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实施“两田制”及配套制度建设改革始末

作者:刘玉正    发布时间:2016-01-15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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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东省平度市于1988年4月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1988年下半年,在全市改革了按人均田的承包经营形式,推行“两田制”,收到良好的效果,曾经受到专家、学者肯定。随着我国农村政策环境的改变,2003年4月“两田制”退出历史舞台。对“两田制”内容及实施背景、过程与专家评估组评估意见进行梳理,可对现今农村土地制度建设有积极的启示。

关键词:平度市;两田制;配套制度

平度市(1989年底平度撤县设市)于1987年被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土地规模经营试验区。1988年4月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国家和省试验区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1988年秋在全市改革了按人均田的承包经营形式,推行了“两田制”,1989年又推行了与“两田制”相配套的制度建设。2003年4月市委市政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平度市委市政府关于“两田制”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把“两田制”和所有按投标方式承包到户的土地调整为“均田承包制”。至此,在平度实施十五年的“两田制”结束,“均田承包制”一统天下。

一、推行“两田制”的背景

平度市是山东省面积最大的县级市,总面积3166平方公里。平度市是山东省的农业大市,全市推行“两田制”前的1987年,共有45处乡镇,1791个行政村,35万户,131.3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122.99万,耕地259.5万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2.1亩。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两田制”推行前的1987年,平度市围绕经济发展,经过试验探索,自1982年开始,在全市农村推行“六统一”下的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六统一”是:统一种植计划,统一购置、管理、使用大中型农机具,统一规划和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统一进行机耕、机播农田作业,统一购置、供应化肥、农药等主要生产资料,统一经营集体工副业。“六统一”下的大包干土地制度,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与农户家庭经营的有机结合,纠正了生产队时代劳动成果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六统一”下的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施的过程中,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按人均田的承包经营形式,日益显露出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甚至制约生产力发展的局限性:(1)劳力少和缺劳力的家庭对平均分包的土地种不了、种不好,造成粗放经营,甚至荒芜;劳力充足和有种田能手的家庭对平分的土地不够种,劳力优势得不到发挥,难以实现务农致富。(2)束缚着劳动力的手脚,制约着非农产业的发展。人人分田,家家种地,加之当时社会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人们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具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不能从第一产业中完全跳出来,无牵挂地进入第二、三产业。已经从事二、三产业的人,也是上班做工,下班种田,顾此失彼。(3)均田制分田因土地优劣分等搭配,田块分割零碎,限制了生产要素效能的发挥。每户七八块地,有的十几块地,在同一地块中,各户作物混杂种植,耕种管理很难统一,费工费时,效率低效益差,不仅限制了大型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而且农户间因耕作、浇水等产生摩擦和矛盾。(4)人地关系难以协调。按人均田只是适应了当时的人口现状,随着家庭人口增减,要维持“人均田”,就要定期调整土地,不仅操作难度大,而且容易助长农民种地的短期思想。

二、对“两田制”的探索

平度作为一个农业大市,针对按人平均承包土地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群众在“均田制”的实践中初步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形式,探索完善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革道路。

从1984年开始到1987年底,随着农村生产力发展和二、三产业的崛起,平度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当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改均田承包制为“两田制”

这是当时平度市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平度市的香店、白埠、城关等乡镇,为了克服按人平均承包土地的弊端,自1984年开始,逐步实行了“两田制”,“两田”即口粮田和承包田,口粮田按人平分,承包田按能力投标承包,收到了促进土地相对集中和发挥规模效益的效果,深受农民的欢迎。据1987年12月统计资料,全市实行“两田制”的村庄581个,占全市村庄总数的32%,经营土地60多万亩。

(二)培植种田大户和专业户

当时受利益驱动,有的群众想多种地,通过规模经营来增加收入;有的群众想少种地或者不种地,从事手工业、乡镇企业、村办副业等非农产业增加家庭收入。于是在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等生产要素的流动中,出现了土地转让的现象。对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鼓励土地转让的政策,促进了土地相对集中,全市出现了经营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1995户,经营土地面积6万多亩;果业专业户5322户,户均经营果园25亩。专业户的出现对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发展集体农场和合作农场

集体农场的特点是,村庄集体所有土地由村委会实行统一管理,专业承包,形成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这种形式一般出现在工副业比较发达,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村庄。如当时的三堤乡谭家村等。合作农场是农户联合承包较多数量的土地,从事较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有的是户与户联合,有的是劳力联合,形成联合体。当年集体农场、合作农场在面上还不多,但是,它与“两田制”、“种植大户”一样,已经在平度大地上生根发芽。

1988年下半年,平度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1987]5号文件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有关政策,紧紧围绕优化生产要素组合,优化经济组织,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选择和创造,积极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路子。在调查研究、设计方案、搞好试点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了以土地划方招标,农户竞争投标为主要特征的“两田制”。

三、“两田制”的实施

1988年下半年,平度在全市推行“两田制”。基本做法是,把耕地分为两类,一类为口粮自给田,俗称口粮田,按人口平均划分土地;一类为商品生产田,俗称承包田,按劳力按能力投标叫行承包。口粮田作为社会保障用地,用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人人有份,允许不要,体现基本生活资料平均分配的福利原则。划分的数量,以人均口粮350公斤左右为标准,按土地产出定面积,一般人均半亩左右。口粮田只负担农业税,不缴纳承包费,不负担国家定购任务。部分人多地少的村,口粮田负担一定数量的定购任务,但负担比例低于承包田。承包田按照适度规模经营的实际需要,划成20—30亩的耕作方,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由农民自己根据自有经营能力投标承包,可以多包,可以少包,也可以不包。改均田承包为“两田制”,使土地相对集中,向增加效益的方向流动,实现了在集体组织的调节下的市场化流转。承包田有偿使用,向集体缴纳承包费,负担国家定购任务。确定承包费,按照收入大头归农民的原则执行,一般掌握在亩纯收入的30—40%之间,按照当年的物价水平,每亩三四十元、五六十元、七八十元不等。为避免物价等外部条件变化的影响,承包费采取以实物折款的办法提取,即将农民投标确定的承包费,按承包时粮食(或棉花、花生)的市场均价折算成实物量,以此为基础,每年按当年粮食折款,作为应缴纳的承包费。国家粮棉油定购任务,按农户承包的数量和等级平均分摊。“两田”承包期一定五年不变,期间人口自然增减,相应变动“两田”比例,采取“动帐不动地”、“两田互补”的办法调节。承包期满时,除自愿要求转出土地者外,再续定承包合同。除“两田”外,各村一般留出3%左右的耕地作为机动田,用于整户增迁或其他因素的调整。

在具体实施中,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对农户招标,加强了组织调节。主要是:(1)合理确定承包费。投标前,集体首先搞好测算,依据土地等级,确定每块地承包费的底标和上限。若投标确定的承包费总额高于测算的承包费,全村则按统一的比例调减,以避免加重农民负担。(2)把握规模适度。全市一般掌握在每劳力15亩左右为上限,对投标者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格审查,以防止农户盲目扩大经营规模,超负荷承包。(3)实行划方招标。组织农户自愿结合成联合小组进行投标,一包一个耕作方,以保证地块成方连片,防止分割零碎。承包田中的粮田和经济作物田分别投标,以避免插花田,影响统一耕作。(4)注意相对平衡。对劳力弱、缺技术而又无力竞争的低能户,经群众讨论同意,按人均占有承包田面积划定承包田,不再参与投标竞争,以保证他们有田可种,经济收入不降低。

平度市改革土地承包经营形式之后,全市实行“两田制”的有1691个村庄,27万户,经营土地243.5万亩,村庄、户数、土地均占全市总数的93%。全市共划分口粮田面积80.4万亩,承包田面积163.1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33%和67%,口粮田与承包田的比例为1:2.03。与此同时,全市有两个村兴办了8个集体农场。

四、建立配套制度,完善以土地制度为基础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实行“两田制”后,围绕如何管好用好土地,管好用好承包费,实现农村经济工作管理规范化,平度市进行了与“两田制”相配套的土地管理、农村积累、农业服务和基层组织制度建设,从而构成了以土地制度为基础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一)土地管理使用制度

为达到保护土地资源,改善土地经营,合理有效利用土地的目的,1988年制定了《土地管理使用制度》并进行了试点,1989年全市推广。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定级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土地流转、土地档案管理四项内容。核心是对土地进行定级管理,实行升降级补偿与奖罚制度。防止承包者掠夺性经营,保证土地资源不贬值。

(二)农村积累制度

土地实行有偿使用,村集体以所有者的身份,收取农民承包费。为了管好用好承包费,1989年制定出台了《农村积累制度》并进行了试点,1990年在全市推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筹集积累资金,二是统一管理积累资金,三是统一把握资金投向。这项制度重构了农村经济新的积累机制,改变了过去积累无保障,集体财产管理混乱的现象,规范和理顺了农村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三)农业服务制度

建立农业服务制度,强化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服务功能,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营中想办而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使乡镇村庄双层经营的整体效应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农业服务制度主要内容是:一是健全服务组织,实现服务体系网络化。二是强化服务手段,实现服务经营实体化。三是改善服务方法,实现服务形式多样化。四是建立服务制度,实现服务工作规范化。

(四)基层组织制度

组织建设是制度实施与落实的组织保证,村级组织是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结千家万户的桥梁和纽带。平度市委市政府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强化村级、工作到户”的农村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建章立制,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三配套”,抓好村级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村级经济、社会保障和社会秩序“五个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把村级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