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克将军谈红四军“七大”

作者:瞿定国    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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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下半年,红四军召开了3次党的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七大”“八大”“九大”),开展了一场总结建军经验的大讨论。这是红军初创时期发生的一件有重大意义的大事件。它起始于“七大”前后,结束于“九大”闭幕。这场大讨论的结论,就是具有长远指导意义的古田会议决议。

红四军“七大”是一次充满争论的会议。长期以来,在研究红四军这场总结建军经验的大讨论中,往往有着很大的片面性和倾向性,即把“七大”“八大”与“九大”对立起来,认为前者是完全错误的,后者是对前者进行批判的产物。在红四军“七大”前后的“朱毛之争”中,简单地把朱德、陈毅置于毛泽东的对立面,认为前者执行的是错误的军事路线,毛泽东则是正确军事路线的唯一代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种情况已开始有所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在军事学院(后合并成立国防大学)任教时,曾奉命参与关于红四军“七大”资料(兼专题及“八大”“九大”)的收集和研究工作。时任军事学院院长萧克将军,曾参加过红四军的这几次会议。他以亲身经历和切身体会,给专题组以有力指导,并在全校做了关于古田会议决议的报告,使大家深受教育。笔者有幸多次聆听了萧克将军的指示,查阅了有关资料,并担任了专题组的执笔人,受到很多教育和启示。

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在北京会见萧克时亲切握手

 

“七大”主流是好的,并非一无是处

红四军成立一年多来,在如何建军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处在分散的农村游击战争环境,而且大部分成员出身于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有的来自旧军队。因此,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旧军队的作风,如单纯军事观点、流寇思想、军阀主义残余、极端民主化等错误倾向,大量地反映到红四军的党和部队中来。在这种情况下,加之中央“二月来信”的消极影响,于是,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建立一支党领导下的新型人民军队,在红四军党内,甚至前委成员、朱德和毛泽东之间,都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红四军“七大”于1929年6月22日,在龙岩城公民小学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前委委员及萧克将军谈红四军“七大”◎瞿定国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在北京会见萧克时亲切握手51特稿2015-1XIANGCHAO大队(相当于连)党代表,以及部分军事干部和士兵代表,约四五十人。会前,毛泽东曾向前委建议:通过总结过去斗争经验的办法达到统一认识,解决红军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进一步提高红军的政治素质和战斗力,担负起发展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任务。但是,毛泽东的意见没有被采纳。会议由代理前委书记陈毅主持。他号召大家“努力来争论”,并代表上届前委作了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由陈毅起草的《红军第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以下简称“七大”决议)。

萧克认为,这个决议很重要,是我们研究“七大”最重要的历史依据。他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联系一些当时的来往书信资料,对决议的正确面作了详细分析,并指出,七大“决议”存在的缺点是“非主流”的东西。他指示专题组,研究“七大”这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一定要忠于史实。只有忠于史实,才能忠于真理。

根据萧克的指示,专题组查阅了相关的历史档案,收集了有关人士的回忆资料,多次开会对“七大”决议进行了反复研讨,最后形成了大体一致的看法。认为“七大”决议不仅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而且对许多争论问题旗帜鲜明地作了回答,哪些是对的,哪些是不对的,一看就给人以深刻印象。这些结论性的分析,尽管不会完全正确,但其中许多有价值的内容,为后来中央指示和古田会议决议所吸收,则是有据可查的。

“七大”决议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党内争论问题”,列有7个小标题:1.过去工作的检阅。2.这次争论的原因和性质。3.党应不应该管理一切。4.对前委通信第三期的意见。5.对朱毛同志的意见。6.总批评。7.提出下列口号作为这次争论的结果及党员以后的工作标准。这是《决议》的基本部分。第二部分是“分兵问题”,只写了“由新前委讨论”一句话,没有具体内容。对“七大”决议第一部分“党内争论问题”,专题组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对建立罗霄山脉中段政权以及当时实行的若干政策、制度问题的争论

“七大”决议在“过去工作的检阅”标题下,把这方面的争论,归纳为12个问题,并作了明确回答。主要是:

关于建立罗霄山脉中段政权问题。“七大”决议对建立罗霄山脉中段政权予以充分肯定。指出:“自湘南红军退到边界来,需要一个时期的割据,以整理红军,保持红军武装,发展边界党及群众的组织,扩大地方赤卫队,这是十分对的,很正确的。”但是,“八月失败”以后的边界割据是一种“单纯的军事割据”,“含有保守主义的错误”。

关于红四军的几次重大军事行动和行动方针问题。“七大”决议指出:1928年5月送三十、三十三团回湘南是对的,但军委对湘南敌情估计不足,太无准备计划,是不对的;同年7月,二十八、二十九团回湘南则是顺从农民意识的回家观念,避免边界斗争的逃跑主义,是不对的;1929年1月,红四军为了应付两省敌人“会剿”,出兵赣南游击,是对的;同年5月,红四军前委对主观情形未曾有很好的估量,决定一年内夺取江西全省,是不对的。

关于边界建设问题。“七大”决议指出:在政权形式上,井冈山时期,有一部分是强迫性质,不顾群众的需要,是不对的。下山以后采取公开与秘密两种形式,合于群众的需要,是对的;在经济政策上边界有个时期采取极端没收,含有军事共产的意味,实出于不得已,以后逐渐改正,是对的;在地方武装建设上,地方武装与红军武装应同样扩大。

关于若干制度问题。对于红四军建设中的军需制度、边界时期的行动委员会制度、宣传兵制度、士兵委员会制度,“七大”决议作了具体分析。如指出宣传兵制度是红军非单纯打仗的工具的特征之一,认为宣传兵是“吃闲饭(吃冤枉)的闲杂人”的偏见,非常不对。又如,指出红军成立士委会,使士兵群众参加军队管理,维持红军纪律,实行士兵政治教育,这个制度是绝对正确的。

(二)对前委之下设不设军委和由此涉及的若干组织原则问题的争论

“七大”决议一方面认为把要求成立军委看成是“分权式”是不对的;另一方面又指出,在当时的情况下,“前委之下又设一个军委实系重叠机关”。

围绕军委问题而涉及到的若干组织原则问题的争论,以及对过去红四军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如何估价,“七大”决议也提出了结论性看法。

关于“党管一切”的问题。“七大”决议认为这是一个工作口号,在红四军党内极为深入,与党的组织原则并不冲突,所以这个口号是对的,但文字太简单,易引起不正确的解释,今后不要再引用。

关于红四军党内有无“家长制”红四军“七大”旧址——龙岩公民小学52特稿XIANGCHAO2015-1和“书记专政”的问题。“七大”决议认为,红四军党内存在着只有机械式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将一切工作推到书记一人身上,形成家长制度的倾向,但指出,“提出书记专政口号完全系对毛同志偏见的批评,因为毛同志以书记兼党代表、政治部主任,难免有一切事情集中于一人的现象,这是组织上人才上分配不好,不是书记专政”。

关于党有没有代替群众组织的错误。“七大”决议认为“过去四军党没有犯这个错误,只是执行工作技术上常有缺点”。关于上级党有没有代替支部工作的问题。“七大”决议认为“过去四军党能领导红军艰苦奋斗,大半由于连支部起作用,说上级党包办支部工作完全不是事实”。

(三)对毛泽东、朱德等人的批评和意见

“七大”决议对毛泽东、朱德以及林彪、刘安恭等人的某些言行,基于当时的认识,从维护党的利益和团结出发,提出了严厉而善意的批评和意见。

1、对毛泽东的批评和意见

关于毛泽东在白砂会议上的表现,“七大”决议指出:毛泽东提出的“党的原则三条以其均合于中央的指示是很对的,在毛同志感觉这三个原则动摇,而提出来要求解决这个态度也是对的,毛同志见着前委有‘不生’‘不死’的状态,不去积极挽救,反施以消极的态度这是不对的”。

关于毛泽东答林彪的复信,“七大”决议指出:“毛同志这封信里的判断一部(分)是合于事实,一部(分)断定是不合于事实,因为党过去所有的错误和正确的来源,并不是简单的两种路线思想斗争的结果。毛同志认为这次争论有历史意义,不是偶然的爆发,这是对的。

“七大”决议指出了7点关于毛泽东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其中有英雄思想、过分自信等。

2、对朱德的批评和意见

关于朱德答林彪信,“七大”决议指出:朱德提出的“党代替群众组织,完全不是事实”,至于“书记专政口号完(全)系对毛同志偏见的批评”;“朱同志以一切工作归支部来证明前委包办下级的工作,失去(之)武断不合事实”。

“七大”决议也指出了7点关于朱德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其中有工作不科学、不注意军事训练等。

3、对朱毛的处罚“七大”决议

在“总批评”的标题下指出:“朱毛两同志在党内外负责重要工作,不能因某种政策与意见不同互相怀疑,互相猜忌,又不提出来批评交由党解决,以致造成这次党内严重的争论问题,给党以不好影响。朱毛两同志都有着同等的错误,但毛同志因负党代表与书记之工作,对此次争论应负较大责任。”为此,给予毛泽东严重警告、朱德书面警告的处罚。“七大”决议还指出:朱毛两同志去留问题由中央处置,在中央派人来以前,可继续工作。

总的看来,“七大”决议是对红四军两年来军队建设、根据地建设经验的初步总结,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缺点;对毛泽东、朱德两同志既有批评,也有肯定;对有些争论的重大问题,得出了是或非的结论,从而有助于后来进一步开展研究,以统一红四军党内的思想,增强内部团结,保证粉碎敌人三省“会剿”的胜利。同时,“七大”决议也为后来的中央“九月来信”和古田会议决议,提供了翔实材料和重要依据,保证中央的指示和古田会议决议建立在正确反映客观实际的基础上,成为红军初创时期极其重要的历史文件。

“七大”改选了前委,决定“对中央指定之前委委员朱毛不更动”,另由大会选出陈毅、林彪、刘安恭、伍中豪、傅柏翠,以及四军直属队一、二、三、四纵队士兵同志,合计13人组成前委,以陈毅为书记。“七大”决议指出:“这个决定须呈报中央批准,在未批准前即可负责开始工作。”

不容置疑,“七大”也有缺失之处。“七大”决议虽然对若干重大问题作了正确结论,批判了一些错误思想,但对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来源及纠正方法,缺乏深刻的分析和明确的纠正措施。对毛泽东、朱德的批评上纲过高,有失公允,而且组织处理不当。后来陈毅自己也认为,大会通过的决议案只是一个折中的决议案,“并没有把问题彻底解决了”,“所谓前委,只是一个‘过渡内阁’”。

对于“七大”决议,毛泽东明确表示不同意。他说:“会议对我个人有许多批评,我现在不辩,如果对我有好处,我会考虑,不正确的,将来自然会证明他这个不正确。”

“七大”争论的性质是领导方法之争,并非路线斗争

关于红四军“七大”争论的性质,看法一直是有分歧的。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前后也是有变化的。“七大”召开前,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认为是“少数同志们历来错误路线的结穴(原文如此,“穴”疑为“果”字),两个指导路线的最后斗争”。而“七大”决议则认为是:“党过去所有的错误和正确的来源,并不是简单的两种路线思想的斗争的结果。”

延安整风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时,毛泽东对红四军“七大”争论的性质,又多次表示不是路线斗争。1944年毛泽东电告华中局时指出,红四军“七大”的问题,并非属于总路线性质,并且早已解决,不应再提。

到了“文革”期间,林彪、江青两个阴谋集团更是别有用心地歪曲历史,诬蔑红四军“七大”,指责朱德、陈毅等人,是反对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革命路线的。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理论上、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已没有人再坚持“七大”争论是“路线斗争”的看法了。但对待“七大”争论的性质,仍然有带原则性的争论还是领导方式方法之争的不同看法。

萧克告诉我们,罗荣桓也说过,有很多争论的问题,属于工作方法问题,如有的感到党管得太宽了,党管一切,党管理一切,党指导一切,这几个提法就讨论了一天。萧克说,当时“党是最高领导”大家在观念上是明确的,但“党什么都管不行”。“一切”讲得太死了。据有关当事人回忆,“党管一切”不是毛泽东的原话,但他说过党什么都应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慎重起见,萧克还找谭震林等老同志交谈。他们共同的看法是:红四军“七大”不是路线斗争,“七大”的争论和古田会议决议提到的红四军存在的8个问题不是一回事。

然而萧克并不要求专题组统一于他的观点。他表示:一些学术问题、历史问题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不能强加于人,你们怎么看就怎么写,不要受我的看法的影响。我是当事人,上送报告也不要由我来签署。后来在上送报告中,对“七大”争论性质的看法,写的仍然是专题组的意见,签署人是时任军事学院副政委的李曼村。萧克表现出的这种高风亮节,使我们深受感动。

现在看来,萧克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他讲的是领导方式方法之争,而不是具体的工作方式方法。本质地说,大家都是要革命的,但如何组织领导革命则有不同看法和做法,这是应当允许的。在萧克看来,即使涉及若干组织原则的争论,也是属于领导方式方法范畴之内的问题。事实上,中央在“九月来信”中,谈到“朱毛之争”时,也是将其定性为“工作方法上的错误”。朱德于1944年《在编写红军一军团史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过:“关于如何建军,在闽西,当时红四军内部曾发生过争论,表现在红四军第七次和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上。争论点为:军队已发展到一个新规模,需要有一套新办法,就像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上所通过的那样一套新办法,才能进一步建设无产阶级的新的军队。”从朱德整个讲话的内容看,他讲的“新办法”,主要指的是建军和政治工作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

晚年的萧克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