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整軍運動的回顧【9】
(八)
從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同志在西柏坡同中央工委、后委會合之后,中央書記處指定我列席中央政治局會議,參加解放軍總部作戰局匯報會。毛主席在《中共中央九月會議的通知》中,對有秩序、有領導的全軍指戰員參加的民主運動給予高度評價之后,中央軍委在解放戰爭《第三年戰略方針、作戰計劃和軍隊建設的指示》中,提出“部隊的整訓,一年中應有一次較長的時間實行新式整軍,確立訴苦三查(查階級查思想查斗志)及部隊在集中領導下的民主制度,並進行嚴格的軍事訓練。”
1949年1月,在毛主席起草的經中央政治局通過的《目前形勢和黨在1949年的任務》中指出:“必須使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在軍委政治部領導下,做出關於‘新式整軍運動’‘黨委制’‘革命軍人委員會’‘連隊支部工作’等項的總結,並制條例或章程,以便普及全軍,成為定制。”①
①《毛澤東軍事文選》(內部本),戰士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版,第330頁。
早在1947年,總政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黨委員會條例(草案)》之后,1948年2月5日發出了《關於建立士兵委員會的通知》,其中還規定“應將連隊黨的支部完全公開,便於與士兵委員會之民主生活結合起來,更加密切黨與群眾的聯系。以后支部開會應邀請士兵委員會的非黨員參加,保証他們在會議上對黨員有原則批評與建議之權……使支部不脫離群眾,使黨員接受群眾監督。”同年10月,總政批准華東軍區部隊先試行《支部工作的條例草案》和《革命軍人(即士兵)委員會條例草案》,到1949年底,正式完成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革命軍人委員會”“黨委會”“連隊支部工作”條例草案,頒發給全軍實行。至此,毛主席在井岡山時期親手創立的這些“老章程”,成為向全國勝利進軍的人民解放軍的新的定制,它是“民主的群眾性的新式的整軍運動”的偉大成果,對於我們這支新型的人民軍隊永遠保持鮮紅的顏色,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許多老同志說,解放戰爭中的新式整軍運動,是軍隊政治工作的一次真正的“復古”,即全面恢復了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無產階級建軍路線,在軍隊政治工作方面結合新的歷史條件,創造性地全面落實和發展了古田會議決議案及其所確立的原則。新式整軍所積累的寶貴歷史經驗,將永載人民軍隊建設的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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