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科學教育衛生事業的發展

作者:    發布時間:2017-01-26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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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的推進,科學和教育的作用愈顯突出。為使我國科學研究工作適應國家建設和發展的需要,1953年9月和11月,中共中國科學院黨組先后就科學院訪蘇代表團工作、科學院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今后工作任務向中央提交報告。報告檢討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從國家建設的要求看,現有科學基礎和力量還較弱﹔在團結現有科學家和培養新生力量方面也存在不足﹔在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方針上,有急於求成和片面強調聯系實際的傾向。對於科學工作的方針、任務和重點,報告提出,應遵循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認真學習蘇聯的先進科學工作經驗,積極支援國家建設,為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和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而努力。黨中央對上述報告十分重視,於1954年3月8日批准了《中國科學院黨組關於目前科學院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今后工作任務給中央的報告》,並作了長篇批示。

中央在批示中首先闡明了科學工作在國家建設中的戰略地位,指出:要把我國建設成為生產高度發達、文化高度繁榮的社會主義國家,一定要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在國家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已經開始的時候,必須大力發展自然科學,以促進生產技術不斷進步,並幫助全面了解和更有效地利用自然資源。我國科學基礎薄弱,而科學研究干部的成長和科學研究經驗的積累,都需要相當長的時期,必須發奮努力急起直追。中央強調團結科學家是黨在科學工作中的重要政策,並對我國科學家隊伍作了分析,指出:絕大多數科學家都願意接受黨的領導,在科學工作中做出一番成績貢獻給國家。他們是國家和社會的寶貴財富。必須重視和尊敬他們,爭取和團結一切科學家為人民服務。在這樣的前提下,首要的任務就在於發揮科學家在科學研究上的積極性,關心與幫助他們的研究工作,為他們的研究工作安排順利的條件。針對過去在知識分子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偏差,中央強調對科學家進行思想教育是一項長期耐心的工作,必須在尊重他們的科學工作、發揚他們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和不損傷他們自尊心的前提下進行。中央要求科研部門黨的基層組織要在青年科學工作人員和老科學家中積極慎重地發展黨員,逐漸改變科研單位中黨組織力量薄弱的狀況。中共中央的這個批示,是在進入大規模經濟建設時期,黨制定的第一個系統地闡明發展我國科學研究工作政策的基本文件。

根據中央批示的精神,中國科學院和各有關部門採取相應的措施貫徹執行。中央在批示中指出,“科學院是全國科學研究的中心”,不再是政府的一個行政機構,是國務院領導下的國家最高學術機關。適應這一變化,中國科學院的組織形式也作了相應改變。鑒於當時設立國際通行的院士制度的條件還不成熟,中央認為中國科學院分學科成立學部,聘任有成就的科學家為學部委員,將有助於更好地團結全國科學家,領導並推進科學事業的發展。實行學部委員制度,也便於為逐漸過渡到院士制度作准備。經過積極籌備,經國務院批准,中科院聘任233位學部委員(未去台灣而留在大陸或由國外回到大陸的前中央研究院院士基本上都受到聘任),分別建立四個學部,即數理化學部、生物學地學部、技術科學部、哲學社會科學部。1955年6月,中國科學院舉行學部成立大會。全國科學研究體制逐漸形成,為以后全面發展科學事業、制定科學長遠規劃奠定了基礎。到1955年底,全國科學技術人員已達40余萬人,專業的科研機構超過800個。這支力量在有計劃的經濟建設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建設新的工業基地,消化、吸收從蘇聯引進的先進技術和設備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適應新的形勢,我國教育事業也面臨著工作任務的轉變。1953年5月,中共高等教育部黨組就全國高等教育的基本情況和今后方針向黨中央提交報告。報告認為:培養干部應與國家建設特別是工業建設的需要相適應,首先要保証重工業、國防工業及與此密切相聯系的地質、建筑等方面技術干部的供應。高等教育應兼顧目前需要與長期建設需要,高等工業學校應以本科為主,專科為輔。綜合大學是高等教育的基礎,必須加強領導,著重發展理科。政法、財經高等學校及社會科學、哲學、文史等科系,應適當集中,進行改造,為以后的發展准備條件。高等學校應加強與中國科學院的合作,結合教學工作逐步開展科學研究,以提高教學質量和培養科研人才。要進一步貫徹向工農開門的方針,吸收優秀的產業工人入學,培養工人出身的專家和工業領導骨干。同年9月,黨中央批准了這個報告。

1953年有計劃的經濟建設開始后,全國高等學校繼續進行院系調整工作。其重要步驟之一,是由周恩來親自指導在北京建立了“八大學院”(即北京航空學院、北京鋼鐵學院、北京礦業學院、北京石油學院、北京地質學院、北京農業機械學院、北京林學院、北京醫學院)以及中央財政金融學院、北京政法學院。為了改變高等學校過於集中於沿海大城市的狀況,

1955年經國務院批准,將沿海地區一些高等學校的專業、系遷至內地組建新校,將少數學校全部或部分遷至內地建校﹔同時加強內地原有學校。經過幾年的調整,1956年全國高等學校發展到227所。以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南開大學、復旦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等為代表的綜合大學,以清華大學、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天津大學、浙江大學、重慶大學、華南工學院、太原工學院等為代表的多科性工業高等院校,以及一批師范、農林、醫藥、財經、政法、藝術、體育等各類專科院校及少數民族院校,構成了我國比較完整的高等教育體系。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由1952年的19.1萬人增加到40.3萬人。普通教育也得到很大發展,各類中等學校在校學生由1952年的314.5萬人增加到600.9萬人,小學在校學生由1952年的5110多萬人增加到6346.6萬人,成人教育、職工教育和工農群眾的業余文化教育也都有了很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