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波瀾壯闊,學習宣傳黨的歷史任重道遠。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學習黨史、新中國史的重要意義。為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本網推出特別欄目《黨史百年·天天讀》。欄目通過豐富翔實的歷史文獻,客觀記述了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不懈奮斗的光輝歷程,系統展現了黨的主要領導人的重要論述和理論觀點,以及黨的思想理論創立、發展和完善的歷史進程。敬請關注。

1月5日

1月5日

/ 重要論述 /

1953年1月5日 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指示指出:我黨在三反中基本上解決了許多領導者和被領導的機關人員相脫離的這一部分官僚主義問題,但對於不了解人民群眾的痛苦,不了解下情,不了解縣區鄉三級干部中存在著許多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壞人壞事,或者不感覺這些問題的嚴重,因而不採取積極辦法去支持好人,懲治壞人,發揚好事,消滅壞事,這樣一方面的官僚主義,還是基本上沒有解決。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就其社會根源來說,這是反動統治階級對待人民的反動作風(反人民的作風,國民黨的作風)的殘余在我們黨和政府內的反映的問題﹔就我們黨政組織的領導任務和領導方法來說,這是交代工作任務與交代政策界限、交代工作作風沒有聯系在一起的問題,即沒有和工作任務一道,同時將政策界限和工作作風反復地指示給中下級干部的問題。指示要求各地結合整黨建黨及其他工作,從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檢查一次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分子的情況,並展開堅決的斗爭。

/ 黨史回眸 /

2005年1月5日至6日 中央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從2005年1月開始,中共中央在全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分三批對全體黨員進行一次集中教育。

1月5日

/ 歷史瞬間 /
1946年1月5日,國共達成“停戰協定”(這是毛澤東、劉少奇和在重慶參加政協會議后回延安匯報工作的周恩來在一起)。

1946年1月5日,國共達成“停戰協定”(這是毛澤東、劉少奇和在重慶參加政協會議后回延安匯報工作的周恩來在一起)。

上杭縣古田鎮協成店。1930年1月5日晚,毛澤東在此寫了給林彪的復信,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

上杭縣古田鎮協成店。1930年1月5日晚,毛澤東在此寫了給林彪的復信,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

重要論述

1930年1月5日 
毛澤東在古田復信林彪。信中總結兩年多創建、鞏固、發展革命根據地的實踐經驗,進一步發展了“工農武裝割據”的思想,基本形成了農村包圍城市、武裝奪取政權的理論。復信指出:紅軍、游擊隊和紅色區域的建立和發展,是半殖民地中國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的農民斗爭的最高形式,和半殖民地農民斗爭發展的必然結果,無疑義地是促進全國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單純的流動游擊政策,不能完成促進全國革命高潮的任務,而朱德毛澤東式、方志敏式之有根據地的,有計劃地建設政權的,深入土地革命的,擴大人民武裝的路線是經由鄉赤衛隊、區赤衛大隊、縣赤衛總隊、地方紅軍直至正規紅軍這樣一套辦法的,政權發展是波浪式地向前擴大的等等的政策,無疑義地是正確的﹔必須這樣,才能樹立全國革命群眾的信仰,才能給反動統治階級以甚大的困難,動搖其基礎而促進其內部的分解,才能真正地創造紅軍,成為將來大革命的主要工具,才能促進革命的高潮。信中對當時國際國內的基本矛盾和革命形勢作了科學的分析,說明了中國革命高潮快要到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道理。復信批評了林彪以及黨內一些同志對時局估量的一種悲觀思想,指出:那種不從中國實際出發、對革命形勢估計不足、沒有在游擊區域建立紅色政權的深刻觀念是錯誤的﹔那種全國范圍內的、包括一切地方的、先爭取群眾后建立政權的理論,是於中國革命的實情不適合的。他們的這種理論的來源,主要是沒有把中國是一個許多帝國主義國家互相爭奪的半殖民地這件事認清楚。復信還批評了犯革命急性病的錯誤,指出:犯著革命急性病的同志們不切當地看大了革命的主觀力量,而看小了反革命力量。這種估量,多半是從主觀主義出發。其結果,無疑地是要走上盲動主義的道路。這封信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為題,收入《毛澤東選集》第一卷。 

1939年1月5日 
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就汪精衛叛國投敵事件等問題發言。發言指出:蔣介石最近在軍事上、外交上及反汪行動上都表現是進步的,但在進步中又要限制我們。蔣的政策是聯共又反共,所以最近反映出來各地磨擦增加。我黨對目前事件的方針是擁蔣反汪,須發出一個指示電,並規定宣傳標語,動員所有報紙刊物發出反汪擁蔣的言論。 

1952年1月5日 
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轉發北京市委三反斗爭報告的批語,發出大規模懲治不法資本家犯罪行為的號令。批語要求各大中小城市一律仿照北京的做法,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系而有貪污、行賄、偷稅、盜竊等犯罪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給以重大的打擊。各級黨委要將此項斗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斗爭看待。同時指出:在這個斗爭中,對民主黨派和各界民主人士應酌予照顧,注意組織三反斗爭的統一戰線。這個批語節編收入《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同日 周恩來在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發表講話,介紹正在全國范圍展開的三反運動和思想改造運動情況,提出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的毒害,在中國的階級社會中已有幾千年的歷史,是有著深厚的社會基礎的。要完全徹底地鏟除這一積害,必須全社會都動員起來,展開三反斗爭。講話指出:我們號召全國工商界人士參加這一斗爭,進行檢舉和坦白運動。這不僅在鞏固人民民主政權和樹立新的社會風氣上將有所貢獻,即在工商界人士的自我改造上也將有所收獲,並利於他們與全國最大多數人民一道前進。這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展開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學習運動的決定。這篇講話要點收入《周恩來選集》下卷。 

1953年1月5日 
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指示指出:我黨在三反中基本上解決了許多領導者和被領導的機關人員相脫離的這一部分官僚主義問題,但對於不了解人民群眾的痛苦,不了解下情,不了解縣區鄉三級干部中存在著許多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壞人壞事,或者不感覺這些問題的嚴重,因而不採取積極辦法去支持好人,懲治壞人,發揚好事,消滅壞事,這樣一方面的官僚主義,還是基本上沒有解決。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就其社會根源來說,這是反動統治階級對待人民的反動作風(反人民的作風,國民黨的作風)的殘余在我們黨和政府內的反映的問題﹔就我們黨政組織的領導任務和領導方法來說,這是交代工作任務與交代政策界限、交代工作作風沒有聯系在一起的問題,即沒有和工作任務一道,同時將政策界限和工作作風反復地指示給中下級干部的問題。指示要求各地結合整黨建黨及其他工作,從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檢查一次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分子的情況,並展開堅決的斗爭。這個指示收入《毛澤東文集》第六卷。 

1964年1月5日 
毛澤東在會見日本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聽濤克己時,再次談到兩個中間地帶問題。談話指出:中間地帶有兩部分,一部分是指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廣大經濟落后的國家,一部分是指以歐洲為代表的帝國主義國家和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這兩部分都反對美國的控制,在東歐各國則發生反對蘇聯控制的問題。這篇談話收入《毛澤東文集》第八卷。 

1979年1月5日 
鄧小平會見二十七名美國記者並接受採訪時就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指出:我們力求用和平方式來解決台灣回歸祖國的問題。我們不能承擔除了和平方式以外不能用其他方式來實現統一祖國的願望的義務。此前,1978年11月14日,鄧小平曾在會見緬甸總統吳奈溫時指出:在解決台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台灣的現實。比如,台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美、日在台灣的投資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但是要統一。1月5日的這篇談話的節錄收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論述專題摘編》(新編本)。 

2013年1月5日 
習近平在新進中央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講話指出,隻要我們堅持獨立自主走自己的路,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們就一定能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一定能在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2016年1月5日
習近平在重慶召開的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講話指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是國家一項重大區域發展戰略,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5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2018年4月26日,習近平在武漢主持召開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要求在新形勢下繼續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

黨史回眸

1953年 
1月5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和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中央指出,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在我們黨和政府中是一個大問題,各級領導機關要在1953年結合整黨、建黨及其他工作,從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檢查一次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分子的情況,並向他們展開堅決的斗爭。在反對壞人壞事的斗爭到了一個適當階段時,又要將好人好事加以表揚,使全黨都向這些好的典型看齊,發揚正氣,壓倒邪氣。根據中央指示,各地開展了“新三反”運動。 

1956年 
1月5日—9日 毛澤東在杭州主持召開部分省、市委書記會議,討論修改農業十七條,把它擴充為四十條,形成《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 

2004年 
1月5日 中共中央印發《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 

2005年 
1月5日至6日 中央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從2005年1月開始,中共中央在全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分三批對全體黨員進行一次集中教育。 

2015年 
1月5日 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對新形勢下開展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作出全面部署,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