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乘光:深刻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內涵——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

作者:    發布時間: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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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內涵

——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

邸乘光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適應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客觀需要,明確提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任務並將其納入了“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四個全面”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的總方略,全面從嚴治黨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並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政治保証。3年多來,習近平同志圍繞全面從嚴治黨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提出很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賦予了“全面從嚴治黨”以豐富而深刻的思想內涵。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決策部署,首先必須深入學習習近平同志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內涵。

一、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成功開創並正在致力推進的偉大事業。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中國的事情要辦好首先中國共產黨的事情要辦好。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應對和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風險和挑戰,關鍵在黨。”[1]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清醒地認識到,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和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任務,中國共產黨作為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核心力量,肩負著歷史重任,經受著時代考驗,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這既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內在要求,也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客觀需要。所以,習近平同志在當選中共中央總書記伊始的中外記者見面會上,在談到對民族的責任、對人民的責任、對黨的責任時就明確指出:“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的責任,就是同全黨同志一道,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使我們的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1]全面從嚴治黨正是在此基礎上提出來的。

眾所周知,黨的十八大已經明確提出,全黨要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增強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在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黨的建設總要求中,不論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還是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也不論是增強“四自能力”還是建設“三型政黨”,其目標都是要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究其實質,都是為了實現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自身硬”。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黨的建設的總要求和各項任務,並根據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不僅進一步明確提出“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任務,而且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新舉措,其目標仍然是為了實現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所需要的“自身硬”,即通過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這既是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目標與核心,同時也是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目標與核心。所以,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1] 隻有通過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才能切實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黨的執政使命——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前進,如期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並進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二、全面從嚴治黨:“總依據”是“黨章”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早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夕,鄧小平同志就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這篇被譽為“改革開放宣言書”的著名講話中,從加強社會主義法制的角度強調了黨規黨法的極端重要性。他明確指出:“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1]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今天,黨規黨法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我們要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保障作用,首先必須依據黨內法規來管黨治黨,切實把我們的黨管好治好。所以,習近平同志一再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是依法依規治黨。“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總依據和總遵循”[2]

20121115日,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后的講話中就明確指出:大會通過的黨章修正案,“對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提出了明確要求”。“黨章是我們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全黨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為規范。對我們這個擁有8000多萬黨員的大黨來說,把全黨同志的思想統一到黨章上來,自覺按黨章行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們要切實把黨章學習好、遵守好、貫徹好,扎實推進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1]

20121116日,習近平同志又專門就學習和遵守黨章撰寫文章,進一步強調指出:“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范。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2]就黨章的基本內容而言,它對黨的性質、宗旨、指導思想、奮斗綱領和重大方針政策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黨員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黨的制度和各級黨組織的行為規范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黨章的這些基本內容,既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范,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

在不同歷史時期,我們黨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可能有所不同,從嚴治黨的重點也會有所不同,但都必須以黨章為根本依據。隻有以黨章為總依據、總遵循,全面從嚴治黨才能始終堅持正確方向﹔隻有嚴格貫徹落實黨章,全面從嚴治黨才能取得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的成果。所以,習近平同志強調“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1],“堅持用黨章指導和規范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2]。全黨學習貫徹黨章的水平,決定著黨員隊伍黨性修養的水平,決定著各級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的水平,決定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水平。要通過學習教育,全面掌握黨章基本內容,把黨章融會貫通,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做到學而懂、學而信、學而用。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嚴格遵守黨章各項規定,真正把黨章作為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准,作為指導黨的工作、黨內活動、黨的建設的根本依據,把黨章各項規定落實到全面從嚴治黨的各方面和全過程。

三、全面從嚴治黨:“基礎在全面”

“全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第一個關鍵詞。全面從嚴治黨首先強調的就是“全面”,這是基本要求。所以,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全面從嚴治黨,“基礎在全面”[3]。“全面”既體現為“治黨”主體的全覆蓋,也體現為“治黨”客體的全覆蓋,同時還體現為“治黨”內容的全覆蓋。簡言之,就是全面從嚴治黨要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

“治黨”主體的全覆蓋,就是全面從嚴治黨“靠全黨”、“全黨治”。從黨中央到黨支部(黨的基層組織),從中央領導到普通黨員,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都對全面從嚴治黨負有責任。20146月,習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明確指出:“我們要聚精會神抓好黨的建設,按照樹立科學理念、積極改革創新、遵循客觀規律、注重實際成效的思路,切實把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使我們黨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強大、越來越有戰斗力。這是全黨的政治責任,首先是中央政治局的政治責任。”[1]同年12月,他在江蘇調研時的講話中進一步強調:“從嚴治黨是全黨的共同任務”[2]。這就告訴我們,“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旁觀者,各級黨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全體黨員都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都負有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

“治黨”客體的全覆蓋,就是全面從嚴治黨“管全黨”、“治全黨”。各級黨組織、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和全體黨員,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客體,亦即“管”和“治”的對象。黨的各級組織都必須遵守黨章黨規,執行黨的決定,忠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黨員都必須遵守黨章黨規,履行黨員義務,行使黨員權利,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等﹔而且都必須接受黨內外的監督。黨的任何組織和黨員個人違反了黨章黨規黨紀,都必須在教育的基礎上視情節輕重依規依紀處理。對此,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從嚴治黨,懲治這一手決不能放鬆。”[1]“查處違紀問題必須堅持有什麼問題查清什麼問題、發現什麼問題查清什麼問題,不能裝聾作啞、避重就輕,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隱瞞、簡化、變通”[2]﹔“要嚴格按法規制度辦事,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 [3]﹔要“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4]。特別是在反腐倡廉建設方面,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治黨”內容的全覆蓋,就是要從各個方面從嚴治黨,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黨的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其中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等各個方面,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相互影響。任何一個方面存在不足或出現問題,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其他方面的建設效果,並最終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因此,全面從嚴治黨,就必須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並使之相互促進、協調推進,發揮整體效應。

四、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嚴”

“從嚴”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第二個關鍵詞。全面從嚴治黨,“從嚴”至關重要。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世間事,做於細,成於嚴。從嚴是我們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們共產黨人最講認真,講認真就是要嚴字當頭,作風建設如此,黨的建設如此,黨和國家一切工作都如此。”[1]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嚴”。“‘嚴’就是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2]﹔就是要“嚴”字當頭、真抓實管,把“嚴”字落實到管黨治黨的各方面,貫穿於黨的建設的全過程。

要嚴格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對黨員、干部來說,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思想上鬆一寸,行動上就會散一尺。所以,全面從嚴治黨,就必須進行嚴格的思想教育。“思想教育要突出重點,加強黨性和道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3]補足精神上的“鈣”。同時還要加強警示教育,讓廣大黨員、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主動在思想上劃出紅線、在行為上明確界限,真正敬法畏紀、遵規守矩。

要嚴格組織管理。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我們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四個服從”是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內容。黨組織要管理黨員、干部,黨員、干部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管理,也是我們黨的一個重要規矩。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嚴格組織管理,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確保黨堅強有力的根本組織保障,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所以,習近平同志明確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在從嚴治黨上進一步做起來、實起來。無論哪一層級、哪一領域的黨組織,都應該嚴肅認真對待黨賦予的職責,按要求進行嚴格的組織管理”[1]。要嚴格管理標准、延伸管理鏈條、落實管理責任,使每個黨員、干部都及時納入組織管理,使黨組織對每個黨員、干部都做到情況明、問題清、措施實。

要嚴格黨內生活。黨內生活是黨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和黨員進行黨性鍛煉的主要平台。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都按照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2]。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要堅持和發揚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民主集中制等優良傳統,下大氣力解決好影響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各種問題,提高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使黨內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黨員、干部的作用。

要嚴明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准則。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但是,由於我們黨長期處於執政地位,加之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考驗,在黨的隊伍中也出現了各種違反黨的紀律的現象。因此,必須在紀律上進一步嚴起來。習近平同志強調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1]全面從嚴治黨,重在加強紀律建設。“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2] 嚴明黨的紀律,就必須堅持紀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嚴明黨的紀律,前提是有紀可依,根本是強化教育,關鍵是嚴格執紀,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要嚴格接受監督。“黨要受監督,黨員要受監督,八大強調了這個問題。”[3]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管黨治黨、搞好黨的建設,也必須有嚴格的監督。既要有黨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縱向監督與同級、黨員之間的橫向監督,也需要有黨外的監督,特別是要“發揮人民監督作用”。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人民群眾中蘊藏著治國理政、管黨治黨的智慧和力量,從嚴治黨必須依靠人民。”[4]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隻有織密群眾監督之網,才能讓“隱身人”無處藏身。

要嚴格黨的制度。從嚴管黨治黨,既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從嚴治黨說到底,就是運用制度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就是依靠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來規范和強化黨的建設的各項工作。要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注意制度的配套銜接,做到彼此呼應,增強整體功能。要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既靠制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又靠制度鞏固全面從嚴治黨成果。

五、全面從嚴治黨:“要害在治”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並進而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必須把我們的黨管好治好建設好。然而,對我們這樣一個擁有8700多萬黨員、在一個13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老黨、大黨來說,管黨治黨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並不是今天才提出的,而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就已經明確提出來了,可是我們黨內現在卻仍然存在著各方面的問題,而且有的問題還相當嚴重。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管黨治黨不嚴,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長期復雜嚴峻的“四大考驗”和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的“四大危險”,如果我們黨不能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任其發展下去,就難以獲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所以必須在“治”上下大功夫、真功夫、硬功夫,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和勇氣給自己治“病”。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地認識到這一點,明確提出全面從嚴治黨“要害在治”[1]

“要害在治”,這裡的“治”應該理解為嚴格之“治”、認真之“治”、及時之“治”。要抓住“治”這個“要害”,最根本的是要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前已述及,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是全黨,因而是全黨的責任。但由於各級黨組織、各級領導干部和普通黨員在黨內的地位不同、職權不同、任務不同,因而所擔負的責任也不同,從根本上說,各級黨組織及其主要領導同志,在全面從嚴治黨中肩負著主要責任。所以,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治’就是從黨中央到省市縣黨委,從中央部委、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到基層黨支部,都要肩負起主體責任,黨委書記要把抓好黨建當作分內之事、必須擔當的職責﹔各級紀委要擔負起監督責任,敢於瞪眼黑臉,勇於執紀問責。”[2]隻有這些關鍵主體的責任落實了,才能實現嚴格之“治”、認真之“治”、及時之“治”,才能“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六、全面從嚴治黨:重點是抓住“關鍵少數”

由於我們黨是執政黨,黨的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都掌握著方方面面的權力,在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和事業發展中負有重要責任,干部管理得好不好、嚴不嚴,干部隊伍素質高不高、作風正不正,事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否落實,事關黨的事業興衰成敗,事關黨的生死存亡。所以,習近平同志強調,全面從嚴治黨,“重點是抓住‘關鍵少數’”[1]20136月,他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2]201410月,他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中又指出:“我們國家要出問題主要出在共產黨內,我們黨要出問題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因此,“從嚴治黨,重在從嚴管理干部。”[3]同年12月,他在江蘇調研時的講話中再次強調“從嚴治黨的重點,在於從嚴管理干部”[4]20153月,他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中進一步指出:“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從嚴管好各級領導干部。”[5]

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從嚴管理干部”、“從嚴治吏”,必須貫徹落實到干部隊伍建設全過程,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讓每一個干部都深刻懂得,當干部就必須付出更多辛勞、接受更嚴格的約束。要做到管理全面、標准嚴格、環節銜接、措施配套、責任分明。堅持以嚴的標准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嚴把干部選拔任用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要全面強化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特別是要把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作為重中之重。要著力整治干部“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的亂象。要嚴格推行責任追究制,讓亂作為者付出慘重代價,堅決遏制亂作為的蔓延。要以反腐的高壓態勢問責“慢作為”與“不作為”的懶政,重點整治具體工作中“不作為”現象,使廣大黨員干部時刻繃緊勤政這根弦。總之,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隻有牢牢把握這個“重點”,把各級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管好、治好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決策部署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才能真正把我們整個黨管好、治好,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作者單位:安徽省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所)



[1]《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堅持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把作風建設要求融入黨的制度建設》,《人民日報》201471日。

[1]《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頁。

[1]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653日。

[1]《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頁。

[2]《習近平在安徽調研時強調 全面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 加強改革創新開創發展新局面》,《人民日報》2016428日。

[1]習近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個方面工作》,《求是》2013年第1期。

[2]習近平:《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人民日報》20121120日。

[1]《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頁。

[2]習近平:《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人民日報》20121120日。

[3]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653日。

[1]《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堅持從嚴治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把作風建設要求融入黨的制度建設》,《人民日報》201471日。

[2]《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44頁。

[1]《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頁。

[2]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3]《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103頁。

[4]《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90頁。

[1]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2]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653日。

[3]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1]《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49頁。

[2]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1]《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9頁。

[2]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3]鄧小平文選1,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頁。

[4]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1]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653日。

[2]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653日。

[1]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653日。

[2]《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頁。

[3]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人民日報》2014109日。

[4]《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44頁。

[5]《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