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黨領導公共文化服務的創新經驗

作者:尤國珍    發布時間:2014-07-18    來源:北京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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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黨的中央領導集體對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理論認識和實踐經歷了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30多年來,黨對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領導和推動,為我們繼續深化社會主義文化體制改革,加快形成完備的社會主義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供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理論啟示。

一、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關於公共文化服務的理論與實踐

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歷史和社會發展的一個新紀元,也是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在黨的領導下開始復蘇的新紀元。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領域重新確立了文化事業“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總方針,明確了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總體目標,確立了“以文補文”的基本文化政策,並且通過經濟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奠定了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復蘇和發展的物質基礎。

一是重新確立了文化事業“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總方針。改革開放之前,“左”傾思潮橫行文化建設領域,人為地割裂了文化藝術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不確切、不妥當地提出了‘文藝從屬於政治、為政治服務’的口號”,[1]致使文化藝術之路越走越窄。鄧小平明確指出:“我們的文藝屬於人民”,[2]“人民需要藝術,藝術更需要人民。自覺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題材、主題、情節、語言、詩情和畫意,用人民創造歷史的奮發精神來哺育自己,這就是我們社會主義文藝事業興旺發達的根本道路。”[3]對新的歷史時期文化藝術工作方針的明確,“為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文藝復興創造了積極的政治和社會條件,成為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領域與政治領域相對‘分離’的標志之一,成為我國當代文化政策史上的一個轉折點”。[4]

二是明確了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根本任務。1986年9月在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5]這是黨的全會第一次從社會主義現代化文化建設的高度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進行全面布局,也為作為黨領導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公共文化服務事業,提出了“培養‘四有’新人”、“提升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根本任務。

三是確立了“以文補文”的基本文化政策。公共文化服務需要一定的經濟基礎做支撐。上世紀80年代的中國社會剛剛擺脫物資嚴重短缺的困擾,經濟建設仍然是全部工作的絕對中心。文化系統同樣面臨著“經濟建設”任務——搞創收。無論是1983年出台的《關於加強城市、廠礦群眾文化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還是1987年出台的《文化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服務和經營活動的暫行辦法》,都自發地指向了“以文補文”的文化政策。這一政策的基本含義是“中央政府允許文化事業單位開展有償文化服務和文化經營活動,並將其文化經營的經濟收入納入本單位的預算管理,用於補助文化事業活動經費的匱缺”。[6]雖然“以文補文”的文化政策拉開了我國文化事業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序幕,但不可否認的是,在當時落后的社會經濟水平制約下,開展大規模公共文化服務的物質條件並不具備,也不可能產生公共文化服務理念,公共文化服務活動隻能處於自發狀態。

四是通過經濟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奠定了公共文化服務事業復蘇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以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志,才真正發生了變化”。[7]這一變化最為顯著地出現在經濟領域。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廣泛實施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迅速激活了農村沉寂的生產活力,伴隨新中國30多年的糧食短缺狀況逐步緩解。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和沿海經濟特區的設立,從更廣闊的范圍和更深刻的層次上激發了全國人民的生產能力,極大地改變了當時中國社會的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和人們的生活方式。按照馬克思主義關於經濟基礎與作為上層建筑的社會文化之間的互動關系原理,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和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必然會引起社會文化領域的變革,雖然社會文化的變革總是比較滯后和緩慢,“改革開放促使相對靜態的社會生活向動態的社會生活發展,社會的流動性加強,社會人員的職業選擇方向增多,階級階層的固定歸屬界限被打破,這些新情況必然造成生活的多樣化以及思想的復雜化”。[8]總之,改革開放所推動的物質環境的變化,為接下來的社會文化領域的變革准備了較為充足的物質條件。

概括而言,這一時期我國公共文化服務事業還處於自發狀態,黨和政府對文化事業的基本政策還處於“以文補文”的初級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