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平度市實施“兩田制”及配套制度建設改革始末

作者:劉玉正    發布時間:2016-01-15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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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東省平度市於1988年4月被國務院批准列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1988年下半年,在全市改革了按人均田的承包經營形式,推行“兩田制”,收到良好的效果,曾經受到專家、學者肯定。隨著我國農村政策環境的改變,2003年4月“兩田制”退出歷史舞台。對“兩田制”內容及實施背景、過程與專家評估組評估意見進行梳理,可對現今農村土地制度建設有積極的啟示。

關鍵詞:平度市﹔兩田制﹔配套制度

平度市(1989年底平度撤縣設市)於1987年被山東省委、省政府確定為土地規模經營試驗區。1988年4月被國務院批准列為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在國家和省試驗區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1988年秋在全市改革了按人均田的承包經營形式,推行了“兩田制”,1989年又推行了與“兩田制”相配套的制度建設。2003年4月市委市政府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制定下發了《平度市委市政府關於“兩田制”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在全市把“兩田制”和所有按投標方式承包到戶的土地調整為“均田承包制”。至此,在平度實施十五年的“兩田制”結束,“均田承包制”一統天下。

一、推行“兩田制”的背景

平度市是山東省面積最大的縣級市,總面積3166平方公裡。平度市是山東省的農業大市,全市推行“兩田制”前的1987年,共有45處鄉鎮,1791個行政村,35萬戶,131.3萬人口。其中農業人口122.99萬,耕地259.5萬畝,農業人口人均耕地2.1畝。

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至“兩田制”推行前的1987年,平度市圍繞經濟發展,經過試驗探索,自1982年開始,在全市農村推行“六統一”下的大包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六統一”是:統一種植計劃,統一購置、管理、使用大中型農機具,統一規劃和進行農田基本建設,統一進行機耕、機播農田作業,統一購置、供應化肥、農藥等主要生產資料,統一經營集體工副業。“六統一”下的大包干土地制度,實現了土地的集體所有與農戶家庭經營的有機結合,糾正了生產隊時代勞動成果分配上的平均主義,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六統一”下的大包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實施的過程中,隨著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按人均田的承包經營形式,日益顯露出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甚至制約生產力發展的局限性:(1)勞力少和缺勞力的家庭對平均分包的土地種不了、種不好,造成粗放經營,甚至荒蕪﹔勞力充足和有種田能手的家庭對平分的土地不夠種,勞力優勢得不到發揮,難以實現務農致富。(2)束縛著勞動力的手腳,制約著非農產業的發展。人人分田,家家種地,加之當時社會處於改革開放初期,人們思想觀念不夠解放,具有一技之長的能工巧匠不能從第一產業中完全跳出來,無牽挂地進入第二、三產業。已經從事二、三產業的人,也是上班做工,下班種田,顧此失彼。(3)均田制分田因土地優劣分等搭配,田塊分割零碎,限制了生產要素效能的發揮。每戶七八塊地,有的十幾塊地,在同一地塊中,各戶作物混雜種植,耕種管理很難統一,費工費時,效率低效益差,不僅限制了大型機械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而且農戶間因耕作、澆水等產生摩擦和矛盾。(4)人地關系難以協調。按人均田只是適應了當時的人口現狀,隨著家庭人口增減,要維持“人均田”,就要定期調整土地,不僅操作難度大,而且容易助長農民種地的短期思想。

二、對“兩田制”的探索

平度作為一個農業大市,針對按人平均承包土地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群眾在“均田制”的實踐中初步形成的土地規模經營形式,探索完善全市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改革道路。

從1984年開始到1987年底,隨著農村生產力發展和二、三產業的崛起,平度市廣大干部群眾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新路子,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當時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改均田承包制為“兩田制”

這是當時平度市土地規模經營的主要形式。平度市的香店、白埠、城關等鄉鎮,為了克服按人平均承包土地的弊端,自1984年開始,逐步實行了“兩田制”,“兩田”即口糧田和承包田,口糧田按人平分,承包田按能力投標承包,收到了促進土地相對集中和發揮規模效益的效果,深受農民的歡迎。據1987年12月統計資料,全市實行“兩田制”的村庄581個,佔全市村庄總數的32%,經營土地60多萬畝。

(二)培植種田大戶和專業戶

當時受利益驅動,有的群眾想多種地,通過規模經營來增加收入﹔有的群眾想少種地或者不種地,從事手工業、鄉鎮企業、村辦副業等非農產業增加家庭收入。於是在勞動者、勞動對象和勞動手段等生產要素的流動中,出現了土地轉讓的現象。對此,各級黨委和政府採取鼓勵土地轉讓的政策,促進了土地相對集中,全市出現了經營30畝以上的種植大戶1995戶,經營土地面積6萬多畝﹔果業專業戶5322戶,戶均經營果園25畝。專業戶的出現對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發展集體農場和合作農場

集體農場的特點是,村庄集體所有土地由村委會實行統一管理,專業承包,形成獨立核算的經營實體。這種形式一般出現在工副業比較發達,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村庄。如當時的三堤鄉譚家村等。合作農場是農戶聯合承包較多數量的土地,從事較大規模的土地經營。有的是戶與戶聯合,有的是勞力聯合,形成聯合體。當年集體農場、合作農場在面上還不多,但是,它與“兩田制”、“種植大戶”一樣,已經在平度大地上生根發芽。

1988年下半年,平度市委市政府根據中共中央[1987]5號文件關於農村改革試驗區的有關政策,緊緊圍繞優化生產要素組合,優化經濟組織,發展社會生產力,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尊重群眾的選擇和創造,積極探索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形式、路子。在調查研究、設計方案、搞好試點和宣傳發動的基礎上,在全市推行了以土地劃方招標,農戶競爭投標為主要特征的“兩田制”。

三、“兩田制”的實施

1988年下半年,平度在全市推行“兩田制”。基本做法是,把耕地分為兩類,一類為口糧自給田,俗稱口糧田,按人口平均劃分土地﹔一類為商品生產田,俗稱承包田,按勞力按能力投標叫行承包。口糧田作為社會保障用地,用以滿足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人人有份,允許不要,體現基本生活資料平均分配的福利原則。劃分的數量,以人均口糧350公斤左右為標准,按土地產出定面積,一般人均半畝左右。口糧田隻負擔農業稅,不繳納承包費,不負擔國家定購任務。部分人多地少的村,口糧田負擔一定數量的定購任務,但負擔比例低於承包田。承包田按照適度規模經營的實際需要,劃成20—30畝的耕作方,按照商品經濟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由農民自己根據自有經營能力投標承包,可以多包,可以少包,也可以不包。改均田承包為“兩田制”,使土地相對集中,向增加效益的方向流動,實現了在集體組織的調節下的市場化流轉。承包田有償使用,向集體繳納承包費,負擔國家定購任務。確定承包費,按照收入大頭歸農民的原則執行,一般掌握在畝純收入的30—40%之間,按照當年的物價水平,每畝三四十元、五六十元、七八十元不等。為避免物價等外部條件變化的影響,承包費採取以實物折款的辦法提取,即將農民投標確定的承包費,按承包時糧食(或棉花、花生)的市場均價折算成實物量,以此為基礎,每年按當年糧食折款,作為應繳納的承包費。國家糧棉油定購任務,按農戶承包的數量和等級平均分攤。“兩田”承包期一定五年不變,期間人口自然增減,相應變動“兩田”比例,採取“動帳不動地”、“兩田互補”的辦法調節。承包期滿時,除自願要求轉出土地者外,再續定承包合同。除“兩田”外,各村一般留出3%左右的耕地作為機動田,用於整戶增遷或其他因素的調整。

在具體實施中,村經濟合作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作為村集體土地的所有者,對農戶招標,加強了組織調節。主要是:(1)合理確定承包費。投標前,集體首先搞好測算,依據土地等級,確定每塊地承包費的底標和上限。若投標確定的承包費總額高於測算的承包費,全村則按統一的比例調減,以避免加重農民負擔。(2)把握規模適度。全市一般掌握在每勞力15畝左右為上限,對投標者的經營能力進行資格審查,以防止農戶盲目擴大經營規模,超負荷承包。(3)實行劃方招標。組織農戶自願結合成聯合小組進行投標,一包一個耕作方,以保証地塊成方連片,防止分割零碎。承包田中的糧田和經濟作物田分別投標,以避免插花田,影響統一耕作。(4)注意相對平衡。對勞力弱、缺技術而又無力競爭的低能戶,經群眾討論同意,按人均佔有承包田面積劃定承包田,不再參與投標競爭,以保証他們有田可種,經濟收入不降低。

平度市改革土地承包經營形式之后,全市實行“兩田制”的有1691個村庄,27萬戶,經營土地243.5萬畝,村庄、戶數、土地均佔全市總數的93%。全市共劃分口糧田面積80.4萬畝,承包田面積163.1萬畝,分別佔耕地總面積的33%和67%,口糧田與承包田的比例為1:2.03。與此同時,全市有兩個村興辦了8個集體農場。

四、建立配套制度,完善以土地制度為基礎的農村經濟管理制度體系

實行“兩田制”后,圍繞如何管好用好土地,管好用好承包費,實現農村經濟工作管理規范化,平度市進行了與“兩田制”相配套的土地管理、農村積累、農業服務和基層組織制度建設,從而構成了以土地制度為基礎的農村經濟管理制度體系。

(一)土地管理使用制度

為達到保護土地資源,改善土地經營,合理有效利用土地的目的,1988年制定了《土地管理使用制度》並進行了試點,1989年全市推廣。這項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土地定級管理、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土地流轉、土地檔案管理四項內容。核心是對土地進行定級管理,實行升降級補償與獎罰制度。防止承包者掠奪性經營,保証土地資源不貶值。

(二)農村積累制度

土地實行有償使用,村集體以所有者的身份,收取農民承包費。為了管好用好承包費,1989年制定出台了《農村積累制度》並進行了試點,1990年在全市推行。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統一籌集積累資金,二是統一管理積累資金,三是統一把握資金投向。這項制度重構了農村經濟新的積累機制,改變了過去積累無保障,集體財產管理混亂的現象,規范和理順了農村經濟利益分配關系。

(三)農業服務制度

建立農業服務制度,強化集體統一經營層次的服務功能,提高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服務水平,較好地解決了家庭經營中想辦而辦不了、辦不好的事情,使鄉鎮村庄雙層經營的整體效應得到了充分的發揮。農業服務制度主要內容是:一是健全服務組織,實現服務體系網絡化。二是強化服務手段,實現服務經營實體化。三是改善服務方法,實現服務形式多樣化。四是建立服務制度,實現服務工作規范化。

(四)基層組織制度

組織建設是制度實施與落實的組織保証,村級組織是農村的基層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結千家萬戶的橋梁和紐帶。平度市委市政府按照“抓基層、打基礎、強化村級、工作到戶”的農村工作思路,制定下發了《關於推行村級工作規范化管理的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以村級基層組織建設為重點,建章立制,搞好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設施建設“三配套”,抓好村級組織、思想政治工作、村級經濟、社會保障和社會秩序“五個方面”的規范化管理,把村級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