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中原: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贯彻实施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2】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党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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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不懈地反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提倡党员干部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真正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毛泽东在领导开展“三反”运动时,把贪污腐败、奢侈浪费和官僚主义等群众意见最大的各种不良作风联系起来考察,指出:“反贪污斗争和反浪费斗争的开展和深入,必将接触到各方面存在着的各种程度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工作作风。这种作风,是贪污和浪费现象所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09页。)毛泽东对脱离群众的各种不良风气深恶痛绝。他说:主观主义、命令主义,一万年也是要不得的。……凡是主观主义的,不合实际的,都是错误的。凡是用命令主义去办事,都是错误的。(参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03页。) 他指出:要知道下面的命令主义、违法乱纪,是跟我们的官僚主义分不开的,因为我们没有去过问,没有去检查,或者缺乏检查。……我们应该轮流到下面去检查,经常有人在下面。……要从我们中央开始,带头下去检查。(参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66—267页。)为此,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这份指示中说:对于不了解人民群众的痛苦,不了解下情,不了解干部中存在着许多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或者虽然有一些了解,但是熟视无睹,不引起义愤,不感觉问题的严重,因而不采取积极办法去支持好人,惩治坏人,发扬好事,消灭坏事,这样一方面的官僚主义,则在许多地区、许多方面和许多部门,还是基本上没有解决。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时期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我们的领导任务有所加强,我们的领导方法有所改进,则危害群众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就可以逐步减少,混在我们党政组织中的许多坏人就可以早日清除,目前存在的许多坏事就可以早日消灭。(参见《毛泽东思想年编(1921—1975)》,第743页。)

毛泽东特别批评许多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骄傲自满、强迫命令、压制群众意见的做法。他尖锐指出:各阶层人民相当普遍地不满意我们许多干部的强迫命令主义的恶劣作风,如不及时加以整顿,即将脱离群众。(参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56页。)他还指出:“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这种态度非常恶劣。……我们是干革命的,如果真正犯了错误,这种错误是不利于党的事业,不利于人民的事业的,就应当征求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意见,并且自己作检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20页。)

我们有些同志,听不得相反的意见,批评不得。这是很不对的。有了错误,一定要作自我批评,要让人家讲话,让人批评。总之,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23、24、43页。)

毛泽东指出,压制群众意见,听不进批评,本质上是固步自封、骄傲自满、脱离群众的问题。毛泽东认为,不懂马克思主义,是出现这种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他指出:“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各级党委应当大大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使之群众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305页。)后来,他还把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同群众路线的方法贯通起来,指出:“我们的干部中,自以为是的很不少。其原因之一,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此,不厌其烦地宣传这种认识论,是非常必要的。简单地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4页。)他还从思想方法上提出要掌握“两分法”的要求,并作了透彻的分析:“一个共产党人必须具备对于成绩与缺点、真理与错误这个两分法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思想。事物(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军事、党务等等)总是作为过程而向前发展的。而任何一个过程,都是由矛盾着的两个侧面互相联系又互相斗争而得到发展的。”但是,许多人“长期存在着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而不能解脱。所谓形而上学,就是否认事物的对立统一、对立斗争(两分法)、矛盾着对立着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走向它们的反面,这样一个真理。就是人们固步自封、骄傲自满,只见成绩,不见缺点,只愿听好话,不愿听批评话。自己不愿意批评(对自己的两分法),更怕别人批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42页。)

在行动上,毛泽东非常注意以身作则。比如,在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上,他作自我批评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24页。)还说:“我们这几年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第一笔账,首先是中央负责,中央又是我首先负责。”(《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2页。)毛泽东还对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他在1961年五六月间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最后一天所作的自我批评,表示了不满。他说:“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24页。)

毛泽东认为,如果不向群众和干部说明情况,不向群众和干部交心,不让他们说出自己的意见,他们还对你感到害怕,不敢讲话,就不可能发动他们的积极性。克服困难,没有民主不行,当然没有集中更不行。但是,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21页。)

因此,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也即群众路线的方法。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

为了到群众中去,毛泽东要求干部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打掉官风,平等待人。他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讲话说:我们有些干部是老子天下第一,看不起人,靠资格吃饭,做了官,特别是做了大官,就不愿意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这是一种很恶劣的现象。要破除官气,扫掉官气。官气是一种低级趣味,摆架子、摆资格、不平等待人、看不起人,这是最低级的趣味,这不是高尚的共产主义精神。(参见《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78页。)他在《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第26条中写道:“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必须使人感到人们互相间的关系确实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给他的。……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风。……对于下级所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能够耐心听完,并且加以考虑,不要一听到和自己不同的意见就生气,认为是不尊重自己。这是以平等态度待人的条件之一。”(《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54—355页。)

在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一群众路线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方面,毛泽东为全党作出了示范。

一个突出的事例是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指出:“起草宪法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325页。) 事实确实如此。为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于1953年12月下旬即带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离开北京到达杭州,专心致志着手这项奠定新中国民主与法制基础的重大工程。在他亲自主持下,到1954年2月中旬写出初稿。以后经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几次讨论,又征求法律、语言等方面专家的意见,至1954年3月9日写成宪法草案四读稿。接着,中共中央连续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扩大范围进一步讨论修改后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此后,宪法草案通过全国有代表性的8000多人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于6月14日经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草案共经过全国1.5亿多人参加的大讨论,并作了一些重要修改后,毛泽东于9月8日主持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最后讨论修改。接着又经9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临时会议审议,这才递交1954年9月15日开幕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9月20日,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表决,获得全票通过。制定1954年宪法的过程,充分体现了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再一个突出的事例是制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人民公社六十条》)。为战胜20世纪60年代初的严重困难,1961年初,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号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今年搞一个实事求是年”。(《毛泽东思想年编(1921—1975》,第906、907页。)会后,他即亲自组织和率领调查组到浙江、湖南、广东进行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人民公社六十条》。而后,毛泽东布置“三南”(中南、华南、西南)的省委书记在广州开会,“三北”(西北、东北、华北)的省委书记在北京开会,讨论这一草案。几天后,他又把参加“三北”会议的人都调到广州,两个会合在一起,变成中央工作会议,从1961年3月15日开到23日,集中讨论修改,使它得到充实和提高。草案经过修改后,毛泽东对与会的同志说:现在有了初步的调查成果了。从群众中来,根据群众的意见搞了这么个东西。现在还需要到群众中去。把这个东西带回去,每个省、地区都到生产队去征求农民的意见。向群众宣读,一条一条地讲,逐条征求群众意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是基本同意还是部分同意,还有什么新的意见。带着草案下去调查、征求意见以后,毛泽东又于1961年五六月间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汇总大家的意见,进一步讨论、修改。结合广东、湖南两个调查组的调研结果,把草案中没有解决的两个问题解决了:一个是三分供给,不再保留,分配完全按劳;一个是公共食堂,解散。

通过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来,拟出草案;又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意见,对草案加以改进和完善,解决应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这是一条成功经验。毛泽东后来总结说:“在总路线指导之下,制定一整套的具体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必须通过从群众中来的方法,通过作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的方法,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经验,作历史的考察,才能找出客观事物所固有的而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规律,才能制定适合情况的各种条例。”(《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5页。)在制定《人民公社六十条》的带动下,又制定了《工业企业七十条》、《高等教育六十条》、《科学研究工作十四条》、《商业工作四十条》,以及关于中小学教育和军队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在这些条例指导下,各方面工作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胜利地渡过了严重困难时期。这些条例对各领域的工作产生了长远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