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边界谈判片断回忆

作者:李家忠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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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当的时间内,历史遗留的边界领土问题,一直是困扰中越两国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中越双方就开始进行边界问题谈判。随着1991年中越关系实现正常化,双方睦邻友好关系不断加深,近年来中越边界领土问题的谈判取得了重大进展。

我长期在外交部亚洲司和驻越南使馆工作,且主管中国同越南关系事务,对于中越解决边界领土问题,是一个见证人和直接参与者。这里仅就我所经历的中越边界谈判过程作一简要回顾。

中越边界领土问题包括陆地边界、北部湾划分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等三方面。

中越陆路边界全长1350公里,按照现在各自的行政区划,边界中方一侧为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越方一侧共有六个省,即广宁省、谅山省、高平省、河江省、老街省、莱州省。中越陆地边界是由中国清政府同法国政府于1885年至1897年期间签署的多项界约划定的,其中主要是两项界约,即1887年的《续议界务专条》和1895年的《续议界务专条附章》。双方在实地分了界和立了300多块界碑。但是,受当时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条约对一些地段的文字叙述不够精确,条约附图对一些地区边界线走向的描绘也不够清楚,而且,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时间,许多界碑被损坏、移动,甚至遗失,边界线两侧的地形和地物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我曾去故宫博物院查过界约附图,它是用毛笔画的,好像是一幅中国山水画,界碑用小方块表示,旁边还画着一棵棵小树,经纬度、坐标这些现代地图的必备元素都没有,有的地方辨认起来相当困难。我也曾到中越边界进行过实地考察,发现有些界河主航道经过100多年,已经改道。这些因素导致双方对一些地段的边界走向存在不同认识,原来的边界条约和条约附图已经不能适应双方边境管理和关系发展的要求。

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12.8万平方公里。中越两国在此既相邻又相向,历史上从未划分过北部湾。长期以来,中越两国的渔民共同在北部湾捕鱼。一旦台风来临,很多时候两国渔民都会到对方的港口避难。20世纪60年代以前,中越双方只按各自宣布的领海宽度进行管辖,北部湾内资源共用共享,一直相安无事。两国有关部门只是在1957年、1961年和1968年三次签订了有关渔业协议。双方还联合在北部湾进行过科学考察。

20世纪70年代初后,随着现代海洋法制度的发展,中越两国划分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问题呈现出来。按照以1982年签字、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现代海洋法制度,沿海国可拥有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最多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但是北部湾是个比较狭窄的海湾,最宽处也不超过18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中越两国在北部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全部重叠,也就是说,整个北部湾均为中越权益主张的重叠区,因此问题必须通过划界给予解决。

1973年12月,越南政府建议同中国举行北部湾划界谈判。1974年1月18日,中方答复同意谈判。

中越在南海岛屿归属的问题上本无争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越南一直承认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只是在1975年,越南趁着解放南方之机,占领了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后来又不断扩大占领范围,遂形成了两国的争议。

1974年和1977年至1978年,中越两国政府先后举行划分北部湾问题和陆路边界问题的谈判。中方代表团团长是副外长韩念龙,越方代表团团长先后为潘贤和丁儒廉两位副外长。我则担任中方代表团翻译。谈判先后在北京东交民巷42号宾馆和台基厂头条3号宾馆(即现在的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进行。越方的翻译是越南外交部中文高级翻译阮庭榜,他比我小两岁,中文水平很高。阮庭榜后来曾任越南驻香港总领事,可能由于都是当翻译的关系,几十年来他始终是我的好朋友。

当时的谈判大体每周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午。首先两国团长按照事先准备好的稿子发言,双方不交换发言稿,而是各自做记录。如一方有什么地方没记清楚,会后可由双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团长发言后,暂时休会15—20分钟,各自就对方的发言进行背靠背的议论。这期间,宾馆为双方代表团准备有茶点、饮料。待休息后,双方团长再就彼此的发言进行评论。由于双方立场相差甚远,无法找到汇合点。因此,评论的内容都是互相批驳,有时用语颇为激烈和刻薄,结果往往是不欢而散。中方为给谈判营造友好气氛,增加彼此的沟通,也举行过两次电影招待会,放映的是动画片《大闹天宫》和强调阶级斗争的故事片《向阳院的故事》。但当时双方缺乏起码的相互信任,很难有什么沟通。

在陆路边界问题上,双方承认中越陆路边界是已定界,一致同意以中法界约为基础,根据变化的地形地貌,重新确认。但是除了这个大原则,双方在具体问题上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在划分北部湾问题上,双方最核心的分歧是越方要求以东经108°03′13"线为界。越方认为1887年6月26日中法《续议界务专条》已经划定了北部湾的边界,即108°03'13″线。但如果以这条线为界,那么越南将占有北部湾2/3的水域面积。中国不可能接受。

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有关北部湾和陆路边界的两种谈判均被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