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史與中共黨史研究的新視野【2】
二、問題與方法
濫用或誤用概念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是個通病,黨史研究也難逃其外。所謂“濫用”或“誤用”者,似是而非、張冠李戴、時空錯位、意義位移等等皆是。然而,這些還不是最主要的問題,概念史研究並非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產生。黨史研究對於概念史研究,囫圇吞棗、急功近利固不可取,但熟視無睹、回避拒絕亦非上策。概念史研究對於黨史研究所負的職責,是為黨史研究開拓一種新的研究路徑。黨史領域的概念史研究,當然需要界定或辨識“概念”的社會邊界,但它更需要通過這種研究以觀察黨史領域的關鍵性概念,如何對現代中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施加聚合力和影響力,反過來又觀察這些領域的概念如何塑造現代中國的社會與個體的歷史形象。尤其是,借助黨史領域的關鍵性概念,可以“研究社會和政治結構中的跨時代變遷,並據而探討作為經驗、預期和理論中的一種轉型,人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在語言術語中‘把握’這種跨時代的變遷”(〔英〕伊安•漢普歇爾•蒙克著,周保巍譯:《比較視野中的概念史》,第73頁。)。顯然,黨史領域的概念史研究,並不應局限於概念本身,它試圖把握的是概念輻射的社會歷史面相。
盡管絕大多數黨史論著並不回避概念分析,但同樣不可否認,這些論著並沒有將概念史研究視為一種專門的研究類型,這或許是認知層面的問題,而不是學術上可行與否的問題。同樣應當意識到,忽略概念史研究方法的介入,黨史研究可能遇到某種學術困難。斯金納在一篇針對洛夫喬伊“單位觀念”的批評性論文中,概括了學術研究中的兩種“歷史性謬誤”:其一是“學說神話”,其二是“預期神話”。“學說神話”將經典理論家的某些零星或即興論述當成一種“學說”,結果造成兩方面的時代誤置:一方面,由於概念術語的相似性,將某個理論家的某個論點當成新“發現”,而實際上這個理論家壓根就沒有這種思想意圖﹔另一方面,試圖從經典文本中找到解釋者自己期待的某些學說。“預期神話”則“將觀察者自己聲稱的在某一特定歷史時期發現的意義與這一歷史時期自身的意涵之間的非對稱性生硬地合並在一起”(〔英〕昆廷•斯金納撰,任軍鋒譯:《觀念史中的意涵與理解》,丁耘、陳新主編:《思想史研究》第1卷,第60頁。)。這種做法往往是“后觀意義”上的,並沒有給原作者的思想意圖留下解釋空間,只是觀察者自己的“意義”。觀察者似乎“看出”了過往文本中貌似熟悉的論點,卻作出誤人視聽的敘述,而這通常又是以“影響”一詞作為托詞,以為這些貌似熟悉的論點是過往文本意義的“影響”。“影響”成了一種缺乏前提條件的解釋工具。顯然,在這兩種“神話”上努力得越勤勉,距離歷史實相也就越遙遠。
尋找“學說”、推演“影響”,粗略看去,似乎沒有受到干涉的理由,任何人都可以振振有詞地施展“辯護”技能,也可以興高採烈地獲得“發現”滿足。問題在於,一旦進入嚴肅的學術場域,事實與假設、本意與后見、連續與斷裂、背景與意圖等,都會質詢如何與為何,或者試圖証明與証偽。經受這種近乎“審訊”的過程,對於黨史研究中的一些“成果”,可能會出現措手不及,或言啞語滯的尷尬情景。不得不承認,黨史研究領域的某些論題,或許無意間對以上“歷史性謬誤”不屑一顧,結果從一開始,問題就被誤導。比如“和諧社會”這個概念,它是針對當今中國社會建構的一個用詞,是中共對領導和推進當代中國社會建設的重要表述,具有特定的豐富內涵。但是,這個在特定社會政治經濟語境下的概念用語,卻吸引了某些論者的目光,於是歷史想象被延伸至遙遠,深度“挖掘”史料,以便再現戰爭年代的革命根據地曾經也在建構“和諧社會”,並且還言之鑿鑿地“發現”這種現象也“影響”到當今的“和諧社會”建設。此中佛心用意固然可嘉,學術之膽亦可稱勇,但殊不知,根據地時人對“和諧社會”毫無概念,至多隻有某些近似的用詞,內涵上並不搭界,並且就根據地當時的政治經濟條件而言,也很難想象能夠提出建構和諧社會的措施,頂多心存理想,更不用說在實踐上實施這種社會的建構行為了。概念的時代誤置不受條件限定的“影響”,推論出的隻能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觀察。
盤旋於“歷史性謬誤”之上的概念辨正,並不是舉一兩個例子就能夠打發的。但就一個概念的運用可靠性,應當將其置於與它同期概念兼容的框架內來分析。就像“和諧社會”一詞,它不能與當今社會的其他用語相脫離,對它的考察應當兼顧周邊的社會性概念的意義存在,如與“經濟社會”、“公平公正”、“穩中求進”等概念之間的意義關系。與周邊語境同構的概念為伴,是一個概念在特定時期意義存在的指示器。黨史領域的概念史研究,對一個概念歷史演變的探討,必然涉及這個概念在歷史時段中的基本用法,而“歷史時段”是個約束性的規則,它對概念內涵可能產生變異性的沖擊。因此,這就要求應當考察一個概念的適用范圍,也就是在“歷史時段”中同一個概念內涵的連續性與變異性﹔其中的辨識途徑,就要看這個概念與“歷史時段”的其他概念或用語是否處於同構或兼容的關系之中。“人民”是一個抽象而又具體的概念,在中共理論概念的發展史中,這個概念在每個歷史階段的具體內涵並不具備一致性。特定時段的“人民”指涉,往往與這個概念同其他用語的關系相關,亦即它們是同一個語義場的相關性成員。“群眾”、“民眾”、“大眾”、“群體”等都可以成為判別“人民”概念意義蘊涵的坐標。“人民”概念的對立性概念“敵人”,同樣是理解“人民”概念特定含義的助手,隻要它處在與“人民”概念“歷史時段”的同構關系中。顯然,確認一個特定概念的意義生成與演變,相鄰伴隨的其他用語詞匯的解說性服務,恐怕比起這個概念的“自話自說”顯得重要。
語義場概念分析僅是概念史研究的形式化手段,尚不足以滿足黨史研究領域基本概念的意義闡釋。因此,社會的歷史情景分析的介入,就構成研究分析的另一視角。這種分析視角在兩個互動層面展開——社會歷史分析使概念獲得重新定位的機會,而概念的歷史化闡釋又使得社會歷史面貌重新展現,雙方互為“他者”,各自從對方窗口瞧見自己、叩問自己、發現自己、闡釋自己。
表述中共政黨行為的概念范疇,通常濃縮為理論上的政治語言。它既是一種政治術語,也是對政治行為的表述性概念。這些概念大都因政治需要應運而生,因此,理解這些概念的內涵,首先必須了解這個“運”——時代之風雲開闔的狀態。政治概念意蘊的變化,也會因政治局勢的變動而變換意義指涉,其中的概念內涵增加什麼或減少什麼,都取決於這個概念應對政治局面的改變。中共甫一建立,在黨綱中就確認“黨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實行社會革命”(《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1頁。)。這裡的“社會革命”概念,顯然是中共因應中國社會變革政治行為的一種表述,理解這個概念,就意味著理解中共政治革命的內涵。問題是,這個概念意指什麼?“社會”出了什麼問題?“革命”為何而來?在社會變遷與政治變革過程中,概念內涵是否保持一致?“社會革命”無疑是對社會形態、社會制度的根本變革,是社會階級矛盾發展的結果。那麼,理解“社會革命”這個概念,非但要詮釋以上基本問題,而且要揭示“社會革命”在不同歷史階段的性質。隻有這樣,才能在這種詮釋與揭示中,還原“社會革命”歷史涵義的延續、轉變和革新。
黨史領域的概念史研究正途,或許採取這樣的路徑同樣有益,即從某個關鍵概念分析出發,借助史料語言敘述,回溯性地再造黨史與中國近現代社會的關系。這是一種構成式的復雜制作——事件的起伏與回旋、時間的連續與斷裂、人物的榮辱與沉浮、因果之鏈的纏繞與離合,諸如此類構成歷史面相的要素,都須經歷這樣的歷史情節制作。建立在這樣的歷史認知基礎上,對黨史概念的演變分析,就可能為觀察中國社會結構的更迭提供指示,而且通過概念演變軌跡的描繪,中國革命運動中的大眾心理、集體表象、意識歸屬、集體記憶等,也可能被解釋性地表達。如對“階級”概念的分析,既可揭示現代中國社會階級分層的結構,由此觀察中共從中獲取何種要素,並用作建構革命策略理論的依據﹔亦可以借用“階級”概念表達詞匯的使用方式,觀察人們如何認知具體的社會階級構成,由此呈現的基本立場、態度、情感、心智等又如何左右人們“階級”觀念的形成。尤其重要的是,對“階級”概念演變史的分析,可以考釋中共早期理論中,對“階級”這一原本只是表示社會階層的概念,在其后的理論建構中如何將其轉化為一種意識,而這種意識化的“階級”概念,又是如何成為判別階級立場、劃分階級成分的歷史緣由(已有研究可參見栗榮:《“階級”概念的起源與中共早期的理論認知》,《黨史研究與教學》2012年第2期。)。這一系列的分析,可以對再現中共階級理論的社會實踐得失提供基本判斷。
與歷史學的其他領域一樣,黨史領域存在的關鍵性概念,總是內在地聚合與黨史相關的大量社會性信息。從中挑選出的關鍵性概念,都不是純粹的空洞詞匯,它已經“先在”地吸取了它被使用時的社會意義語境。社會結構的復雜性使概念蘊涵著多種潛在的、多歧的意義。因此,黨史領域的概念史研究不可能是單向度的解題問答,任何一種決定論同樣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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