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時期的士兵委員會制度探析【2】

作者:王建強    發布時間:2015-10-26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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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士兵委員會的歷史作用

紅軍時期以士兵委員會為組織形式的民主制度的實行,對於創建中共領導下的新型人民軍隊,發揮了其他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為紅軍區別於一切舊軍隊的一個重要標志。“‘民主’這個令人向往的字眼,一旦付諸實踐,竟能產生巨大的威力,它成為毛澤東建軍思想的一個重要內容和突出特點。”(《紅軍初創時期游擊戰爭•回憶史料》,第17頁。)1929年2月25日,中共湘贛邊特委書記楊克敏在給中央的報告中指出,“紅軍中最好的現象,就是在民權主義的施行”。(江西省檔案館、中共江西省委黨校黨史教研室選編:《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上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5頁。)

士兵委員會的歷史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突出士兵的主體地位,實現紅軍內部的高度民主,建立新型的官兵關系,體現了紅軍的階級本質

士兵委員會主要有兩個職能:“一個是政治民主,一個是經濟民主”。(《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下),第193頁。)政治民主即“官長不打士兵,官兵吃穿一樣,待遇平等,士兵有開會言論之自由,繁縟禮節之廢除”。經濟民主即“經濟之澈底公開,士兵代表審查決算,伙食由士兵管理,雖每日五分錢,仍能分得點伙食尾子作零用”。(《毛澤東選集》,東北書店,1948年,第526頁。)

政治民主和經濟民主的實現,空前地激發了官兵的革命精神和主人翁意識。而且,“由於發揮了士兵委員會的作用,部隊的民主作風進一步得到發揚,官兵關系也隨之改善了”﹔(《紅軍初創時期游擊戰爭•回憶史料》,第186頁。)“紅軍各部分間非常團結,內部官兵是弟兄一般關系,非常歡愛”,“彼此相依為命”。(《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第770頁。)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在給中共中央的報告中指出:“紅軍的物質生活,如此菲薄,又如此苦戰不息,仍能維持不疲者,黨的作用之外,就是澈底的民權主義之實行。”(《毛澤東選集》,東北書店,1948年,第526頁。)粟裕也曾充滿激情地回憶道:“也許現在的青年人不能體會到官兵平等、廢止肉刑這些基本制度所產生的強大威力,因為他們是在人與人的平等關系中成長起來的。而當時,這些基本制度,喚醒了被壓迫者長期被壓抑著的人的尊嚴,激發著對未來美好的無限希望,成為大家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犧牲的強大力量。這些新型的制度,是進行政治工作的強大武器。那時對於紅軍最有力的宣傳就是:‘紅軍官兵平等’,‘紅軍不打士兵’。這簡單的語言,對勞苦農民和廣大士兵,具有無窮的吸引力,它是紅軍階級本質的具體體現。”(《粟裕回憶錄》,解放軍出版社,2007年,第53—54頁。)

2、有效地根除舊軍隊的軍閥主義殘余,很好地起到了瓦解敵軍的作用

“因為封建雇佣軍隊中的士兵生活,簡直不是人能忍受的”,民主制度作為紅軍區別於舊軍隊的一個顯著標志,遂成為“破壞中國封建的雇佣軍隊之重要政策”,成為瓦解敵軍的一個重要武器。由於民主制度的實行,不僅紅軍“士兵特別滿意”,“尤其是新來的俘虜兵,他們感覺得前日的營壘中與今日的營壘中完全是兩個世界。他們雖感覺紅軍的物質生活比較不如白軍的好,但精神得到解放,所以尚能相安。同時〔是〕一個兵,前日替敵軍打仗不如今日替紅軍打仗之勇敢,乃是這種民權主義的影響。紅軍像一座火爐,俘虜兵過來馬上熔化”。《毛澤東選集》,東北書店,1948年,第526頁。“每次捉來的俘虜兵不用長官去宣傳,我們的士兵都爭先恐后的很熱烈的去告訴他們紅軍官長不打士兵!士兵的宣傳力比官長的宣傳力要大得多”。 (熊壽祺:《紅軍第四軍狀況(從一九二九年七月到一九三〇年四月)》,《黨的文獻》1999年第2期。)紅軍士兵委員會的對敵宣傳,成為瓦解敵軍的有力武器。1929年2月25日,楊克敏在給中共中央的報告中指出:這些宣傳,“啟發敵兵的民權革命思想,竟能得到反映,叛變來歸的事常常的有,而有許多還在想叛變而苦無機會當不在少數,所以在這民權革命的階段中,士兵運動之重要與需要,是最緊要沒有了”。 (《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上冊,第36頁。)

3、肩負政治機關職能,有效地擔負起開展基層政治工作的任務

三灣改編后,紅軍為開展政治工作,需要一個集中性的組織來開展對內的政治訓練和對外的群眾工作,在適應紅軍特點的政治部制度還未建立健全的情況下,士兵委員會有效地擔負起開展基層政治工作的任務。對此,毛澤東在1928年11月25日給中央的報告中認為:“士兵委員會健全了,可以不要政治部,工作人員都可以納入士兵委員會機關裡工作,比另設政治部好。此間軍隊今年四月以前都有政治部,因影響不好,方取消。有政治部,使官兵群眾認為政治工作,只是政治部幾人做的,余人即以單純打仗為職務﹔取消了政治部,人人要打仗,人人還要做政治工作(政治訓練與民眾運動),才把單純的軍事腦筋打破。” (《毛澤東選集》,東北書店,1948年,第524頁。)1929年2月25日,楊克敏則在給中央的報告中指出:“設政治部是國民革命軍中的遺留,軍中官長士兵都討厭這個名詞似的,而軍行所至的當地工作,如發動群眾的宣傳和組織工作,有士兵委員會可以取代替”,“如寫標語,貼標語發傳單,演講宣傳,組織群眾,由士委督促自動的去干,比設政治部由政治部去督促的要強得多”。(《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上冊,第33—34頁。)唐天際也回憶說:井岡山時期,“我們不僅依靠士兵委員會做一般工作,而且依靠他做政治工作”。(《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下),第344頁。)另外,新中國成立后普查革命文物時,在寧岡發現的幾百條紅軍標語中,落款最多的是“紅四軍××團××連士兵委員會宣”,可見士兵委員會在宣傳工作中的活躍。(劉曉農:《朱毛紅軍士兵委員會制度的建立與取消》,《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學報》2011年第6期。)

4、暫時彌補黨組織不普及的真空,有效地落實黨的任務,在一定程度上保証了黨對軍隊的領導

井岡山時期雖然已經提出“支部建在連上”,但由於當時黨員人數少,黨組織還不普及,而且黨組織活動是秘密的,許多工作都是通過士兵委員會落實的。對此,當時在紅28團迫擊炮連的劉顯宜回憶說:“那時,軍隊開黨支部會議是秘密的”,“部隊黨的組織還剛剛開始創建,連隊黨支部人數不多,沒有多少黨員。”“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許多工作都要發動士兵委員會來做。否則的話,有些事情就不容易辦好。確實,士兵委員會在那時是發揮了作用”。“有些問題連長和黨代表都處理不了,那麼就和士兵委員會的負責人一起開會討論研究。在我們連隊曾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那時我們連有一半是南方人,非常愛吃辣椒,還有一半是北方人,不大喜歡吃辣椒。南方人當採買時,拼命買辣椒回來,相反,北方人當採買時,一隻辣椒也不買,這樣為買辣椒這個問題連隊產生了矛盾。對這個矛盾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甚至連長、黨代表也沒有辦法加以很好的解決,怎麼辦呢?后來連長、黨代表和士兵委員會一起開會發動大家討論,最后決定,南方人不少,辣椒總是要買的,不能不買,但是不能買得太多,要適當地照顧北方人,這個決定得到大家的擁護和支持,很順利地處理了這個難題。當時,士兵委員會負責連隊經濟、生活問題,還兼管學習和部隊的文娛生活(成立俱樂部后,由俱樂部負責)。即使是一些軍事問題,比如怎樣打仗,怎樣執行三大紀律、六項注意,也讓士兵委員會發動大家一起開會討論研究”。(《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下),第474—475頁。)出身於紅5軍的姚喆則回憶說:“當時,黨組織是秘密的,有事先由黨支部討論,再交黨員討論,然后交士兵委員會討論,最后傳達到士兵,由士兵委員會去執行。” (《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下),第612頁。)彭德懷也回憶說:紅5軍及由其發展而成的紅3軍團“從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起,到一九三〇年八月,部隊擴大了六倍,從五月開始一直沒有得到休整。有些連隊不但沒有黨的支部,連黨員也沒有,隻有士兵委員會”。(《彭德懷自述》,解放軍文藝出版社,2002年,第162頁。)

5、保証命令的執行,幫助維持軍紀

軍隊內部的民主,必須是建立在軍事紀律許可的范圍內,必須是為著加強紀律而不能減弱紀律。“士兵委員會可以保証上級命令的執行,檢查軍隊紀律執行的情況(實際上就是維護軍隊紀律的執行)”,“教育士兵由不自覺到自覺地遵守各種紀律,克服各種錯誤思想”﹔“對於違反軍隊紀律和民主的行為,士兵委員會有權干涉,並有建議批評軍官錯誤的權力。士兵委員會對官長起了監督的作用”。(《井岡山革命根據地》(下),第499頁。)實踐証明:較之舊軍隊靠肉刑維持軍紀,“士兵自覺的遵守紀律及士兵委員會之幫助維持紀律之比打人有效”。(熊壽祺:《紅軍第四軍狀況(從一九二九年七月到一九三〇年四月)》,《黨的文獻》1999年第2期。)

當然,由於建軍初期缺乏經驗和制度的不健全,由於傳統習慣力量的固執等因素,紅軍在實行民主制度的過程中,難以避免地出現了極端民主化和絕對平均主義的錯誤。這些錯誤包括:同樣用打人的辦法懲罰犯錯誤的連排長﹔“打土豪時領到了幾個雞蛋、一瓶酒,也要平分”(《羅榮桓軍事文選》,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第551頁。)﹔甚至因“士兵委員會的運用不好,有時超出士委職權的范圍,有時又不發生作用,等於空頭機關”。(《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5冊,第770頁。)對此,羅榮桓認為:“為了反對舊軍隊的一套帶兵方法,實現政治上的官兵平等,建立新式的帶兵方法,這就需要進行民主改革。士兵委員會就是實現民主的一個組織形式”﹔紅軍初創時期,“部隊的實際情況是民主不夠,而不是什麼極端民主化和平均主義的問題。因此,隻有這樣做,才能更徹底更有效地肅清軍閥殘余。有了民主,才能提高群眾覺悟,才能建立鞏固的集中。農民的極端民主化和平均主義思想是容易克服的”﹔“后來由於干部處處以身作則,作風民主,士兵受到感動,他們從實踐中也知道了無法絕對平均,覺得那樣做沒有什麼好處,便逐漸改變過來,在自覺的基礎上愛護干部、聽從指揮了”。(《星火燎原》(一),第130—131頁。)聶榮臻也認為:井岡山時期,“在紅軍的領導上,是用最高度的民主方式,用最廣泛的民主生活來根除舊軍隊的習氣﹔使每個人都了解紅軍是自己的武裝,了解革命是自己份內的事。因之在當時,有許多事情並不是命令行事,部隊首長與黨代表還沒有現在這樣大的權力,而士兵委員會在連隊中卻成了最高權力機關,一切問題經士兵委員會決議通過后,就須執行,沒有通過就不能執行,甚至士兵委員會可以決定處罰干部。拿今天看來,這豈不是極端民主嗎?的確是極端民主化。但當時沒有這種寬廣的民主生活,就不能徹底推翻舊制度舊習慣,就不能用群眾力量來教育群眾自己,啟發革命的積極性”。對此,他的結論是:“用群眾的力量來教育群眾自己,是最有效果的。”(《聶榮臻軍事文選》,解放軍出版社,1992年,第189—190頁。)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毛澤東在1965年重上井岡山時會對士兵委員會作出如此高的評價——“士兵委員會和支部建在連上意義一樣深遠。它們都是井岡山革命精神”。

四、士兵委員會的取消及其原因

如前所述,士兵委員會對紅軍建設是有重大作用的,而中共中央對其雖然也提出修正意見,但直至1930年5月前一直是持肯定態度的。但是,這一制度后來卻被取消了。至於取消的原因和時間,現有多種說法。有的認為:“由於士兵委員會的職權過大,在一些部隊中助長了極端民主化傾向,后遂被取消。” (張海陽等主編:《新時期軍隊政治工作實用手冊》,解放軍出版社,2000年,第119頁。)有的認為:“以后由於該組織層次多、機構與黨政領導機關重疊、職權分工不清,於1932年被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辭典》編委會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辭典》,軍事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33頁。)有的認為:1930年,“以李立三為代表的黨中央按照‘國家’正規軍的要求,頒布了《中國工農紅軍編制草案》等三大基本條例,裡面沒有建立士兵會這一項,這些條例的頒布使得士兵委員會制度無形中被取消”。(劉曉農:《朱毛紅軍士兵委員會制度的建立與取消》,《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學報》2011年第6期。)甚至有的提出:“1933年后,由於王明‘左’傾冒險主義的影響,士兵委員會制度被取消。”(鄧文揚等主編:《中國共產黨優良傳統手冊》,海洋出版社,1991年,第258頁。)上述認識,或與本文前述史實矛盾,或隻觸及現象,或模糊含混,都未能解釋清士兵委員會取消的真正原因。對此,筆者根據搜集到的一些材料,提出如下見解。

1930年5月召開的全國紅軍代表會議,在肯定和規范士兵委員會制度的同時,特別規定:“士兵委員會建立在連部,由全連兵士大會選舉負責人。連以上如營、團、師、軍等不用有兵士委員會之建立。”(《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匯集》甲18,第61頁。)關於如此設置的原因,會議認為:“士兵委員會更是士兵群眾政治教育的組織,連以上離士兵太遠就無成立士兵委員會的必要,自連起才有組織。”(《中央軍委長江辦事處通告第一號》(1931年1月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軍事圖書館保存件。)但是,這一規定並未得到完全執行。如前所述,直到1930年9月,紅一方面軍制定的《紅軍士兵會章程》仍然規定在團以下設立士兵委員會。

就在《紅軍士兵會章程》剛剛制定、還沒有來得及貫徹和實行的時候,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對待士兵委員會的態度突然發生變化,並作出了取消士兵委員會的決定。1930年9月30日,周恩來在中央軍委第一次擴大會議上所作的報告中指出:“士兵委員會要把上層組織完全取消,連的士委組織要逐漸減少它的職權,一直做到取消。”會議結論強調:“士兵委員會,在原則上是要逐漸地取消它,但不是命令式地取消。”(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編:《周恩來軍事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24、128頁。)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的蘇區工作計劃規定:“原有士兵委員會的組織,要使他的權限逐漸縮小一直到消滅。”(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6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461頁。)是月,中共中央在頒發的《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中,沒有了士兵委員會的內容,而代之以俱樂部、列寧室等蘇聯紅軍開展政治工作的組織形式。

對於突然取消士兵委員會的原因,周恩來在報告中講得比較模糊,似乎是認為士兵委員會妨礙了軍事指揮,妨礙了黨的領導。比如,他指出:“過去是沒有集中指揮的建立,四軍作戰計劃要向士兵委員會報告,軍事最高指揮把它擺在××,這都是非常笨而嚴重的問題。” (《周恩來軍事文選》第1卷,第122頁。)同時,他是在講到“黨的領導作用要絕對的提高”的問題時才提出取消士兵委員會的。稍后,他在1931年2月19日代中共中央起草發給贛東北特委的指示信中進行了稍微清楚一些的解釋:“兵委的組織要從他的權限縮小直做到完全消滅為止,團營以上的兵委,現在便應取消。十軍現在已進到大規模的紅軍組織了,故兵委的存在,多少總要妨礙集中制的執行,為戰爭的利益,應將他取消而更提高黨的權威。”(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7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111頁。)

然而,如前所述,這個解釋並沒有反映出士兵委員會的實際情況。因此,隨之而來的疑問是:對士兵委員會情況十分熟悉的周恩來在認識上緣何短期內會有如此重大的改變呢?更讓人疑惑的是,中共中央及軍委在要求取消士兵委員會的同時,表現出某種“猶豫”和“矛盾”:一是雖然規定取消士兵委員會,“但不是命令式地取消”,而是“逐漸地取消”,先取消上層士兵委員會,“紅軍中下級士兵委員會也要看部隊去決定”﹔(《周恩來軍事文選》第1卷,第128頁。)二是規定:“新創立的紅軍或是新從敵人軍隊中瓦解過來的紅軍,還是要經過兵士委員會這一組織作用的”。(《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6冊,第461頁。)

為什麼周恩來的認識在短短幾個月內有如此重大的變化?中共中央及軍委為何又有這種“猶豫”和“矛盾”的表示呢?筆者認為,這一情況的出現與共產國際密切相關。

1930年4月,在共產國際執委會東方書記處處務委員會擴大會議上,軍事委員會成員馬馬耶夫作了題為《中國的游擊運動》的報告。他在“沒有詳細材料”,並不明了紅4軍黨組織和政治機關以及政治委員設置情況的前提下,不僅武斷地認為“這些組織還沒有完全成形”,而且武斷地認為紅軍的“政治部和支部為士兵委員會制度所取代了”,“士兵委員會的職能不僅是管理方面的,士兵委員會還干預指揮員的任用。這是十分嚴重的弱點之一”﹔並特別強調“黨應在軍隊中建立起嚴密的黨組織體系,黨不能消失在群眾之中”,“黨越是迅速掌握士兵群眾,士兵委員會越是盡快取消,變成普通的、起提高士兵政治水平作用的社會團體就越好”。因此,他認為:“士兵委員會作為瓦解敵軍的手段是好的,但士兵委員會作為組建新紅軍的手段則不太好。”(《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9卷,第115、117頁。)可見,他依然把士兵委員會與黨組織、政治機關對立,從而埋下了取消士兵委員會的伏筆。

1930年7月29日,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就紅軍建設和游擊運動問題給中共中央發出指示信,指出:“決不容許黨組織混同於士兵群眾和由士兵成立的各種社會團體。黨的任務不是要與群眾溶為一體,而是要在保持組織上的明確性和獨立性的同時領導這些群眾”﹔而“在中國組建紅軍的情況下,士兵委員會起著政治上團結軍隊中普通士兵、提高他們階級覺悟的作用。但是,由於這樣的委員會與黨組織平行存在,他們試圖履行監督、指揮和進行政治工作的任務,所以它們隱藏著最壞意義上的‘委員會至上’的因素、潛伏著士兵委員會對抗黨組織的危險。這就是為什麼黨在開始時保留士兵委員會(如果形勢需要的話),但必須使士兵委員會接受黨的影響,在政治上不起領導作用,隻起在黨委或其黨團直接領導下提高士兵群眾政治覺悟的社會團體的作用,而以后黨的任務是徹底撤銷士兵委員會。由於存在士兵委員會,就出現了朱德和毛澤東那個軍中確立的官兵平等的問題。革命軍隊中官兵之間的同志關系意義巨大,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和十分明顯的,特別是在中國,這種同志關系與軍閥軍隊中的情況完全不同,因此起了巨大的革命化作用。但熱衷於搞‘平等’可能會影響到部隊的紀律和戰斗力,並為蠱惑宣傳、委員會至上等等危險的和有害的現象打開大門”。 (《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9卷,第239—240頁。)指示信不僅進一步把士兵委員會與黨組織對立,而且把士兵委員會體現的官兵平等這一民主精神與軍隊的集中統一對立,為徹底取消士兵委員會提供了直接依據。

1931年1月6日,馬馬耶夫在同蔡和森、張聞天等人談話時,面對紅軍“是否需要士兵委員會”的提問,直截了當地回答:“在擁有堅強的黨政機關的軍隊中,不要士兵委員會﹔士兵的主動精神可以通過各種設置——公開的黨的會議、小組、俱樂部、牆報、促進委員會等表現出來。”(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共產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10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20頁。)

共產國際自成立后,其領導體制偏重於集中,到了中期,更發展為過度集權。共產國際五大修訂的《共產國際章程》規定:“共產國際及其機關以及黨的中央領導機關的決議必須立即執行”﹔“一經共產國際代表大會、共產國際支部的代表大會或共產國際及其支部的領導機關作出決議,這些決議就應當無條件地貫徹執行,即使在一部分黨員或地方黨組織不同意決議的情況下,也應當如此”。(〔匈〕貝拉•庫恩編,中國人民大學編譯室譯:《共產國際文件匯編(1919—1932)》第1冊,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65年,第75頁。)而共產國際的決議往往是根據俄國革命情況寫出來的,充滿了俄國氣息,其結果“一般號召不與各國實踐相結合,具體布置代替了原則的指導,變成了干涉各國黨的內部事務,使各國黨不能獨立自主,發揮自己的積極性、創造性。”(《周恩來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01頁。)

正是在共產國際的指示下,以周恩來為代表的中共中央被迫作出了取消士兵委員會的決定。但鑒於士兵委員會的實際作用,他們表現出以上的“猶豫”和“矛盾”。

當唯共產國際馬首是瞻的王明“左”傾教條主義者於1931年1月上台后,紅軍中的士兵委員會最終被徹底取消。但是,由於“左”傾教條主義錯誤在蘇區的推行是逐步的,士兵委員會的取消相應也經歷了一個過程。1931年2月9日,中共紅16軍軍委在關於近期工作情況致長江局轉中央軍委的信中仍報告稱:“各連有士兵委員會,從團以上設有經濟委員會,專事監督,並清算各級軍需處理經濟與白色區域籌款和沒收工作”。(《紅十六軍軍委最近兩月工作情形給中央軍委的報告》(1931年2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圖書館保存件。)對此,4月7日,中共中央指出:“紅軍十六軍必須依照國際指示,將自己造成真正紅軍的鐵軍”,“兵委的組織隻限於連,職權應逐漸縮小,以便在紅軍鞏固以后實行取消,團以上的經濟委員會不需要組織,他的經濟開支應直接受軍部乃至革命軍事委員會的批核。紅軍中極端民主化的現象應絕對防止”。(《中央對鄂東鄂南兩特委及十六軍工作的決議》(1931年4月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圖書館保存件。 )

關於士兵委員會被徹底取消的准確時間,目前尚缺乏直接的檔案文獻。毛澤東在1948年10月為中央起草的關於九月會議的通知中曾指出,人民解放軍“恢復了在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二年期間曾經實行有效、而在后來被取消了的軍隊中的各級黨委制和連隊中的戰士委員會制”。(《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44頁。)其言外之意,士兵委員會最終是在1932年被徹底取消。而在1931年的相關文獻中,不時會出現“士兵委員會”,也佐証了這一論述。不過,此時成立的士兵委員會,均在連以下。例如,3月20日,為准備第二次反“圍剿”,總政治部在通令中規定:紅軍應召開政治工作人員會議,並規定各級政治委員、政治部科長、宣傳隊長、“士兵會主席均應到會”。(《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第662頁。)4月1日,團中央在關於紅軍青年工作的決議中強調:“加緊在士兵委員會中活動(主要以連為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第673頁。)9月3日,歐陽欽(中共中央派到中央蘇區的巡視員,7月離開中央蘇區)向中央所作的《中央蘇維埃區域報告》中說:“士兵會(現在叫做士兵會)現在仍有﹝工﹞作,以連的單位組織,直屬部以伙食單位組織,沒有上層的機關,在政治委員領導下工作,他們的工作審查經濟文化運動——識字壁報娛樂等,參加群眾工作及幫助維持軍風紀等,但對於軍事行﹝動﹞則不干預。” (《中央革命根據地史料選編》上冊,第373—374頁。)12月14日寧都起義后,紅5軍團按照中革軍委指示,進行整訓,其中一項內容即是“在連以下成立士兵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紅軍反“圍剿”•回憶史料》,解放軍出版社,1994年,第88頁。)可見,士兵委員會在1931年並未取消。到了1932年,士兵委員會在文獻中基本不再出現。因此,根據以上材料,筆者認為:紅軍最終取消士兵委員會的時間應在1932年。

士兵委員會取消后,“左”傾教條主義者機械地“將蘇聯紅軍的政治工作一成不變的搬來”,在連隊中機械地效法蘇聯紅軍建立了許多復雜的組織,“凡是蘇聯紅軍中有的他們也都有了”,不是根據需要設立組織,而是“重形式不重實際”,“這就是平均主義沒有抓住重點”。(陳舟:《中國人民解放軍民主制度的理論與實踐》,軍事科學出版社,1993年,第243頁。)機械地照搬照抄,致使紅軍到1934年“在各部隊的連隊中(根據對一、三、五軍團的檢查),政治組織的名目繁多,極不一致,而且許多組織的工作又多重復”。即使是在總政治部於1934年5月15日發布的旨在減少連隊政治組織的命令中仍規定:紅軍各連隊“除必須建立黨的支部、列寧青年小組、十人團、列寧室、反帝擁蘇同盟、互濟會的組織外”,還要成立地方工作組、宣傳隊、經濟協助委員會等三種組織。(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2冊,解放軍出版社,2011年,第747頁。)然而,盡管紅軍中有著如此眾多的政治組織,卻並沒有一個組織能夠有效地為發揚政治和經濟民主、保障士兵民主權利提供切實保障,於是民主作風削弱了,官兵關系疏遠了,其教訓是深刻的。

1935年1月召開的遵義會議,糾正了“左”傾教條主義者的軍事錯誤,確立了毛澤東在中共中央和紅軍的領導地位。此后,軍隊的民主是“通過列寧室(救亡室)、軍人俱樂部、經濟委員會、民主大會、制定和檢查尊干愛兵公約等多種形式來堅持和實現的”。(姜思毅主編:《中國共產黨軍隊政治工作七十年史》第1卷,解放軍出版社,1991年,第153頁。)

但是,不知何故,作為軍隊實行民主最主要形式的士兵委員會制度卻未被恢復,而直到解放戰爭后期才重新在連一級設立了士兵委員會。對於這一疑問,筆者未能查到相關資料,謹在此提出問題,懇請學界同仁不吝賜教。

實行民主制度,是人民軍隊的一項建軍原則,也是其本質特點和優良傳統之一。無論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期,充分發揚民主,突出官兵主體地位,最大限度地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和創造精神,都是保証人民軍隊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條件。研究紅軍初創時期以士兵委員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制度的發展史,不僅是一個研究人民軍隊建軍原則發端的學術問題,更能以史為師,為實事求是地研究和解決當前和今后人民軍隊在民主制度建設方面遇到的新問題提供有益的借鑒。

(本文作者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和百科研究部副研究員北京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