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30多年来,党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领导和推动,为我们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启示。
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纪元,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开始复苏的新纪元。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领域重新确立了文化事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总方针,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总体目标,确立了“以文补文”的基本文化政策,并且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奠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复苏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一是重新确立了文化事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总方针。改革开放之前,“左”倾思潮横行文化建设领域,人为地割裂了文化艺术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确切、不妥当地提出了‘文艺从属于政治、为政治服务’的口号”,[1]致使文化艺术之路越走越窄。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的文艺属于人民”,[2]“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自觉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题材、主题、情节、语言、诗情和画意,用人民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来哺育自己,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道路。”[3]对新的历史时期文化艺术工作方针的明确,“为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文艺复兴创造了积极的政治和社会条件,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领域与政治领域相对‘分离’的标志之一,成为我国当代文化政策史上的一个转折点”。[4]
二是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根本任务。1986年9月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5]这是党的全会第一次从社会主义现代化文化建设的高度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行全面布局,也为作为党领导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提出了“培养‘四有’新人”、“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根本任务。
三是确立了“以文补文”的基本文化政策。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做支撑。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社会刚刚摆脱物资严重短缺的困扰,经济建设仍然是全部工作的绝对中心。文化系统同样面临着“经济建设”任务——搞创收。无论是1983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厂矿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还是1987年出台的《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都自发地指向了“以文补文”的文化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含义是“中央政府允许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文化服务和文化经营活动,并将其文化经营的经济收入纳入本单位的预算管理,用于补助文化事业活动经费的匮缺”。[6]虽然“以文补文”的文化政策拉开了我国文化事业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序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时落后的社会经济水平制约下,开展大规模公共文化服务的物质条件并不具备,也不可能产生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只能处于自发状态。
四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奠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复苏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才真正发生了变化”。[7]这一变化最为显著地出现在经济领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实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迅速激活了农村沉寂的生产活力,伴随新中国30多年的粮食短缺状况逐步缓解。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沿海经济特区的设立,从更广阔的范围和更深刻的层次上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生产能力,极大地改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原理,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必然会引起社会文化领域的变革,虽然社会文化的变革总是比较滞后和缓慢,“改革开放促使相对静态的社会生活向动态的社会生活发展,社会的流动性加强,社会人员的职业选择方向增多,阶级阶层的固定归属界限被打破,这些新情况必然造成生活的多样化以及思想的复杂化”。[8]总之,改革开放所推动的物质环境的变化,为接下来的社会文化领域的变革准备了较为充足的物质条件。
概括而言,这一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还处于自发状态,党和政府对文化事业的基本政策还处于“以文补文”的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