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2】
三、黨的歷史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經驗和教訓
在黨的歷史上,我們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誤的教訓。陳獨秀、王明、張國燾搞家長制,個人專斷,曾給我們黨的事業帶來重大損失。1927年大革命的失敗,盡管有共產國際指導失誤的原因,但是從黨內找原因,與陳獨秀所犯的錯誤有很大關系。當時面對國民黨右派的叛變和進攻,陳獨秀聽不進別的同志提出的正確意見,一味地退讓,錯失了反擊的良機,犯了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使轟轟烈烈的大革命遭受失敗。(參見《中國共產黨歷史》第1卷上冊,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第221—222頁。)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王明在黨內大搞“殘酷斗爭,無情打擊”,排除和打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使中央革命根據地和白區的革命力量遭到重大損失(參見《中國共產黨歷史》第1卷上冊,第312—313頁。)。張國燾在紅軍長征途中,恃仗著自己的部隊兵強馬壯,違反組織紀律,對抗中央,分裂黨和紅軍(參見《中國共產黨歷史》第1卷上冊,第391—393、397—398頁。)。這些事例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都是很典型的。
毛澤東在黨的歷史上曾幾次遭受錯誤路線的批判和打擊,他對違反民主集中制的后果有切膚之痛。在黨的歷史上,他是對我們黨實行和建立民主集中制有創新發展的人,有建樹的人,也是對這一制度和原則堅持得比較好的黨的領導人。例如,早在1928年11月25日毛澤東撰寫的《井岡山的斗爭》(這是當時他寫給中共中央的一份報告)中就講到過“民主集中主義的制度”的問題。他說:“民主集中主義的制度,一定要在革命斗爭中顯出了它的效力,使群眾了解它是最能發動群眾力量和最利於斗爭的,方能普遍地真實地應用於群眾組織。” (《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2頁。)1929年12月,毛澤東在為紅軍第四軍第九次黨代會寫的決議中(《關於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針對極端民主化問題,提出的糾正方法一是從理論上鏟除極端民主化的根苗,二是在組織上厲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生活。由此可見,毛澤東在黨和紅軍中是十分重視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的。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和黨的七大上,毛澤東多次在講話中對民主集中制作深刻的闡述。這些闡述都是我們黨寶貴的思想財富。但是,新中國成立后,隨著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他開始滋長驕傲自滿情緒,逐漸聽不進不同意見。后來為什麼會出現“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的失誤,特別是發生“文化大革命”這樣嚴重的、全局性的錯誤,與我們黨的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壞有很大關系。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一書中曾講道:1957年以后毛主席逐漸滋長起來“一言堂”作風。1958年“批評反冒進,歷時半年多之久,其影響所及,在黨內政治生活史上是一件很不小的事情,也可以說是一種標志,它標志著建國以后黨內的民主生活開始由正常或比較正常向不正常轉變”。 (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中共黨史出版社,2008年,第460頁。)1959年廬山會議錯誤地發起對彭德懷等人的批判后,黨內提不同意見的人就越來越少了。
我們黨在歷史上也有運用民主集中制解決面臨突出問題、實現重大歷史轉折的成功范例,這也是值得大講特講、大書特書的事情。比如,1935年1月召開的遵義會議和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就是在黨的歷史上成功運用民主集中制解決面臨突出問題、實現重大歷史轉折的會議。1935年1月15日至17日召開的遵義會議,原定議題是博古作反對第五次“圍剿”的總結報告,即會議的主報告﹔周恩來就軍事問題作副報告。后來張聞天在會上作反對“左”傾軍事錯誤的報告,被稱為反報告。毛澤東在會上作長篇重要發言,對博古、李德在軍事指揮上的錯誤進行切中要害的分析和批評,並闡述了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戰術問題和此后在軍事行動上應採取的正確方針。(參見《中國共產黨歷史》第1卷上冊,第386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於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召開,之前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時間是從11月10日至12月15日。這兩個會議前后召開,但它們的內容是分不開的,實際上中央工作會議為十一屆三中全會作了充分准備。中央工作會議原定的議題是討論經濟工作,而從分組討論開始,就有人提出了要為1976年天安門事件平反的問題。陳雲在東北組發言,提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受到與會同志的熱烈響應。會議超出原定的議題,成為全面撥亂反正和開創新局面的會議。會議對“兩個凡是”的錯誤方針進行了批評,對幾位中央領導同志包括中央主要負責人在某些工作方面的錯誤也進行了批評。鄧小平在會議快結束時作《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講話,指明了黨在今后的主要任務和前進方向。這個講話實際上成為隨后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主題報告。(參見《中國共產黨歷史》第2卷下冊,中共黨史出版社,2011年,第1060頁。)遵義會議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都進行了重大人事變動和調整。這兩個會議的成功召開,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試想如果我們黨沒有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和制度在起作用,這兩個會議是開不成功的,搞不好甚至會使黨、紅軍和國家發生分裂。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牢牢汲取。黨的歷史証明,什麼時候我們黨對民主集中制堅持和運用得好,黨的事業就前進就發展﹔什麼時候堅持得不好,黨的事業就會受到損失甚至遭到破壞。從歷史上看,我們黨有極強的糾錯能力﹔但無數事實表明,黨的這個糾錯能力的實現,是靠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和制度起作用、作保障的。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的關鍵是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
民主集中制是由兩個方面的內容組成的,一方面是民主,一方面是集中。兩個方面不可偏廢,缺一不可,它們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滲透,辯証地統一在一起。如果對其關系的處理,把握不好度,無論向哪個方面有偏移和傾斜,都會損害這個制度,都會對黨的事業造成危害。
我們黨的領導人毛澤東同志、鄧小平同志、江澤民同志、胡錦濤同志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民主集中制有一系列的論述,就如何正確認識和把握它的深刻內涵,如何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進行過精辟闡述,這些論述為我們貫徹執行好民主集中制提供了理論指導和基本遵循。
早在1938年10月,毛澤東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作《論新階段》的政治報告時就指出:“由於我們的國家是一個小生產的家長制佔優勢的國家,又在全國范圍內至今還沒有民主生活,這種情況反映到我們黨內,就產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現象。這種現象,妨礙著全黨積極性的充分發揮。同時,也就影響到統一戰線中、民眾運動中民主生活的不足。為此緣故,必須在黨內施行有關民主生活的教育,使黨員懂得什麼是民主生活,什麼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關系,並如何實行民主集中制。這樣才能做到:一方面,確實擴大黨內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於走到極端民主化,走到破壞紀律的自由放任主義。” (《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9頁。)1957年2月,他又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上發表《如何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的講話(這篇講話后來經過整理、補充與修改,以《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為題,於同年6月19日公開發表),指出:“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而否定另一個側面。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制。”(《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9頁。)1962年1月,他又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沒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確的集中,因為大家意見分歧,沒有統一的認識,集中就建立不起來。什麼叫集中?首先是要集中正確的意見。在集中正確意見的基礎上,做到統一認識,統一政策,統一計劃,統一指揮,統一行動,叫做集中統一。”(《毛澤東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3—294頁。)
鄧小平1956年9月在黨的八大上作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時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列寧主義的組織原則,是黨的根本的組織原則,也是黨的工作中的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應用。”(《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25頁。) 1962年2月,他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說:“我們黨是統一的,團結的,有戰斗力的黨。沒有民主,就沒有集中統一﹔沒有集中統一,黨就沒有戰斗力。我們黨要永遠保持集中統一。這樣的黨,才真正有戰斗力。但是,隻有在民主基礎上,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才能夠建立這樣一個統一的黨,有紀律的黨,有戰斗力的黨。”“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們傳統的制度。堅持這個傳統的制度,並且使它更加完善起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關系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事情。凡是違反這個制度的,都要糾正過來。”(《鄧小平文選》第1卷,第307、312頁。)1980年1月,針對“文化大革命”期間黨的紀律廢弛、許多黨員自行其是的問題,鄧小平又強調:“要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必須嚴格地維護黨的紀律,極大地加強紀律性。個人必須服從組織,少數必須服從多數,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全黨必須服從中央。必須嚴格執行這幾條。否則,形成不了一個戰斗的集體,也就沒有資格當先鋒隊。”(《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71頁。)
江澤民1989年12月在中央宣傳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組織部、中央黨校舉辦的黨建理論研究班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的黨內生活,一定要充分發揚民主、擴大民主。如果忽視民主,搞一言堂,勢必造成黨內生活的不正常。但是不能忘記,共產黨不但要發揚民主,尤其要實行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這也是民主本身的要求。如果離開集中談民主,就會違背民主原則,導致極端民主化和無政府狀態,那我們就什麼也干不成。”(《江澤民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7頁。)2002年9月,他在黨的十六大文件起草組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論述民主集中制的問題,強調發展黨內民主很有必要,這是我們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同時又要強調保持黨的集中統一的必要性,這也是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必須全面堅持民主集中制,既要實現黨內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又要保持黨的嚴格紀律,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和全黨的團結。總之,民主和集中這兩個方面是一個整體,要全面論述。” (《江澤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16頁。)
胡錦濤2007年10月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匯編》,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0頁。)2011年7月,他又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推進黨的制度建設,要堅持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發展黨內民主,積極穩妥推進黨務公開,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和黨內選舉制度,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保障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創造活力,堅決克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個人獨斷專行和軟弱渙散現象。”(胡錦濤:《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7頁。)
習近平2012年6月在全國創先爭優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它正確規范了黨內政治生活、處理黨內關系的基本准則,是反映、體現全黨同志和全國人民利益與願望,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制定和執行的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因此,這是我們黨最大的制度優勢。”(習近平:《始終堅持和充分發揮黨的獨特優勢》,《求是》2012年第15期。)2014年5月,他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中又強調:“要堅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則處理黨內組織和組織、組織和個人、同志和同志、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等重要關系,發揚黨內民主、增進黨內和諧,實行正確集中、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2016年,第45頁。)
我們黨的領導人關於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十分深刻、十分豐富,我們應該認真學習,深入研究,努力貫徹落實。
五、把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作為強化黨內監督的重點和突破口
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1957年鄧小平曾說過:在中國來說,誰有資格犯大錯誤?就是中國共產黨。犯了錯誤影響也最大。如果我們不受監督,不注意擴大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脫離群眾,犯大錯誤。(《鄧小平文選》第1卷,第270頁。)我們黨如何接受外來的監督,如何搞好黨內的監督,這個問題既是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中國政治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問題﹔既是一個面臨的難點問題,也是一個國內外敵對勢力經常拿來說事、攻擊我們黨的問題﹔既是在一些群眾中存有疑慮疑問的問題,也是我們在全面從嚴治黨實踐中必須進一步探索和解決的問題。
1945年7月,毛澤東與黃炎培在延安有一段中國共產黨如何跳出周期率支配的“窯洞對”。當時毛澤東對黃炎培提出的問題給出人們所認可的答案:“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這是防止“其興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治本之策。(《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第611、610頁。)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需要有外部監督,但更需要有自身的內部監督,而且這個監督更直接、更重要、更有效。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的重要論述,既提出了這個重大問題,又回答了這個重大問題,教給了我們認識和思考問題的正確方法,指明了解決問題的方向和實現路徑。那麼,怎樣才能形成有效的黨內監督呢?答案是必須有科學有效的監督制度和運行體制機制。這個制度和體制機制不是別的,就是我們黨一直堅持的、長期以來一貫倡導的民主集中制及其原則,這是我們黨最大的制度優勢。
如前所述,從黨的歷史看,民主集中制是個好東西,它是我們黨的生命所在、活力所系,是我們共產黨人的法寶,是我們克敵制勝的有力制度武器。它已被歷史和實踐証明是我們黨的有效的、科學的、根本的領導制度和組織制度。丟掉了它,離開了它,背棄了它,黨就會變質,就會失去生機活力,就會導致失敗。世界社會主義運動史上有經驗和教訓,我們黨的歷史上也有經驗和教訓。因此,在大是大非面前,我們一定要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毫不動搖地長期堅持這一制度,決不能重犯歷史性的錯誤,更不能犯無法挽回的顛覆性的政治錯誤。
在新的形勢下,我們要在堅持這一制度的前提下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形式和內容,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它,豐富其內涵,這是我們這一代共產黨人的庄嚴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當前,針對全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我們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認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新的實踐所提供的新鮮經驗。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運行體制和機制。一是要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加強黨的團結,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向黨中央看齊,向習近平總書記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二是要以法律紀律制度作保障。健全和完善決策、執行、檢查程序,堅持在法律紀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以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堅持原則不動搖,遵守紀律無例外,遵照制度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三是要強化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推進黨的建設的制度改革,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切實解決“上級監督太遠,下級監督太軟”的問題,多管齊下,實行上級監督、組織部門監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同級監督、下級監督的網格體系。尤其是要發揮好派駐紀檢組的作用,凸顯其派的權威、駐的優勢。四是要使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提倡在黨內經常性地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按照“三嚴三實”的要求,開好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堅持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從團結的願望出發,經過批評和自我批評,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五是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執行好執紀問責的四種形態。黨內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隻能是極極少數。通過紀法分開,紀嚴於法,設置防止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的“隔離樁”“防火牆”。六是發揮好巡視的利劍作用。巡視是黨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是黨之利器,國之利器。巡視是政治巡視,而不是業務巡視。巡視是全面的政治體檢,是黨性黨風黨紀的檢視。要對巡視對象執行黨章黨紀黨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行監督,緊扣黨的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紀律”,著力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
此外,我們仍然要發揮我們黨思想建黨的特色和優勢,把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起來。這樣,我們黨就會形成一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體制和機制,在堅持和運用好民主集中制的實踐中,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使黨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最終完成執政使命,實現黨確定的最高理想和奮斗目標。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主任北京100080,本文是2015年度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共產黨執政規律研究” (2015MZD059)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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