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前后經濟學界對新民主主義的理論思考

作者:劉輝    發布時間:2014-07-08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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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中國成立前后,一些認同新民主主義理論的經濟學家由探討新民主主義經濟問題出發,對新民主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特質和普遍性等宏觀問題發表了獨到的見解,如有的強調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是社會的主要矛盾﹔有的認為新民主主義社會是一個“獨立的社會形態”,並非為中國所獨有,具有世界普遍性等。這些思想豐富和發展了新民主主義理論,但長期為學界所忽略,應該加以認真揭示和再認識。

眾所周知,作為中國共產黨重要思想創造的新民主主義理論體系,大體形成於1940年前后。此后,這一理論雖然不斷得到宣傳和闡述,但畢竟沒有直接面臨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和實踐的考驗,也沒有在學界形成過討論的熱潮。直到新中國成立前夕,特別是新中國建立初期,隨著現實的新民主主義實踐特別是經濟實踐的正式而全面的展開,此種情形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變。當時,為了更好地指導現實經濟建設,除中共領導人之外,不少著名學者、特別是一批左翼經濟學者投入了對新民主主義理論的研究之中,他們不僅熱烈探討新民主主義經濟的性質、特征和政策等問題,還由此展開了對新民主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特質、一般特性等宏觀和核心問題的深入系統的思考,並取得值得重視的理論成果。在這方面,沈志遠、李勉、許滌新、陶大鏞、馬寅初、孟憲章等人堪稱杰出代表(當時發表的有影響的論文主要有馬寅初:《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展望》1950年第6卷第5期,1950年8月﹔陶大鏞:《論新民主主義的本質》,香港《大公報》1949年2月20日﹔陶大鏞:《中國解放與東南歐》,香港《文匯報》1949年3月6日﹔沈志遠:《論新民主主義經濟諸問題》,沈志遠主編:《馬克思主義百年紀念》,香港新中出版社,1948年﹔沈志遠:《學習政治經濟學與聯系中國實際》,沈志遠:《政治經濟學基本問題講話》,展望周刊社,1951年。著作主要有薛暮橋:《論新民主主義經濟》,冀南書店,1947年﹔許滌新:《新民主主義經濟》,新潮出版社,1948年﹔許滌新:《新民主主義經濟論》,香港新民主出版社,1948年﹔許滌新:《新民主主義與中國經濟》,新潮出版社,1948年﹔陶大鏞:《戰后東歐的經濟改造》,中華書局,1948年﹔陶大鏞:《新民主國家論》,世界知識出版社,1948年﹔陶大鏞:《人民經濟論綱》,十月出版社,1951年﹔沈志遠:《新民主主義經濟概論》,三聯書店,1950年﹔孟憲章:《新民主主義經濟教程》,上海光明書局,1951年﹔王海奇:《新民主主義經濟》,新潮書店,1951年﹔李勉:《新中國經濟問題講話》,香港智源書局,1949年﹔李勉:《新民主主義本質論》,團結出版社,1948年。)。

然而,由於中共1952年底即放棄了新民主主義社會理論,中國開始向社會主義過渡,新中國成立初期對該理論的討論和研究,持續的時間也不長,其有關思想成果多被埋沒在歷史的塵埃之中。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盡管學術界對新民主主義社會理論的價值予以重估,展開了積極研究,但多側重探討新中國成立后中共放棄新民主主義理論的原因、后果,以及新民主主義理論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異同等方面,忽略了當時從經濟角度對該理論探討所產生的思想成果本身的研究。實際上,這些思考不僅進一步豐富發展了新民主主義理論,對於今天我們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也仍有啟發價值。有鑒於此,本文擬對該問題作一些探討。

新中國建立前后,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問題的思考,不能不首先涉及新民主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和本質特征等宏觀問題。而從經濟角度來理解和認知這個問題,既是唯物史觀自覺指導的結果,也是理論思考對現實挑戰所作出的積極回應,因而具有特別突出的思想史意義。

在由經濟問題直接切入或自然轉向新民主主義宏觀理論問題的研究方面,經濟學者李勉的思想經歷,具有一定的典型性。1948年秋,李勉從內地來到香港,為了“迎接新中國的來臨”,他開始熱心“研究新中國的經濟問題,特別是新中國經濟建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他甚至表示:“我是學習經濟的,我計劃在新中國裡,對經濟建設方面盡我的綿薄之力,以服務於經濟建設作為我的終身事業。”但在其經濟研究正式展開之前,他卻深深感到,弄清與回答新民主主義的本質、主要矛盾等問題,具有某種優先的前提性和急迫性,於是他開始撰寫並於1949年5月完成《新民主主義本質論》一書。在該書的序言中,他這樣寫道:“擺在我的研究對象前面,同時又是研究范圍內的一個主要問題,便是新民主主義的本質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往后的研究便會缺乏一般的理論根據。因此,我就把我的研究工作,開始於對於新民主主義的本質問題的一般研究上。”在李勉看來,對這種基礎理論研究,“就是對於新民主主義諸問題尋求鎖鑰意義的解答”,對於認知新民主主義經濟等具體問題“會大有幫助”。(李勉:《新民主主義本質論》,第1、2頁。)

實際上,不僅李勉如此,許滌新、沈志遠、陶大鏞等經濟學家也有類似的思想經歷。在討論新民主主義經濟問題的過程中,或者說通過對新民主主義經濟問題的討論,他們自覺思考和回答有關新民主主義的宏觀理論問題。而這一思想路徑本身反過來,也會使其對有關理論思考,打上一些特殊的烙印。

下面,我們不妨先從這些經濟學家對於新民主主義社會主要矛盾的認知談起。

關於新民主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早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等中共領導人就曾有過間接的表述。他們一致認為:“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就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國主義的矛盾。”《(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5—146頁。)但此后不久,隨著形勢的變化,劉少奇對上述看法作出修正,認為當時中共領導下的中國社會的矛盾和斗爭,對外是與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大敵人及國民黨殘余勢力的矛盾和斗爭﹔對內是人民民主專政內部各階級、各黨派之間的矛盾和斗爭,並認為前者“在推翻國民黨政權以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仍然是存在的,並且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和斗爭”﹔后者則“在今后將會逐漸加緊,但與外部矛盾比較,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將仍然處於次要的服從的地位”。他還特別指出,那種認為“在推翻國民黨政權之后,中國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便立即成為主要矛盾﹔工人與資本家的斗爭,便立即成為主要斗爭”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為一個政權如果以主要的火力去反對資產階級,那便是或開始變成無產階級專政了。這將把目前尚能與我們合作的民族資產階級趕到帝國主義那一邊去。這在目前的中國實行起來,將是一種危險的冒險主義的政策。”(《建國以來劉少奇文稿》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第6—7頁。)

可以看出,劉少奇對主要矛盾表述的修正,是為了協調與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共“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盡快把中國由農業國變成工業國這一正確決策之間的“沖突”而作出的。當時中共在確定社會主要矛盾時,更多還是習慣從階級矛盾的角度來加以考慮,尚不能把經濟落后、生產力低下問題,放在主要矛盾的視野之中,這就出現了既承認發展生產是主要任務,又斷定階級矛盾是主要矛盾的脫節現象。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這是新民主主義社會理論的局限之一。”(王檜林主編:《中國新民主主義理論研究》,黨建讀物出版社,1998年,第280—281頁。)

其實,此所謂局限所在,主要是就當時主導這一理論的中共高層的有關思想而言,並非是說當時的理論界和學界沒有對此問題進行較為正確的思考和認識。據筆者所知,至少經濟學家李勉、沈志遠和許滌新等,都曾對此問題有過值得重視的認識,而這一點,至今已經很少有人提及。

李勉在《新民主主義本質論》一書中,首先強調,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矛盾,“主要的還是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大體說來,它又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在新民主主義社會發展前期,是新民主主義生產力趕不上新民主主義生產關系的矛盾﹔在新民主主義社會發展后期,新民主主義的生產力不斷提高的結果,又與新民主主義的生產關系發生新的沖突,這種沖突便是社會化的生產力與殘余著私人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由此,他明確宣稱,當時廣大中國人的任務,“就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為今天建立和鞏固新民主主義社會而奮斗,為將來實現社會主義而奮斗”。李勉:《新民主主義本質論》,第90—91頁。在《新民主主義本質論》一書的“問題的提出”部分,李勉甚至還提出“鞏固新民主主義這一社會制度”的主張。從中,我們可以看到日后劉少奇等提出的“鞏固新民主主義社會制度”等提法的雛形,由此可見其思想影響之一斑。

沈志遠和許滌新雖然沒有像李勉那樣明確強調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是新民主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但也都強調這一矛盾不容忽視。早在30年代,沈志遠在其《計劃經濟學大綱》中,就曾針對30年代蘇聯流行的斯大林所謂“社會主義無矛盾”的觀點,指出“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矛盾,是一切社會所具有的內在矛盾,因此社會主義經濟中,不管它情形如何改變,這一矛盾仍然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之原動力”轉引自沈驥如:《壯志未酬的馬列主義理論家沈志遠》,《中國當代著名經濟學家》第2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2頁。。1949年4月,為回應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對理論的需要,他特地將1934年出版的《新經濟學大綱》再次修訂,新增了“新民主主義經濟”一章。次年,又將此章內容修訂抽印,出版單行本《新民主主義經濟概論》一書。沈志遠在《新民主主義經濟概論》“自序”中寫道:“毛澤東首創的新民主主義的理論體系,特別是它的經濟部分,是需要根據新民主主義革命建設的實踐經驗去不斷予以豐富和發展的。毛澤東已指示給我們以新民主主義經濟的一般輪廓、基本原則和政策方針等等,我們經濟學者的任務就是要依照他的指示,根據革命建設的實踐,把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各項問題,不斷地加以分析、研討和提升到理論的高度,從而使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理論體系能夠不斷地深刻發展和豐富起來。隻有這樣,理論才不至於落在革命建設的實踐之后。”這亦可從一個側面,表明這批經濟學家當時思考新民主主義理論問題的內在動力。1952年,《新民主主義經濟概論》曾由日本青木書店出版日文版,日譯本前言中介紹該書“涉及到前人未涉及的領域”,“是迄今為止中國出版的少數這類書籍中最有權威的”。(參見《中國當代經濟學家傳略》(一),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88頁。)在這本系統論述新民主主義經濟理論的專著中,他特別指出,新民主主義社會無疑仍然存在著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

沈志遠認為,新民主主義社會內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首先,存在於“社會主義性”的大工業與落后分散的農民小生產之間的關系中,是落后的生產力趕不上先進的生產關系的矛盾,這種矛盾將會隨著小生產者被逐漸改造為合作經濟而緩和下去。其次,小農經濟本身也存在著生產關系限制生產力發展的矛盾,因為在分散的小規模生產的基礎上,不可能使用現代化的技術條件,生產力不可能獲得暢順高速的發展。而這種矛盾必須藉農業集體化才能解決。再次,在私人資本主義成分中也存在著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對於私人資本主義成分,隻有在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內,容許它有一個時期的發展。經過一定時期后,私人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顯然將不能適應新民主主義社會生產力迅速發展的要求,兩者勢必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隻有當國家逐漸實施限制和排擠私人資本的政策,而且事實上私人資本主義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確已日益縮小的時候,這種矛盾才會逐漸消失。(沈志遠:《新民主主義經濟概論》,第34—35頁。)

許滌新在《新民主主義經濟論》一書中,也表達了類似看法許滌新認為:“在新民主主義經濟中,亦有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這是相當進步的生產關系與相當落后的或相對落后的生產力水平之間的矛盾。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是任何階級社會所共有的。”(參見許滌新:《新民主主義經濟論》,第74頁。)。

實際上,上述三位學者都不僅明確從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角度來分析和表述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矛盾問題,還一致強調,由於新民主主義社會中存在多種經濟類型,因而在這一社會裡,此種矛盾不會像資本主義或封建社會那樣的單一,同時該矛盾也是動態的和不斷發展的。這種認識,不僅表現出受唯物史觀的影響,也顯示出對辯証法認識論的靈活運用。

遺憾的是,上述學界從經濟角度對新民主主義社會矛盾的分析,在當時並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中共領導人早已習慣於從階級矛盾的政治角度來認識社會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問題,而把經濟落后、生產力低下等問題,置於主要矛盾的視野之外,這才出現了前述既承認發展生產是主要任務、又斷定階級矛盾是主要矛盾的認知悖論現象。

盡管在新中國成立的頭兩年,毛澤東等中共領導人在實際工作中也並未把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作為主要矛盾來對待,但這一根深蒂固的理論認識,使毛澤東在1952年土地改革接近完成時,又重申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對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觀點,不再贊成把民族資產階級當做“中間階級”,從而導致了對社會主義改造步驟的某種提前。而劉少奇等領導人之所以接受毛澤東的意見,並在1954年9月公開批判“鞏固新民主主義秩序”的提法,也不能說與他們當時或此前對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尚有模糊之處,毫無關聯。這從一個側面實際反映出,理論認識深入正確與否,對於一個政黨領導社會實踐來說,具有何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