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之初的打擊走私工作【5】

作者:宿世芳    發布時間:2016-01-08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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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切斷私貨內流通道的問題

  1982年4月19日,國務院打擊走私臨時領導小組辦公室遵照谷牧的指示,草擬了《國務院關於堅決切斷私貨內流通道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印發廣東、福建、浙江省政府征求意見,並要求三省政府於4月底前把修改意見報國務院打私辦公室。另外,打私辦也同國家物資局、商業部、紡織工業部進行了商討。

  1982年8月17日,國務院以國發[1982]111號文件印發《關於加強對廣東、福建兩省進口商品管理和制止私貨內流的暫行規定》。這個文件規定:“通過廣東、福建兩省口岸接收進口的‘十七種進口商品’,均憑國家物資局、商業部和紡織工業部核發的‘十七種進口商品’准運証,辦理調運手續。”所謂“十七種進口商品”,是指汽車(包括各種新舊汽車及汽車底盤)、摩托車(包括輕騎)、自行車、縫紉機(包括機頭)、電視機(包括顯像管)、收音機、錄音機(包括收錄兩用機、三用機、錄音磁頭)、手表、照相機、電風扇、洗衣機、電子計算器、電冰箱、錄像機、錄像帶、錄音帶、化纖及其制品(包括尼龍絲、純化纖和混紡化纖織物及其制成品)等,這“十七種進口商品”包括成套散件和組裝件。對這“十七種進口商品”,廣東、福建省內銷售不了需要調出省外時,由省主管單位報請國務院主管部門核發“准運証”后,統一歸口辦理外調。凡運往省外的“十七種進口商品”未持有“准運証”的,一律扣發。這個文件要求廣東、福建兩省設立查緝私貨檢查站,認真檢查運往省外的進口物資,堅決制止私貨內流,防止“十七種進口商品”非法運往內地。

  《關於加強對廣東、福建兩省進口商品管理和制止私貨內流的暫行規定》下發后,對於制止私貨內流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時間一長,不法之徒制造假“准運証”,蒙混過站,出現漏洞。廣東、福建兩省所設檢查站對所有的貨車都檢查,影響了正常貨物流通,有關部門反映強烈。后來廣東、福建兩省取消了一些檢查站,保留了重要路口通道的檢查站。

  關於東南沿海三省海上緝私問題

  1981年第一次打擊走私會議后,廣東、福建、浙江三省反走私斗爭取得了很大成績,大規模的海上走私已基本上被堵住。但是香港、澳門、台灣走私集團和沿海地區的一些走私分子仍在活動,而且更加狡猾、隱蔽。大陸與港澳台和資本主義國家是兩種制度、兩種市場、兩種價格體系,許多商品內外差價較大,不法分子利用這種因素進行走私活動,海上緝私任務非常艱巨。為此,國務院專門於1982年8月17日發出文件(國發[1982]112號),要求東南沿海三省加強海上緝私,堵住海上大規模走私渠道,切斷海上私貨來源,防止海上大規模走私出現反復。

  海上緝私防區的劃分,確定為:廣東的海上緝私力量負責洗米河口(廣東、廣西分界處)至宮口港(廣東、福建分界處)海域﹔福建海上緝私力量負責宮口港至虎頭鼻(福建、浙江分界處)海域﹔浙江海上緝私力量負責虎頭鼻至金沙灣(浙江省、上海市分界處)海域。

  至於東沙島私貨市場問題,我和吳慶彤到中央軍委總參作戰部商定,為穩定台灣海峽局勢,不採取軍事行動,由福建省採取封鎖的辦法或其他辦法解決。后來福建省組織緝私力量佯裝漁民坐漁船到東沙島購買私貨,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捕了台灣的走私分子,打掉了東沙島的私貨市場。谷牧派我專程到福州參加了福建省打私辦為此組織的慶功會。

  當時海上走私嚴重的縣市,均配備了兩艘緝私船艇,由縣市公安局邊防大隊統一管理和指揮。這些海上緝私任務較重的縣市,據有關材料記載:廣東省有潮陽、惠來、海豐、陸豐、惠東、惠陽、深圳、珠海、東莞、番禺、台山、陽江、湛江、儋縣、崖縣(當時儋縣和崖縣仍屬廣東省)﹔福建省有東山、漳浦、晉江、惠安、莆田、福清、平潭、長樂、連江、霞浦、福鼎﹔浙江省有蒼南、樂清、瑞安。

  這些縣市,除浙江幾個縣市外,廣東、福建兩省的大部分縣市,我都率國務院檢查組去過,有的縣召開打擊走私會議我還參加會議並講話,宣傳打擊走私的重要意義。

  東南沿海三省反走私斗爭取得重大勝利

  由於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和廣東、福建、浙江三省黨委和政府加強了反走私斗爭的領導,1981年,國務院和三省相繼成立了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和辦公室,1981年、1982年、1984年、1986年先后召開了五次打擊走私工作會議,三省政府和重點縣市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反走私斗爭取得了重大勝利。海上大規模走私活動初步被制止,陸上公開販賣走私物品的市場被取締,三省沿海地區一度刮起的走私、販私泛濫之風被剎住,廣大干部群眾在斗爭中得到了鍛煉和提高,三省沿海地區的生產形勢,特別是漁業生產形勢,一年比一年見好,扭轉了沿海走私猖獗的局面。

  雖然公開的大規模的走私已剎住,但是走私活動並沒有停止,走私分子仍然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走私與反走私的斗爭是長期的。國務院要求三省政府進一步加強反走私的領導,充分認識反走私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絕不能麻痺鬆懈,保持高昂的斗志,把反走私斗爭推向深入,奪取新的勝利。

(摘自:歐陽淞 曲青山主編:《紅色往事:黨史人物憶黨史》,濟南出版社)