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经济学界对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思考【3】

作者:刘辉    发布时间:2014-07-08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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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后,随着对东南欧新民主主义国家研究的深入(当时出版的关于研究东南欧新民主主义国家的著作有周光岐:《东南欧新民主国家》,时代出版社,1949年;石啸冲:《东南欧新民主国家史纲》,棠棣出版社,1949年;〔苏联〕吉格文采夫等合著,雷兮、草婴等译:《新民主在东南欧》,上海时代社,1948年;陶大镛:《战后东欧的经济改造》,中华书局,1948年;《新民主国家论》:世界知识出版社,1948年;秦可红:《新民主主义与新民主国家》,知识书店,1949年;等等。),不少学者不仅对东南欧和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异同作了对比分析,还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际性和普遍性问题展开了探讨。这对丰富新民主主义理论认识,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关于东南欧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异同,沈志远的看法极有概括性。他认为两者在基本性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主义总危机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资产阶级性民主革命的产物,而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经济,其差异点“基本和主要地乃在于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底高低上,在于资本主义发展程度底参差上”。一般说来,东南欧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其“资本主义在全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却一般地都要高于中国。东南欧各国的经济,尽管基本上都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两重性质,可是这两重性在程度上却又一般地都要低过中国”,因此,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和一般的私有个体经济的方式等政策上,其与中国也必然存在差异。在他看来,这两者实际处于新民主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也可以说是新民主主义的两种不同类型,他将其称之为“东南欧式”和“中国式”。(沈志远:《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第6—8页。)

陶大镛是当时中国对东南欧新民主主义经济最为关注、最有研究的学者。1946年至1949年,他在英国访学期间,着重考察了东南欧的新经济问题,认为战后的欧洲,最具新时代历史色彩的内容,就是新民主主义。东欧的变化,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于是,他结合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实际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其中在《中国的解放与东南欧》一文中,他从质和量两方面分别对中国与东南欧国家作了比较,认为从质的方面去考察,东南欧诸国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都处于同一个历史阶段:两者都产生于帝国主义时代,都处于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阶段,革命进程都必须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骤。而从量的方面来考察,他认为从资本的有机构成、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新民主主义的基本国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资源等方面来看,中国的土地改革,应该比东南欧激进,至少也不应落在其后;中国的国有化进度,则似应比东南欧温和些。总之,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要比东南欧诸国拖长一点。他特别强调,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力量远不如东南欧诸国,新中国的国有化决策决不能操之过急;除将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全部收为国有外,对中小资产阶级的产业资本,最初应任其发展,将来再逐渐收归国有不迟。(陶大镛:《新民主主义经济论纲》,第241—247页。)

对此问题,沈志远也提出了相似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在向社会主义转化的过程中,与东南欧国家只需经历一个阶段不同,而须经历“两个阶段”:“一个是替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准备物质前提的阶段;一个是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阶段”。前者是完成新式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民主革命建设任务的阶段,是以“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及奠定国家工业化为基础为中心目标的阶段,也就是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获得广大发展的便利的阶段”,而后一阶段,却是直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及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阶段。就其对于私人资本主义及一般的私有个体之关系而言,这一阶段的基本任务,是要限制和排挤资本主义成分而朝着消灭资本主义的方向发展,对于农民个体经济则采取各种合作的方式,把它逐渐改造为集体经济。(沈志远:《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第9—10页。)

沈志远强调,由于当时中国经济的落后性,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必须从第一阶段做起,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获得广大发展的便利,并且由于私有成分的大量存在,在相当长时间里绝不能脱离生产的无政府性,而只能在基本上控制这种无政府性,不能像东南欧那样,一开始就逐渐过渡到社会主义,而只能替这一过渡准备条件、创造前提,也就是说,首先是要集中全力克服中国当时经济的落后性,把凋敝残破的国民生产力恢复和发展起来,替日后国家工业化奠定基础(沈志远:《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第9—10页。)。

毋庸置疑,上述沈、陶等学者的有关论述,都是对毛泽东“中国应该让资本主义有一个广大的发展”,在中国,私人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等重要论断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60页。)。

值得关注的是,与该问题相互表里,这一时期学界还特别注重阐释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所处的特殊世界历史背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强调其具有一种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性问题。这一问题,与前文所提到的新民主主义究竟是否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或历史阶段的问题,也紧密相关。以往有关新民主主义思想史的研究对此均有所疏忽,但它是此时新民主主义理论思考不容忽视的突出方面。

早在1940年,方耀、丁宗恩、列御寇三人在其合著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与前途》一书中,就曾从“国际性”角度间接涉及新民主主义的世界性问题。其中丁宗恩所写的第二章“新民主主义与国际革命运动”指出:“新民主主义,严格地说,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与俄国十月革命之后的落后国家内发生的资产阶级民主性革命的历史特点”,而“新民主主义的命题实在是在由列宁的理论所预见和充实的”。书中强调新民主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际主义”,“新民主主义的国际性和民族性不但不相矛盾,而且是通过了这一时代的历史特点而统一的”。丁宗恩甚至认为“苏联是新民主主义的保姆”,“假如新民主主义没有了国际主义,它就不再是新民主主义而是旧民主主义了”。(方耀、丁宗恩、列御寇:《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与前途》,1940年北社印行,第53—88页。)

长期以来,史学界和理论界在研讨中国新民主主义思想史时,几乎从不曾提到方耀、丁宗恩等著《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与前途》一书,以及上述丁宗恩所作出的重要思考。实际上,强调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苏联来源部分及其所具有的某种普遍性,未必有损于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思想的独创价值,反而更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历史特质。

新中国成立前后,李勉进一步探讨了有关问题。他在《新民主主义本质论》一书中反驳了那种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不具有“世界普遍性”的看法。他强调,在当时的世界上,实际已有捷克、波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等七个新民主主义国家。此外,还有中国、朝鲜、越南等或已建国或即将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这铁一般的事实,已经足以证明,把新民主主义看做缺乏全世界的普遍性的认识是如何的一种错误的认识!”

不仅如此,李勉还认为,“连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新民主主义国家具有这样大的世界普遍性”。因为落后的封建社会变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之后,由于帝国主义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发生,这些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发展已经不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因而“资本主义就大大减少了它的全世界的普遍性,甚至还没有新民主主义国家具有这样大的世界普遍性”。他明确表示:“我们应该反转来说,新民主主义在今天的世界范围内是一种颇为普遍的社会形态,对殖民地半殖民地而言则是必然要经过的历史阶段。正惟其颇为普遍,正惟其是特定社会必然的历史前途,我们有理由相信,它是一个独立的特定的历史阶段。”(李勉:《新民主主义本质论》,第78—79页。)

由此认识出发,李勉还专门批评了侯外庐类似沈志远那种将东南欧与中国视为新民主主义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观点,认为其属于“二元论”,完全忽略了东南欧和中国新民主主义共同的时代背景、历史前提、革命任务和经济构成等根本上的一致之处,而舍本逐末地“夸大了两者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李勉:《新民主主义本质论》,第55—56页。)。

陶大镛也反复强调,新民主主义并非空想、也并非中国才独有的社会经济体制,“到今天,新民主主义不只是美丽的希望,它已化为动人的现实了。在波兰、捷克、南斯拉夫、保加利亚、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的大地上,新民主主义不但吐了苗,且已生了根”。(陶大镛:《新民主主义经济论纲》,第3页。)可见,这种认识在当时中国的学界尤其是经济学界,并不只是一种个人化的见解。

笔者以为,不论是丁宗恩所阐释的新民主主义之“国际性”,还是李勉、陶大镛所强调的新民主主义之世界“普遍性”或一定范围的“普遍性”,都构成了此期中国新民主主义理论思考的有机组成部分。从以后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经由一个类似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可以说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式的落后国家走向真正经济发达、政治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后来纷纷解体,追根溯源,与这些国家在走向社会主义的路途中,忽视了其经济文化仍然落后、亟须发展经济的任务,未能很好地解决国家内部落后的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问题,实不无重要关系。

本文主要围绕经济学家的论述,从几个核心问题出发,对新中国成立前后新民主主义的宏观理论思考进行了大致的梳理和分析。实际上,当时经济学家的有关理论思考还部分地体现或包蕴在对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许多具体认知和论析之中,如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成分(像“富农经济”)、多层面的经济原则,以及计划性与市场规律的互动与运行特点等等的认知与讨论,就都不同程度地凝聚了其有关思想的智慧和时代局限,有助于今人从整体上把握当时新民主主义宏观理论思考的广度、深度和特征。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