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城:中国共产党改革观的历史演进【2】

杨凤城

2019年03月26日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二、什么样的改革:从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中国40年改革开放历史有力地印证了这一结论。换个角度讲,中国共产党始终坚信并不断思考社会主义优越性,始终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始终围绕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布局改革、推进开放,成功地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回顾历史,邓小平启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是与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思考和探索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并没有急于给出答案,而是从思索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破题。思索的结果是,社会主义优越性集中体现于创造比资本主义更快的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更高的生产力水平,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改变过去固守的治国理念、路线和方针政策,这就是改革开放。因此,邓小平在不同场合反复指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主要任务”“中心任务”“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及至1992年,他在南方谈话中更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通过改革加快发展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用我们的实践来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需要指出的是,在邓小平看来,“对外开放也是改革的内容之一,总的来说,都叫改革”,而“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3]

在邓小平那里,搞什么样的改革、什么性质的改革,有清楚的答案。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从社会主义本质和根本任务出发,邓小平提出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包括改革开放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依据这三个标准,就要冲破长期以来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产品经济观念和高度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就要正视市场作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就要冲破长期以来影响经济活力、束缚民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单一公有制和“一大二公”的理念与做法,就要允许个体经营、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就要冲破导致平均主义盛行和低效率的单一分配制度,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发挥聪明才智先富裕起来;等等。而这样的改革,在一定意义上,是具有“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它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的观念和模式,寻找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子”[4]

其次,改革作为一场新的革命,在方向或道路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那就是始终围绕社会主义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对此,邓小平有很多论述,如“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邓小平明确提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5]既然如此,也就决定了改革“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6]。对于一些动摇社会主义的改革言论,邓小平保持高度警惕,并严厉地批驳指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7]。总之,改革开放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

在邓小平奠定的改革基础上,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方向,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将改革事业推进到以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和重心以及整体布局、分领域、分阶段全面实施的新阶段。实际上,改革作为一场新的“革命”对社会和民众的真正震撼和改变,或者社会与民众真正感受到改革作为一场“革命”的深刻意义,是在党的十四大至十八大的20年间尤其是前1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需要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这样一场变革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没有成功经验,相反,倒是有苏联东欧失败的教训。市场化改革涉及深层理念的深刻转变、权力与利益格局的巨大变动,其难度之大、风险之巨、问题之复杂不难想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需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理念,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进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就需要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进行深度改革,包括“抓大放小”的国有经济布局、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改造等;就需要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让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要素活力充分迸发;就需要打破地区、行业区隔与利益,促成统一开放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建设与法制改革势必需要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市场经济需要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需要全方位对外开放;等等。正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下,更严格意义上的全面改革登上中国历史舞台。进入新世纪后,一幅色彩绚丽的改革画卷已经绘就,其中主画面或曰最为浓墨重彩处,自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言之,中国已经不再是计划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已经不再是单一公有制而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是党和国家的长期战略方针;中国也不再只有单一的分配制度,而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资金、技术、智力等生产要素同时参与分配。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相比,上述改革带来的中国特色跃然纸上。当然,改革并不限于也不可能限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同样成就卓著。可以说,进入新世纪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框架、四梁八柱已经铸就。这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对实行什么样的改革的鲜明回答。换言之,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就在于中国实行的是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

当然,在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过程中,始终存在一种力图使改革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暗潮或力量。对此,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回答。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在自身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制度……立足本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自觉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改革。”[8]在不断重申“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之基本立场的基础上,江泽民指出改革是“发扬优势、革除弊端、大胆创新的过程”,开放是“要吸收国外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文化成果,引进外资,以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自力更生能力和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他要求“全党同志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和自觉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投身改革的伟大事业,通过改革,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9]胡锦涛在总书记任内则以“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来表达党在改革性质与方向上的一贯立场。

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事业带入全面深化的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是习近平改革观的鲜明时代特征,也是对新时代实施什么样的改革的回答。“全面深化改革”,顾名思义,首先是“全面”,它既有历史继承性,是涉及各领域的全面的综合改革,同时又有特定的时代内涵。进一步而言,它是和“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融为一体的,是和进一步扩大开放尤其是和“一带一路”倡议与实践联系在一起的,它要保障和促进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不断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等。这个“深化”,就是要涉激流、历险滩,敢啃硬骨头,打破长期以来影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影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正在固化的利益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办成长期以来人民期盼的事情。用习近平的话说,“改革开放越往纵深发展,发展中的问题和发展后的问题、一般矛盾和深层次矛盾、有待完成的任务和新提出的任务越交织叠加、错综复杂”,但“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10]

从更宏观更长远的意义上讲,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1]。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站在新时代高度回看整个改革开放历史,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这一结论将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有机地融为一个整体,为认识和把握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与作用、性质与方向提供了最新遵循。与党的十八大之前的一个时期相比,习近平在改革的性质和方向问题上的言说频率更高、篇幅更长、立场也更鲜明。在他看来,改革作为我们党领导的一场深刻的伟大革命,“有我们的政治原则和底线”。他提醒全党在方向问题上头脑必须十分清醒,“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12]

习近平的上述言说和立场实际上反映了新时代的要求。如前所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海内外一直存在或明或暗质疑甚至试图动摇改革开放之社会主义方向的言行,全面深化改革似乎又提供了一次机会。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经常在具体改革举措上主张“不争论”,但在涉及改革开放方向问题上,他明确讲过要争论下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反复强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立场鲜明,敢于亮剑,“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中国改革的性质与方向是重大的原则问题,需要明确讲、反复讲。具体到全面深化改革,中共中央决议和习近平讲话均明确其“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3]。就此,习近平曾专门作出解释:“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往什么方向走呢?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回答好。考虑这个问题,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里面有一个前一句和后一句的关系问题。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只讲第二句,不讲第一句,那是不完整、不全面的。”[14]显而易见,这段话是有针对性的,为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性质与方向提供了解答。

总之,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涉及各领域的全面综合改革,正是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迎来了从创立、发展到完善的伟大飞跃”[15]。不仅如此,改革开放还是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各个历史阶段的长远战略抉择,就此,习近平不止一次地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与时俱进的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16]也就是说,改革开放永远在路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3页。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4—135、136、256、265、370页。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6、373页。

[4]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2页。

[5]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142页。

[6]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1页。

[7]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7页;《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第1317页。

[8]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15—616页。

[9]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49页;《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904页。

[10]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第4页;《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第101页。

[11]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7日。

[12]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第14、15、22、49页;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9日。

[13]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512页。

[14]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第20—21页。

[15]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9日。

[16] 《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