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的批判【2】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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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是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度,在原则上坚持了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和“五统一”,是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方式和经营层次。但它在实质上仍突破了“农业六十条”确定的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规定。而分田的主张,相当于承认土地私有,使农村所有制退到合作化以前的格局,这就涉及重大的原则问题,从而不能不使毛泽东感到事态严重。1962年5月,毛泽东在上海时曾对田家英表示过:“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毛泽东回到北京后,对田家英建议的关于让一部分农民实行包产到户的主张,提出了两个非常尖锐的问题:这个意见是以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这些意见是你个人的意见,还是有其他人的意见?

实际上,当时中央书记处已经得到情况反映:几个中央局的主要负责人对一段时间以来老是讲错误、讲困难有意见。毛泽东也表示过,恐怕错误讲得差不多了,讲困难是否也差不多了,以后要讲克服困难。这表明,在1962年的七八月间,中央领导层中对当前形势以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在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

全会对所谓“翻案风”的批判,则反映着对历史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批判“翻案风”是以彭德怀的申诉信和小说《刘志丹》为两个靶子。1962年6月16日,彭德怀因七千人大会重申对他的批判结论,特别是再次指责他“里通外国”,写了一封长篇申诉信(即“八万言书”)给党中央和毛泽东。他在申诉信中叙述自己的历史和参加革命的经历,郑重地向党申明自己没有“组织反党集团”,也无“篡党野心”,更没有什么“里通外国”的活动。8月22日,他再次向中央写信,要求对自己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审查,作出正确的处理”。彭德怀的申诉,完全符合党的章程和党的组织原则,但当时却把他的申诉视作“翻案”活动,并作为阶级斗争的严重动向提了出来。

毛泽东认为甄别平反和彭德怀申诉都属于“翻案风”。他说:近来刮平反风不对。1959年“反右倾”不能一风吹。会议对彭德怀的缺席批判,除重复1959年庐山会议的所有指责外,又毫无根据地认为彭德怀是配合国际上帝修反的反华,利用国内暂时困难,向党发起新的进攻。会议期间,康生硬说小说《刘志丹》是“为高岗翻案”,得到毛泽东同意。会议将关心过这部小说写作的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习仲勋同彭德怀、高岗联系在一起,把习仲勋等人说成是为高岗翻案的“反党集团”。

9月29日,毛泽东在阅读中宣部《宣教动态》增刊第六十三期时看到,国家机关党委曾确定几个人为右派甄别试点对象。他在这份材料上批示:“右派分子本人不要求甄别,而上级硬要‘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加以推广。事件出在六、七月。其性质可谓猖狂之至。”这时八届十中全会已经结束,但这件事情还是同会议开始前的一些情况联系起来,从而加重了对形势的判定。

经过对所谓“翻案风”的严厉批评,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平反的工作就此停止。同时,以邓子恢为部长的中央农村工作部被指责为成立“十年没有办一件好事”而予以撤销,包产到户等生产责任制的改革试验也被迫中断。

摘自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册),中央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