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新文化史層級下的中共黨史研究【2】

——評《塑造與被塑造——“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

作者:吳志軍    發布時間:2016-03-31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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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向綜合史、總體史的學術形態與文化氣象

就《塑造》的具體語境而言,多元理論與方法的運用還帶來了黨史研究面貌的另外一種重要變化,即初步形成了一種走向綜合史和總體史的學術氣象,這是由新文化史所仰賴的思想資源自身的理論特質和訴求所決定的。在某種意義上講,多維理論和方法的積極介入與綜合史研究形態的形成之間存在著邏輯性的必然聯系。在“緒論”對於符號與意義基本原理的具體運用中,作者便指出,對於像“五四”這樣與日常生活相距較遠的歷史符號,其被視為具有或產生“意義”的機會,“隻能由社會的政治、思想、文化等層面的期待所提供,也隻能在這種層面上被闡釋”,“五四”闡釋如果試圖生產意義,便取決於它與其他事物的互動關系,而所謂“其他事物”不能超越人們的認知水平或觀察視野,“可能是某個時期政治格局的現狀,或者某種思想文化的生態,或者某個社會集團政治與文化目標的預期,或者具有特定價值取向的個人的當下追求與未來期待,等等”(P4、7)。換言之,“意義”不能由自身確認,一種特定的意義隻能依傍其他意義的存在,才可能在差異中被表達﹔“五四”符號也無法獨立存在,其象征意義的生產范圍隻能依據與其他事物的關系而得到配置。作者進而運用湯普森的意識形態理論,將“五四”與革命意識形態之間的互為關系視為一種“象征形式”,而“象征形式總是包羅在具體的社會—歷史背景與進程之中,它們在其中並從中被生產、傳輸和接收”(〔英〕湯普森著,高铦等譯:《意識形態與現代文化》,譯林出版社,2012年,第160頁。),“社會背景化”之於“象征形式”的關系“指的是‘象征形式’嵌入結構性社會背景之中而被生產的符號形式”,這就意味著“五四”符號隻有在一定的政治或文化場域中方可主動性地生成意識形態意義,“並且是在大寫的‘人們’——或政治集團,或文化流派,或以個體出場的思想者的主動運作中生成”(P28、29),因而這也就同時決定了革命意識形態建構在內容上的多樣化形態。可見,《塑造》從一開始便非常明確地規約了與該書主題相關的歷史信息的復雜性和豐富性,從理論根源上明確了綜合性和總體性的學術視野,亦即“總體研究的目的是達到理解:對歷史結構與現象的復雜性及其各種內部和外部聯系的深刻認識”(何平:《西方歷史編纂學史》,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313頁。)。這是一種文化整合的觀念,它考究的便是一種文化要素或形態是如何融入更大范圍的歷史整體,並在其間如何不斷發生變化和更新的歷史進程。

當代敘事理論也為綜合史氣象的型塑貢獻了獨特的思想資源,因為“敘事”要求歷史學家不能隻關注事實的發現,他們所承擔的主要使命應該是將相關史實統合進一種具有邏輯性和連貫性的歷史敘述框架中,尤其需要考慮在由這些史實所構成的敘述模式裡,哪一種可以給予歷史以更好的解釋。由此言之,歷史學家重塑歷史的敘事(模式)就是“將孤立的事實放在一起以產生一個有意義的整體(也就是講一個故事)”(〔美〕李懷印著,歲有生、王傳奇譯:《重構近代中國——中國歷史寫作中的想象與真實》,中華書局,2013年,第8頁。),它天然地包含著與主題相關的各種歷史事實或歷史要素,而從哲學角度觀之,“敘事就像是一架必須依賴其組成部分才能夠運轉的機器。因此,我們可以期待敘述主義哲學本質上是一項關於這些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系的研究”(〔荷〕安克施密特著,田平、原理譯:《敘述邏輯——歷史學家語言的語義分析》,大象出版社、北京出版社,2012年,第4頁。)。這種綜合性研究在《塑造》一書中隨處可見,如作者將大革命失敗后中共重建革命意識形態的政治和思想背景的結構性轉換、新啟蒙運動的理論方位重估、延安時期“五四”與革命意識形態的新結構形態以及以“小資”塑造為代表的對於革命意識形態的文學想象等一系列歷史內容,整納為彼此具有內在邏輯關聯的敘述體,亦即第二章所涉獵的關於“五四”闡釋的“文化敘事”,其間所著重論述的“延安敘事”則從“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出發,將“民族形式”“中國氣派”“大眾化”“新文化”等思想論題綜合成為一個具有縝密邏輯的敘事性概念﹔而在第三章關於“儀式敘事”的建構中,作者則將1949年北平的“五四”紀念和1950年上海的“五四”紀念“結成意義指涉同盟”,並置放於二者互為鏡像的總體性敘述結構中,從而發現了這兩場於不同時空展演的紀念儀式對於“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的本質性意義和價值,實現了綜合性敘述的另外一種重要路徑﹔等等。可見,任何一種文化形態都是具有高度復雜性的整體,它的每一個層面和元素都互相聯系、互為“他者”,若想真正理解黨史發展演化的真實奧秘,就無法離開對政治社會結構和思想文化脈絡及其所型塑的全部關系網絡的系統考察,而敘事及其形式若欲與黨史主題相綰結並形成真實的“歷史感”,就必須發現和理解與闡述主題相關的思想、政治、社會和文化等多種歷史元素及其互動關系,新文化史研究必定是綜合性和整體性的建設工程。

在敘事建構的過程中,多學科知識的積極介入為從廣度和深度兩方面理解該書主題提供了更多具備解釋力的史料,從而在學科融合層面構成了綜合史的另外一種向度,換言之,總體史必然要求學科之間的合作。這一點在《塑造》中則集中體現為黨史研究對文學史知識的吸納與整合,這源於作者對文藝問題在重建歷史中的重要作用的基本判斷:“文藝恰恰是意識形態的形象化表征形式之一”,“意識形態與文學的關聯圖像,是一種互為塑造的復雜結構體”(P89、125)。依此邏輯,作者認為諸如“大眾化”討論、“民族形式”論爭等“文化敘事”之重要構成元素的本質,便是以文藝為載體的革命意識形態塑造歷程,從意識形態理論原則轉換成具體的文藝理論觀察,表明“后者恰恰構成前者的具體敘事形式,是前者意義表征的一個歷史側面”(P116)﹔在對“小資”觀念的知識考古中,作者著重梳理了左翼文學理論家對“五四”以來文學“小資”形象的批判,認為“五四”以來文學的“小資”形象“竟構成了塑造革命意識形態的反例”,促進了與之相反的“大眾”—“工農兵”文學的興起,極大地“沖擊著‘五四’塑造的知識分子的政治立場,而且也考驗著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的審美選擇”(P145、151)﹔而在50年代末有關“五四”領導權的爭辯中,中國學術界普遍將胡適的文學思想解讀為代表“資產階級”的歷史特征和功能,可見“從文學窗口瞭望的,不是純粹的小說、詩歌等樣態,而是意識形態話語權的生產”(P315)﹔等等。《塑造》對大量文學史知識的利用和解釋,不僅明顯拓展了該書主題所涉獵的領域,而且強化了新文化史的綜合性訴求,即要求重新考慮“那些典范的……文學和戲劇作品得以最初形成的社會——文化環境”,進而將作品置於這樣一種情形中,使“它不僅與別的話語模式和類型相聯系,而且也與同時代的社會制度和其他非話語性實踐相關聯” (張京媛主編:《新歷史主義與文學批評》,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95頁。)。而長期以來,黨史學界很少認真考量文學史對於豐富和深化黨史研究的意義與價值,但文學作品往往更為直接和深入地反映政治結構與社會生活的演變,如果將文學史的相關知識納入黨史敘述的內容和結構中,必將強固黨史研究問題的論証力度,擴大黨史研究的疆域和視界 事實上,即使不考慮新文化史與文學理論和文學史之間天然的近密關系這一情況,單就文學(史)知識體系與歷史研究的關系而言,文學(史)材料對於歷史研究的重要意義和價值也是無可替代、不容輕忽的,如英國久負盛名的歷史學家阿薩•布裡格斯就指出,文學作品可以作為歷史研究的史料性証據,其重要性就在於:“它可以讓我們接觸到共同的經歷,否則那些經歷就會喪失。它可以表達個人的經歷並將它們與共同的經歷連結起來。最后,它可以在某一點上超越這些經歷並且觸及到普遍的人類問題。”(〔英〕瑪麗亞•露西婭•帕拉蕾絲—伯克編,彭剛譯:《新史學:自白與對話》,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41頁。)。

文本理論則以對“語境”的高度依賴和充分運用,進一步強化了《塑造》的綜合史和總體史特征。依循新文化史的內在邏輯,任何一種文本符號的能指可以隱含或表征不同的歷史事物,這既取決於這些歷史信息在發生之際的具體政治社會環境、思想文化氛圍、自然地理條件等時空元素及其特殊性,更取決於研究者與閱讀者對其進行解釋或再解釋之際所具備的哲學預設、價值立場、知識框架、審美情趣、生活場景和行為方式等可能性語境。離開與文本構成問題共同體的歷史語境的回歸與重現,便無法有效而切實地解讀和闡釋文本的內在意蘊,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假若‘文本’為定本(固定的語言符碼),那麼異解從何而出?是故,‘語境’(context)的概念必不可缺(無論其為歷史、或文化、或個人的條件),方能彌補‘文本’理解之不足。”(黃進興:《后現代主義與史學研究:一個批判性的探討》,北京三聯書店,2008年,第152頁。)如何切近地觀察這些歷史語境與歷史文本之間的雙重影響,將對文本的解讀和闡釋置於多元繁復的歷史脈絡下加以綜合性考察,便成為新文化史層級下歷史研究的基本取向和形態。正因如此,《塑造》在具體行文中不斷強調指出,革命意識形態的意義再生產是一種社會情景化的過程,換言之,對“五四”象征形式的解釋,“意識形態總是受制於當下社會語境的壓力”,這種語境壓力恰恰構成“五四”象征形式的意義蘊含,因此,當“五四”與特定時勢狀態交匯時,話語闡釋的獨特性便隨意識形態的建構意圖而實現,“時勢轉移是‘五四’話語闡釋最強有力的規訓因素”(P338、391)﹔就歷史思維而言,對於文本的闡釋和再闡釋,便意味著要重新恢復文本的生產實踐,揭示意義生產的法則,“其可能性在於重構或恢復其中的歷史語境”(P371)。

在這種學術理念的指導下,《塑造》全書融貫著對於時空語境的關注與強調,如在論述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的“運動敘事”實現文化轉向的必要性時,作者指出1927年國共合作破裂所形成的政治生態,使得中共原有的“五四”單純政治闡釋與意識形態建構關系的模式已呈現闡釋力不足的趨勢,“因為承載原有闡釋條件的現實語境業已消失”(P78)﹔要理解“史話”式的通俗文本的解釋優越性,就必須進入50年代的歷史空間,這是一個革故鼎新的時代,“思想生態的重新安排,對於革命意識形態的政治整合職責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急迫,更具挑戰性”(P240),而隻有通曉化的文字載體才可以將抽象理論迅速轉化為平民百姓易於接受的常識,達到更為廣闊和實際的傳播與整合目的﹔要理解“文化大革命”中的“五四”闡釋,隻能在“文化大革命”的歷史語境中才能被理解,“‘文革’極左意識形態塑造了‘文革’的‘五四’,而反之亦然”,怎樣認識和理解“文化大革命”中的特殊現象“恐怕不能游離於具體歷史語境之外”(P284、285)﹔等等。可見,《塑造》注重展現“五四”闡釋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情境中所生產出的表現形式和意義價值,著力於激活並構造出“五四”闡釋與各種社會歷史語境之間的緊密關聯。在此意義上,毋寧將這種研究取向視為一種“歷史認識的社會史”,它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決定了《塑造》的基本學術面貌。

而若想實現綜合史、總體史的研究氣象,還需要考慮時空語境自身的層次性,因為很明顯,每一種歷史觀念的型塑與發展所借重的語境資源系統,在圍繞特定歷史主題而實現其邏輯意圖和文化聯系的同心圓結構中,必定存在著遠近不同的間距。因此,如何更為貼切地認識研究主題所處的時空語境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盡量從相關的語境資源系統中剝離出與研究主題發生更為實質性聯系的歷史內容或元素,更為宏觀的歷史背景在很多情況下並不能直接提供與研究主題有關的支援性資源。《塑造》在這方面的學術努力尤其令人耳目一新,並未簡單地將時空語境等同於宏觀背景,如作者注意到無產階級思想與資產階級思想的對立或社會主義思想與資本主義思想的對立這一思維模式,對於考察五六十年代“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之關系的決定性作用,因為“二元對峙的思維結構,無疑能夠左右人們觀察問題的方式,並且形成同質性的想象空間”(P313),從1950年開始,“五四”就是被置於這種二元對立的維度中不斷得到重新解釋,並推動著革命意識形態對中國社會思想的重構﹔在由1978年啟動的撥亂反正進程所形成的“內聚巨大思想能量的歷史語境場”裡,對“五四”展開重新闡釋的最初思想空間,卻是在文化意義上啟蒙意識的再蘇醒與再回歸范圍內實現的,在其時的思想解放潮流中,“實事求是精神成為革命意識形態調適的樞紐,它促成了解釋‘五四’新思維的萌發,對其后‘五四’精神的再度復活與重新‘發言’,孕育了一種解凍式的思想語境空間”(P329)﹔“五四”的“79文本”是對此前中國社會政治和思想生態的反思性產物,但批判“現代迷信”的一系列論說則是型塑其反思話語秩序的關鍵質素﹔“89文本”中的“五四”與革命意識形態的互為塑造關系,隻有在“現代化”的敘述語境中才能被理解,但“現代化”敘述語境並不等於現代化進程本身的實在語境,“而是作為社會發展工程的現代化變遷被話語化后形成的一種語境”(P376)﹔等等。申而言之,新文化史著力於探究特定社會中幾乎所有活動的“意義”,但主張這種“意義”源自“它在總體體系或者結構中的位置”(〔英〕西蒙•岡恩著,韓炯譯:《歷史學與文化理論》,第12頁。)。就此來看, “總體史”的設想和實踐並不能被誤解為一種純粹的“宏觀史”,日常社會史與微觀史也有可能被視為一種“總體史”的變體(〔德〕斯特凡•約爾丹主編,孟鐘捷譯:《歷史科學基本概念辭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19頁。)。

《塑造》對於歷史語境的重視及其學術實踐,帶來了對以往一些問題的重新審視。針對以往歷史學界將新啟蒙運動視為一種具有獨立性的政治文化運動,甚至將其過度解釋為當代中國意識形態的“起源”等普遍傾向,作者通過重新還原陳伯達、艾思奇等新啟蒙運動發動者著述的歷史語境,認為新啟蒙運動本是作為推廣解決“中國問題”的“新哲學”的手段或工具而被提出的,它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將“新哲學”貫徹至抗日救亡運動中,與“五四”的歷史和意義地盤之間並未發生實質性聯系,故而遠離當時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的理論和實踐目標,它“隻不過是1936年發動的一場‘運動’符號表征”,將其視為革命意識形態建構史上的一個過渡性階段,“似乎更符合當時思想理論演進的情形”(P110、97)。這一案例既將新啟蒙運動置於當時的宏大歷史背景中,又考索與新啟蒙運動發生實際關聯的直接歷史元素,有利於更為准確地理解新啟蒙運動的歷史地位。同時,將“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置放於與之相關的繁復多元的歷史文化語境下加以審視,表明綜合史的理論訴求更傾向於將歷史經驗和世界圖景視為一種共時結構。在這種理論觀念的燭照下,歷史敘事的結構與框架都發生了變化,正如作者指出的那樣,盡管“五四”闡釋后的意義生成,“建構了一連串歷時性的話語光譜”,但對於“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的史學敘述,“與其說是‘編年’的,倒不如說是‘紀傳’的,因為它拒絕了‘歷程’的直線演進”(P10、36)。由此觀之,隻有在總體史的語境下才能真正深入地理解思想文化史。

此外,《塑造》所展現出的“過去”和“現在”的視界融合特征,也構成綜合史和總體史的一種特殊維度。事實上,將“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加以關聯性考察並突出其互為塑造的根本關系這一研究主題本身,便鮮明地體現了歷史研究的綜合性特征,尤其革命意識形態建構伴隨著“時勢轉移”(“歷史語境”)而對“五四”作出流動性闡釋,強調的正是“現在”之立場對“過去”之歷史的規制性解讀。細而言之,“緒論”便從解釋學的理論角度指出,無論是闡釋主體還是被闡釋對象——文本總是歷史地存在,這就意味著二者總是處於變化之中,總是存在各自的視域,但文本的視域只是“過去”的視域,而闡釋主體的視域卻是“現在”的視域,因此“解釋學的任務不但要區別或暴露這兩種‘視域’,而且要彌合兩者的關系”,亦即在闡釋性的理解進程中產生一種“真正的視界融合”(P3),關涉該書主題的幾乎所有文本和敘事由此都成為具有強烈闡釋性的融合“過去”與“現在”的話語結構,“都試圖講出‘五四’過去的歷史,都試圖講出‘五四’現在的意義”(P371)。該書“尾聲”的主題“建構僅是歷史的‘驛站’”,則更為典型地隱喻了某一時段的歷史“塑造”內涵與意識形態觀念表現形式更新之間的內在關聯。顯然,一切歷史認識必然是在當下情境主宰下的對過去思想(史)的重構與重釋,那些由“五四”闡釋所形成的各種思想觀念所具有的不同歷史意義,從根本上取決於其在形成之際所需要回答或解決的政治意識形態問題,“沒有一種理解或解釋能夠超越特定的闡釋必然依賴的某個參照系”(趙一凡等主編:《西方文論關鍵詞》,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6年,第270頁。)。當然,在歷史研究中實現過去與現在的視界融合,必須要符合學術的規范性邏輯和人類的普遍性道德,否則就會發生“文化大革命”極左意識形態對於“五四”的扭曲性闡釋這樣的極端案例,而這又直接取決於闡釋主體自身所秉持的現實訴求是否為長遠意義上的“真問題”。就此而言,新文化史所關注和理解的“語境”“不僅指思想家所處時代、付諸行動這個大語境,而且也指思想家著述這個思想小語境,更指思想家與時代互動呈現在著作中的整全語境”(轉引自任劍濤:《重述“馬基雅維裡革命”》,《讀書》2014年第11期。)格雷西亞將“語境”大致劃分為“歷史(Historical)語境”和“當代(Contemporary)語境”,前者是在文本被創作之時影響其意義的一整套環境,后者則是影響著讀者對文本意義加以理解的一整套環境(〔美〕格雷西亞著,汪信硯、李志譯:《文本性理論:邏輯與認識論》,第50、264頁)。)。

如上所述,《塑造》以綜合史和總體史的學術視野,提供了一種較為整全、周密且有深度的歷史敘述圖景。它不但涉及不同“五四”敘事的涵括和理解,而且旁及關於“五四”史的一系列相關問題乃至更為本質的革命意識形態建構問題﹔不但重建了關於“五四”闡釋史的文化表象,而且重新解釋了“五四”闡釋史的政治意識形態底蘊﹔不僅敘述了“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之間的起源、進展與歷史影響,而且構建起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革命整體演進的歷史圖景,還充分觀照以該問題為中心內容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之間的思想與文化聯系。通過這樣的學術努力,作者重建起以“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為核心的“問題”家族譜系和政治社會關系網絡,創造了一個可以將政治、社會與文化等諸多元素統攝起來加以考察的研究論域,以往未曾受到關注的一系列黨史內容被發掘出來,形成了一種歷史問題的“復合體”。這種歷史整合的學術觀念將在此后不斷提示黨史研究者,在考察一種黨史知識的變遷史時,不能僅僅注重其自身的文化邏輯和歷史脈絡等內容,更要充分追索制導黨史知識生產的種種政治社會結構和思想文化體系,分析黨史知識由以產生和發展的具體語境與實現機制,這必將鼓勵黨史研究內部以及黨史研究與整體歷史學科之間的統一遠景,“知識是借助專門化和碎片化增長的,可是理解那種知識意味著什麼,也許需要某種重新整合”(〔美〕理查德•比爾納其等著,方杰譯:《超越文化轉向》,“引言”第22頁。),更何況將全體人類的過去作為研究對象的歷史學本身就具有天然的綜合性,而“歷史研究不容畫地為牢……唯有總體的歷史,才是真歷史”(〔法〕布洛赫著,張和聲、程郁譯:《為歷史學辯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40頁。)。尤為重要的是,注重歷史研究或歷史建構的綜合性和總體性,將使我們更為深刻地透視歷史的極度復雜性和長程發展性,會促使我們對歷史本身抱持一種敬畏之心,不再陷入將特定的歷史認識絕對化和神聖化的思想陷阱,也不會再擁抱類似“歷史將終結於我輩”的狂妄之想。綜合史和總體史的學術訴求不僅具有鮮明的工具性與方法論特征,而且獲得了某種認識論層級上的歷史哲學意蘊。

四、深入理解歷史客觀性和真實性的重要維度

《塑造》所展現出的綜合史和總體史的學術實踐,還為深入思考新文化史框架下的歷史(研究)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問題提供了契機。因為很明顯,對於類似“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這樣具有天然綜合性的課題而言,注重和張揚“語境”在重建歷史圖景中的作用,正是復原歷史實相客觀存在之復雜性和多樣性的重要向度。很多新文化史研究者都認為,新文化史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當我們認為很多東西是非常客觀的時候,就要對它保持一份警惕,要去分析這些文本到底是怎麼形成的﹔我們把文本放在相應的時代背景下,這對我們理解它所講述的事情真偽是很有幫助的。”(劉北成等:《檔案背后:故事與歷史——新文化史三人談》,《中華讀書報》2015年9月16日。)

由綜合性研究而蘊涵的客觀性理念在《塑造》中有多方面體現,如作者在評析1951年九三學社上海分社舉辦的“五四”座談會時指出,會議上的諸多發言之所以均以辨明思想黑白或敵我關系為主旨,“正是這個時期現實思想語境決定的。對於這個年代的思想認知特征,后人的任何訕笑,都是缺乏歷史道德感的,是不足為訓的”(P296)。這種對歷史抱以“同情之理解”的態度本身便是對歷史真實性和客觀性的尊重與發揚,實際上提供了一種客觀評價歷史實在的重要尺度。從對史料的理解和定位來看,作者認為人們依舊可以甚至隻能從記載“五四”的文字表述中,感受意識形態建構乃至革命文化流轉的思想脈絡,“歷史敘事隻能在可見的史料文本中展開”(P193),因此《塑造》所仰賴的史料基本都具有可視、可感、可知的性質,即使作者在文本和敘事等框架下採用的諸如紀念論文集、通俗讀物、座談會發言等以往黨史學界並不經常注意使用的史料,均從各自的獨特維度記錄了真實歷史的某些側面或層次,是客觀存在的實體物,而這些史料背后所內蘊著的繁浩的社會與文化語境,又使其成為產生嚴謹而富有邏輯的歷史分析的基礎。很顯然,新文化史不是更少而是更多地注重史料的多元性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綜合性與合理性運用。

而尤為重要的是,盡管《塑造》的基調是闡釋性的,但作者早在“緒論”伊始便表達了對於闡釋邊界的清醒認識。他運用闡釋學的基本原理指出,“五四”意義生成的不確定性和多元性,並不意味著“五四”闡釋總是游移不定或者這種闡釋不具備相對的穩定性,每個時代的特殊性以及闡釋者所憑恃的“前知識”等種種文化實踐,構成“五四”意義闡釋的穩定性“限度”,因此,“五四”意義生產的界限,“隻能回到‘五四’本身,回到‘五四’闡釋的‘歷史境遇’之中”,“唯有‘歷史境遇’構成闡釋邊界的柵欄”(P8)。職是之故,作者對構成性的歷史詮釋抱有非常鮮明的警惕。他認為,對見諸史料的“五四”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關系的事后評論,“看上去似乎比當事者現場感受來得輕鬆,但正因如此,恰恰就是歷史書寫的困難與危險之處”,因為面對同一研究對象的認識之變化無常以及歷史學家自身受到種種因素的左右,常常會導致對歷史真實性的懷疑,而若想“避免這種令人尷尬或煩惱的結局,別無選擇,隻能回到原有歷史實相的時空場域”(P266)。由此可見,總體史有助於最大程度地還原歷史,並且直接體現了新文化史對於“文化”本身的客觀定位:“所謂新文化史……它不是要建立一種以文化為根本的唯一的歷史解釋模式,而是要還文化以它本來應有的位置。”(周兵:《新文化史:歷史學的“文化轉向”》,復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57頁。)

的確,從新文化史的學術進程來看,即使這種理念承襲並發展了諸如“符號”“意義”“文本”“敘事”等一系列迥異於傳統史學的基本范疇,尤以建構與闡釋歷史為學術主旨,但絕大多數新文化史家依然篤信並堅守歷史(研究)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准則,認為新文化史固然是對以往歷史研究過於強調經濟或社會因素而作出的一種有益反應,“但它必須防止矯枉過正”,歷史學家需要探究文化可塑性的限度,“而這種局限有時被經濟因素所決定,有時被政治因素所決定,有時被文化傳統所決定。盡管這些限度可以改變,但這種改變也隻能就一定的程度而言”,因此“將文化建構看做是從無到有的過程無疑是錯誤的”,“並非任何事情在任何時候都是可以想象的”(〔英〕彼得•伯克著,蔡玉輝譯:《什麼是文化史》,第116—117頁。)。同樣,盡管《塑造》所實踐的新文化史研究理念,已經不同於以往黨史研究注重大的社會結構和社會歷史嬗替或更為微觀的地方單位的歷史演進等研究形態,初步形成了一種基於文化形態的意義再生產的闡釋取向和敘事范式,但《塑造》依然遵循著在黨史研究中早已形成的歷史編纂與書寫的客觀主義理念,作者無非是倚借一種特殊的論題組合而進入了文化史的脈絡與空間。

當然,《塑造》所導入的新文化史研究理念和范式,也從很多新的維度為重新理解歷史(研究)的客觀性和真實性這一歷史哲學的元問題提供了特殊契機。正如前文所述,正視並展現“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在長期的歷史遞嬗進程中所形成的互為塑造關系尤其是后者對前者的實際規制性這一事實,表明包括“五四”闡釋在內的所有歷史認識都具有無可回避的意識形態特性,“意識形態諸范疇屬於人所處的關系,因此各種表現形式是在為人類主體提供意義……文化使世界獲得意義,但它本身是意識形態的表述”(〔英〕戴維•錢尼著,戴從容譯:《文化轉向:當代文化史概覽》,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頁。)。在作者看來,這根源於意識形態形成的本質特征,即“建構性是意識形態的具體形式特征,對於革命意識形態建構而言,這就意味著它不可能天然地、抽象地生成,它是中國革命在不同歷史時期以具體形式建構起來的”(P36),“五四”闡釋在其間恰好成為一個非常有效的載體或中介。因此,歷史本體和歷史認識的客觀性絕對無法自外於人類意志伸張的歷史進程及其集中體現——政治意識形態,如果考慮到后世研究者在復原歷史時自身所秉承的無法擺脫的意識形態立場以及事先預定的各種解釋概念和策略,那麼就必須以更為復雜的心態和更為寬闊的視野來理解與審視歷史(研究)的客觀性問題,對於具有高度政治性的黨史研究尤其如此。實際上,承認意識形態的實際影響已經不再是客觀認識黨史的障礙,而是研究者據此還原和解答黨史問題的前提、基礎與方向,“這裡其實蘊涵了對於歷史事實優先性的尊重和持守” (陳立新:《歷史研究合法性的當代深思——當代歷史敘事理論的啟示》,《史學史研究》2013年第4期。),在此向度上,“重建過去並不只是發掘新証據,運用新方法或者揭示從前的偏見。它也意味著介入所有學術研究都要卷入的知識的產生與傳布(distribution)的政治之中,因此,問題不在於敘述時少一點偏見或少一點意識形態色彩,而在於如何依據多種闡釋立場和我們每天面對的權力結構來定位我們自己的史學研究”(〔美〕何偉亞著,鄧常春譯:《懷柔遠人:馬嘎爾尼使華的中英禮儀沖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229頁。)。職是之故,《塑造》所涉及的主題有利於再次厘定歷史客觀性與價值判斷並非對立的科學認識。

隻要正視意識形態在歷史認識發展進程中的客觀性存在,那麼就不難理解伴隨意識形態訴求遷移而帶來的諸如“五四”闡釋等歷史認識的不斷嬗變這一客觀事實,與此相關的乃是一系列中國現當代思想論題的意義變化。顯而易見,文本沒有單一明確的意義,“面對任何話語陳述,誰也無法丈量它與事實之間存在的距離,而正是這種‘詞’與‘物’之間距離的不確定性,使得話語再解釋具有多元的空間”(P101),因此歷史認識不應也不會是固定不變的,其生成和發展永遠都是研究者與研究對象之間保持不斷對話的產物,每一代人都會因著各自的“問題意識”對“五四”作出屬於特定時空的闡釋和理解,它永遠處於不斷被言說、被修正直至不斷去蔽的狀態中,由此帶來的並非“五四”闡釋的穩固性而是不確定性的增強——在長程的歷史視野下尤其如此。而接受歷史解釋的多元性和思想言說的非固化性這樣的思想觀念,表明研究者應該正視在追求“歷史真實”的過程中所遇到和產生的現實困難,並且承認和尊重人類生活的矛盾性與復雜性。正是這種幾乎不可規避的矛盾性與復雜性,決定了人類面對同一事物而出現的認識多樣性,以及這種多樣性背后所直接反映的更為復雜的政治和社會意圖與關系網絡——無論這些意圖和網絡從長遠來看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如果在這樣的睿識基礎上重新思考黨史學的一系列基本問題,並以具體黨史問題的學術實踐積極介入社會生活,那麼黨史研究所欲求的正是更大范圍內的客觀性原則,並由此彰顯歷史研究的批判性和現實影響力。

而在《塑造》看來,歷史認識固有的多元化特征說明在“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的關系上,“五四”只是一個歷史面相,而“選擇何種歷史面相作為歷史實相的解釋載體,完全取決於這種歷史建構的解釋性需要”,所有的意義解釋都隻能提供某種或某類面相——盡管歷史實相掩藏其后,但也僅僅是“面相”式的解釋,這當然是歷史解釋無可逃避的局限性,但“這裡不存在返回歷史現場的全能式‘解說員’”(P244—245)。同樣,盡管歷史實相令人著迷,但史料文本的本質也是被選擇、被建構的,它們只是呈現歷史實相的文獻依據,與歷史真實發生過的事實存在一定距離,但是“任何歷史敘事,都隻能在這樣的前提下進行”(P290)。因此,“五四”與革命意識形態之間的互為塑造,都是雙方自身的歷史建構,對其作任何的歷史還原也都是構成性的詮釋,“構成主義的多樣性結果,或許是歷史實相試圖呈現自我、解釋自我、實現自我等無法擺脫的宿命”(P266)。但如何在這種情態下理解歷史的客觀性,作者援引著名歷史學家卡爾的經典論斷予以解答:“不能因為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山會呈現出不同的形狀,就推論說山在客觀上根本沒有形狀或有許多形狀。並不能因為解釋在建構歷史事實中起著必要的作用,也不能因為現有的解釋不是完全客觀的,就推論說這一解釋同另一解釋一樣好,就推論說歷史事實在原則上並沒有服從客觀解釋的義務。”(〔英〕E.H.卡爾著,陳恆譯:《歷史是什麼?》,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12頁。)在《塑造》的另一處論述中,作者還從“符號”及其意義的本質性層面對歷史的客觀性作出了類似理解。在作者看來,凡是我們可以感知到的由話語或語詞所表達出來的客觀性,“已經是由意義確定過的了,它過濾掉‘實際存在’的種種細節,剩下的只是一連串的歷史范疇、歷史符號”,但隻要后世研究者還想繼續追求再現歷史的“實際存在”即歷史本體,那麼就不得不訴諸這些歷史范疇或符號,所帶來的結果便是“客觀性就隻能是語言范疇的客觀性,是符號的客觀性”,盡管歷史范疇或符號並不排斥、懷疑或否認歷史實際的可靠性,“但前者並非后者的簡單復制,也不產生於它們之間想象性的因果效應”,正是在此意義上,“五四”脫離“實際存在”而成為范疇化和符號化的客體,甚至“幾近於齊澤克所說的‘崇高客體’,它不具備具體的物質性,它只是革命意識形態的精神載體”(P238—239)。在這樣的觀念框架下,《塑造》所呈顯的諸多文本和敘事以及由此建構的歷史圖景,非但沒有遠離歷史實際,反而在作者的學術能力范圍內實現了最大限度地還原歷史實際,因其有效地融合了部分既定史實和較為合理的歷史解釋,從而部分消解了后人在重現歷史時所必然遇到的那些困難,因此“歷史中的‘敘事學’解釋有助於我們對世界的客觀認識,因為這種解釋在性質上是經驗的,與科學理論一樣屈從於証明和否定的技術”(〔美〕海登•懷特著,陳永國等譯:《后現代歷史敘事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第69頁。)。而從更為長遠的歷史視界來看,如果我們摒棄將所有對於歷史的重現和研判都視為虛構性故事的激進歷史觀念,那麼我們同樣可以借助於可靠而多元的史料並且仰賴嚴謹的史學批判法則,建構出具有無可否認之客觀性的歷史“敘事”。

綜合來看,《塑造》對歷史客觀性理解的諸多面相,有利於黨史研究者重新檢視該學術領域內的歷史客觀性問題。長期以來,歷史實在論是黨史研究奉行的基本歷史觀念,即將歷史現象視為一種獨立於人類意志和思想的客觀存在,研究者的基本任務和使命就是通過收集、整理和運用史料去“發現”歷史實在並加以理性描述,更高一級的研究形態則試圖透過歷史現象去追索、解釋或驗証隱藏其后的歷史規律。但如果刺破這些被書寫出來的歷史的表層,而潛探各種歷史現象所蘊涵著的復雜而豐繁的多元要素及其意義性聯系,這也是從表層所無法窺探到的歷史的內在真實性,“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之間復雜繁浩的思想史聯系,當然應歸屬於客觀存在的歷史內容,“如果不把歷史的內蘊揭示出來,僅記錄了它外在的面貌,能算是什麼真實嗎?”“切不可僅把記錄下歷史的表面過程當做完成了歷史科學求得歷史之真的使命”(李振宏:《歷史學的理論與方法》,河南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61、62頁。)。在新文化史的理念結構中,歷史符號和文本的能指與所指的差異性,可能預示著過去與敘事之間存在結構性的裂縫,這使得歷史研究對象的客觀性並非完全獨立於學術研究的實踐活動之外,它既因著歷史闡釋主體的歷史觀不同而變動,也隨著專業研究者史學觀的變化而發生躍遷,更不斷彰顯知識分子對於史學研究和自我心路的深入反思。在此層級下展開的中共黨史研究,將為這一歷史學科的“求真”屬性提供另外一種維度,它將與傳統黨史研究所遵奉的“實事求是”理念、自新世紀以來興起的以新檔案史料(主要是中國地方檔案和海外檔案)的搜集和運用為核心價值的新實証主義研究等一起,共同構成黨史研究之客觀性和真實性原則的三大來源,從而推動對真實黨史的多元建構和把握。准此而論,歷史客觀性的概念不應該是凝滯的,而應該是流動的,換言之,與其說客觀性的概念是被某些理論或主義先驗地預設的,還不如說客觀性的邊界是隨著現實情勢以及人類對歷史和史學的持續解釋而不斷發生流轉的。

五、余論:新文化史理念的導入與黨史研究“問題意識”的崛起

承上所論,《塑造》將多種不同性質和取向的歷史書寫模式融入新文化史的分析框架,高度關注黨史知識的主體性、多元性、語境性和地方性,既對過去我們所熟知的宏觀黨史進行了重新解讀和闡釋,又細部呈現以往研究者關注較少的黨史論域和黨史細節,形成了一種復線布局式的敘事結構,從而成功地建構出“五四”闡釋與革命意識形態建構之復雜關系的時代特質和精神風貌,並提供了相對貼切的富有個性化的歷史詮解,的確是近年來“五四”史研究領域一部較有特色的學術著作。尤為重要的是,《塑造》所提供的史學大義與方法要旨尤其所具有的高度鮮明的“問題意識”,更值得后學者加以認真對待和積極鑒借,對於進一步推動黨史研究的學術化進程更具有迫切的優先性。

黨史研究學科經過自80年代以降的學術化建設,尤其自步入新世紀以來,無論在宏觀史研究的新進展還是在微觀史研究的蓬勃發展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常顯著的學術進步。但與此同時,重復研究、“炒冷飯”、跟風之作以及雖然提供了大量黨史知識但無法提供有效而全新的歷史解釋等問題也愈益突出,成為制約黨史研究學術化水准的重要因素,而這些研究弊端歸根到底是黨史研究“問題意識”匱乏的表現。近些年來,黨史學界一直在呼吁加強歷史研究的“問題意識”,但對何謂“問題意識”則語焉不詳。在筆者看來,“問題意識”不等同於對作為具體研究對象的歷史問題或議題本身內容的梳理和建構。學術研究以創新求變和追求真理為核心價值,因此所謂“問題意識”首先要求研究者在從事研究活動的各個階段裡,都要具備對於具體研究對象各種元素(包括試圖解決的問題,所依賴的理論、方法和史料以及完成歷史敘述的框架、結構和話語等)之學術新意的高度自覺性,換言之,研究者必須非常清楚自己的問題研究在該學科領域甚至更為宏闊的歷史研究領域裡所具有的學術創新性。其次,研究者必須對自身所處的時代和社會秉持鮮明的文化批判與強烈的公共關懷精神,並由此能清晰而深刻地感知和透視所存在著的時代與社會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契合研究者的學術興趣,而且使研究者的心靈和精神遭逢困惑、猶疑甚至痛苦,從而激勵研究者進入歷史去探求這些問題由以生發的來龍去脈和解決之道。更重要的是,“問題意識”還要求研究者必須具有超越性意識,即超越研究對象本身,而將自身穩固的歷史研究立場和價值以及更深層次的對於人性、國家民主進步和全體人類社會的思想觀念,貫通在歷史研究活動的全過程,使對具體歷史問題的研究、敘述和建構成為體現這些立場、價值和觀念的基本載體,而這些基本立場、價值和觀念不僅在學理上必須適用於歷史研究,而且必須符合人類的普遍性道德,並希冀通過自身所屬學科的歷史研究,揭示歷史發展的內在邏輯,從而為改善和提升人類社會的政治完善、社會正義和自由福祉等作出積極貢獻。由此言之,“問題意識”隻有在研究者對自身和研究對象以及二者關系等根本問題產生深刻體認的基礎上才能生發並得到進一步型塑,它不僅需要充分發揮主體性因素在研究活動中的主導性作用,而且高度仰賴研究者開展歷史詮釋和形成歷史認識等方面的知識能力與文化視閾。當然,隻有在這樣的“問題意識”的學理脈路中理解和重構歷史,史學才會擁有真正的靈魂與活力。

《塑造》正是挾新文化史的研究理念和學術實踐,彰顯了黨史研究領域中“問題意識”的崛起之勢。多年來的黨史研究並不十分重視文化在政治和社會結構中的重要性,對於中國共產主義革命譜系中的文化史脈絡的梳整與解析工作還存在巨大空間,而正如上文所看到的那樣,無論是歷史符號及其意義詮釋之理念的導入,還是敘事與文本之概念的實踐,抑或對綜合性歷史元素的整納,都有效地擴大了黨史領域的研究主題和史料取材的半徑,一系列幾乎尚未被真正開掘的領域必然使黨史研究獲得更多的學術增長點。多維理論與方法的學術實踐則極大地有利於黨史研究在學科整合的層次上探索創新路徑,“學科內部的發展已經無法將它們像以前那樣作嚴格區分了”,“‘新文化史’是歷史學分化組合的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例子。這種分化組合,依我們的淺見,將會是歷史學在未來發展的潮流”(王晴佳、古偉瀛:《后現代與歷史學——中西比較》,第131、131—132頁。),黨史學界應該借此契機加速建設適合黨史研究具體情態的理論與方法框架,並以此進一步指導新文化史層級下的黨史研究,如此往復循環,使史學理論與史學實踐形成雙向的良性互動格局,切實推動思想史、文化史、學術史等黨史領域薄弱環節的研究進展。該書以“闡釋”歷史的學術高度和文化視域,充分考慮黨史研究的復雜性和宏富性,鮮明地體現了作者在歷史研究中的主體性意識,隻有這樣的主體性意識才可以架構起歷史、現實與未來之間的思想橋梁,從而進一步明確黨史研究的學術定位和文化屬性,即真正有價值的學術不僅冀望個體思想的充分表達與本學科的眾聲喧嘩,更關注學術成長所仰賴的國家的民主進步與社會的自由繁榮。對於歷史真實性的深入理解也必將不斷提醒黨史研究者,既要在文化史研究中遵從基本的客觀精神和實証理念,堅守和拓揚基本的現代學術道德,又要清醒地意識並警惕人類自身理性力量的局限性,必須承認在追求客觀和真實的歷史面相這一使命的過程中還有更多選擇甚至試錯的可能性維度。總的來看,《塑造》對文化意義的探幽闡微,在很大程度上整合了科學主義和人文主義的雙重精神,對黨史研究的哲學基礎、思想起點和學術范式等作出了具有反思性與創新性的思考,學術創新意識判然可見,對於培育黨史研究的“問題意識”具有非常突出的作用和意義,“新文化史家在問題意識上以及研究方法上都不是過去文化史家(諸如柳詒徵、錢穆等人)所能想象於萬一”(盧建榮主編:《性別、政治與集體心態——中國新文化史》,台北麥田出版,2001年,“編者序”ⅷ頁。)。

通過新文化史理念的導入及其所助推的“問題意識”,黨史研究作為一種被特殊現實性規制的歷史學科,真正獲得了一種融入歷史研究大家庭的契機或管道,並在這樣的歷史哲學層級上與“大歷史研究”形成了一種“共享的歷史” 此處“共享的歷史”之稱謂,借用了香港大學歷史系學者徐國琦《試論“共享的歷史”與中美關系史研究的新范式》(《文史哲》2014年第6期)一文所提出的概念。觀念,即黨史研究與整體歷史研究學科之間應更多地求同存異,在尊重學科特殊性的同時努力追求黨史研究的普適性價值最大化。正是在這種意義層面上,新文化史理念將給黨史研究者帶來如下的思想與精神財產:“會直接接觸到一顆創造性心靈的活動﹔會感受到價值和標准﹔會意識到什麼是短暫易逝的以及什麼具有永久價值。在這些似乎主宰著過去和現在生活的發展與變遷背后,他將能辨認那些不變的東西。他會逐漸意識到在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中真正、永恆的價值。文化史會揭示永恆的標准是什麼,或應當是什麼。”(〔美〕費利克斯•吉爾伯特著,劉耀春譯:《歷史學:政治還是文化——對蘭克和布克哈特的反思》,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04頁。)可以預見,新文化史在中共黨史研究領域內的生成與發展,將為改善黨史研究的基本格局發揮一種有效的“再平衡”作用,從而進一步抬升黨史研究的學術化水准和歷史學特征。

正因《塑造》形成了濃厚的新文化史研究取向並以此實現了較為成功的史學實踐,即使將其目為黨史研究“文化轉向”的學術標志也許還需要更長時間的學術史觀察,但至少可以認為該書試圖發展甚至超越傳統黨史研究的寫作和歷史敘述范式,在新文化史與黨史研究的結合性嘗試中作出了首開新潮的學術努力,從而吹響了推動黨史研究實現“文化轉向”的學術號角,“盡管有許多舊式的歷史研究和歷史寫作的形式還在繼續著,然而已經發生了一場基本的重新定向”,這“反映出社會與文化的根本性的變化”(〔美〕伊格爾斯著,何兆武譯:《二十世紀的歷史學——從科學的客觀性到后現代的挑戰》,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5頁。)。我們應該對黨史學界就繼續堅持新文化史與黨史研究的學術融合展開更多的理論探討,並在此基礎上撰寫出更多新文化史氣象的黨史研究作品,抱持更為樂觀而積極的期待和願景 當然,這一學術期待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路向加以考量,亦既有深入的理論探討又有符合理論概念的作品實踐,這當然是最為理想的學術狀態,但一種新的史學理論是否具有適用性和普適性,受到各種復雜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並不完全取決於研究者的主觀意願和學術水平。倘若暫時擱置對一種史學理論適用性的預設性期待,僅從理論建設層面加強黨史研究的多元化理論與方法的探討,並以此有意識地訓練黨史研究者的理論邏輯思維和抽象概括能力,從而提升整個黨史研究學科的歷史哲學水准和黨史研究者作為知識分子群體一分子之終極關懷的人文價值,對於當下的黨史研究格局而言,應當具有至為迫切的文化優先性。惟其如此,黨史學科的理論體系建設才能得到更為深化和健康的發展,也隻有在這樣的基礎上,才能為有效實踐這些新的理論與方法提供充分條件,真正推進黨史研究的學術化進程。

(本文作者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輯北京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