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经验【2】

作者:尤国珍    发布时间:2014-07-18    来源:北京党史
分享到 :

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改革开放在20世纪90年代正式进入深水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体制的改革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逐步将市场机制引入文化建设领域,推动文化事业朝着文化产业的方向发展;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纳入财政支持计划,逐步提高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支持力度;开始布局基层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事业。

一是高度重视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逐步将市场机制引入文化建设领域,推动文化事业朝着文化产业的方向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有着天然的广阔交集。只有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才能充分激发出我国社会的文化生产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有益文化娱乐活动,更好地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9]20世纪9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文化产品,如流行音乐、卡拉OK、歌舞娱乐、时装、畅销书、广告、影视、动漫等产品被推出,庞大的文化产业群以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等众多形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0]在这种背景下,“文化产业”分别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十五”规划纲要》及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被提及,并得到了系统论述。

二是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纳入财政支持计划,逐步提高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支持力度。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有物质保障。没有必要的物质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许多任务就难以落实。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必需的资金。”“对政府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应给予经费保证。对反映国家和民族学术、艺术水平的精神产品,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院校、表演团体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代表性的地方、民族特色艺术团体,要加大扶持力度。”[11]与此相对应,国务院在1996年9月5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通过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文化事业的捐赠,通过安排专款的方式逐步增加对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投入。正是这一时期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持续支持,确保了群众性文化事业能够在市场化大潮风起云涌中比较平稳地度过改革的阵痛期,迎来向公共文化服务转型的历史新阶段。

三是开始布局基层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事业。20世纪90年代,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公共文化建设在我国都还是新事物,经过十多年努力,到21世纪初,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方面,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普遍增加,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普遍配置;另一方面,社区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各街道普遍成立了社区艺术团,成为社区文娱活动的骨干队伍,同时积极扶持不同类型的群众业余文化组织;再者,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方面,既有定期的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也有日常普及性文娱体育活动,结合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街道文化站、小区文化活动中心、居委会图书室等,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12]1998年11月26日,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做了统筹安排:“到2010年,全国农村要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或综合性文化设施,乡乡有文化站,有条件的村积极建立文化室或图书室,满足人们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图书馆、文化馆的建设面积和综合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农民群众能定期观赏专业艺术团体演出和参加各种业余文化活动;农村电影放映达到全国每个行政村平均每月放一场电影;文化娱乐支出占生活支出的比例有较大增长,农民的文化生活质量有显著提高。”《意见》同时对农村地区“两馆一站一室”的建设、管理费用和其他农村文化设施的经营管理情况做了指导性安排。[13]

文化产业化是文化现代化的必然之路,只有经过产业化阶段,文化生产力才真正能够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市场机制逐步引入到文化建设中来,推动文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极大地解放了文化生产力,使社会的文化产品供给从严重短缺、相对短缺中逐步走了出来,实现了供求基本平衡,为我国文化事业从产业化阶段迈向福利化阶段奠定了客观基础,也推动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从自发状态开始逐步向自觉状态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