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文化史层级下的中共党史研究【2】

——评《塑造与被塑造——“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

作者:吴志军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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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向综合史、总体史的学术形态与文化气象

就《塑造》的具体语境而言,多元理论与方法的运用还带来了党史研究面貌的另外一种重要变化,即初步形成了一种走向综合史和总体史的学术气象,这是由新文化史所仰赖的思想资源自身的理论特质和诉求所决定的。在某种意义上讲,多维理论和方法的积极介入与综合史研究形态的形成之间存在着逻辑性的必然联系。在“绪论”对于符号与意义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中,作者便指出,对于像“五四”这样与日常生活相距较远的历史符号,其被视为具有或产生“意义”的机会,“只能由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等层面的期待所提供,也只能在这种层面上被阐释”,“五四”阐释如果试图生产意义,便取决于它与其他事物的互动关系,而所谓“其他事物”不能超越人们的认知水平或观察视野,“可能是某个时期政治格局的现状,或者某种思想文化的生态,或者某个社会集团政治与文化目标的预期,或者具有特定价值取向的个人的当下追求与未来期待,等等”(P4、7)。换言之,“意义”不能由自身确认,一种特定的意义只能依傍其他意义的存在,才可能在差异中被表达;“五四”符号也无法独立存在,其象征意义的生产范围只能依据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得到配置。作者进而运用汤普森的意识形态理论,将“五四”与革命意识形态之间的互为关系视为一种“象征形式”,而“象征形式总是包罗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与进程之中,它们在其中并从中被生产、传输和接收”(〔英〕汤普森著,高铦等译:《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60页。),“社会背景化”之于“象征形式”的关系“指的是‘象征形式’嵌入结构性社会背景之中而被生产的符号形式”,这就意味着“五四”符号只有在一定的政治或文化场域中方可主动性地生成意识形态意义,“并且是在大写的‘人们’——或政治集团,或文化流派,或以个体出场的思想者的主动运作中生成”(P28、29),因而这也就同时决定了革命意识形态建构在内容上的多样化形态。可见,《塑造》从一开始便非常明确地规约了与该书主题相关的历史信息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从理论根源上明确了综合性和总体性的学术视野,亦即“总体研究的目的是达到理解:对历史结构与现象的复杂性及其各种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深刻认识”(何平:《西方历史编纂学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13页。)。这是一种文化整合的观念,它考究的便是一种文化要素或形态是如何融入更大范围的历史整体,并在其间如何不断发生变化和更新的历史进程。

当代叙事理论也为综合史气象的型塑贡献了独特的思想资源,因为“叙事”要求历史学家不能只关注事实的发现,他们所承担的主要使命应该是将相关史实统合进一种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的历史叙述框架中,尤其需要考虑在由这些史实所构成的叙述模式里,哪一种可以给予历史以更好的解释。由此言之,历史学家重塑历史的叙事(模式)就是“将孤立的事实放在一起以产生一个有意义的整体(也就是讲一个故事)”(〔美〕李怀印著,岁有生、王传奇译:《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中华书局,2013年,第8页。),它天然地包含着与主题相关的各种历史事实或历史要素,而从哲学角度观之,“叙事就像是一架必须依赖其组成部分才能够运转的机器。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叙述主义哲学本质上是一项关于这些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荷〕安克施密特著,田平、原理译:《叙述逻辑——历史学家语言的语义分析》,大象出版社、北京出版社,2012年,第4页。)。这种综合性研究在《塑造》一书中随处可见,如作者将大革命失败后中共重建革命意识形态的政治和思想背景的结构性转换、新启蒙运动的理论方位重估、延安时期“五四”与革命意识形态的新结构形态以及以“小资”塑造为代表的对于革命意识形态的文学想象等一系列历史内容,整纳为彼此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叙述体,亦即第二章所涉猎的关于“五四”阐释的“文化叙事”,其间所着重论述的“延安叙事”则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出发,将“民族形式”“中国气派”“大众化”“新文化”等思想论题综合成为一个具有缜密逻辑的叙事性概念;而在第三章关于“仪式叙事”的建构中,作者则将1949年北平的“五四”纪念和1950年上海的“五四”纪念“结成意义指涉同盟”,并置放于二者互为镜像的总体性叙述结构中,从而发现了这两场于不同时空展演的纪念仪式对于“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本质性意义和价值,实现了综合性叙述的另外一种重要路径;等等。可见,任何一种文化形态都是具有高度复杂性的整体,它的每一个层面和元素都互相联系、互为“他者”,若想真正理解党史发展演化的真实奥秘,就无法离开对政治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脉络及其所型塑的全部关系网络的系统考察,而叙事及其形式若欲与党史主题相绾结并形成真实的“历史感”,就必须发现和理解与阐述主题相关的思想、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历史元素及其互动关系,新文化史研究必定是综合性和整体性的建设工程。

在叙事建构的过程中,多学科知识的积极介入为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理解该书主题提供了更多具备解释力的史料,从而在学科融合层面构成了综合史的另外一种向度,换言之,总体史必然要求学科之间的合作。这一点在《塑造》中则集中体现为党史研究对文学史知识的吸纳与整合,这源于作者对文艺问题在重建历史中的重要作用的基本判断:“文艺恰恰是意识形态的形象化表征形式之一”,“意识形态与文学的关联图像,是一种互为塑造的复杂结构体”(P89、125)。依此逻辑,作者认为诸如“大众化”讨论、“民族形式”论争等“文化叙事”之重要构成元素的本质,便是以文艺为载体的革命意识形态塑造历程,从意识形态理论原则转换成具体的文艺理论观察,表明“后者恰恰构成前者的具体叙事形式,是前者意义表征的一个历史侧面”(P116);在对“小资”观念的知识考古中,作者着重梳理了左翼文学理论家对“五四”以来文学“小资”形象的批判,认为“五四”以来文学的“小资”形象“竟构成了塑造革命意识形态的反例”,促进了与之相反的“大众”—“工农兵”文学的兴起,极大地“冲击着‘五四’塑造的知识分子的政治立场,而且也考验着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审美选择”(P145、151);而在50年代末有关“五四”领导权的争辩中,中国学术界普遍将胡适的文学思想解读为代表“资产阶级”的历史特征和功能,可见“从文学窗口瞭望的,不是纯粹的小说、诗歌等样态,而是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生产”(P315);等等。《塑造》对大量文学史知识的利用和解释,不仅明显拓展了该书主题所涉猎的领域,而且强化了新文化史的综合性诉求,即要求重新考虑“那些典范的……文学和戏剧作品得以最初形成的社会——文化环境”,进而将作品置于这样一种情形中,使“它不仅与别的话语模式和类型相联系,而且也与同时代的社会制度和其他非话语性实践相关联” (张京媛主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95页。)。而长期以来,党史学界很少认真考量文学史对于丰富和深化党史研究的意义与价值,但文学作品往往更为直接和深入地反映政治结构与社会生活的演变,如果将文学史的相关知识纳入党史叙述的内容和结构中,必将强固党史研究问题的论证力度,扩大党史研究的疆域和视界 事实上,即使不考虑新文化史与文学理论和文学史之间天然的近密关系这一情况,单就文学(史)知识体系与历史研究的关系而言,文学(史)材料对于历史研究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也是无可替代、不容轻忽的,如英国久负盛名的历史学家阿萨?布里格斯就指出,文学作品可以作为历史研究的史料性证据,其重要性就在于:“它可以让我们接触到共同的经历,否则那些经历就会丧失。它可以表达个人的经历并将它们与共同的经历连结起来。最后,它可以在某一点上超越这些经历并且触及到普遍的人类问题。”(〔英〕玛丽亚?露西娅?帕拉蕾丝—伯克编,彭刚译:《新史学:自白与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1页。)。

文本理论则以对“语境”的高度依赖和充分运用,进一步强化了《塑造》的综合史和总体史特征。依循新文化史的内在逻辑,任何一种文本符号的能指可以隐含或表征不同的历史事物,这既取决于这些历史信息在发生之际的具体政治社会环境、思想文化氛围、自然地理条件等时空元素及其特殊性,更取决于研究者与阅读者对其进行解释或再解释之际所具备的哲学预设、价值立场、知识框架、审美情趣、生活场景和行为方式等可能性语境。离开与文本构成问题共同体的历史语境的回归与重现,便无法有效而切实地解读和阐释文本的内在意蕴,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假若‘文本’为定本(固定的语言符码),那么异解从何而出?是故,‘语境’(context)的概念必不可缺(无论其为历史、或文化、或个人的条件),方能弥补‘文本’理解之不足。”(黄进兴:《后现代主义与史学研究:一个批判性的探讨》,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152页。)如何切近地观察这些历史语境与历史文本之间的双重影响,将对文本的解读和阐释置于多元繁复的历史脉络下加以综合性考察,便成为新文化史层级下历史研究的基本取向和形态。正因如此,《塑造》在具体行文中不断强调指出,革命意识形态的意义再生产是一种社会情景化的过程,换言之,对“五四”象征形式的解释,“意识形态总是受制于当下社会语境的压力”,这种语境压力恰恰构成“五四”象征形式的意义蕴含,因此,当“五四”与特定时势状态交汇时,话语阐释的独特性便随意识形态的建构意图而实现,“时势转移是‘五四’话语阐释最强有力的规训因素”(P338、391);就历史思维而言,对于文本的阐释和再阐释,便意味着要重新恢复文本的生产实践,揭示意义生产的法则,“其可能性在于重构或恢复其中的历史语境”(P371)。

在这种学术理念的指导下,《塑造》全书融贯着对于时空语境的关注与强调,如在论述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运动叙事”实现文化转向的必要性时,作者指出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所形成的政治生态,使得中共原有的“五四”单纯政治阐释与意识形态建构关系的模式已呈现阐释力不足的趋势,“因为承载原有阐释条件的现实语境业已消失”(P78);要理解“史话”式的通俗文本的解释优越性,就必须进入50年代的历史空间,这是一个革故鼎新的时代,“思想生态的重新安排,对于革命意识形态的政治整合职责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急迫,更具挑战性”(P240),而只有通晓化的文字载体才可以将抽象理论迅速转化为平民百姓易于接受的常识,达到更为广阔和实际的传播与整合目的;要理解“文化大革命”中的“五四”阐释,只能在“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语境中才能被理解,“‘文革’极左意识形态塑造了‘文革’的‘五四’,而反之亦然”,怎样认识和理解“文化大革命”中的特殊现象“恐怕不能游离于具体历史语境之外”(P284、285);等等。可见,《塑造》注重展现“五四”阐释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情境中所生产出的表现形式和意义价值,着力于激活并构造出“五四”阐释与各种社会历史语境之间的紧密关联。在此意义上,毋宁将这种研究取向视为一种“历史认识的社会史”,它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塑造》的基本学术面貌。

而若想实现综合史、总体史的研究气象,还需要考虑时空语境自身的层次性,因为很明显,每一种历史观念的型塑与发展所借重的语境资源系统,在围绕特定历史主题而实现其逻辑意图和文化联系的同心圆结构中,必定存在着远近不同的间距。因此,如何更为贴切地认识研究主题所处的时空语境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尽量从相关的语境资源系统中剥离出与研究主题发生更为实质性联系的历史内容或元素,更为宏观的历史背景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直接提供与研究主题有关的支援性资源。《塑造》在这方面的学术努力尤其令人耳目一新,并未简单地将时空语境等同于宏观背景,如作者注意到无产阶级思想与资产阶级思想的对立或社会主义思想与资本主义思想的对立这一思维模式,对于考察五六十年代“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之关系的决定性作用,因为“二元对峙的思维结构,无疑能够左右人们观察问题的方式,并且形成同质性的想象空间”(P313),从1950年开始,“五四”就是被置于这种二元对立的维度中不断得到重新解释,并推动着革命意识形态对中国社会思想的重构;在由1978年启动的拨乱反正进程所形成的“内聚巨大思想能量的历史语境场”里,对“五四”展开重新阐释的最初思想空间,却是在文化意义上启蒙意识的再苏醒与再回归范围内实现的,在其时的思想解放潮流中,“实事求是精神成为革命意识形态调适的枢纽,它促成了解释‘五四’新思维的萌发,对其后‘五四’精神的再度复活与重新‘发言’,孕育了一种解冻式的思想语境空间”(P329);“五四”的“79文本”是对此前中国社会政治和思想生态的反思性产物,但批判“现代迷信”的一系列论说则是型塑其反思话语秩序的关键质素;“89文本”中的“五四”与革命意识形态的互为塑造关系,只有在“现代化”的叙述语境中才能被理解,但“现代化”叙述语境并不等于现代化进程本身的实在语境,“而是作为社会发展工程的现代化变迁被话语化后形成的一种语境”(P376);等等。申而言之,新文化史着力于探究特定社会中几乎所有活动的“意义”,但主张这种“意义”源自“它在总体体系或者结构中的位置”(〔英〕西蒙?冈恩著,韩炯译:《历史学与文化理论》,第12页。)。就此来看, “总体史”的设想和实践并不能被误解为一种纯粹的“宏观史”,日常社会史与微观史也有可能被视为一种“总体史”的变体(〔德〕斯特凡?约尔丹主编,孟钟捷译:《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辞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19页。)。

《塑造》对于历史语境的重视及其学术实践,带来了对以往一些问题的重新审视。针对以往历史学界将新启蒙运动视为一种具有独立性的政治文化运动,甚至将其过度解释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起源”等普遍倾向,作者通过重新还原陈伯达、艾思奇等新启蒙运动发动者著述的历史语境,认为新启蒙运动本是作为推广解决“中国问题”的“新哲学”的手段或工具而被提出的,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将“新哲学”贯彻至抗日救亡运动中,与“五四”的历史和意义地盘之间并未发生实质性联系,故而远离当时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理论和实践目标,它“只不过是1936年发动的一场‘运动’符号表征”,将其视为革命意识形态建构史上的一个过渡性阶段,“似乎更符合当时思想理论演进的情形”(P110、97)。这一案例既将新启蒙运动置于当时的宏大历史背景中,又考索与新启蒙运动发生实际关联的直接历史元素,有利于更为准确地理解新启蒙运动的历史地位。同时,将“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置放于与之相关的繁复多元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加以审视,表明综合史的理论诉求更倾向于将历史经验和世界图景视为一种共时结构。在这种理论观念的烛照下,历史叙事的结构与框架都发生了变化,正如作者指出的那样,尽管“五四”阐释后的意义生成,“建构了一连串历时性的话语光谱”,但对于“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史学叙述,“与其说是‘编年’的,倒不如说是‘纪传’的,因为它拒绝了‘历程’的直线演进”(P10、36)。由此观之,只有在总体史的语境下才能真正深入地理解思想文化史。

此外,《塑造》所展现出的“过去”和“现在”的视界融合特征,也构成综合史和总体史的一种特殊维度。事实上,将“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加以关联性考察并突出其互为塑造的根本关系这一研究主题本身,便鲜明地体现了历史研究的综合性特征,尤其革命意识形态建构伴随着“时势转移”(“历史语境”)而对“五四”作出流动性阐释,强调的正是“现在”之立场对“过去”之历史的规制性解读。细而言之,“绪论”便从解释学的理论角度指出,无论是阐释主体还是被阐释对象——文本总是历史地存在,这就意味着二者总是处于变化之中,总是存在各自的视域,但文本的视域只是“过去”的视域,而阐释主体的视域却是“现在”的视域,因此“解释学的任务不但要区别或暴露这两种‘视域’,而且要弥合两者的关系”,亦即在阐释性的理解进程中产生一种“真正的视界融合”(P3),关涉该书主题的几乎所有文本和叙事由此都成为具有强烈阐释性的融合“过去”与“现在”的话语结构,“都试图讲出‘五四’过去的历史,都试图讲出‘五四’现在的意义”(P371)。该书“尾声”的主题“建构仅是历史的‘驿站’”,则更为典型地隐喻了某一时段的历史“塑造”内涵与意识形态观念表现形式更新之间的内在关联。显然,一切历史认识必然是在当下情境主宰下的对过去思想(史)的重构与重释,那些由“五四”阐释所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所具有的不同历史意义,从根本上取决于其在形成之际所需要回答或解决的政治意识形态问题,“没有一种理解或解释能够超越特定的阐释必然依赖的某个参照系”(赵一凡等主编:《西方文论关键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第270页。)。当然,在历史研究中实现过去与现在的视界融合,必须要符合学术的规范性逻辑和人类的普遍性道德,否则就会发生“文化大革命”极左意识形态对于“五四”的扭曲性阐释这样的极端案例,而这又直接取决于阐释主体自身所秉持的现实诉求是否为长远意义上的“真问题”。就此而言,新文化史所关注和理解的“语境”“不仅指思想家所处时代、付诸行动这个大语境,而且也指思想家著述这个思想小语境,更指思想家与时代互动呈现在著作中的整全语境”(转引自任剑涛:《重述“马基雅维里革命”》,《读书》2014年第11期。)格雷西亚将“语境”大致划分为“历史(Historical)语境”和“当代(Contemporary)语境”,前者是在文本被创作之时影响其意义的一整套环境,后者则是影响着读者对文本意义加以理解的一整套环境(〔美〕格雷西亚著,汪信砚、李志译:《文本性理论:逻辑与认识论》,第50、264页)。)。

如上所述,《塑造》以综合史和总体史的学术视野,提供了一种较为整全、周密且有深度的历史叙述图景。它不但涉及不同“五四”叙事的涵括和理解,而且旁及关于“五四”史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乃至更为本质的革命意识形态建构问题;不但重建了关于“五四”阐释史的文化表象,而且重新解释了“五四”阐释史的政治意识形态底蕴;不仅叙述了“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之间的起源、进展与历史影响,而且构建起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整体演进的历史图景,还充分观照以该问题为中心内容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思想与文化联系。通过这样的学术努力,作者重建起以“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为核心的“问题”家族谱系和政治社会关系网络,创造了一个可以将政治、社会与文化等诸多元素统摄起来加以考察的研究论域,以往未曾受到关注的一系列党史内容被发掘出来,形成了一种历史问题的“复合体”。这种历史整合的学术观念将在此后不断提示党史研究者,在考察一种党史知识的变迁史时,不能仅仅注重其自身的文化逻辑和历史脉络等内容,更要充分追索制导党史知识生产的种种政治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体系,分析党史知识由以产生和发展的具体语境与实现机制,这必将鼓励党史研究内部以及党史研究与整体历史学科之间的统一远景,“知识是借助专门化和碎片化增长的,可是理解那种知识意味着什么,也许需要某种重新整合”(〔美〕理查德?比尔纳其等著,方杰译:《超越文化转向》,“引言”第22页。),更何况将全体人类的过去作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本身就具有天然的综合性,而“历史研究不容画地为牢……唯有总体的历史,才是真历史”(〔法〕布洛赫著,张和声、程郁译:《为历史学辩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0页。)。尤为重要的是,注重历史研究或历史建构的综合性和总体性,将使我们更为深刻地透视历史的极度复杂性和长程发展性,会促使我们对历史本身抱持一种敬畏之心,不再陷入将特定的历史认识绝对化和神圣化的思想陷阱,也不会再拥抱类似“历史将终结于我辈”的狂妄之想。综合史和总体史的学术诉求不仅具有鲜明的工具性与方法论特征,而且获得了某种认识论层级上的历史哲学意蕴。

四、深入理解历史客观性和真实性的重要维度

《塑造》所展现出的综合史和总体史的学术实践,还为深入思考新文化史框架下的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问题提供了契机。因为很明显,对于类似“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这样具有天然综合性的课题而言,注重和张扬“语境”在重建历史图景中的作用,正是复原历史实相客观存在之复杂性和多样性的重要向度。很多新文化史研究者都认为,新文化史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当我们认为很多东西是非常客观的时候,就要对它保持一份警惕,要去分析这些文本到底是怎么形成的;我们把文本放在相应的时代背景下,这对我们理解它所讲述的事情真伪是很有帮助的。”(刘北成等:《档案背后:故事与历史——新文化史三人谈》,《中华读书报》2015年9月16日。)

由综合性研究而蕴涵的客观性理念在《塑造》中有多方面体现,如作者在评析1951年九三学社上海分社举办的“五四”座谈会时指出,会议上的诸多发言之所以均以辨明思想黑白或敌我关系为主旨,“正是这个时期现实思想语境决定的。对于这个年代的思想认知特征,后人的任何讪笑,都是缺乏历史道德感的,是不足为训的”(P296)。这种对历史抱以“同情之理解”的态度本身便是对历史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尊重与发扬,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客观评价历史实在的重要尺度。从对史料的理解和定位来看,作者认为人们依旧可以甚至只能从记载“五四”的文字表述中,感受意识形态建构乃至革命文化流转的思想脉络,“历史叙事只能在可见的史料文本中展开”(P193),因此《塑造》所仰赖的史料基本都具有可视、可感、可知的性质,即使作者在文本和叙事等框架下采用的诸如纪念论文集、通俗读物、座谈会发言等以往党史学界并不经常注意使用的史料,均从各自的独特维度记录了真实历史的某些侧面或层次,是客观存在的实体物,而这些史料背后所内蕴着的繁浩的社会与文化语境,又使其成为产生严谨而富有逻辑的历史分析的基础。很显然,新文化史不是更少而是更多地注重史料的多元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综合性与合理性运用。

而尤为重要的是,尽管《塑造》的基调是阐释性的,但作者早在“绪论”伊始便表达了对于阐释边界的清醒认识。他运用阐释学的基本原理指出,“五四”意义生成的不确定性和多元性,并不意味着“五四”阐释总是游移不定或者这种阐释不具备相对的稳定性,每个时代的特殊性以及阐释者所凭恃的“前知识”等种种文化实践,构成“五四”意义阐释的稳定性“限度”,因此,“五四”意义生产的界限,“只能回到‘五四’本身,回到‘五四’阐释的‘历史境遇’之中”,“唯有‘历史境遇’构成阐释边界的栅栏”(P8)。职是之故,作者对构成性的历史诠释抱有非常鲜明的警惕。他认为,对见诸史料的“五四”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关系的事后评论,“看上去似乎比当事者现场感受来得轻松,但正因如此,恰恰就是历史书写的困难与危险之处”,因为面对同一研究对象的认识之变化无常以及历史学家自身受到种种因素的左右,常常会导致对历史真实性的怀疑,而若想“避免这种令人尴尬或烦恼的结局,别无选择,只能回到原有历史实相的时空场域”(P266)。由此可见,总体史有助于最大程度地还原历史,并且直接体现了新文化史对于“文化”本身的客观定位:“所谓新文化史……它不是要建立一种以文化为根本的唯一的历史解释模式,而是要还文化以它本来应有的位置。”(周兵:《新文化史:历史学的“文化转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57页。)

的确,从新文化史的学术进程来看,即使这种理念承袭并发展了诸如“符号”“意义”“文本”“叙事”等一系列迥异于传统史学的基本范畴,尤以建构与阐释历史为学术主旨,但绝大多数新文化史家依然笃信并坚守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准则,认为新文化史固然是对以往历史研究过于强调经济或社会因素而作出的一种有益反应,“但它必须防止矫枉过正”,历史学家需要探究文化可塑性的限度,“而这种局限有时被经济因素所决定,有时被政治因素所决定,有时被文化传统所决定。尽管这些限度可以改变,但这种改变也只能就一定的程度而言”,因此“将文化建构看做是从无到有的过程无疑是错误的”,“并非任何事情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想象的”(〔英〕彼得?伯克著,蔡玉辉译:《什么是文化史》,第116—117页。)。同样,尽管《塑造》所实践的新文化史研究理念,已经不同于以往党史研究注重大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历史嬗替或更为微观的地方单位的历史演进等研究形态,初步形成了一种基于文化形态的意义再生产的阐释取向和叙事范式,但《塑造》依然遵循着在党史研究中早已形成的历史编纂与书写的客观主义理念,作者无非是倚借一种特殊的论题组合而进入了文化史的脉络与空间。

当然,《塑造》所导入的新文化史研究理念和范式,也从很多新的维度为重新理解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一历史哲学的元问题提供了特殊契机。正如前文所述,正视并展现“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在长期的历史递嬗进程中所形成的互为塑造关系尤其是后者对前者的实际规制性这一事实,表明包括“五四”阐释在内的所有历史认识都具有无可回避的意识形态特性,“意识形态诸范畴属于人所处的关系,因此各种表现形式是在为人类主体提供意义……文化使世界获得意义,但它本身是意识形态的表述”(〔英〕戴维?钱尼著,戴从容译:《文化转向:当代文化史概览》,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页。)。在作者看来,这根源于意识形态形成的本质特征,即“建构性是意识形态的具体形式特征,对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而言,这就意味着它不可能天然地、抽象地生成,它是中国革命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具体形式建构起来的”(P36),“五四”阐释在其间恰好成为一个非常有效的载体或中介。因此,历史本体和历史认识的客观性绝对无法自外于人类意志伸张的历史进程及其集中体现——政治意识形态,如果考虑到后世研究者在复原历史时自身所秉承的无法摆脱的意识形态立场以及事先预定的各种解释概念和策略,那么就必须以更为复杂的心态和更为宽阔的视野来理解与审视历史(研究)的客观性问题,对于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党史研究尤其如此。实际上,承认意识形态的实际影响已经不再是客观认识党史的障碍,而是研究者据此还原和解答党史问题的前提、基础与方向,“这里其实蕴涵了对于历史事实优先性的尊重和持守” (陈立新:《历史研究合法性的当代深思——当代历史叙事理论的启示》,《史学史研究》2013年第4期。),在此向度上,“重建过去并不只是发掘新证据,运用新方法或者揭示从前的偏见。它也意味着介入所有学术研究都要卷入的知识的产生与传布(distribution)的政治之中,因此,问题不在于叙述时少一点偏见或少一点意识形态色彩,而在于如何依据多种阐释立场和我们每天面对的权力结构来定位我们自己的史学研究”(〔美〕何伟亚著,邓常春译:《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229页。)。职是之故,《塑造》所涉及的主题有利于再次厘定历史客观性与价值判断并非对立的科学认识。

只要正视意识形态在历史认识发展进程中的客观性存在,那么就不难理解伴随意识形态诉求迁移而带来的诸如“五四”阐释等历史认识的不断嬗变这一客观事实,与此相关的乃是一系列中国现当代思想论题的意义变化。显而易见,文本没有单一明确的意义,“面对任何话语陈述,谁也无法丈量它与事实之间存在的距离,而正是这种‘词’与‘物’之间距离的不确定性,使得话语再解释具有多元的空间”(P101),因此历史认识不应也不会是固定不变的,其生成和发展永远都是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保持不断对话的产物,每一代人都会因着各自的“问题意识”对“五四”作出属于特定时空的阐释和理解,它永远处于不断被言说、被修正直至不断去蔽的状态中,由此带来的并非“五四”阐释的稳固性而是不确定性的增强——在长程的历史视野下尤其如此。而接受历史解释的多元性和思想言说的非固化性这样的思想观念,表明研究者应该正视在追求“历史真实”的过程中所遇到和产生的现实困难,并且承认和尊重人类生活的矛盾性与复杂性。正是这种几乎不可规避的矛盾性与复杂性,决定了人类面对同一事物而出现的认识多样性,以及这种多样性背后所直接反映的更为复杂的政治和社会意图与关系网络——无论这些意图和网络从长远来看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如果在这样的睿识基础上重新思考党史学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并以具体党史问题的学术实践积极介入社会生活,那么党史研究所欲求的正是更大范围内的客观性原则,并由此彰显历史研究的批判性和现实影响力。

而在《塑造》看来,历史认识固有的多元化特征说明在“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关系上,“五四”只是一个历史面相,而“选择何种历史面相作为历史实相的解释载体,完全取决于这种历史建构的解释性需要”,所有的意义解释都只能提供某种或某类面相——尽管历史实相掩藏其后,但也仅仅是“面相”式的解释,这当然是历史解释无可逃避的局限性,但“这里不存在返回历史现场的全能式‘解说员’”(P244—245)。同样,尽管历史实相令人着迷,但史料文本的本质也是被选择、被建构的,它们只是呈现历史实相的文献依据,与历史真实发生过的事实存在一定距离,但是“任何历史叙事,都只能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P290)。因此,“五四”与革命意识形态之间的互为塑造,都是双方自身的历史建构,对其作任何的历史还原也都是构成性的诠释,“构成主义的多样性结果,或许是历史实相试图呈现自我、解释自我、实现自我等无法摆脱的宿命”(P266)。但如何在这种情态下理解历史的客观性,作者援引著名历史学家卡尔的经典论断予以解答:“不能因为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山会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就推论说山在客观上根本没有形状或有许多形状。并不能因为解释在建构历史事实中起着必要的作用,也不能因为现有的解释不是完全客观的,就推论说这一解释同另一解释一样好,就推论说历史事实在原则上并没有服从客观解释的义务。”(〔英〕E.H.卡尔著,陈恒译:《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12页。)在《塑造》的另一处论述中,作者还从“符号”及其意义的本质性层面对历史的客观性作出了类似理解。在作者看来,凡是我们可以感知到的由话语或语词所表达出来的客观性,“已经是由意义确定过的了,它过滤掉‘实际存在’的种种细节,剩下的只是一连串的历史范畴、历史符号”,但只要后世研究者还想继续追求再现历史的“实际存在”即历史本体,那么就不得不诉诸这些历史范畴或符号,所带来的结果便是“客观性就只能是语言范畴的客观性,是符号的客观性”,尽管历史范畴或符号并不排斥、怀疑或否认历史实际的可靠性,“但前者并非后者的简单复制,也不产生于它们之间想象性的因果效应”,正是在此意义上,“五四”脱离“实际存在”而成为范畴化和符号化的客体,甚至“几近于齐泽克所说的‘崇高客体’,它不具备具体的物质性,它只是革命意识形态的精神载体”(P238—239)。在这样的观念框架下,《塑造》所呈显的诸多文本和叙事以及由此建构的历史图景,非但没有远离历史实际,反而在作者的学术能力范围内实现了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实际,因其有效地融合了部分既定史实和较为合理的历史解释,从而部分消解了后人在重现历史时所必然遇到的那些困难,因此“历史中的‘叙事学’解释有助于我们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因为这种解释在性质上是经验的,与科学理论一样屈从于证明和否定的技术”(〔美〕海登?怀特著,陈永国等译:《后现代历史叙事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69页。)。而从更为长远的历史视界来看,如果我们摒弃将所有对于历史的重现和研判都视为虚构性故事的激进历史观念,那么我们同样可以借助于可靠而多元的史料并且仰赖严谨的史学批判法则,建构出具有无可否认之客观性的历史“叙事”。

综合来看,《塑造》对历史客观性理解的诸多面相,有利于党史研究者重新检视该学术领域内的历史客观性问题。长期以来,历史实在论是党史研究奉行的基本历史观念,即将历史现象视为一种独立于人类意志和思想的客观存在,研究者的基本任务和使命就是通过收集、整理和运用史料去“发现”历史实在并加以理性描述,更高一级的研究形态则试图透过历史现象去追索、解释或验证隐藏其后的历史规律。但如果刺破这些被书写出来的历史的表层,而潜探各种历史现象所蕴涵着的复杂而丰繁的多元要素及其意义性联系,这也是从表层所无法窥探到的历史的内在真实性,“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之间复杂繁浩的思想史联系,当然应归属于客观存在的历史内容,“如果不把历史的内蕴揭示出来,仅记录了它外在的面貌,能算是什么真实吗?”“切不可仅把记录下历史的表面过程当做完成了历史科学求得历史之真的使命”(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1、62页。)。在新文化史的理念结构中,历史符号和文本的能指与所指的差异性,可能预示着过去与叙事之间存在结构性的裂缝,这使得历史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并非完全独立于学术研究的实践活动之外,它既因着历史阐释主体的历史观不同而变动,也随着专业研究者史学观的变化而发生跃迁,更不断彰显知识分子对于史学研究和自我心路的深入反思。在此层级下展开的中共党史研究,将为这一历史学科的“求真”属性提供另外一种维度,它将与传统党史研究所遵奉的“实事求是”理念、自新世纪以来兴起的以新档案史料(主要是中国地方档案和海外档案)的搜集和运用为核心价值的新实证主义研究等一起,共同构成党史研究之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的三大来源,从而推动对真实党史的多元建构和把握。准此而论,历史客观性的概念不应该是凝滞的,而应该是流动的,换言之,与其说客观性的概念是被某些理论或主义先验地预设的,还不如说客观性的边界是随着现实情势以及人类对历史和史学的持续解释而不断发生流转的。

五、余论:新文化史理念的导入与党史研究“问题意识”的崛起

承上所论,《塑造》将多种不同性质和取向的历史书写模式融入新文化史的分析框架,高度关注党史知识的主体性、多元性、语境性和地方性,既对过去我们所熟知的宏观党史进行了重新解读和阐释,又细部呈现以往研究者关注较少的党史论域和党史细节,形成了一种复线布局式的叙事结构,从而成功地建构出“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之复杂关系的时代特质和精神风貌,并提供了相对贴切的富有个性化的历史诠解,的确是近年来“五四”史研究领域一部较有特色的学术著作。尤为重要的是,《塑造》所提供的史学大义与方法要旨尤其所具有的高度鲜明的“问题意识”,更值得后学者加以认真对待和积极鉴借,对于进一步推动党史研究的学术化进程更具有迫切的优先性。

党史研究学科经过自80年代以降的学术化建设,尤其自步入新世纪以来,无论在宏观史研究的新进展还是在微观史研究的蓬勃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学术进步。但与此同时,重复研究、“炒冷饭”、跟风之作以及虽然提供了大量党史知识但无法提供有效而全新的历史解释等问题也愈益突出,成为制约党史研究学术化水准的重要因素,而这些研究弊端归根到底是党史研究“问题意识”匮乏的表现。近些年来,党史学界一直在呼吁加强历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但对何谓“问题意识”则语焉不详。在笔者看来,“问题意识”不等同于对作为具体研究对象的历史问题或议题本身内容的梳理和建构。学术研究以创新求变和追求真理为核心价值,因此所谓“问题意识”首先要求研究者在从事研究活动的各个阶段里,都要具备对于具体研究对象各种元素(包括试图解决的问题,所依赖的理论、方法和史料以及完成历史叙述的框架、结构和话语等)之学术新意的高度自觉性,换言之,研究者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的问题研究在该学科领域甚至更为宏阔的历史研究领域里所具有的学术创新性。其次,研究者必须对自身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秉持鲜明的文化批判与强烈的公共关怀精神,并由此能清晰而深刻地感知和透视所存在着的时代与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契合研究者的学术兴趣,而且使研究者的心灵和精神遭逢困惑、犹疑甚至痛苦,从而激励研究者进入历史去探求这些问题由以生发的来龙去脉和解决之道。更重要的是,“问题意识”还要求研究者必须具有超越性意识,即超越研究对象本身,而将自身稳固的历史研究立场和价值以及更深层次的对于人性、国家民主进步和全体人类社会的思想观念,贯通在历史研究活动的全过程,使对具体历史问题的研究、叙述和建构成为体现这些立场、价值和观念的基本载体,而这些基本立场、价值和观念不仅在学理上必须适用于历史研究,而且必须符合人类的普遍性道德,并希冀通过自身所属学科的历史研究,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从而为改善和提升人类社会的政治完善、社会正义和自由福祉等作出积极贡献。由此言之,“问题意识”只有在研究者对自身和研究对象以及二者关系等根本问题产生深刻体认的基础上才能生发并得到进一步型塑,它不仅需要充分发挥主体性因素在研究活动中的主导性作用,而且高度仰赖研究者开展历史诠释和形成历史认识等方面的知识能力与文化视阈。当然,只有在这样的“问题意识”的学理脉路中理解和重构历史,史学才会拥有真正的灵魂与活力。

《塑造》正是挟新文化史的研究理念和学术实践,彰显了党史研究领域中“问题意识”的崛起之势。多年来的党史研究并不十分重视文化在政治和社会结构中的重要性,对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谱系中的文化史脉络的梳整与解析工作还存在巨大空间,而正如上文所看到的那样,无论是历史符号及其意义诠释之理念的导入,还是叙事与文本之概念的实践,抑或对综合性历史元素的整纳,都有效地扩大了党史领域的研究主题和史料取材的半径,一系列几乎尚未被真正开掘的领域必然使党史研究获得更多的学术增长点。多维理论与方法的学术实践则极大地有利于党史研究在学科整合的层次上探索创新路径,“学科内部的发展已经无法将它们像以前那样作严格区分了”,“‘新文化史’是历史学分化组合的一个再清楚不过的例子。这种分化组合,依我们的浅见,将会是历史学在未来发展的潮流”(王晴佳、古伟瀛:《后现代与历史学——中西比较》,第131、131—132页。),党史学界应该借此契机加速建设适合党史研究具体情态的理论与方法框架,并以此进一步指导新文化史层级下的党史研究,如此往复循环,使史学理论与史学实践形成双向的良性互动格局,切实推动思想史、文化史、学术史等党史领域薄弱环节的研究进展。该书以“阐释”历史的学术高度和文化视域,充分考虑党史研究的复杂性和宏富性,鲜明地体现了作者在历史研究中的主体性意识,只有这样的主体性意识才可以架构起历史、现实与未来之间的思想桥梁,从而进一步明确党史研究的学术定位和文化属性,即真正有价值的学术不仅冀望个体思想的充分表达与本学科的众声喧哗,更关注学术成长所仰赖的国家的民主进步与社会的自由繁荣。对于历史真实性的深入理解也必将不断提醒党史研究者,既要在文化史研究中遵从基本的客观精神和实证理念,坚守和拓扬基本的现代学术道德,又要清醒地意识并警惕人类自身理性力量的局限性,必须承认在追求客观和真实的历史面相这一使命的过程中还有更多选择甚至试错的可能性维度。总的来看,《塑造》对文化意义的探幽阐微,在很大程度上整合了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双重精神,对党史研究的哲学基础、思想起点和学术范式等作出了具有反思性与创新性的思考,学术创新意识判然可见,对于培育党史研究的“问题意识”具有非常突出的作用和意义,“新文化史家在问题意识上以及研究方法上都不是过去文化史家(诸如柳诒徵、钱穆等人)所能想象于万一”(卢建荣主编:《性别、政治与集体心态——中国新文化史》,台北麦田出版,2001年,“编者序”ⅷ页。)。

通过新文化史理念的导入及其所助推的“问题意识”,党史研究作为一种被特殊现实性规制的历史学科,真正获得了一种融入历史研究大家庭的契机或管道,并在这样的历史哲学层级上与“大历史研究”形成了一种“共享的历史” 此处“共享的历史”之称谓,借用了香港大学历史系学者徐国琦《试论“共享的历史”与中美关系史研究的新范式》(《文史哲》2014年第6期)一文所提出的概念。观念,即党史研究与整体历史研究学科之间应更多地求同存异,在尊重学科特殊性的同时努力追求党史研究的普适性价值最大化。正是在这种意义层面上,新文化史理念将给党史研究者带来如下的思想与精神财产:“会直接接触到一颗创造性心灵的活动;会感受到价值和标准;会意识到什么是短暂易逝的以及什么具有永久价值。在这些似乎主宰着过去和现在生活的发展与变迁背后,他将能辨认那些不变的东西。他会逐渐意识到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真正、永恒的价值。文化史会揭示永恒的标准是什么,或应当是什么。”(〔美〕费利克斯?吉尔伯特著,刘耀春译:《历史学:政治还是文化——对兰克和布克哈特的反思》,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04页。)可以预见,新文化史在中共党史研究领域内的生成与发展,将为改善党史研究的基本格局发挥一种有效的“再平衡”作用,从而进一步抬升党史研究的学术化水准和历史学特征。

正因《塑造》形成了浓厚的新文化史研究取向并以此实现了较为成功的史学实践,即使将其目为党史研究“文化转向”的学术标志也许还需要更长时间的学术史观察,但至少可以认为该书试图发展甚至超越传统党史研究的写作和历史叙述范式,在新文化史与党史研究的结合性尝试中作出了首开新潮的学术努力,从而吹响了推动党史研究实现“文化转向”的学术号角,“尽管有许多旧式的历史研究和历史写作的形式还在继续着,然而已经发生了一场基本的重新定向”,这“反映出社会与文化的根本性的变化”(〔美〕伊格尔斯著,何兆武译:《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5页。)。我们应该对党史学界就继续坚持新文化史与党史研究的学术融合展开更多的理论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出更多新文化史气象的党史研究作品,抱持更为乐观而积极的期待和愿景 当然,这一学术期待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路向加以考量,亦既有深入的理论探讨又有符合理论概念的作品实践,这当然是最为理想的学术状态,但一种新的史学理论是否具有适用性和普适性,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并不完全取决于研究者的主观意愿和学术水平。倘若暂时搁置对一种史学理论适用性的预设性期待,仅从理论建设层面加强党史研究的多元化理论与方法的探讨,并以此有意识地训练党史研究者的理论逻辑思维和抽象概括能力,从而提升整个党史研究学科的历史哲学水准和党史研究者作为知识分子群体一分子之终极关怀的人文价值,对于当下的党史研究格局而言,应当具有至为迫切的文化优先性。惟其如此,党史学科的理论体系建设才能得到更为深化和健康的发展,也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为有效实践这些新的理论与方法提供充分条件,真正推进党史研究的学术化进程。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北京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