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史與中共黨史研究的新視野【3】

作者:郭若平    發布時間:2013-07-08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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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語言行動”:話語分析與概念變遷

既然概念是概念史研究的中心主軸,那麼黨史領域哪些詞匯可以納入概念范疇,就是一個需要選擇的問題,因為並不是所有詞匯都構成概念。考斯萊克曾說:“一個詞語的意義總是指向其所意指的,無論其所意指的是一種思想,還是一個客體……如果意義的這種語境——詞語是在這種語境中被使用的,並且是為了這種語境而被使用的——完全融合進詞語自身,那麼這個詞語就成為一種概念。”(〔英〕伊安•漢普歇爾•蒙克著,周保巍譯:《比較視野中的概念史》,第77—78頁。)這或許不是一個對概念之所以是概念的完整表述,但至少提示,意指與語境及其關系是概念的首要構成要素,就像“半殖民地”這個用語之所以成為中共理論中的一個關鍵性概念,首先是這個用語指涉了中國社會性質的特征,同時也指涉了中國革命的特征,並且是在這種社會與革命的具體語境下被使用,而離開了這種條件,這個概念就失去可被界定的理由。

當然不必煩瑣地枚舉黨史領域的概念,需要確証的是,揭示概念構成條件的意圖,在於顯示概念的意義指涉如何構成中共歷史的象征,如何轉換為對中共歷史的表意。實際上,任何象征或表意都是一種語言陳述,在社會交流、認知框架的意義層面上,又是一種話語陳述,是一種意義表述的動態行為。作為一門人文歷史學科,黨史學科之所以不同於其他歷史學科,就在於黨史學科存在表述自身學術特色的概念,以及陳述自身歷史的專業術語,亦即有一套適合自身學術特征的話語系統。不具備這種特點,黨史學科又如何成立?黨史的史實內容或黨史敘事文本,隻有經過專業概念或術語的過濾與篩選,才能被表達與被指意。所謂的黨史專業概念或術語,指的當然是吸融了黨史內容的概念或術語,而不是指概念或術語的字面意義,如“實踐”既可用於黨史研究,也可用於其他學科的研究,但黨史研究中的“實踐”內容,顯然有別於其他學科的內容。

語言陳述不能簡單地等同於話語陳述,雖然后者以前者為前提,“話語的關鍵是‘識別’。如果你把語言、行為、交流、評價、信仰、符號、工具和地點等綜合在一起,使別人能夠識別出你是特定的誰(身份)在此時此地從事一種特定的什麼(活動),那麼你就成功地創造了一個話語”(〔美〕詹姆斯•保羅•吉著,楊炳鈞譯:《話語分析導論:理論與方法》,重慶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28頁。),這是就話語的功能而言的。實際上,在歷史(包括黨史)研究領域,話語——歷史話語既是一種表現形式,也是一種行為形式,它通過歷史化的概念或術語“復活”或重現一個過去的“實際經歷”。在黨史研究領域,某個關鍵性概念已包含了相應的語言、行為、評價等要素,使得這個概念能夠被“識別”為所要表述的黨史內容。因此,分析這個概念的變遷,就相當於分析概念話語形式的變遷,一方面,“話語是被社會結構所構成的,並受到社會結構的限制……另一方面,話語在社會意義上是建構性的……話語不僅是表現世界的實踐,而且是在意義方面說明世界、組成世界、建構世界”(〔英〕諾曼•費爾克拉夫著,殷曉蓉譯:《話語與社會變遷》,華夏出版社,2003年,第59—60頁。)。可以說,黨史領域的概念話語形式,其建構性特征在思想理論史上儲存著大量具有充分詮釋力的實例,如“新民主主義”這一概念即是。

在中共思想理論史上,“新民主主義”是一個核心概念,然而這個概念有其自身的演變史。對這個概念的歷史生成、思想建構、意義蘊涵等內容的分析,從概念史研究的一般方法而言,似乎已可以滿足這種分析。因為至少中國近代以來的社會結構,構成了這個概念的生產性制約條件﹔在社會意義層面上,這個概念又建構了一種歷史觀念、一種革命思想、一種社會理論。但問題在於,這個概念是否能夠“自動”地接受“制約條件”?是否能夠“自動”產生“建構性”功能?換個問法,這個概念會主動“宣示”意義的誕生嗎?會自動向歷史與社會“喊話”嗎?如果不會,那它是如何構成?如果會,那它又如何運作?

顯然,對“新民主主義”這個概念的分析,應該有另外的審查視角。當承認概念具有建構性功能時,就歷史的呈現與書寫而言,已意味著它被轉換為文本話語的建構性,同時也意味著它是在被使用過程中的建構。正因如此,概念的歷史就隻能是文本話語的變遷史,就隻能是概念被運用的變遷史。斯金納提示說:“要理解一個概念,不僅有必要把握用於表達該概念的詞語的意思,還要把握借助這個概念能夠做的事情的范圍……沒有一般概念的歷史,隻有其在辯論中用法的歷史。”(〔芬蘭〕凱瑞•帕羅內著,李宏圖等譯:《昆廷•斯金納思想研究》,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37頁。)概念對社會結構、政治行為、思想生態等內容的建構性表達,應當理解為一種特定的話語表達﹔換言之,概念的意義維度首先是與“語言行動”相關聯的。所謂的“能夠做”、“用法”等提示,正是“語言行動”的意指注腳。就此說來,“新民主主義”概念的演變史,就應當被理解為這個概念的用法史或使用史。也就是說,不存在一般意義上的“新民主主義”的概念史,隻存在“新民主主義”概念的運用史。

任何一個概念都是共時性與歷時性關系的存在,都隻能在共時語境與歷時語境中才能被理解。波考克從政治思想史的角度稱:“每一個政治作家都應被看作‘置身於一個特定的語言世界,正是該語言世界賦予了該政治作家在其中施行的言說以意義’。”(〔英〕伊安•漢普歇爾•蒙克著,周保巍譯:《比較視野中的概念史》,第349頁。)理解“新民主主義”概念史,同樣應當將其置於共時與歷時的語言世界中,看其如何被言說並賦予內在意義,這是一種被轉化了的概念話語沿革史的理解方式。這種理解方式的最大特征,就是揭示概念運用的主體是如何成為概念變遷的驅動力,而不是試圖解釋概念本身漂浮不定的變化。“新民主主義”作為中共革命理論中的一個關鍵性概念,其內涵的形成與變化,並不取決於這個概念本身的變化,而是取決於這個概念的運用變化,取決於這個概念使用主體對概念運用的變化。

如此一來,對“新民主主義”概念變遷的話語分析,與其說是一種概念史的研究,倒不如說是一種概念運用史的研究。那麼,概念運用的分析又如何可能呢?“新民主主義”概念分析的“語言行動”是如何被揭示呢?當一個概念被語言表達時,隻有進入話語分析才有意義,而表達與分析的方式總是多元的,其中“劍橋學派”提供的“慣例”與“意圖”分析,或許可作為一種分析典范。所謂的“慣例”分析,指的就是理解一個概念變遷,要把概念的用法與重構一種慣例性語匯和習慣性指稱結合起來分析,如同理解“新民主主義”概念的變遷,就要重構或復原“新式的特殊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革命”(《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47頁。)話語陳述的內涵,其中“新式的”、“特殊的”的用法在當時歷史語境下習慣指稱的是什麼,它與當時人們理解的“革命”處在什麼關系之中。同時,還應當處理這個概念與“反帝反封建”、“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舊三民主義”、“社會主義因素”等慣例性詞匯的關系。因為不參照其他“概念”,不追溯“前詞匯”的意涵,實際上根本無法理解一個單一的“概念”。對特定概念的重構與復原的目的就是顯示這個概念在當時特定語境下,正在歷史地“做什麼”和“怎麼做”。對語言慣例的合理性理解,是對“新民主主義”概念內涵准確理解的前提,因為這個概念隻能在常規的、慣例的社會語境表達情景中提出,超越這種情景,這個概念反而無法理解。

不能設想一個概念的提出及其運用,可以擺脫話語維度的語言表達行動。在“新民主主義”概念的變遷史上,分析運用這個概念的行為主體,出於何種“意圖”使用這個概念,就構成理解這個概念的前提。“意圖”的理解使概念的解釋可以回復到原本的意義之中,“任何一種能夠被A成功理解的意圖……必須是社會上常規性的意圖,也就是說,必須在一個給定的、已經確立的、能夠習慣性地被理解為具有那種意圖的行為范圍內”(〔芬蘭〕凱瑞•帕羅內著,李宏圖等譯:《昆廷•斯金納思想研究》,第39頁。)。概念使用的主體一旦被納入這種行為范圍內,對主體的意圖進行解碼就成為可能。“新民主主義”概念在中共歷史文獻中,最早的使用者顯然是毛澤東。在1939年寫成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新民主主義”概念在第二章才出現,此章為毛澤東所撰。而由他人所撰的第一章(后經毛澤東修改),並無這一概念的用法。1940年初,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的政治與新民主主義的文化》中,再次擴充這個概念的基本內涵。毛澤東使用這一概念的“意圖”何在?又如何使用?這就要追溯毛澤東此前的一系列習慣用法。毛澤東試圖賦予中國革命以一個新的提法,但此前大都使用“資產階級性的民主主義的革命”(《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562頁。)之類的提法。顯然,“民主主義”概念構成“新民主主義”概念使用的“前詞匯”,而“新民主主義”概念周邊的慣例性語匯,如“社會”、“階級”、“性質”、“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科學”、“大眾”、“民主”、“共和國”等一系列特定社會—歷史語境中的詞匯,都成為“新民主主義”概念的結構性要素,其中的每一種要素又有其自身的意義話語系統。這個概念的使用建構性地表達中共意識形態的理論意圖,並以此主導中國革命的觀念與思想趨向。

類似概念的使用特征,在黨史領域大量存在,不惟“新民主主義”一詞獨然。對這些概念及其變遷史的話語分析,既可辨識概念原始含義與衍生含義的同一性與差異性,增強黨史敘事中概念使用的准確性與可靠性﹔又可通過概念的話語分析,來判定概念使用語境的社會邊界,避免黨史敘事中的時代誤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