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乔"与"北乔"同名之争 毛泽东当调解员

原标题:"南乔"与"北乔"同名之争 毛泽东当调解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5    来源:人民网读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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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巨子乔冠华

外交巨子乔冠华

说来有趣,胡、乔二人都是江苏盐城人,两家住地相距不过几里。乔冠华比胡乔木小一岁,念完中学后,两人又是北京清华大学的同学,相隔一二年级,青少年时期,“二乔”没有什么来往;但两人不约而同地走上革命道路;四十年代两人又不约而同地用“乔木”的笔名发表文章,皆为圣手,犀利无比,誉满天下。人们习惯把在延安工作的胡乔木称为“北乔”。把在香港、重庆活动的乔冠华称为“南乔”。这“二乔”,一个被毛泽东用“靠乔木,有饭吃”来称道才其气,一个被毛泽东封为“乔老爷”,称“他当年那气势恢宏的国际述评文章,可顶抗日战场上的千军万马!”。

  “北乔”胡鼎新,学识渊博,思想深邃,理论精深,其严谨的学风,堪称光辉的典范。“和他(按:指胡乔木)在延安相识,长期共事,断断续续,前后有五十多年”的杨尚昆后来回忆说,当年毛泽东甚至用过“靠乔木,有饭吃”来戏说过他的积累和才气。乔冠华也曾由衷地感叹:“写文章,搞文件,我们十个也顶不了一个胡乔木!”

  与“北乔”胡鼎新那严谨、稳健的作风大相径庭的“南乔”乔冠华,则秉性旷达,浪漫洒脱,不拘小节。他博学英才,思想开阔,睿智超群,其才思如行云流水,文章明快活泼,令人拍案叫绝。胡乔木公允地评价乔冠华,虽“遭遇坎坷”,但“博学英才”,“投身革命近半个世纪,对党和国家的贡献不可魔灭”。正因为如此,乔冠华与胡乔木一样,同样也深得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世纪伟人的极度赏识。毛泽东生前即曾赞说过“乔老爷”,称他当年那气势恢宏的国际述评文章,可顶抗日战场上的千军万马!

  两个“乔木”都因各自非凡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华相继聚于首都北京,并同时在中共高层机关任职。虽说这“苏北二乔”是同窗好友,但为了拥有“乔木”之名,双方互不相让。“同名官司”终于惊动了毛泽东。

  为了妥善处理好他们之间的重名问题,毛泽东特意召集“苏北二乔”这两位党内才子,并为他们断名。毛泽东先问“南乔”:原来用什么名字?“南乔”答:原名乔冠华。毛泽东说:这个名字很好,以后你就叫乔冠华,仍然姓乔。接着,毛泽东又转向自己的大秘书胡乔木:至于“北乔”你嘛,本来姓胡,可以恢复胡姓,以后就叫“胡乔木”好了!――“南乔”留姓,“北乔”用名,实在是一种极佳的平衡!毛泽东不偏不袒的这一居中“调解”,终于使得这一久拖未决的“同名官司”得到了圆满解决。打了“平手”的两个“乔木”,双双接受毛泽东的“调停”。以后胡乔两人成为好友,常相来往,这不能不说是中共党史上、中国文坛上的一桩奇事、趣事。

  江苏文艺出版社2006年12月出版茆贵鸣著《乔冠华传—从清华才子到外交部长》详尽的披露了这一趣事,在此摘录以飨网友,请大家翻阅。 

  人物简介:

  乔冠华 (1913.3.28--1983.9.22),本名乔冠华,笔名“乔木”。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1974.11~1976.12)。江苏盐城人。早年留学德国,获哲学博士学位。抗日战争时期,主要从事新闻工作,撰写国际评论文章。1942年秋到重庆《新华日报》主持《国际专栏》,直至抗战胜利。1946年初随周恩来到上海,参加中共代表团的工作,同年底赴香港,担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部长助理、外交部副部长(1964.3~1974.11)等职。参加的重要外交活动和工作有:1950年10月,作为顾问,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派代表伍修权出席联合国安理会,控诉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的武装侵略。1951年7月,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李克农的主要顾问,参加板门店朝鲜停战谈判。1954年4月,随同周恩来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1961年10月至1962年8月,陪同陈毅外长出席第二次日内瓦会议。在外交部日常工作中,经常起草或组织领导撰写重要外交文件,如:1962年11月周恩来总理就中印边界问题致亚非国家领导人的信,1970年毛泽东主席为支持柬埔寨人民反对美国侵略斗争而发表的五·二声明等。70年代初,作为主管美国事务的外交部副部长、外交部长,协助周恩来为打开中美关系开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动。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时,负责与基辛格谈判、草拟中美联合公报。1971年11月,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第一次率中国代表团出席第26届联合国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全面阐述了中国的外交政策。自此至1976年,均以中国代表团团长身份出席历届联合国大会。1973年5月,陪同邓小平访问法国。1976年10月,以外交部长身份再次访法。1976年后,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顾问。主要著作有:《国际述评集》、《从慕尼黑到敦刻尔克》等。

  胡乔木(1912-1992)。本名胡鼎新,“乔木”是笔名。江苏盐城人。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肄业。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北平西郊区委书记,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部长。参与领导北平学生和工人的抗日爱国运动。193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书记,中国左翼文化界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临时工委委员。1937年后,任安吴青训班副主任,中共中央青委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办事处宣传部部长。1941年任毛泽东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1945年参与起草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8年后任新华通讯社社长。
  建国后,历任新华社社长(1949年10月1日至10月19日),新闻总署署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参与起草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1956年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75年后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负责人。1977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顾问、名誉院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1978年补选为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80年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主持起草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重要文件。1987年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曾任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是第一、二、三、五届全国人大常委。著有:《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胡乔木文集》、《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诗集《人比月亮更美丽》。
  1992年9月2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遗体于10月4日火化。按照生前遗愿,10月26日将骨灰撒在延安地区。1994年,《回忆胡乔木》、《胡乔木文集》出版发行。

毛泽东和胡乔木

毛泽东和胡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