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派出的第一批留学生

作者:骆亦粟    发布时间:2016-02-16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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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1949年宣告成立后,面临社会主义建设的繁重任务,急需各方面建设人才。党和国家领导人自建国之初就考虑派留学生去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学习。1949年12月至1950年2月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在苏联访问期间,据说曾会晤东欧国家领导人,周总理同他们谈到互派留学生学习对方国家语言文字以利发展团结合作关系的问题。1950年5月13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分党组向党中央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副主席写了一个请示报告,提出了派遣留学生的计划。报告称:

关于派遣留学生,现正接洽者计有三批:(一)派往苏联的,前经少奇指示,准备派200名。当即经过文教委与政府各部门接洽,各部门皆已开出要派的人数和所学项目。拟会同外交部与苏方接洽,再作具体决定。(二)捷克斯洛伐克提出互相交换10名留学生(学语言文字、历史),并愿给我国50名奖学金,同时要求我国派50名公费生,我们考虑如果接受50名奖学金,则也须同时另派50名公费生,或者也回报给捷克以50名奖学金,方为得体。(三)波兰向我国提出互相交换10名(学语言文字、历史),此事急需决定。因此,提出下列两个方案:

(一)今年派遣留学生以派往苏联为主。如果依照此原则办理,则除与苏方接洽派200名留学生外,对捷、波只互相交换10名,此20名是学捷、波语言文字历史的。拟分配为外交部保送10名、教育部保送6名、新闻总署保送2名、出版总署保送2名。

(二)与波、捷两国交换20名,分配如前述。另向捷派80名留学生,其中40名由捷政府提供奖学金,40名由我国给公费,学习重工业。同时向苏联派留学生200名。

文教委在报告中请求指示,并表示第一方案较妥。刘少奇5月15日对报告作了如下批示:“与波、捷两国交换留学生各10名立即可办。派苏联留学生在补贴问题未解决前暂时不办。”毛主席16日批示:“请周照少奇意见酌办。”周、朱、陈三位副主席都圈阅了这个报告。党中央最高领导亲自过问派遣留学生问题并审批有关报告,可见对培养人才的重视。

其后,中央进一步决定选派25名大学生去波、捷、匈、罗、保5国,每个国家5名,学习这些兄弟国家的语言文字和历史,以应外交工作之急需。周总理亲自部署,并指派文教委的冯乃超、外交部的伍修权、教育部的黄新民组成三人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外交部与有关部门会商后照会波、捷、匈、罗4国大使馆进行具体协商。我与保加利亚虽已建交,但双方使节尚未到任,是通过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同保驻苏使馆联系协商的。中方同时表示欢迎对方派留学生来华。那时,中国同苏联、东欧各国的文化合作协定尚未签署,无章可循。由于双方关系友好、态度积极,迅速就互换留学生的具体办法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