟、滿足人民生活需要、增加國家稅收以及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等,將會是有利的。

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有照搬蘇聯經驗的一面,但很大程度上是根據當時中國的現實需要作出的選擇。在資金匱乏、物資緊缺、工業部門的構成相對簡單的工業化初創階段,採取集中統一的計劃管理體制,對於合理配置有限的資源,保証重點工業項目的實施起了重要作用。非如此,不可能迅速有效地建立起我國工業化的初步基礎。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農業、手工業、工商業的生產經營被統統納入國家計劃的軌道,原來還在一定范圍內起作用的市場調節基本退出經濟領域,形成以指令性計劃為主要特征的計劃經濟的一統天下。這種中央集權過多的經濟管理體制的建立,是同當時的理論認識即“實行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的根本特征”相聯系的,也是同蘇聯社會主義經濟模式的影響分不開的。現實生活提出了這樣的問題,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全部經濟社會生活都由國家來統籌的計劃經濟體制,是否適合我國社會發展階段的客觀要求?市場調節的作用是否還需要發揮,如何發揮?

對於上述問題,黨在社會主義改造后期或多或少都有所覺察,並在1956年黨的八大前后提出一些比較符合實際的調整措施。但是,由於對什麼是社會主義以及在中國怎樣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還遠未達到成熟的認識,這些措施不可能根本解決問題。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后的客觀形勢,要求黨和政府認真研究和把握中國國情,根據生產力發展和社會生活的需要,根據人民群眾的願望,對生產關系不適應生產力狀況的某些環節進行調整和改革,以繼續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不斷加強和鞏固新建立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至於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情況下,是否應當保留和保留多少非公有制經濟,是否應當發揮和怎樣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這是一個需要通過長期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才可能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黨面臨的最重要的任務是,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在新建立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上迅速發展生產力,為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共同富裕的新的歷史任務而奮斗。為此,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進入了探索中國自己的建設社會主義道路的又一個篇章。

稿件來源: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冊),中央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