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黨關於私營經濟理論政策的演變

作者:熊輝 吳曉 譚詩杰    發布時間:2014-06-03    來源:北京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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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私營經濟在我國重新孕育並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伴隨著私營經濟的發展,黨對私營經濟的政策也逐步成熟和完善。黨的私營經濟理論、政策演變過程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回顧和梳理這個演變歷程,總結其歷史經驗,從中汲取有益的啟示,對於進一步推動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第一階段:從“不承認、不允許”到“看一看、等一等”,在私營經濟政策上由消極限制到允許存在

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6年底,黨對私營經濟採取“看一看、等一等”的方針,靜觀其發展,採取“不宜提倡,不要公開宣傳,也不要急於取締”的基本政策,即在私營經濟政策上由消極限制到允許存在。

改革開放前的20多年間,私營經濟和私營企業主不被允許存在,原來的私營經濟已基本被扼殺。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國共產黨重新恢復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開始調整有關經濟政策。私營經濟是從個體經濟的 “胚胎”中重新孕育和發展的,而黨對私營經濟政策的鬆動,首先是從個體經濟開始的。“文化大革命”結束后,幾百萬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紛紛返城,加上城裡原有的大量待業青年,就業矛盾更加凸顯。為解決這些突出問題,滿足社會需求的多樣性和產業發展的要求,黨和政府允許個體經濟存在。1978年3月,國務院在批轉關於全國工商局長會議的報告中指出:為了方便群眾生活,並解決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城鎮恢復和發展一部分個體經濟。1978年12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規定:“社員自留地、家庭副業和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補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亂加干涉”,並提出了“少數人通過誠實勞動先富起來”[1]的政策。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以及鄧小平在這次會議前提出的“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極大地調動了人們從事個體經濟的積極性。 1979年9月,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社隊的多種經營是社會主義經濟,社員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業和農村集市貿易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附屬和補充,決不允許把它們當作資本主義尾巴去批判。”[2]此后,中央又陸續出台了一些鼓勵、保護個體經濟的政策和法律。十一屆六中全會將個體經濟定為“公有制經濟的必要補充”。1982年十二大進一步指出,“要有多種經濟形式的同時並存”。1982年12月召開的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3]這就以法的形式,肯定了個體經濟的地位和作用,也為私營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創造了必要和適宜的環境。在黨和國家政策的允許、鼓勵和支持下,個體經濟在全國范圍內迅速恢復和發展起來,那些資金較多、生產規模較大的農村和城鄉個體經濟,逐漸發展成雇工經濟。對於這些以“雇工大戶”形式出現的私營經濟,由於慣性思維的結果,當時有些人主張“動它一下”。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從“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的思想出發,採取了謹慎的態度。鄧小平反復強調不要動,不要變,“要從整個幾十年的目標來看這個不變的意義”。[4]1982年,根據鄧小平的建議,中央政治局經過慎重研究后明確指出:“這沖擊不了社會主義,可以等一等,看一看。”[5]“看一看”的方針,實際上是對雇工現象的允許和保護。1983年1月2日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指出: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種植業的能手,請幫手、帶徒弟。對雇工大戶或私營企業“不宜提倡,不要公開宣傳,也不要急於取締”。[6]這就是有名的“不提倡、不取締、不宣傳”的“三不”方針,意即“邊走邊看”、“看看再說”,不急於簡單的否定或肯定。黨中央的“三不”政策尊重了實踐,尊重了群眾的創造和選擇,實際上默認和保護了私營經濟的萌芽和發展。鄧小平在1983年1月12日的一次講話中說:“各項工作都要有助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都要以是否有利於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利於國家的興旺發達,作為衡量做得對或不對的標准。”[7]1984年10月22日,鄧小平又在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明確表示:“前些時候那個雇工問題,相當震動呀,大家擔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見是放兩年再看。”[8]這一理論和政策上的新變化,標志著長久以來黨對私營經濟“堅決取締、立即取締”的“不承認、不允許”政策已被突破,而發展為“觀望、默許”、“看一看、等一等”的方針,標志著冰封已久的私營經濟政策開始解凍,實際也是對私營經濟的發展亮了綠燈,黨的這一慎重態度,保護了私營經濟的萌芽,我國私營企業開始迅速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