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和談的斗爭【3】
——記北平和談
三、北平談判
三月二十六日,中共中央通知南京政府,以毛澤東八項條件為基礎,於四月一日在北平舉行和談。四月一日,南京政府派出由張治中(首席代表)、邵力子、劉斐、章士釗、黃紹竑、李蒸組成的和談代表團抵平。我方首席代表為周恩來,代表是:林伯渠、葉劍英、林彪、李維漢,后來又加派聶榮臻為代表。
李宗仁雖然公開表示願意以八項條件作為談判的基礎,但這是假的。實際上是想保存國民黨的政府與軍隊,佔有江南數省,以期東山再起。李宗仁在台上進行和談活動,蔣介石在台下則加緊實施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大規模擴軍的計劃。其備戰計劃包括:重建四百個師﹔征募二百五十萬新兵﹔重新召集退役軍官﹔編制新的裝甲兵團﹔擴充空軍。這是我們和廣大人民完全不能同意的。因此,談判的焦點是:南京政府是真接受八條還是假接受八條。
談判前夕,張治中曾去溪口①見蔣介石。對此,我黨是有警惕的。張治中抵平后,周恩來即當面質問他,指出這顯然是蔣介石仍在幕后操縱,並質詢南京“四一慘案”②事件真象。張治中作了一些解釋。四月六日,新華社發表社論尖銳地指出:雖然李宗仁政府“表示希望參與和平解決國內問題,但是他們和繼續主戰的蔣介石及其死黨一樣,反對人民解放軍繼續前進,反對接受中共的八項條件”。“他們要把反動勢力‘平等’地‘光榮地’保存下來,以為卷土重來的資本”。社論指出這是一種極荒謬、極反動的態度,是與立功贖罪的態度完全不相容的。社論嚴肅地表明了我方的態度,打破了南京代表團的幻想。
①一九四九年一月蔣介石辭去總統后,一度住在他的老家浙江省奉化縣溪口。
②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南京反動政府指使軍警特務向前往機場為南京談判代表團送行,並要求實現真正和平的六千余名愛國學生行凶,造成流血事件。
為了充分交換意見,四月二日至十二日,雙方代表先進行了個別商談。南京代表們一方面與我方代表就一些問題交換意見,一方面還與李濟深、黃炎培、譚平山、傅作義、鄧寶珊等多方面交談。
四月八日上午,毛澤東、周恩來在香山接見張治中,就談判中有關事宜,長談了四個小時。毛澤東談到,為了減少南京代表團的困難,可以不在和平條款中提出戰犯的名字,對南京代表團的處境和困難,也表示諒解。並說,和談方案先由中共方面草擬,拿出方案后,正式談判就容易了。將來簽字,如李宗仁、何應欽、於右任、居正、童冠賢等都來參加則更好。毛澤東還邀請張治中吃午飯,張得知毛、周昨宵一夜未眠,便辭謝而歸。
四月十三日,舉行第一次正式會議。我方提出了在八項條件原則基礎上制定的《國內和平協定》草案。周恩來對草案的各條作了說明,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討論。我們的態度是:如南京政府真正接受八項條件,那一切都好商量,而是否接受八條,又主要集中在兩個根本問題上,周恩來說:“中心問題是接收和改編。”
(1)關於我軍渡江接收國民黨軍隊問題。南京方面企圖劃江而治(何應欽曾在十二日電示南京代表團說:“簽約后駐軍,第一期最好各駐原防地”,“渡江問題要嚴加拒絕。”)。我方則指明,人民解放軍必須渡江接收國民黨政權。周恩來說,今天的革命,再不能象辛亥革命和北伐戰爭那樣,由於中途妥協而使反動派最后又得到勝利。因此,要堅持將革命進行到底。南京代表團雖然不能反對渡江,但總希望慢一點。我方指出:慢一點渡江,無異給廣州、溪口以掩護,使之獲得喘息之機。同時我方也向他們表示,在談判期間可暫不渡江。
(2)關於改編國民黨軍隊問題。南京代表團希望雙方軍隊分期分批各就駐在區域內自行改編,這實質上是要保留其軍隊。我方則堅決主張依據民主原則,改編國民黨的反動軍隊。至於改編方法,考慮到國民黨軍隊的出路,提出先依照原編制集中整理,然后再改編為人民解放軍。后來,南京代表團同意改編,但希望將改編劃分為兩個時期,在聯合政府成立前,國民黨所統轄的部隊由他們自己處理﹔聯合政府成立后,再由整編委員會處理。我方不同意這樣辦。
以上兩條是關系到人民革命能否進行到底的根本問題,是不能讓步的。但是為了盡量爭取以和平方法解決問題,我黨在其他問題上作了許多讓步。在討論協定草案時,南京代表團對草案提出了四十余條意見,我方接受了二十余條。例如戰犯問題,南京方面是很關心的。毛澤東在四月八日致李宗仁電中就談到:“貴方既然同意以八項條件為談判基礎,則根據此八項原則以求具體實現,自不難獲得正確之解決。戰犯問題,亦是如此,總以是否有利於中國人民解放事業之推進,是否有利於用和平方法解決問題為標准。”討論協定草案時,南京代表團對戰犯問題爭得很厲害,主張不要將戰犯問題寫入協定。我方照顧他們的意見,將戰犯分為兩類,對其中怙惡不悛者,應予從嚴懲辦﹔而“一切戰犯,不問何人,如能認清是非,翻然悔悟,出於真心實意,確有事實表現,因而有利於中國人民解放事業之推進,有利於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內問題者,准予取消戰犯罪名,給以寬大待遇。”除戰犯外,對於國民黨軍隊官兵及國民黨政府工作人員,決議修正案也表示了予以寬大處理的精神,其它各項問題也在認真聽取南京代表團的意見后,作了適當的解決。
談判中,我方代表團還主動向他們保証,若李宗仁政府接受和平協定,我黨將負責同各民主黨派協商,接受他們以及南京政府方面若干人參加新的政治協商會議,也參加聯合政府。
四月十四日,我受周恩來之托向在北平的部分民主人士報告第一次談判的經過以及南京代表團對《國內和平協定》草案的意見,並廣泛征求民主人士的意見。沈鈞儒、馬敘倫、黃炎培、譚平山、彭澤民、蔡廷鍇等人先后發了言。他們的意見很集中,認為我方已作出了不小的讓步,《國內和平協定》草案之寬大已出乎意料,在渡江接收國民黨反動政權、改編其軍隊及戰犯這些根本問題上,不應該再讓步。最后,我將接受了南京政府代表團二十余條意見后修改過的《國內和平協定》(八條二十四款)修正案稿向大家宣讀,大家均表同意,並認為不需要逐條討論了。
四月十五日,召開第二次正式會議。會上宣布了協定的修正案。周恩來說:“這是定稿了。我們總是盡量求取原則上的同意和實施技術上的合理,以便南京代表團說服南京政府,使協定很快簽字,從而推動和平事業的進行。最后他鄭重宣布:談判以四月二十日為限期,南京政府是否願意簽字,須在二十日以前表態。南京代表團派黃紹竑、屈武於四月十六日攜《國內和平協定》修正案飛南京請示,希望南京政府能接受這一協定。
四月二十日晚,我方得到李宗仁、何應欽的復電,不同意在《國內和平協定》修正案上簽字,並反對渡江。二十一日,毛澤東、朱德發布渡江命令,謂:“拒絕這個協定,就是表示國民黨反動派決心將他們發動的反革命戰爭打到底。拒絕這個協定,就是表示國民黨反動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議的和平談判,不過是企圖阻止人民解放軍向前推進,以便反動派獲得喘息時間,然后卷土重來扑滅革命勢力。拒絕這個協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謂承認中共八個和平條件以為談判基礎是完全虛偽的。”命令一下,中國人民解放軍便全面渡江。
談判破裂后,我陪同周恩來在北京飯店召集各黨派、團體和民主人士代表會議,周恩來作了《關於南京政府拒絕和談及時局的發展》的報告。與會的馮友蘭等一批教授會后向我們表示:“中共所提和平方案,條件非常寬大,南方人民將更清楚地看到誰是誰非。”並希望人民解放軍早日解放全中國,相信我黨今后能與各民主黨派真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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