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的制定和實行【2】
10月10日,全國糧食會議在北京緊急召開。陳雲在發言中指出,如果搞不到糧食,整個市場就要波動﹔如果採取征購辦法,農民又可能反對。他比喻說,好比挑擔子前面是一擔“黑色炸藥”,后面是一擔“黃色炸藥”,“都是危險家伙”,但是不採取這個辦法后果更壞。如果把本來就不多的外匯用來進口糧食,就無法進行工業化建設,改變不了落后的局面。會議經過討論,確定將糧食征購定名為“計劃收購”,糧食配售定名為“計劃供應”,簡稱“統購統銷”。具體政策為:計劃收購,計劃供應,由國家嚴格控制糧食市場,由中央對糧食實行統一管理。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決議》。11月19日,政務院下達《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
根據中央的《決議》和政務院的《命令》,全國農村於1953年12月份開始進行統購工作。首先進行宣傳教育。教育黨員和廣大農民認識到,實行統購統銷政策,是把分散的小農經濟納入國家計劃建設的軌道之內,引導農民走向互助合作的社會主義道路和對農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所必須採取的一個重要步驟。在管理體制上,嚴格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實施方法上,各省都抽調、訓練數萬名干部,深入到農村進行計劃收購工作。經過大量的宣傳教育和組織動員工作,在實行征購的第一個月內,便扭轉了購少銷多的局面,糧食收購量比1952年同期增加38%。從1953年7月1日到1954年6月30日的糧食年度內,包括農業稅在內,全國實際收入糧食784.5億斤,超過全國糧食會議計劃的29.3%,多收入75.5億斤。購銷相抵,國家庫存糧食增加50%左右,一舉改變了1952年至1953年糧食年度內銷大於購的嚴重失調現象。這一系列有力措施,終於使全國渡過糧食難關,供求關系十分緊張的形勢開始緩和下來。
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在當時的條件下,力求將農民的個人利益和國家及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結合起來,將農民的目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但由於糧食的計劃收購牽涉到農民保有和出賣自己生產的糧食的自主權利,在收購過程中,國家與農民的關系一度很緊張。這主要是因為初建的購銷制度缺乏嚴密的調查統計工作的基礎,全國購銷指標雖然大體符合實際,但分配下去,難免發生區與區不平衡、戶與戶不平衡的情形。尤其要估實糧食產量,弄清糧食余缺情況和余糧數量,是相當困難的。有的該購沒有購足,有的又購了過頭糧。另外,由於征購任務緊迫,工作繁重,要求限期完成,一些地方發生過嚴重強迫命令等偏差,個別地方還發生抗征鬧事的事件。糧食的計劃供應,則牽涉到城鎮居民的日常生活。由於工作上的缺點,一些地方有的該銷沒有銷夠,不該銷的反而銷了,引起社會各階層人們的關注,出現“家家談糧食,戶戶要統銷”的局面。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黨和政府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很快提出糧食定產、定購、定銷的“三定”政策,使統購統銷工作得到改善。
糧食實行統購統銷以后,中央根據有計劃經濟建設的需要,接著實行油料的統購和食油的統銷。1954年又實行棉花的統購和棉布的統購統銷。從1954年9月起,我國城鄉開始實行棉布、食用油憑票定量供應的辦法。從1955年11月起,全國城鎮統一實行糧食及糧食制品憑票定量供應的辦法。由此,我國糧食、食用油脂油料的統購統銷進一步制度化。
歷史地看,實行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是我國工業化初創階段必須採取的一項重大決策。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項政策不僅穩定了市場,在不高的水准上解決了全國人民經濟生活中最重要的吃、穿問題,而且基本滿足了初期工業建設對大宗糧食的需要。同時,統購統銷和互助合作相互聯系,作為對小農經濟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兩大戰略措施,從根本上排除、代替了私營批發商在糧食、油料、棉花、紗布等重要物資方面的陣地,加強了國營經濟與農民的聯系,促使廣大農民走上合作化的道路,也帶動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當然也應看到,統購統銷制度在客觀上割斷了農民歷來同市場的聯系,限制了商品生產的發展,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難以避免的。總的來說,主要農產品的統購統銷,在我國實現工業化的初期是一個適合當時需要的積極舉措。實施這一政策20多年的實踐說明,它對供給和支持經濟建設,保証人民基本生活安定,維持物價和社會秩序穩定,每逢災年調集糧食賑災度荒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是功不可沒的。
稿件來源: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著:《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1949-1978)》(上冊),中央黨史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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