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黑暗風”、“單干風”和“翻案風”的批判【2】

作者:    發布時間: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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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產到戶是一種農業生產責任制度,在原則上堅持了主要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和“五統一”,是集體經濟的一種經營方式和經營層次。但它在實質上仍突破了“農業六十條”確定的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規定。而分田的主張,相當於承認土地私有,使農村所有制退到合作化以前的格局,這就涉及重大的原則問題,從而不能不使毛澤東感到事態嚴重。1962年5月,毛澤東在上海時曾對田家英表示過:“我們是要走群眾路線的,但有的時候,也不能完全聽群眾的,比如要搞包產到戶就不能聽。”毛澤東回到北京后,對田家英建議的關於讓一部分農民實行包產到戶的主張,提出了兩個非常尖銳的問題:這個意見是以集體經濟為主,還是以個體經濟為主?這些意見是你個人的意見,還是有其他人的意見?

實際上,當時中央書記處已經得到情況反映:幾個中央局的主要負責人對一段時間以來老是講錯誤、講困難有意見。毛澤東也表示過,恐怕錯誤講得差不多了,講困難是否也差不多了,以后要講克服困難。這表明,在1962年的七八月間,中央領導層中對當前形勢以及需要採取的措施,在認識上存在較大分歧。

全會對所謂“翻案風”的批判,則反映著對歷史問題的看法存在分歧。批判“翻案風”是以彭德懷的申訴信和小說《劉志丹》為兩個靶子。1962年6月16日,彭德懷因七千人大會重申對他的批判結論,特別是再次指責他“裡通外國”,寫了一封長篇申訴信(即“八萬言書”)給黨中央和毛澤東。他在申訴信中敘述自己的歷史和參加革命的經歷,鄭重地向黨申明自己沒有“組織反黨集團”,也無“篡黨野心”,更沒有什麼“裡通外國”的活動。8月22日,他再次向中央寫信,要求對自己的問題“進行全面的審查,作出正確的處理”。彭德懷的申訴,完全符合黨的章程和黨的組織原則,但當時卻把他的申訴視作“翻案”活動,並作為階級斗爭的嚴重動向提了出來。

毛澤東認為甄別平反和彭德懷申訴都屬於“翻案風”。他說:近來刮平反風不對。1959年“反右傾”不能一風吹。會議對彭德懷的缺席批判,除重復1959年廬山會議的所有指責外,又毫無根據地認為彭德懷是配合國際上帝修反的反華,利用國內暫時困難,向黨發起新的進攻。會議期間,康生硬說小說《劉志丹》是“為高崗翻案”,得到毛澤東同意。會議將關心過這部小說寫作的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習仲勛同彭德懷、高崗聯系在一起,把習仲勛等人說成是為高崗翻案的“反黨集團”。

9月29日,毛澤東在閱讀中宣部《宣教動態》增刊第六十三期時看到,國家機關黨委曾確定幾個人為右派甄別試點對象。他在這份材料上批示:“右派分子本人不要求甄別,而上級硬要‘試點’,以便取得經驗,加以推廣。事件出在六、七月。其性質可謂猖狂之至。”這時八屆十中全會已經結束,但這件事情還是同會議開始前的一些情況聯系起來,從而加重了對形勢的判定。

經過對所謂“翻案風”的嚴厲批評,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平反的工作就此停止。同時,以鄧子恢為部長的中央農村工作部被指責為成立“十年沒有辦一件好事”而予以撤銷,包產到戶等生產責任制的改革試驗也被迫中斷。

摘自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冊),中央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