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蘇區標語宣傳工作的歷史特點【4】

原標題:淺析蘇區標語宣傳工作的歷史特點
作者:顏清陽    發布時間:2016-06-1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分享到 :

四、宣傳方法的藝術性

蘇區時期的標語宣傳工作非常講究藝術性,通過注意標語宣傳的方法和技巧,來達到標語宣傳的效果。如1929年4月17日,在贛南的於都縣城,紅四軍政治部發布了一份統一的《紅軍標語》。這份《紅軍標語》共有134條,第一次在標語前特別寫了九條關於如何書寫標語的注意事項,對標語的書寫問題提出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如:“不要寫草字省筆字﹔慢一點寫,力求寫得好看,不要性急亂涂﹔不要寫錯,不要遺落字,一個標語寫完須查看一遍才走﹔一律用筆寫上牆壁,不准偷懶改用紙貼﹔署名一律署紅軍兩個字,不准署雜色名義。標語落尾廢止感嘆號(!)改用斷句號(。)﹔凡比較語氣標語,如國民黨共產黨比較,紅軍白軍比較等,隻可連寫,不可分寫。”1929年10月,紅四軍前委宣傳科又編寫下發了一份《宣傳須知》,在第五項“宣傳的技術”部分,對如何書寫紅軍標語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提出了嚴格要求,例如:“寫牆標語要選擇位置,要寫得高,使人遠遠望見,使反動派不好破壞﹔寫時不要有錯誤,如草寫,省筆字,掉了字等,在一個地方不要重寫標語,一個﹝條﹞標語寫完后須看過一次才走﹔寫標語時如有人來看,就要與他解釋所寫標語的意義,不要啞巴式的隻管寫不開嘴﹔寫標語要研究求進步,不要敷衍,不准寫得雜亂無秩序,或寫在商人招牌上使別人討厭﹔貼標語或其它各種宣傳品的時候,看什麼地方貼什麼標語和宣傳品(如在農村必須貼寫關於農民方面的標語及宣傳品,在城市必須多貼關於工人及商人方面的標語和宣傳品),不要以為宣傳品太多,不選擇對象便亂貼,並要粘的十分穩定,使反動派扯不盡,抺不去。”1931年2月,在第二次反“圍剿”時,江西省赤色總工會也頒布了《宣傳動員令》,其中對各級工會糾察隊也提出了書寫標語的技術規范,如:“要寫正字,筆還一筆,畫還一畫,不要草寫﹔要看牆壁的長短,來布置標語,牆壁長,寫長的標語,牆壁短則寫短的標語(或寫小點),不要一個標語寫兩垛牆壁﹔牆壁上如有原來的標語,是從右邊認起,從右邊寫去,是從左邊認起,便從左邊寫去,若顛方向寫去,則使看者不容易看清白﹔標語符號不可省略﹔每條標語寫完之后,一定要寫出各機關的名義來。”在其他各種文獻裡,我們都可以看出,當年蘇區時期,對標語宣傳的技術規定得非常詳細。從現存的蘇區牆壁標語來看,當年的宣傳工作者確實注重了宣傳藝術,由此取得了令人矚目的宣傳效果。

五、宣傳語言的通俗性

毛澤東在古田會議決議中曾經指出:“宣傳文字要簡短,使他們頃刻間能看完,要精警,使他們一看起一個印象。”蘇區標語宣傳工作,產生於特定的時代與特定的環境。由於面對的讀者主要是廣大農村的老百姓,因此,許多蘇區標語大量使用了非常口語化、大眾化、鄉土化的百姓語言,為群眾所喜聞樂見。如:“打土豪分田地”、“一切土地歸農民”、“窮人沒有飯吃到土豪家裡去挑谷”、“歡迎白軍士兵的反水過來當紅軍”、“工人增加工資減少工作時間!”“學習蘇俄紅軍精神!無產階級隻有分了田地,才有飯吃有衣穿!”“反對老公打老婆!”“女子要讀書識字”、“好男要當兵,好鐵要打釘”等標語,這些標語都是大白話,通俗易懂,形象生動,讀起來朗朗上口。這些具有鄉音語調、農民口吻的標語顯得朴實感人,一下子拉近了與普通民眾的心理距離,使他們看后感覺很親切,容易識記,達到了非常好的宣傳鼓動效果。還有一些標語採用對偶、排比句式,如:“紅軍中官兵伕薪餉穿吃一樣,白軍裡將校尉起居飲食不同”、“紅軍是工農的軍隊,白軍是軍閥的軍隊”、“窮人不打窮人,士兵不打士兵”、“白軍士兵替軍閥找出路,紅軍士兵替自己找出路”等。這些標語用簡單明白的語言,將紅軍與白軍的區別進行了鮮明的對比,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可以有效地瓦解敵軍的軍心。

六、宣傳隊伍的廣泛性

蘇區時期非常重視建立、完善宣傳組織和宣傳網絡。1929年8月21日,中共中央給紅四軍前委發了一封指示信,強調“紅軍中政治部工作及宣傳隊組織(或如你們所稱‘宣傳兵’)是紅軍中政治命脈,其作用決不減於戰斗兵,決不能因此便動搖了根本路線”。當時,黨和紅軍領導人非常重視宣傳工作,注重建立和完善各級宣傳組織。如建立了宣傳兵制度,時任紅四軍政治部主任陳毅在1929年9月撰寫的《關於朱毛軍的歷史及其狀況的報告》中是這樣記述的:“紅軍現在有一個宣傳兵制度,凡軍隊每一個機關(如連部、營部或政治部、衛生隊等)均須派五個人擔任宣傳工作,這五個人不背槍,不打仗,不服勤務,名叫宣傳兵。”紅軍的宣傳隊組織也非常健全,1929年12月,毛澤東在古田會議決議中指出:“紅軍的宣傳隊是紅軍宣傳工作的重要工具,宣傳隊若不弄好,紅軍的宣傳任務就荒廢了一個大的部分,因此關於宣傳隊的整理訓練問題,是目前黨要加緊努力的工作之一。”為此,他提出了要健全宣傳隊組織的問題:“以支隊為單位,軍及縱隊直屬隊均各成一單位,每單位組織一個中隊,隊長隊副各一人,宣傳員十六人,挑夫一人(挑宣傳品),公差二人。每個中隊的宣傳員分為若干分隊(按照大隊或其他部隊與機關的數目,定出分隊的多少),每個分隊有分隊長一人,宣傳員三人。”在古田會議精神的指引下,軍隊及地方蘇維埃政府組織內部的宣傳機構全部建立與健全起來了。

蘇區的標語宣傳人員眾多,涉及黨政軍和各群眾團體。1930年11月,紅一方面軍前敵委員會發布《宣傳動員令》,要求“傳布到每個鄉政府每個工會,每個士兵會去”, 提議“立即動員全體工友、全體農友、全體紅軍兄弟官長,個個都拿起筆來寫那十二個口號……鄉村由蘇維埃領導寫,城市由工會領導寫,紅軍由士兵會領導寫”。因此,古田會議后,紅軍標語的書寫人員有了一個重大變化,由紅軍宣傳員逐步擴展為各級革命機關、各級蘇維埃政府和各級人民團體共同書寫。

從現存的牆壁標語落款,我們也可以看出當年參與書寫紅軍標語的單位眾多,落款單位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紅軍各單位政治部和戰斗部隊番號或代號﹔一是黨的各級革命政權或群眾團體。從這些落款單位情況分析來看,黨和紅軍為做好宣傳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宣傳組織,動員了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