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下放蹲点【2】

作者:张广友*    发布时间:2015-06-18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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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于公社包队蹲点的生活

  1961年3月下旬,我们离开胡家集公社,来到大于公社。大于公社是惠民城区一个比较小的公社,有5个大队即5个自然村:朱老虎、大孙家、李中条、吕家台、大于,共5000多人口。公社的名字虽然叫大于公社,但其所在地却是朱老虎村,因为它处于公社的中心。我们新华社下放干部有4个人被分配到这个公社分点包队。领头的是国际部干部于中干,他已被任命为惠民城区委副书记,他有时和我住在朱老虎村、大于村;对外部的黄龙和国内部的周淑琴住在大孙家村。

  大于公社的灾情出乎我们的意料,十分严重。虽然靠近县城,但在平均主义思想指导下,和其他公社基本上没有多大差别。如果说相对好一点,就是靠近县城的两个村,可以到机关食堂和饭馆捞泔水、拾菜帮子来充饥,其余三个村灾情十分严重,其中以朱老虎、大孙家最严重。

  我们在大于公社包队蹲点首先遇到的是住的问题。黄龙和周淑琴是大孙家村的包队干部。周淑琴是女同志,她被安排到一户条件比较好的社员家里,同一位老太太住在一起。黄龙的住宿遇到了很大困难,住在群众家里一间没人住的空屋子里。当时天气还很冷,把全部铺盖都用上,也时常被冻醒。黄龙是归国华侨,当时48岁,在我们这些下放干部中年龄最大,而且对北方农村的情况也不熟悉。我们对他的住宿问题都很担心,但几天后我去看他时,他笑眯眯地对我说:“不用着急,冷的问题我已经找到办法解决了”,说着他拉着我的手,指着外屋停放的一口棺材说:“我找到好地方住了,睡在这里面,把盖子留道缝,就一点都不冷了。我不相信睡到里面就出不来了。”我探头往棺材里看了看:下面是一层厚厚的麦秸,上面是他的全部铺盖,装了多半棺材。我相信睡在这里的确不会太冷,但把活人逼到死人住的地方,实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在大于村包队,住的条件稍微好些。我到大于村时,正赶上村里的粮库第二次被盗,仓库保管员说什么也不干了。大队长刘振西就把我安排在仓库保管员住的地方,他说:这个地方太重要了,这里的种子可是全队的宝贝啊。你是从北京来的,全队社员都信任你。这里有个土坯炉子,天冷可以找点柴禾生生火,烧点水。他说完后,我说,住在这里可以,但我没有看仓库的任务,不能保证粮仓不被偷盗。刘振西赶忙说:那是,那是!就这样,我在大于村住了下来。

  我们在大于公社包队蹲点,不仅住的方面遇到了困难,更困难的是吃的问题。我们下放干部是带着户口下放的,口粮按当地干部的标准定量供给。惠民是个重灾区,我们每人每月供应17斤地瓜干。我们虽然带了一些全国通用粮票,但按照不搞特殊化的规定,都没有用。所以我们比当地干部还苦,他们都是本地人,亲戚朋友多,有回旋余地。就这样,不到一个月的光景,我们就开始浮肿了,腿上、脸上一摁一个坑,好长时间起不来。

  就是在这种艰苦环境中,我们这些下放干部彼此同甘共苦,互相关怀,非常团结。最使我难忘的是我们惠民县的领队兼惠民县委第二书记任丰平。他是行政12级干部,当时按规定,13级以上的干部,每月补助一斤白糖、一斤黄豆、二斤鸡蛋,粮食定量中50%是细粮。他的肠胃不好,经常拉肚子,但很少吃细粮和鸡蛋,等我们到县里开会时,他给每人发一个鸡蛋,并用他的馒头票给每人兑换一个地瓜窝头票。有一次,任丰平的警卫员偷偷对我说:“任书记也浮肿了。他仍旧把细粮和鸡蛋节省下来,说你们下边比他苦,留着你们来时给你们吃。我劝他先吃些,你们来时我去找伙食管理员给你们调剂点儿。他说啥也不同意,还说不能带头搞特殊化。”我听后,立即到他的办公室问他:“丰平同志,听说你也浮肿了?”他说:“没事儿,没事儿!”那天,我心情十分难过,连晚饭也没有在他那儿吃,流着泪偷偷地回去了。

扭转形势的关键措施

  阳春三月,冰雪融化,春回大地,万物苏醒,也给灾区人民带来了生机。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们下放干部和当地干部一起,为搞好1961年的春耕生产,实现毛主席提出的“五个月工作的转变,一定争取1961年的农业大丰收”要求,依照中央《紧急指示信》的有关规定,在惠民县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恢复自留地和集市贸易。农业合作化初期,惠民县的农民都有自留地。自留地名义上是种菜的,实际上在粮食紧张的时候,大都种了粮食。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后,自留地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1961年春耕前,全县全部恢复了自留地,没有或不足的,重新予以划给或补足,并宣布谁种谁收,不计征购。根据县委的意见,下放干部根据本人的意愿,也可以按照当地农民的标准,划给一份自留地,由本人耕种,作为生活补贴。同时,也恢复了集市贸易,一直偷偷摸摸的私下贸易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了。

  二是调整生产队规模,实行生产队核算,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紧急指示信》中反复强调的。按照这个精神,全县首先调整了生产队规模,普遍划小生产队,户数比原来减少一半,一般一个生产队是20至30户,而且每户的人口比过去减少,一般是每户平均3人左右。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看得见,摸得着,合得来,能够互相帮助,齐心合力。在调整生产队规模的基础上,全县贯彻落实了“三包一奖四固定”,普遍实行以产量定工分、按工分分产品的办法,比较好地落实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而调动了社员群众的积极性。

  三是实行“以粮代赈”。所谓“以粮代赈”,就是在春耕生产中,对出工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社员,每天予以一定数量的粮食补贴,一般是每出一天工给半斤补助粮。这种做法对调动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积极性,起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四是反对特殊化,强调社队干部(包括下放干部),特别是大队和生产队干部,要带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同时要利用业余时间种好自留地。

  我们在贯彻落实这些政策中,感到效果最明显的是恢复自留地。按照规定,社员(包括下放干部)每人三分自留地,自留地种的东西都归自己所有。正因为这样,社员群众都精心种植自留地,既种菜又种粮,采取间作、套作等各种方法,地上地下结合,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使它发挥最大效益。我在下放期间,种了两年自留地,对此深有体会。正如一些农民所说的:“自留地这个尾巴不能割,割了会死人的。”

  在种好自留地的同时,由于措施得力,在没有牲畜、农具奇缺的情况下,社员群众完全凭着自己的双手,把绝大部分荒芜的集体土地按时种上,从而使春耕生产进展顺利,夏季取得了好收成,形势开始扭转,“五个月工作的转变”的要求初步实现。紧接着又乘胜前进,取得了秋季的好收成。丰收了,社员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浮肿、干瘦病大大减少,非正常死亡停止,农村出现了生机,农民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由于政策稳定,1962年夏季又取得了好收成。整个惠民县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大于公社形势更好。我非常高兴,当年的笔记本上是这样记的:“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大于公社今年夏天有了余粮了。大于大队是一个先进大队,全队夏粮总产达到4万斤,平均亩产达到180多斤,每人可分到口粮150斤左右,再加上自留地、开荒地,每人可收200斤左右。”

关于包产到户的调查

  1961年,农村发生的意想不到的深刻变化,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原因在哪里?当时大家普遍认为,这是贯彻中央《紧急指示信》、反对“五风”的可喜成果。但是,我们在下面深深感到:群众对《紧急指示信》中的各条内容的反应差异很大。其中,有些是群众迫切要求、非常欢迎的,如:“坚决反对和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生产队对生产小队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允许社会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恢复农村集市贸易”。有些则是群众不同意,甚至坚决反对的,如:“供给部分和工资部分三七开”;“办好公共食堂”。还有一些规定对重灾区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如:“少扣多分,尽力做到90%的社员增加收入”;“从各方面节约劳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等等。

  1961年初,毛泽东派出3个调查组分别到浙江、湖南、广东调查《紧急指示信》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了不少问题。接着,中央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讨论并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农业六十条》着重解决各生产小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明确农村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小队,同时在实际上取消了公共食堂,这对进一步解决农村问题,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就在中央工作会议召开期间,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给毛泽东写信,以争取对安徽农村出现的“责任田”的支持。7月中旬,毛泽东认为“可以试一试”。这样,“责任田”在安徽大面积推广。到1961年秋末,安徽实行

  “责任田”的生产队达到了85.4%。“责任田”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在安徽出现“责任田”的同时,山东的一些重灾地区的群众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户。我们在1961年春组织群众进行春耕生产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这种苗头。有些大队在划小生产队规模,实行包工包产、不征不购的同时,实际上搞了包产到户。这些重灾队原来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就比较多(人均三亩多),再加上近两三年人口有所减少,许多耕地没人耕种,已荒了好几年了。与其荒,不如包下去,谁种谁收。对此,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但因为包产到户被作为资本主义明令禁止,所以大家心照不宣,都叫“三包一奖”。1962年春,在安徽“责任田”的影响下,惠民县少数社队,从偷偷搞逐渐发展到半公开、公开搞包产到户。大部分社队在观察领导态度,想搞不敢搞,而县社两级领导干部,态度暧昧,采取了不接触、回避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1962年7月初,我回京休假,新华社国内农村部负责人于长钦和内参部主任夏公然询问我所在县和公社包产到户的情况。我说,因为没有见诸于中央文件和领导指示,我们公社没有公开搞,惠民县有的社队搞了。不久前,我被派到附近的小郭村公社李家店大队做过调查,写了一篇《李家店包产到户调查》。县委第二书记任丰平把它作为县委《参阅文件》向全县转发了。夏公然听后要我马上整理出来给他,准备在《国内内参》上发表。

  我很快把材料整理出来交给夏公然和于长钦,他们看了很高兴,准备在“只要国富民强,何惧包产到户”的栏题下,头条位置编发。稿件编好上了版,但是编辑部有关领导觉得这个问题事关重大,拿不准,决定送中央审查。但风云突变,毛泽东在8月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把包产到户批之为“单干风”。从此,包产到户成为农村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焦点,再度遭到批判。我这篇调查报告从“很好”也变成了“很糟”。我虽然当时被夏公然保护过关,但这件事成了我的一大历史“污点”,几乎每次运动都为此检讨。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1981年我这篇调查报告,被中央有关部门编入《包产到户资料选》,成了农村改革的重要参考资料。

  1962年9月,我奉调返回北京新华社总部,从而离开了我的第二故乡——山东惠民,结束了近两年的下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