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新民主主義的提早結束【3】

作者:蕭冬連    發布時間:2015-06-26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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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為什麼毛澤東改變了原來的設想,不是10年到15年以后才採取社會主義步驟,而是從現在起就向社會主義過渡呢?這就涉及前面提到的新民主主義社會論邏輯前提的二元論。雖然毛澤東說過不能跨越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階段的話,但對資本主義在歷史上何以推動了生產力的巨大發展,並沒有進一步的闡述。由於沒有學理上的支持,所謂“中國資本主義太少”的認識是游移不定的。真正對毛澤東的選擇起決定性影響的,是社會主義目標的牽引以及對力量對比的估計。

如果說,1949年6月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就說過“人民手裡有強大的國家機器,不怕民族資產階級造反”;那麼,經過三年的准備,他更有信心了。全國基本統一,經濟恢復,新區土改完成,政權全面建立,知識分子大體歸順,朝鮮戰局也趨於穩定。與1949年面對諸多敵人不同,此時,已經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對新政權構成實質性的挑戰。經濟結構也發生了重要變化,國家不僅壟斷了金融,統制了對外貿易,掌握了鐵路、礦山等經濟命脈,而且國營經濟在工業中的比重也超過了私人經濟,佔到了67.3%。國營商業和合作社商業在批發中已佔63%,在零售中也佔到了43%。(87)這種結構性變化是中共領導人原來沒有想到的。另外,私人企業已在國家的掌控之中,半數以上的私人工業已經被納入國家資本主義軌道。特別是“五反”運動后,私營企業的生存空間已經十分狹小。“五反”運動對資產階級的打擊不只是經濟上的,更是心理上、政治上的。資本家在道義上已是“灰溜溜、臭烘烘”,不僅共產黨干部對其唯恐避之不及,資本家的子女也以出身為累,積極靠近共產黨,不少人“宣告不要資本家父親的遺產”(88)。運動造成的氣氛,甚至讓一些民主人士也坐不住了,表示願獻出自己的私人財產(89)。私營企業的工人難以接受繼續為資本家服務、受資本家剝削的現狀,工人“在私營企業不安心,一到國營企業就安心了”(90)。“五反”運動后,在所有較有規模的私人企業中都建立了中共黨支部,企業內部實行“工人監督,資本公開,技術公開,財政公開”,雖然承諾資本家仍有財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用人權(91),但事實上資本家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受到很大限制,他們感到前途渺茫,有的請求國家“計劃他”。1953年9月24日,毛澤東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說:資本主義的“性質也變了,是新式的資本主義”,“他們已經挂在共產黨的車頭上了,離不開共產黨了”。這些情況,使毛澤東回過頭看前三年,認為社會主義已在途中。(92)促成新民主主義政策提早結束的,還有另外兩個事件,這就是重工業優先的工業化計劃的啟動和統購統銷政策的實行,不過,這隻能留待另文討論了。

(作者簡介:蕭冬連,華東師范大學中國當代史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注釋:

①姚錦:《姚依林百夕談》,中共黨史出版社,2010年,第298頁。

②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206—208頁。

③參見鄭惠:《胡繩訪談錄》,《百年潮》1997年第1期;於光遠著,韓鋼詮注:《“新民主主義社會論”的歷史命運——讀史筆記》,長江文藝出版社,2005年;《訪李銳——一個“社會理論”的歷史命運》,張素華等編著:《說不盡的毛澤東》,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姚監復整理:《當代中國與新民主主義結構》,《炎黃春秋》2008年第2期。

④大革命時期,陳獨秀、毛澤東、瞿秋白、彭述之、鄧中夏等人對國民革命成功后建立的政權性質和經濟形態進行了初步探討。他們普遍認為,革命勝利后,既不應當是無產階級專政,也不應當是資產階級獨掌政權。瞿秋白提出,應建立真正平民共和國,毛澤東稱其為“建設一個革命民眾合作統治的國家”。在經濟上肯定發展資本主義的必要性。陳獨秀提出,“我們不是烏托邦的社會主義者,決不幻想不經過資本主義,而可以由半封建的社會一跳便到社會主義的社會”。要“採用國家資本主義以過渡到非資本主義的國家工業,即是行向社會主義的社會”。參見毛澤東(子任):《國民黨右派分離的原因及其對於革命前途的影響》,《政治周報》第4期,1926年1月10日;陳獨秀:《我們現在為什麼爭斗?》,《向導》第172期,1926年9月25日;陳獨秀:《答沈濱祈、朱近赤》,《向導》第193期,1927年4月6日。

⑤《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50頁。

⑥《毛澤東選集》下冊,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編印,1948年,第999、1001頁。

⑦《毛澤東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5、385頁。

⑧列寧的《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和《社會民主黨在民主革命中的兩種策略》先后於1927年和1929年翻譯出版。毛澤東1932年4月看到這兩本書后,如獲至寶。據彭德懷回憶,1933年,“接到毛主席寄給我的一本《兩個策略》,上面用鉛筆寫著(大意):此書要在大革命時讀著,就不會犯錯誤”。參見《彭德懷自述》,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83頁。

⑨《毛澤東文集》第3卷,第322—323頁。

⑩《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60頁。

(11)《毛澤東文集》第3卷,第323頁。

(12)《毛澤東文集》第3卷,第272頁。

(13)《毛澤東文集》第3卷,第277頁。

(14)《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第345頁。

(15)《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28頁。

(16)《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1—1432頁。

(17)《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第345頁。

(18)《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36頁。

(19)參見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47頁。

(20)《毛澤東文集》第5卷,第236頁。

(21)1944年8月,博古在同約翰•謝偉斯談話中說:“我們至少比世界其余大多數國家落后200年,我們要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到達那個狀態(指社會主義——引者注)以后,才可能有希望到達社會主義。”“我們可以確信,它將多於30年或40年,而且可能要100多年。”如果這份記錄准確,這是中共領導層對新民主主義社會存續時間最長的一種估計。1945年3月13日,毛澤東在同謝偉斯談話中說:“不管是農民還是全體中國人民,都沒有為實現社會主義而作好准備。在未來的很長時間內,他們不會准備好的。必須經歷漫長的、民主管理的私人企業時期。侈談立即進入社會主義是‘反革命的思想’,因為它不現實,而想實行它總會自招失敗”。毛澤東沒有給出具體時間表,但也認為將是長期的。參見[美]約瑟夫•W.埃謝裡克編著,羅清等譯:《在中國失掉的機會——美國前駐華外交官約翰•S•謝偉思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的報告》,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第264—265、328頁。

(22)《任弼時選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65頁。

(23)《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30頁。

(24)人民日報社資料室編:《中國赫魯曉夫劉少奇反革命修正主義言論集》,1967年,第188頁。

(25)《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432、1433頁。

(26)《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4頁。

(27)《毛澤東文集》第5卷,第145—146頁。

(28)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26頁。

(29)《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第44頁。

(30)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34頁。

(31)《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375頁。

(32)《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第450頁。

(33)解放社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標准本)》,解放社,1948年,第138、144頁。

(34)1949年4月,在部隊接管上海前夕,毛澤東電告鄧小平、饒漱石、陳毅等,強調“接收及管理上海如果沒有自由資產階級的幫助,可能發生很大的困難”。參見《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第477頁。

(35)天津市檔案館:《解放初期城市經濟宏觀管理》,轉引自李文芳:《對劉少奇“天津講話”的再認識》,《黨的文獻》1999年第4期。

(36)《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第70、133頁。

(37)《中國赫魯曉夫劉少奇反革命修正主義言論集》,第234—238頁。

(38)《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05—206頁。

(39)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198頁。

(40)1949年5月31日,毛澤東將劉少奇關於對待民族資產階級的政策問題給東北局的電報轉發各中央局,親撰按語要求各地“認真克服對待民族資產階級的‘左’傾機會主義錯誤”。參見《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第514頁。

(41)《黃克誠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17頁。

(42)說一些民主人士向往社會主義並非虛妄。當年主張走中間道路的民主人士和知識分子普遍相信蘇聯有經濟平等,希望能在英美與蘇聯之間找到一種適合中國的模式,使政治自由與經濟平等並重,這正是當年盛行的一種思潮。

(43)《周恩來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68頁。

(44)參見石仲泉:《毛澤東的艱辛開拓》,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年,第148頁。

(45)《周恩來統一戰線文選》,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69頁。

(46)孫業禮、熊亮華:《共和國經濟風雲中的陳雲》,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第46—47頁。

(47)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95頁。

(48)參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第292—294頁。

(49)《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1頁。

(50)《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75頁。

(51)《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80頁。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農業委員會辦公廳編:《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匯編》上冊(1949-1957),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1年,第31頁。

(53)張靜如主編:《中國共產黨思想史》,青島出版社,1991年,第321頁。

(54)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134頁。

(55)如中共中央華北局於1950年4月28日發出指示,提出應“經過政府宣布買賣土地自由、雇工自由、借貸自由,保障各階層土地財產所有權”,中南區、西北區、華東區也頒布了相類似的政策。參見趙增延:《重評建國初期農村經濟政策中的“四個自由”》,《中共黨史研究》1992年第5期。

(56)《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標准本)》,第141頁。

(57)《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匯編》上冊(1949-1957),第8—9頁。

(58)“李四喜”是《新湖南報》編輯部虛構的名字。人物原型朱中立是長沙縣十五區鄉村干部,做過12年雇工。解放后,他表現很積極,但在土改分到幾畝田,結了婚,生了小孩后,認為革命已經成功,堅決要求辭職。《新湖南報》認為,朱中立足以代表一些鄉村干部土改后思想“退坡”的情況,便於1951年7月18日發起討論,持續了五個多月。《人民日報》報道了這次討論,在湖南乃至全國農村產生了很大影響。

(59)《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399頁。

(60)參見《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第152—155頁。

(61)參見林蘊暉:《黨史札記:事件篇》,東方出版中心,2008年,第78頁。

(62)據時任山西省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部長的陶魯笳回憶:當時,全省農村互助組大約有8萬多個,但多數互助組看不到發展方向,陷於渙散。襄垣縣一個農村黨支部書記說:“我們經歷了抗日和打老蔣,土改分了地,任務完成了。現在各顧各,解散。”就這樣宣布解散了。更引人注意的是,出現了新富農。有些翻身農民重新淪為貧、雇農,農村出現了兩極分化。山西農村的發展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是繼續組織起來將互助組提高一步走向社會主義,還是放任自流走向資本主義?陶魯笳說,今天我們對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本質及其區別有了更深入的認識,但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對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就是這樣看的。參見馬社香:《山西試辦全國首批農業合作社的前前后后——陶魯笳訪談錄》,《黨的文獻》2008年第5期。

(63)《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第354頁。

(64)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191頁。

(65)《杜潤生自述:中國農村體制變革重大決策紀實》,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9頁。

(66)毛澤東:《組織起來》(1943年11月29日),《解放日報》1943年12月2日。

(67)陶魯笳:《毛主席教我們當省委書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202頁。

(68)《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第153頁。

(69)毛澤東:《論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日報》1949年7月1日。

(70)劉少奇對新民主主義的過渡性質表述得很清楚。1951年3月28日,他在中共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提出“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而奮斗”的口號,這個口號寫進了4月9日通過的《關於整頓黨的基層組織的決議》。不過,該《決議》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的最終目的,是要在中國實現共產主義制度。它現在為鞏固新民主主義制度而斗爭,在將來要為轉變到社會主義制度而斗爭,最后要為實現共產主義制度而斗爭。”參見《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2頁。

(71)於光遠著,韓鋼詮注:《“新民主主義社會論”的歷史命運——讀史筆記》,第136、135頁。

(72)《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190頁。

(73)《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8年,第646頁。

(74)1952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報告說:“從已突破的大貪污案看,多數是由幾個貪污分子甚或與奸商共謀的。”2月,東北人民政府工業部報告說:“幾乎所有大貪污犯都與資本家有密切關系,互相勾結;大貪污犯本人有不少就是鑽進國營企業的資本家”。參見《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第477、489頁。

(75)參見《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1卷,第516頁。

(76)《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231頁。

(77)薄一波:《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問題致田家英的信》(1965年12月30日),《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問題文獻選載》,《黨的文獻》2003年第4期。

(78)《毛澤東傳(1949-1976)》(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246頁。

(79)《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2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第31—32頁。

(80)從1950年到1952年,來自私營經濟的財政收入從19.67億元增加到34.18億元;來自公私合營經濟的財政收入從0.27億元增加到1.91億元。參見《當代中國財政》(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第530頁。

(81)1952年,私人工業企業職工人數為205.66萬人,私人商業從業人員達676萬。二者相加,共880余萬人在私人企業就業。參見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資本主義經濟改造研究室編:《中國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33頁。

(82)《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292頁。

(83)《毛澤東傳(1949-1976)》(上),第253—254頁。

(84)《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2卷,第117頁。

(85)《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2卷,第146頁。

(86)《毛澤東文集》第6卷,第291頁。

(87)周恩來:《三年來中國國內主要情況及今后五年建設方針的報告提綱》(1952年8月)。

(88)《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4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527頁。

(89)“三反”運動開始不久,傅作義就提出願將自己經營的商店和現金全部獻給國家,以丟掉包袱,接受工人階級思想,但被毛澤東婉言勸阻。參見《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1卷,第564—565頁。

(90)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1953年6月15日),《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問題文獻選載》,《黨的文獻》2003年第4期。

(91)《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1卷,第560頁。

(92)參見薄一波:《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問題致田家英的信》(1965年12月30日),《關於過渡時期總路線問題文獻選載》,《黨的文獻》200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