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石问路:中共党史研究与新文化史的邂逅【4】
四、回到党史研究的实践场域
对于党史研究来说,进入新文化史的分析疆域,无疑是一次历史时空的“陌生体验”(〔德〕斯特凡?约尔丹主编,孟钟捷译:《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辞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2页。)。这种“陌生体验”带来的是党史研究方式的一次文化转向,而转向意味着党史研究出发点的位移,文化被询问为历史如何通过知识的生产,去塑造或改变社会、政治、经济等的关系结构。党史研究为此要开启搜寻问题的屏幕,去展开一系列的文化“侦探”,而“侦探”的对象,按新文化史的分析惯例,就是党史领域的“实践”行为和“表象”形式。
“实践”是新文化史的一个理论口号,但这里的“实践”不是通常所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一语式中的“实践”,而是特指历史过程中可感触可识别的具体行为,就如研究某种理论发展史,所要研究的并不是这种理论本身的发展历史,而是研究这种理论的具体生产、扩散、接受等行为过程的历史。因此,所谓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于此前提及的“经历”。当人们探求中共的民主思想变迁时,通常的阐释模式是以政治文件或政治理论家们的核心思想来阐述民主思想或制度的发展,但按“实践”的要求,则应以历史叙事的方式,借助人们具体的各种民主生活体验,重构一系列民主活动的史事场景,以显示民主之于政治生态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方式。从新文化史的角度看,只有考察人们如何具体参与民主的“经历”,才能显示民主内涵意义是如何干预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
“实践”向度将使党史研究改变对研究对象的处理方式。党史领域储存着大量的尚未被发掘的“实践”史实,这些史实都隐藏着事实行为主体的感悟、体验、参与、思考等的具体“经历”。譬如当人们自信是站在分析制高点审视中国革命时,“革命”被种种波澜壮阔的运动形式所描述,似乎中共的革命历程唯有如此才能被观察。然而,当“实践”的观念一旦闯入,新的历史想象可以不邀而至,径直入席而娓娓叙述“革命”的种种面相:它可能是一个革命者的“革命”个体“经历”,可能是人们面对“革命”而产生的反应过程,可能是“革命”符号左右人们的潜在认知,也可能是“革命”被语言表达时的意义生产过程,等等。诸如此类的历史理解所产生的事实效果,恐怕不是“波澜壮阔”的描述所能体现,其中的历史意味当然是别样的,但它依旧可以达到“万宗归流”的目的,只不过是从不同侧面说出了中国革命的历史“故事”。
在中共党史领域,相当部分的历史“故事”被表象所包裹,而表象隐藏的意义以及表象本身的解释功能,则是观察历史的又一门径。“表象”是新文化史的另一理论口号。一场会议是一件不可否认的史实,而对会议的反应则是会议的表象;一份经济统计数据反映的可能是经济变化的轨迹,而促成或代表这种“轨迹”形成的价值、话语、意义、特征等要素则是这种经济变化的表象。历史的事实存在是简单明了的,但历史表象就让人感到捉摸不定。有论者认为:“所谓表象即指人们由对现实存在实体的感知而形成的形象。”( 李宏图、王加丰选编:《表象的叙述》,第297页。)表象只能是实践的表象,表象本身具有独立存在的资格。当研究中国“工人阶级”的出现以及与中共的阶级基础的关系时,中国“工人阶级”的存在肯定被看成是一种历史实践实体,而构成这个实体的诸种要素,如出身、职业、教养以及政治觉悟等就是这个实体的表象,这些要素原本就独立存在着。对这些表象进行单独的或分类的分析,以显示促成中共阶级基础形成的构成要素的不同来源。但是,不会因为谈论表象而丧失实体本身存在的可靠性。无论如何,党史表象的解释功能是积极的,“当表象形成后,正是这种表象体系调整着人们的实践,影响、决定着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和评判,同时,把自己的感知和意义赋予其实体,在这一能动的过程中再生产着实体。因此,表象不是被动地被感知,而是具有独立和能动的作用,是一种可以将实体赋予其意义的实践” (李宏图、王加丰选编:《表象的叙述》,第297页。)。在某种意义上说,党史实践生产了党史表象,而党史表象也同样塑造了党史实践。
党史领域中的实践与表象,尽管在促成历史变迁上的功能不同,但就存在方式而言都是一种历史“事实”,只不过在认识视域中被不同角度“观看”,以至于造成既成幻象,似乎两者存在的差异是绝然不同的世界。厘清这种观念上的无意识,有利于重新认知党史领域“历史现场”的存在方式。实际上,“历史现场”在最化约的层面上,无疑可以被看成是实践与表象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一旦成为研究对象,就意味着进入了实践史或表象史的研究领域。至于实践史或表象史的哪一种分析功能成为解释历史的“主攻手”,只能取决于历史解释的需要。党史研究拓展历史实践史或表象史的分析疆域,其可能性源自党史实践与表象的“事实”存在。实践史或表象史研究之于党史研究而言,并不是在中共历史画面随意溢出一笔,而是意在提升党史研究的历史观察视野,型塑中共历史多重结构的完整风貌。
中共历史实际上是一种业已发生与正在发生统一的历史运动形式,这种历史运动形式是一种事实存在,它借助种种象征形式以显示变迁轨迹,并以这种象征形式被人们所认知。在中共的历史运动形式中,政治性运作无疑是最为显性的存在。但是,这种政治运作是通过某种象征形式得以体现,譬如政治语言、政治理想、民众心理、利益期待、交流手段等,这些形式往往隐匿于显性形式的身影之后。隐匿的象征形式不但是政治运作结构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构成政治运作之所以可能的要素。研究这些象征形式在政治运作中到底起了何种作用,或者说,研究这些象征形式在政治运作中的“实践”方式,对政治运作构成了怎样的助力,也就可以显示这些象征形式在历史运动形式中的意义。从新文化史的角度看,这些象征形式是政治运作的文化表象,其存在方式和变化轨迹理当成为历史分析的主体对象。
对中共政治运作的象征形式进行研究,意味的不但是被分析的历史主体位置的转换,而且也是历史研究方式的转换,但这种转换并不会改变党史研究视野中的史实性质。在中国革命史这种总体框架中,党史研究既可以在年代学范围内,将其描绘成具有长时段变迁的革命洪流,让“革命史”呈现它的意义蕴涵。同样,这种研究也可以在微观事件范围内,以个别事件的微观观察,呈现政治运作的具体实践行为,从而将“革命史”细化为一系列事件的表征。在党史领域能够用来表征革命意象的实践事件数不胜数,这些事件大多可以被新文化史的微观分析所接纳。例如,像革命年代街头政治中的示威游行,虽然与“革命洪流”相较,无疑是一种微观的事件,但它同样蕴藏着“革命史”宏大叙事的历史理念。从示威游行的角度来观察“革命史”,比起直接叙述“革命史”本身来说,恐怕更能揭示一场以“革命”名义发动起来的政治革命的行为特征。示威游行通常是一种政治抗议,产业工人、商业职员、知识人士乃至无家可归、无业可谋的街头贫困者,都可能列队其中。这些拥挤在街头熙熙攘攘的个体匿名者,是以具体的行为方式在建构革命的政治信仰,是“在街道上书写自己的身份”(〔美〕林?亨特编,姜进译:《新文化史》,第131页。)。呼号、诅咒、挥拳等情绪化举动同样是一种“革命”表象,它延伸了中共革命势力的政治意图。揭示这种“革命”表象的深层意义,可以对中共政治革命的具体实践进行把脉。此外,新文化史家甚至别开生面地认为:“游行也像是一种文本,具有多种阐释的可能。然而,游行又是一种独特的文本,与其社会背景及历史背景错综纠缠。它有着众多作者:那些将各自选择的象征带入一种合成式庆典的成千上万的游行者。即使存在任何有关该文本所蕴藏文化的普遍性意义或全面概要,那也不会是某一个作者(auteur)的设计,而是那些在所处时代的社会束缚与政治可能性之间迂回周旋的特定个人和独特群体的创造。于是,游行就使我们得以了解文化意义是如何被创造的这一历史过程。”(〔美〕林?亨特编,姜进译:《新文化史》,第127页。)这里提示的问题是,“游行”这一实践行为本身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历史文本,而党史研究对这种历史文本进行“观看”“阅读”“释义”,就意味着进入了新文化史的学术空间。
必须指出,学界对“文本”的定义尽管不尽相同,但都不会脱离文本与符号、意义等的关系,“任何东西要想成为文本,就必须具有符号、选择、排列以及某人在一定语境中用来传达特定意义的意向”,也就是说,“一个文本就是一组用作符号的实体(entities),这些符号在一定的语境中被作者选择、排列并赋予某种意向,以此向读者传达某种特定的意义(specific meaning)”(〔美〕乔治?J.E.格雷西亚著,汪信砚、李志译:《文本性理论:逻辑与认识论》,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16页。)。因此,不能将文本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实物或自然存在物,文本只能在意义参与之下才能被构成。党史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建立在相关的史料上,而遗存的史料表面上看是自然存在的,但实际上史料的遗存业已经过“选择”或“排列”,为何这样遗存而不是那样遗存,本身就已蕴藏着意义,尽管这种“意义”可能是一种无意识的“储存”。因而,史料是一个巨大的文本存在,对史料文本进行研究(不是借史料进行其他研究),也可以建构党史的存在方式。就如一座革命纪念馆,它是一种巨型文本,其中储藏着大量的中共历史符号。一顶红军的斗笠,一双无名战士的草鞋,一封烈士的遗书等,它们被“排列”在纪念馆某个合适的地方,诉说着曾经发生过的腥风血雨,它们甚至蕴涵着供参观者想象的空间。这种文本既是一种实物遗存,也是一种意义表征符号。分析这些历史符号蕴涵的革命历程及其意义,实际上是在建构一段革命的历史。
显然,文本具有建构历史的功能似乎是可接受的,因为历史之所以可以被观察、思考、分析、研究,必须借助文本的基本构成要素:语言与符号。许多研究分支追踪其学理根源,大多与语言或符号的意义建构有关,如阅读史、表象史、概念史、话语史、记忆史等,都源自这两大要素。因此,对于党史研究来说,再游离于建立在语言或符号基础上的文化实践之外,显然已不合时宜。实际上,文本、话语、符号等并不是纯粹的语言学问题,对党史研究而言更是如此,它所要涉及的是语言与社会的文化意义关系,而不是语言本身的分析,尽管这种分析并非毫无意义。从语言的文化意义推及党史研究,问题就可能发生转换。例如,当研究者以极大热情关注党史领域的学习问题时,如党史上的学习运动或“学习型政党”这样的问题,显然可以将其转换为一种阅读史。阅读史是新文化史着意拓展的研究空间,它涉及阅读文本、阅读实践、阅读心理、阅读反应等文化性问题。如果将党史上的学习运动转换为阅读史研究,那么它就是试图“发现”阅读(学习)行为是如何进行的,可能性效果又是如何,从而展现中共政治性学习行为是如何被建构起来。党史上的学习运动当然首先是一种政党的组织行为,但它又是政治组织范围内的个体阅读行为,两种行为又构成组织与个体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阅读往往是在或者可能是在自修性阅读、读书会阅读、讨论会阅读、讲座性阅读等运作方式中形成,这就有点像“文本们的议会”——“想象文本们如同在议会里的议员,在某个历史时期或事件发生时,文本们便在一起互相倾听、讨论、协商” (复旦大学历史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40页。)。假如将党史上的学习运动视为一种曾经发生过的“事件”,那么这一“事件”与阅读直接相关的历史环节,大多是由这一“事件”根据特定政治目的而制订的学习计划、对象、目的、要求等要素,以及开列出来的阅读书目、文件或其他学习材料等要素所构成。分析这些构成要素是如何执行的,其实就是将“学习”这种历史“事件”,转换为可被分析的阅读实践。
将党史上的学习运动纳入阅读史范畴进行研究,意味着阅读史成为党史研究的一个问题域,阅读史由此成为观察党史上与“学习”相关的一系列事件的窗口。这个“窗口”隐喻着思维方式的变更,亦即党史上学习运动的“学习者”身份,已被置换成阅读史中的“读者”角色。新文化史家在谈到“读者”在阅读史中的功能时强调,阅读“是一种在读者和文本之间发生关系的特定行为。尽管读者和文本因时因地各有不同,阅读史的研究却不应该被简化为这些林林总总的流水账,而应该在史实的基础上探讨读者与文本之间的关系。读者群的变化是怎样使文本的意义被重新构造,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美〕罗伯特?达恩顿著,萧知纬译:《拉莫莱特之吻:有关文化史的思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61页。)。就此而言,对党史上的学习运动进行研究,就可以将问题置于“读者”与“文本”的相互关系之中,揭示“读者”或“读者群”——它们是参与学习运动的群体,与学习运动中的“文本”——它们可以被相应的组织方式、学习方式、学习意图、学习材料、学习空间等到底是如何建构这种以“学习”名义出现的运动。通过这样的分析,党史上的学习运动——可以举出其中的任何一次——是如何进行组织的、学习的规模如何、学习材料的性质如何、学习者的心理与态度如何、学习的最终效果如何等,所有这些是如何因阅读行为而产生思想意义和政治效果的。因此,将党史上的学习运动转换为阅读史研究,其最重要的目的,“便是让研究者留意到文本要经过读者阅读才会产生意义,要经过此传递的过程,文本负载的意义,才能成为所谓思想或文化的一部分,而在特定时空的社会当中发生效用”,也就是说,“阅读史的研究取向之一,就是研究思想或文化经由文本、成为读物,于特定时空被读者们所阅读,而后在社会中发生效力的过程”( 复旦大学历史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新文化史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33页。)。这样的研究显然有别于过往那种简单地叙述党史上学习运动过程的研究方式,这是新文化史有益于党史研究的一个显著例证。
在新文化史触及的领域,依据党史本身的客观历史存在,其中可开拓的空间、可选择的议题、可讨论的问题等都存在着巨大的研究可能性。尽管新文化史家声称,新文化史的研究类型有物质文化史、身体史、表象史、政治文化史、语言社会史、旅行史等(〔英〕彼得?伯克著,刘华译:《西方新社会文化史》,《历史教学问题》2000年第4期。),但党史研究大可不必因此而画地为牢,它应当根据党史领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可供研究的具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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