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经济学界对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思考

作者:刘辉    发布时间:2014-07-08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分享到 :

〔摘要〕新中国成立前后,一些认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经济学家由探讨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出发,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特质和普遍性等宏观问题发表了独到的见解,如有的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有的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并非为中国所独有,具有世界普遍性等。这些思想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理论,但长期为学界所忽略,应该加以认真揭示和再认识。

众所周知,作为中国共产党重要思想创造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体系,大体形成于1940年前后。此后,这一理论虽然不断得到宣传和阐述,但毕竟没有直接面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和实践的考验,也没有在学界形成过讨论的热潮。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特别是新中国建立初期,随着现实的新民主主义实践特别是经济实践的正式而全面的展开,此种情形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变。当时,为了更好地指导现实经济建设,除中共领导人之外,不少著名学者、特别是一批左翼经济学者投入了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研究之中,他们不仅热烈探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特征和政策等问题,还由此展开了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特质、一般特性等宏观和核心问题的深入系统的思考,并取得值得重视的理论成果。在这方面,沈志远、李勉、许涤新、陶大镛、马寅初、孟宪章等人堪称杰出代表(当时发表的有影响的论文主要有马寅初:《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展望》1950年第6卷第5期,1950年8月;陶大镛:《论新民主主义的本质》,香港《大公报》1949年2月20日;陶大镛:《中国解放与东南欧》,香港《文汇报》1949年3月6日;沈志远:《论新民主主义经济诸问题》,沈志远主编:《马克思主义百年纪念》,香港新中出版社,1948年;沈志远:《学习政治经济学与联系中国实际》,沈志远:《政治经济学基本问题讲话》,展望周刊社,1951年。著作主要有薛暮桥:《论新民主主义经济》,冀南书店,1947年;许涤新:《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潮出版社,1948年;许涤新:《新民主主义经济论》,香港新民主出版社,1948年;许涤新:《新民主主义与中国经济》,新潮出版社,1948年;陶大镛:《战后东欧的经济改造》,中华书局,1948年;陶大镛:《新民主国家论》,世界知识出版社,1948年;陶大镛:《人民经济论纲》,十月出版社,1951年;沈志远:《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三联书店,1950年;孟宪章:《新民主主义经济教程》,上海光明书局,1951年;王海奇:《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潮书店,1951年;李勉:《新中国经济问题讲话》,香港智源书局,1949年;李勉:《新民主主义本质论》,团结出版社,1948年。)。

然而,由于中共1952年底即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中国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该理论的讨论和研究,持续的时间也不长,其有关思想成果多被埋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尽管学术界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价值予以重估,展开了积极研究,但多侧重探讨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放弃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原因、后果,以及新民主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异同等方面,忽略了当时从经济角度对该理论探讨所产生的思想成果本身的研究。实际上,这些思考不仅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对于今天我们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也仍有启发价值。有鉴于此,本文拟对该问题作一些探讨。

新中国建立前后,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思考,不能不首先涉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本质特征等宏观问题。而从经济角度来理解和认知这个问题,既是唯物史观自觉指导的结果,也是理论思考对现实挑战所作出的积极回应,因而具有特别突出的思想史意义。

在由经济问题直接切入或自然转向新民主主义宏观理论问题的研究方面,经济学者李勉的思想经历,具有一定的典型性。1948年秋,李勉从内地来到香港,为了“迎接新中国的来临”,他开始热心“研究新中国的经济问题,特别是新中国经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他甚至表示:“我是学习经济的,我计划在新中国里,对经济建设方面尽我的绵薄之力,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我的终身事业。”但在其经济研究正式展开之前,他却深深感到,弄清与回答新民主主义的本质、主要矛盾等问题,具有某种优先的前提性和急迫性,于是他开始撰写并于1949年5月完成《新民主主义本质论》一书。在该书的序言中,他这样写道:“摆在我的研究对象前面,同时又是研究范围内的一个主要问题,便是新民主主义的本质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往后的研究便会缺乏一般的理论根据。因此,我就把我的研究工作,开始于对于新民主主义的本质问题的一般研究上。”在李勉看来,对这种基础理论研究,“就是对于新民主主义诸问题寻求锁钥意义的解答”,对于认知新民主主义经济等具体问题“会大有帮助”。(李勉:《新民主主义本质论》,第1、2页。)

实际上,不仅李勉如此,许涤新、沈志远、陶大镛等经济学家也有类似的思想经历。在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过程中,或者说通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的讨论,他们自觉思考和回答有关新民主主义的宏观理论问题。而这一思想路径本身反过来,也会使其对有关理论思考,打上一些特殊的烙印。

下面,我们不妨先从这些经济学家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谈起。

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早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就曾有过间接的表述。他们一致认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外部就是同帝国主义的矛盾。”《(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5—146页。)但此后不久,随着形势的变化,刘少奇对上述看法作出修正,认为当时中共领导下的中国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对外是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大敌人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和斗争;对内是人民民主专政内部各阶级、各党派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并认为前者“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存在的,并且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和斗争”;后者则“在今后将会逐渐加紧,但与外部矛盾比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仍然处于次要的服从的地位”。他还特别指出,那种认为“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之后,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便立即成为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便立即成为主要斗争”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个政权如果以主要的火力去反对资产阶级,那便是或开始变成无产阶级专政了。这将把目前尚能与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赶到帝国主义那一边去。这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起来,将是一种危险的冒险主义的政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6—7页。)

可以看出,刘少奇对主要矛盾表述的修正,是为了协调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尽快把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这一正确决策之间的“冲突”而作出的。当时中共在确定社会主要矛盾时,更多还是习惯从阶级矛盾的角度来加以考虑,尚不能把经济落后、生产力低下问题,放在主要矛盾的视野之中,这就出现了既承认发展生产是主要任务,又断定阶级矛盾是主要矛盾的脱节现象。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这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局限之一。”(王桧林主编:《中国新民主主义理论研究》,党建读物出版社,1998年,第280—281页。)

其实,此所谓局限所在,主要是就当时主导这一理论的中共高层的有关思想而言,并非是说当时的理论界和学界没有对此问题进行较为正确的思考和认识。据笔者所知,至少经济学家李勉、沈志远和许涤新等,都曾对此问题有过值得重视的认识,而这一点,至今已经很少有人提及。

李勉在《新民主主义本质论》一书中,首先强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矛盾,“主要的还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大体说来,它又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前期,是新民主主义生产力赶不上新民主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后期,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结果,又与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发生新的冲突,这种冲突便是社会化的生产力与残余着私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由此,他明确宣称,当时广大中国人的任务,“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为今天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而奋斗,为将来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李勉:《新民主主义本质论》,第90—91页。在《新民主主义本质论》一书的“问题的提出”部分,李勉甚至还提出“巩固新民主主义这一社会制度”的主张。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日后刘少奇等提出的“巩固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等提法的雏形,由此可见其思想影响之一斑。

沈志远和许涤新虽然没有像李勉那样明确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也都强调这一矛盾不容忽视。早在30年代,沈志远在其《计划经济学大纲》中,就曾针对30年代苏联流行的斯大林所谓“社会主义无矛盾”的观点,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矛盾,是一切社会所具有的内在矛盾,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中,不管它情形如何改变,这一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之原动力”转引自沈骥如:《壮志未酬的马列主义理论家沈志远》,《中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第2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82页。。1949年4月,为回应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对理论的需要,他特地将1934年出版的《新经济学大纲》再次修订,新增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一章。次年,又将此章内容修订抽印,出版单行本《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一书。沈志远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自序”中写道:“毛泽东首创的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它的经济部分,是需要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建设的实践经验去不断予以丰富和发展的。毛泽东已指示给我们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一般轮廓、基本原则和政策方针等等,我们经济学者的任务就是要依照他的指示,根据革命建设的实践,把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各项问题,不断地加以分析、研讨和提升到理论的高度,从而使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理论体系能够不断地深刻发展和丰富起来。只有这样,理论才不至于落在革命建设的实践之后。”这亦可从一个侧面,表明这批经济学家当时思考新民主主义理论问题的内在动力。1952年,《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曾由日本青木书店出版日文版,日译本前言中介绍该书“涉及到前人未涉及的领域”,“是迄今为止中国出版的少数这类书籍中最有权威的”。(参见《中国当代经济学家传略》(一),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88页。)在这本系统论述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的专著中,他特别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无疑仍然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沈志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内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首先,存在于“社会主义性”的大工业与落后分散的农民小生产之间的关系中,是落后的生产力赶不上先进的生产关系的矛盾,这种矛盾将会随着小生产者被逐渐改造为合作经济而缓和下去。其次,小农经济本身也存在着生产关系限制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因为在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的基础上,不可能使用现代化的技术条件,生产力不可能获得畅顺高速的发展。而这种矛盾必须藉农业集体化才能解决。再次,在私人资本主义成分中也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对于私人资本主义成分,只有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内,容许它有一个时期的发展。经过一定时期后,私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显然将不能适应新民主主义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要求,两者势必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有当国家逐渐实施限制和排挤私人资本的政策,而且事实上私人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确已日益缩小的时候,这种矛盾才会逐渐消失。(沈志远:《新民主主义经济概论》,第34—35页。)

许涤新在《新民主主义经济论》一书中,也表达了类似看法许涤新认为:“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亦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这是相当进步的生产关系与相当落后的或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之间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任何阶级社会所共有的。”(参见许涤新:《新民主主义经济论》,第74页。)。

实际上,上述三位学者都不仅明确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和表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还一致强调,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存在多种经济类型,因而在这一社会里,此种矛盾不会像资本主义或封建社会那样的单一,同时该矛盾也是动态的和不断发展的。这种认识,不仅表现出受唯物史观的影响,也显示出对辩证法认识论的灵活运用。

遗憾的是,上述学界从经济角度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矛盾的分析,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中共领导人早已习惯于从阶级矛盾的政治角度来认识社会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问题,而把经济落后、生产力低下等问题,置于主要矛盾的视野之外,这才出现了前述既承认发展生产是主要任务、又断定阶级矛盾是主要矛盾的认知悖论现象。

尽管在新中国成立的头两年,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在实际工作中也并未把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作为主要矛盾来对待,但这一根深蒂固的理论认识,使毛泽东在1952年土地改革接近完成时,又重申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观点,不再赞成把民族资产阶级当做“中间阶级”,从而导致了对社会主义改造步骤的某种提前。而刘少奇等领导人之所以接受毛泽东的意见,并在1954年9月公开批判“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提法,也不能说与他们当时或此前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尚有模糊之处,毫无关联。这从一个侧面实际反映出,理论认识深入正确与否,对于一个政党领导社会实践来说,具有何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